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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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进行的重要条件,医院每年初要将科研经费列入财务预算,科研经费投入应占医院总收入的1%
以上,纵向课题按规定配套(指与科研有关的设备等)。
1.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其他名义开支或挪用。
2.获得上级部门资金资助的项目,上级部门已明确规定配套金额,按上级部门文件执行;上级部门未明确规定配套金额,医院按1:1给予配套。
3.已被立项但未获得上级部门资金资助的项目,医院给予适当资助。
4.配套对象均以本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即:医院,本院人员为第一完成人。
5.特别重大项目或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时,由课题组申请,科教科核实、监督,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1)科研项目所需的材料消耗、设备购置、实验及测试费。
(2)聘请科研人员实施研究的费用。
(3)参加科研学术活动的费用。
(4)专家、导师的指导费。
(5)论文版面费及图书资料费。
(6)科研成果验收费。
7.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咨询指导费和课题组人员的加班劳务等。科研项目一旦立项,启动经费由课题负责人申请提取。
8.科研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验收,并做好财务决算报告。
9.各类科研经费报销凭正规发票,由经手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科教科登记,按医院财务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