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十条”解读之管理篇--环保部
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2015年2月,中央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环保部机构编制作部分调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
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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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环保部:全面落实水十条 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
环保部:全面落实水十条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5年第02期经济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也将进入新常态。
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要处理好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努力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强调进一步强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广大民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
会议指出,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2015年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大气十条”。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中央审议通过之后将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将适时上报国务院。
“水十条”包括六方面内容周生贤指出,“水十条”还有待中央审议通过。
全面落实“水十条”将是2015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周生贤透露,“水十条”共10条35款,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依法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对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源,都制定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其次,推动经济机构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目标,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循环利用、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再者,着力节约水资源保护。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超采地下水,控制用水总量;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量调度,保重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第四,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农业环境学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 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 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 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 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 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在此之前,环保部制定已经发布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 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等5项污染 场地系列环保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 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中国是全球土壤污染 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气十条基本内容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土十条主要内容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土十条解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解读土十条解读xx年5月31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
下面是为大家的土十条解读: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进展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开展方式总体粗放,产业构造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显著影响。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制定实施《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立,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平安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觉察。
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安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
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
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
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
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
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根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
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
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那么很难恢复。
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本钱高、周期长、难度大。
土壤中的污染物广、种类多,一般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
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如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部分地区还有锰、钴、硒、钒、锑、铊、钼等。
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作者:贺涛来源:《财经》2016年第17期空气和水可以容纳一定的污染物,但土壤的特性是,其一旦污染,治理成本远高于前两者。
千呼万唤,俗称“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在2016年5月31日颁布。
至此,中国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三大环保战役全面打响。
“土十条”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十条”的首要任务是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4月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了一份全国土壤污染家底,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点位超标率达19.4%。
不过,由于土壤的异质性,点位的取样只能代表这一点的土壤污染情况,而无法得知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土壤污染情况。
也就是说,点位超标率为16.1%,不等于全国有16.1%的土壤是污染的。
加之,在这次大调查中,64平方公里采集一个农用地的样品,256平方公里采集一个森林和草地的样品,采样点太少,更加无法准确反映出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状况。
一位环保部人士透露,环保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已覆盖90%县(市、区)。
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
业内人士对土壤的修复和治理并不乐观。
因为相较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相对滞后、基础薄弱,而且在修复治理技术上也有三大“关卡”:一是土壤污染的来源、污染原因往往非常复杂。
有的污染物一旦进入到土壤以后,可能非常难以修复,更不用谈恢复原状了,这是土壤污染本身的特征决定的;第二,土壤污染的机理非常复杂,往往是多因素,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学的,整个迁移转化过程从机理上来说很复杂;第三,修复治理的投入一般来讲非常大。
土十条2篇
土十条2篇【第一篇】土十条(1-5)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保护好土地资源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至关重要。
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对土地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严格的要求。
为此,中国政府于2019年正式发布了土十条措施,旨在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十条措施的前五条。
首先,第一条措施是加强土地执法监督。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政府将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地、强制征地、滥用土地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
再次,第二条措施是完善土地审批制度。
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土地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加强对土地审批的监管,确保审批程序的公正和透明,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第三条措施是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政府将加大对土地污染、荒漠化、退化等问题的治理力度,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修复和恢复受损的土地,提高土地的质量和肥力,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第四条措施是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政府将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集约利用。
第五,第五条措施是加大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力度。
政府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和使用强度,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积极推动节约集约型社会的建设。
【第二篇】土十条(6-10)在前五条措施的基础上,中国政府还制定了另外五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首先,第六条措施是加大土地资源整合力度。
政府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使用权划拨和转让制度,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再次,第七条措施是加强土地利用监管。
政府将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监管,严格控制违规用地和超面积建设,切实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和可持续。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析
“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析日前,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全面战略部署。
“土十条”将农用地根据污染程度分为3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要求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势在必行在我国,农田归属于集体所有,如果将其分成各种类别去对待,对于相关农户来说,由于涉及公平,不能保障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目前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紧缺,农村土地流转是各地都在尝试的一种土地经营管理的大趋势。
流转的土地大多被集中到农业企业中进行规模化的经营,企业则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依据土壤状况和耕地质量等因素进行分类经营和管理,这正好和‘土十条’里提出的分类管理理念相一致。
而且对于我国来说,18亿亩耕地这个庞大的数字给分类管理了必要的支持,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换句话说,即便是目前受到污染的部分土地暂时不去生产粮食,也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粮食安全。
土地治理土壤治理花费大,从我们现阶段的发展条件来看,污染很重的土壤并非需要我们把那些污染物彻彻底底地从土壤中去除,只需要我们进行风险控制,安全利用,或暂时封存,或种植一些非食用的经济作物。
同时,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治理那些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土地,利用我们现有的技术让那些好的耕地产出更多的作物,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可以叫‘能者多劳’,比如东北的耕地,我们还能继续提高它的质量,生产更多的大米。
农田分类管理一方面体现了从以前重视数量到现在向重视质量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从土壤污染治理到土地生态功能管理的转变。
土地管理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对土地分类管理,首先要做好土壤状况的摸底,就要继续加密布点,以地方为主来进行土壤污染的普查,毕竟没有摸底就没有分类的前提。
土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生态系统,土地的功能也有很多,包括养分、分解还原等。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防控企业污染。
环保部:全面落实水十条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
2015·03三农动态SAN NONG DONG TAI 环保部:全面落实水十条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经济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也将进入新常态。
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要处理好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努力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强调进一步强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广大民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
会议指出,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2015年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大气十条”。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中央审议通过之后将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将适时上报国务院。
“水十条”包括六方面内容周生贤指出,“水十条”还有待中央审议通过。
全面落实“水十条”将是2015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周生贤透露,“水十条”共10条35款,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依法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对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源,都制定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其次,推动经济机构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目标,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循环利用、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再者,着力节约水资源保护。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超采地下水,控制用水总量;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量调度,保重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精准解读“土十条”,引导产业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精准解读“土十条”,引导产业界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来源:工业固废处理/固废利用/工业固废陶粒/工业固废处理技术/工业固废处理设备-郑州德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尚未形成,刚刚颁布的“土十条”是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最高的行动纲领,为下一步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具体蓝图。
在刚刚结束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上,为帮助会员企业准确理解“土十条”的核心内涵,提供企业发展和业务布局的参考,会议特别邀请了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张山岭处长,就“土十条”进行了深度解读。
坚持“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张处长指出,“土壤污染防治与水、气有很大的差异性,所以“土十条”整个的框架结构、任务定位都与“气十条“、”水十条”有非常大的区别。
总体上来讲,立足于改善质量,坚持“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八字方针。
”土壤是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均匀性、难可逆性等特征,其治理的复杂性、难度和投资远远大于水和气。
治理越难就越凸显防的重要性,因此要坚持“保护优先”,现有的好土地一定不能再污染。
另一方面,土壤的环境风险取决于它的用途,不同用途土地的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因此,土壤污染防治的本质是在严控新增污染的前提下,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进行土壤污染治理,逐步减少存量污染。
四大板块、十个关键词把握“土十条”核心内容张处长介绍,“土十条”围绕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分基础、重点、任务、保障四个板块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布局。
第一板块是两大基础,第一搞调查,摸清家底,第二搞立法,建章立制。
调查不仅要通过详细调查在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把农用地和工业企业建设用地搞清楚,还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要求2020年监测点覆盖到所有地区),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立法主要是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几个重要条例的起草工作,如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农用地环境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农膜、工矿用地等管理办法,这些部门规章都要2017年底完成。
水土保持法 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水土保持法第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
二、主旨:本条是对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本条明确规定了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和重点防治区的划定是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是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这条规定较原《水土保持法》更为具体,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基础。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主要包括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成因、程度、危害、发生发展规律以及防治情况等。
开展水土流失调查是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分区防治、分类管理,是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有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
作为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水土保持规划只有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和重点防治区划定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才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原则。
水土保持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水利、国土、农业、林业、交通、能源等多学科、多领域、多行业、多部门。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一定要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协调好各方面关系,规划好水土保持目标、措施和重点,最大限度地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综合效益。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差异大,水土流失范围广、面积大,形式多样、类型复杂。
水力、风力、重力、冻融及混合侵蚀特点各异,防治对策和治理模式各不相同。
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区域、不同侵蚀类型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区别对待,因地施策、因势利导,不能“一刀切”。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中国规划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大气十条”“水十条”都已出台。
记者11日从中国环保部召开的2019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将于今年出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介绍,“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xx”时期,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并完成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环保部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
2019年,环保部加快编制“土十条”,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陈吉宁表示,2019年要出台“土十条”并全面实施,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
环保部门在“十三五”时期将完成“土十条”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污染治理与修复。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中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陈吉宁解释说:“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是政策制定得越严厉越好,也不是标准制定得越高就越好,而是制定政策、标准在实际中能够确实执行,可以落实。
是‘落在实处的严格’,而不是政策、标准停留在纸面上。
”海洋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目前,环境污染严重,因此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措施。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19年4月20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是一部重要的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江苏省的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就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就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就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就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就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就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就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就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就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与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就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土十条
中国经济新闻网2016-06-14 14:27:50《土十条》的颁布实施,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供了有力武器,是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吴平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污染严重。
近年来,如湖南“镉大米”,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土地”等一系列社会事件暴露出我国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拷问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成效。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
这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由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余个部门编制而成的《土十条》,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土十条》的编制工作肇始于2013年5月,历时3年,前后3次征求各省(区、市)和地方的意见,5次征求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达50多稿,彰显了国家对土壤污染问题的深度关切和必治决心。
《土十条》共有10条35款231项具体措施。
从摸清情况到依法治“土”,从分类管理到风险管控,从推进修复到分配责任……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划及行动部署,将成为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之后,我国应对重点环境问题的又一行动纲领。
摸清底数,强化监测土壤污染的“家底”是所有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但我国缺乏全面详细的土壤污染数据,甚至部分地区缺乏监测点位和人员配置。
因此,《土十条》开篇即要求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治土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第一,要求对农业地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情况作重点、详细调查及监督,首次提出建立每10年1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第二,通过优化监测点位的规划、整合及设置,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要求各省(区、市)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主动性和灵活性。
第三,发挥大数据在治土中的重要作用,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智慧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吸纳各部门土壤相关数据,构建全国土壤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土十条学习资料分析
“土十条”三、四条分别对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 污染地块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重点明确,发力点集中。这 两个领域分别涉及食品安全、居住环境安全,问题集中而突 出、影响直接而广泛,加快解决的呼声较高。解决得好,可 以产生示范和带动作用。
八大关键词让你秒懂“土十条”
文件中“风险”反复出现20次,不难 文件中三、四条“实施农用地分 看出,“土十条”在强调改善质量的 类管理,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 同时,更加强化了风险管控意识。 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 人居环境风险” 两个标题说明分类 管理的思路。 根据用途,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 文件开头明确提出,坚持预防为主、 地;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 保护优先、风险管控。 未污染、轻微污染、轻度和中度污染、 第五条专门论述“强化未污染土壤保 重度污染的类别,分别采取对应措施。 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对加强未利用 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 化空间布局管控等都提出了要求。 第六条专门论述“加强污染源监管, 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对严控和减少 工矿、农业和生活污染逐一做了部署。
植物修复
渗透反应墙
生物修复
部分国内优秀土壤修复企业
博世科
/
江苏维尓利
/
做土壤环境治理的综合服务 商
土壤修复已成为重要业务领 域
看点
重视药剂开发应用和化学氧
化、热解吸设备的研发制造, 建设土壤修复示范基地等。
看点
瞄准重金属、有机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技术(1)
生物修复技术 ——植物修复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和生物联合修复技术
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达 到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目的
基本原理
优点
不破坏土壤有机质,不对土壤结构做大的 扰动,成本低 修复周期长,通常不适宜对高浓度污染土 壤的修复
新环保法及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宣贯培训课件
目录
新环保法条款解读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一、新环保法条款解读
1、新《环保法》出台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89年,正式实施
•2011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修法计划 •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一审 • 8月31日~9月30日,草案第一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二审 • 7月19日~8月18日,草案第二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三审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四审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经十二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3、新《环保法》新在哪
设立了中国环境日
第十二条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2016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
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2015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
践行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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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环保法》新在哪
• 五大亮点: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按日计罚无上限,明确 政府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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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有力度的《环保法》体现在哪
• 第一个突破是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 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 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 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
• 第二个突破则是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各级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 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土十条”颁布以来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梳理和影响分析
“土十条”颁布以来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政策
梳理和影响分析
一、发布《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告2016年第47号2016年06月27日,环境保护部批准并发布《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中土壤类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土壤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HJ 802-2016);(二)《土壤和沉积物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王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803-2016);(三)《土壤8种有效态元素的测定二乙烯三胺五乙酸浸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04-2016);(四)《土壤和沉积物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5-2016)。
影响:有助于建立统一的环境监管标准体系,为推进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 601号2016年08月11日,财政部、环保部制定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关系我国生态安全格局的重大生态工程中的土壤生态修复与治理;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
影响:规范和加强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修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公告2016年第65号延伸阅读:“土十条”与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进路线图设计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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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国情综合防控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之管理篇2016-06-01一、出台背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显著影响。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
一是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
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
污染类型以无机污染为主,有机污染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11.4%。
二是局部地区土壤污染较重。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工矿企业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抽样显示,污染企业及其周边点位超标率为36.3%、工业废弃地为34.9%、工业园区为29.4%。
三是土壤环境压力持续加大。
近年来,因土壤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土壤污染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历史积累形成的,也有环境本底高的因素,但主要原因还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污染物排放远远超过环境容量。
同时,存在污染底数不清、法律标准缺失、防治体系不健全、科技支撑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各方认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保护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事关中华民族未来生存环境;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快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
李克强总理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要坚决向污染宣战并铁腕治理,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为重点,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整改,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严格环境风险管控,同时统筹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编制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土十条》)。
二、编制过程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主持下,按照科学管用、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改革创新的要求,深入各地开展调研,组织多次专题研讨,充分吸收国内外成熟经验和做法,反复讨论研究目标可达性、资金筹措、经济影响、政策措施等内容,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进行充分衔接。
起草工作自2013年5月起,主要经历了准备、编制、征求意见和报批4个阶段,先后5次征求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3次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意见,50易其稿。
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土十条》。
2016年5月19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土十条》。
根据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土十条》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正式向社会公开《土十条》全文。
三、重大意义土壤是生命之基、万物之母。
土壤和空气、水一样,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自然资源。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制定实施《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一)坚决向污染宣战、建设美丽中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土十条》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的目标,确定了针对当前土壤污染问题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筑牢固的土壤环境安全基础。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土壤污染危害事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两大方面,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土十条》紧紧围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的安心”这一核心目标,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逐步实现土尽其用、安全利用。
(三)坚守环境底线、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的总体态势尚未根本改变,环境承载能力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环境质量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瓶颈制约。
同时,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待日益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出台《土十条》,明确土壤污染防治总体方略,以土壤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以土壤环境承载优化空间发展布局,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四、主要内容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土十条》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土十条》提出了10条35款,共231项具体措施。
除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外,可分为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措施2条,着眼于摸清情况、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夯实两大基础;第二方面措施2条,突出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两大重点;第三方面措施3条,推进未污染土壤保护、控制污染来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三大任务;第四方面措施3条,强化科技支撑、治理体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三大保障。
为了便于贯彻落实,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
第一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8和2020年底前,分别查明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分布及其环境风险。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2020年实现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第二条,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明确监管重点,以镉、汞、砷、铅、铬等为重点重金属,以多环芳烃、石油烃等为重点有机污染物,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为重点行业,以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区域。
建立专项环境执法机制,全面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第三条,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第四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
严格用地准入,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用地和供地等的必要条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落实监管责任,实行部门联动。
第五条,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严格查处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对于相关建设项目,在环评中增加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
第六条,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废物处理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控制农业污染,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灌溉水水质管理。
减少生活污染,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强化铅酸蓄电池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七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实施治理与修复规划,强化工程监管。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
第八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和应用研究。
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加快完善产业链,形成若干个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型企业。
发挥“互联网+”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九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
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
明确支持和激励政策,推进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加强社会监管,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条,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企业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