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本科教学部分课程类别标准学时计算办法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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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本科教学部分课程类别标准学时计算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2007-2008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中反映出的问题,经研究,现就部分课程类别计算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说明如下:

1.所有理论必修课按班级数确定系数,系数取值按原办法执行(艺

术、外语类专业的必修课程需按30人/班折合班数后再按班数取相应的系数,艺术实践,英语专业课自然班按20人计),详见附表二。

2.选修课按选课人数核定系数(含必修课与选修课合班开课的课

程)。从2008-2009学年起,通识教育选修课(即原公共教育选修课)选课人数大于等于60人,其他选修课选课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或双班课选课人数达到总人数的50%,单班课选课人数达到总人数的75%的),可予以开课。标准学时计算时标准班按30人计,系数维持不变,每增加15人调整一次系数(通识教育选修课每增加30人调整一次系数),详见附表一。

3.新增的实践环节,如学年论文,英译汉、汉译英等实践课程工作

量可参照毕业设计的计算方法,即按人数*周数计算。

4.非外语专业公共英语课、公共体育课标准学时计算办法按二零零

八年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精神及相关决定执行。

教务处

2008年11月28日

本科教学部分课程类别标准学时计算办法调整表

本科教学标准学时计算方法

本科实验室教学标准学时计算方法的修订意见(20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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