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风机工程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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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用以组合钟形入口之配件,进出口导流管,金属网护罩及基座等等,以 及风机外壳上的其它硬件。所有硬件均须以镀锌钢板或任可之同等材料制 成。 (3)所有的皮带,皮带轮,连轴器,突出的固定螺丝,键及其它转动零件均须 提供适当的防护罩,使得人员可以靠近设备而无安全顾虑。 (4)所设计及采购之设备,其零件及组合件须具有高度之互换性。 (5)所选用之风机,不可籍由增大噪音,或从规定的标准增加叶梢速度 10%, 或加大入口风速 20%以上来减少风机所使用之马达的尺寸。风机性能需符合 设计图说。
2.3 厕所排气风车:
a.天花板型风机 Ceiling Fans 性能测试须符合 AMCA 标准 b.风机应依照 AMCA 的规定制造、测试与计算,并具有 AMCA-211 性能认证卷标,
与 AMCA-311 噪音认证标签。 c.叶轮为离心前曲式(Centrifugal Forward Curved),镀锌钢材质,经静态与
3.2 设备防震
a.包含所有震动设备的防震隔绝材。 b.送审文件:产品性能曲线图表与型录,产品安装说明,提供图说以说明各设
备防震隔绝材的位置与每一防震隔绝材所承受的静荷重与动荷重。 c.防震隔绝材型式 d.风车组装后需测试符合动平衡标准 ISO1940 G2.5
3.3 测试-启动
3.3.1 提供必要之设备,进行下列测试: a.根据线路图,测试线路之接点。 b.测试以确定未接地之导体其绝缘抵抗。 c.测试设备外壳至接地系统之连续性。 d.测试线路及控制组件之操作。
新建厂机电工程
排 风 机 规 范
一、总则
1.1 说明
二、制品
2.1 通则 2.2 排气风机说明
三、执行
3.1 安装 3.2 设备防震 3.3 测试-启动 3.4 服务 3.5 验收与保固
目录
第一节 总则
1.1 说明
1.1.1 风机厂商需经 ISO 9002 认证,并至少须有 2 年制造同样产品的经验。 1.1.2 设计风量在 10M3/s 以上的风机需作回转测试,测试点于最大额定转速之
第三节 执行
3.1 安装
a.乙方应将风机及附属装置安装于甲方提供之处,并确认日后维修之方便性。 b.乙方须提供支撑架,脚架,平台,吊杆及固定螺栓,且依照制造商的建议适 当的安装设备。 c.在风管入出口端与风管连接处需安装接头。风机运转时,其两端接头须 d.提供固定式槽轮以供最后之风量平衡。 e.裸露之风机进出口均需安装护网。 f.提供检修口以便调整风机之叶片角度,使其适合需求的风量及静压。 g.落地轴流式风机须附有补强脚架;吊挂式风机须附有固定支架于外壳上。
皮带需为进口品,并符合 JIS K 6368,采细宽“V”型,须确保皮带耐用时 间 8760 小时以上。 g.皮带传动装置其传动负载至少达风机制动马力之 1.5 倍,以延皮带寿命。 h.轴承为自动校心油脂润滑之滚珠轴承,等级符合 AFBMA(抗磨轴承生产协会) L50=20 万小时运转。 i.马达采用风机原厂提供之产品,风机置于室内,马达采用变频专用马达。 j.风机内外施以抗蚀之高效率环氧树脂涂层,施作方式为静电粉体涂装。 k.风机为外避震。 2.2.2 附件: a.入口颈部及出口颈部(Inlet and Discharge Collars) ,或入口法兰及出口 颈部及出口法兰(Inlet and Flanges) ,供帆布接头衔接。组合式吊耳,以 提供现场任何方位之吊挂与安装。 b.风机入口或出口未接风管时,须附加入口保护网或出口保护网(Inlet or Discharge Guards),规格为 13mm x13mm 不锈钢材质制作。 c.皮带保护盖(Motor Cover),为镀锌钢板制作,保护人员安全。
3.3.2 提抱具有合格证明之现场测试报告。
3.4 服务
3.4.1 承包商在安装工作完成后,应提供资深工程师,以训练业主指派之工作 人员,使其能完全了解操作及维护上所有的细节,以便担当日后之任务,训练计 划须在授课前 7 天提送业主(工程司)核可。
3.4.2 承包商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
3.5 验收与保固
3.5.1 验收
本工程于无故障连续试运转 30 天后,即可提交运转计录报请业主验收,
承商于验收前应备妥相关资料以备验收: a. 竣工文件数据核可及移交纪录
1 设计文件含磁盘片 2 操作文件 3 维护文件 4 设备标准文件 5 测试文件 6 训练文件 7 核准施工图面数据含磁盘片 8 各阶段测试报告核可文件 9 变更设计核可文件 b. 验收时,对于程序不符规定或规格功能不完整项目,承商须于限期内解
动态平衡校正。 d.风机箱体(Housing)为单层镀锌钢板(Galvanized Steel Panels),内衬吸音
棉(Insulated Housing),具检修门。 e.风机为直接传动(Direct Drive),需附速度控制器(Speed Controller)。 f.风机为外避震。 g.风机出口附单片重力式止逆风门(Gravity Backdraft Damper)。 h.马达为风机原厂提供之马达。
1.25 倍,并持续测试 15 分钟以上。 1.1.3 每台风机须紧附一记载风机制造商名字,序号,型号及制造日期的铭牌。 1.1.4 承包厂商必须于工程决标后 10 天内,依据本规范所述提出符合规范及设
计图纸所要求之技术规划书及施工计划书等说明数据装订成册 4 份供业 主审核。提供风机及其附件的完整型录数据及制造图,包括下列的数据:
a.每台风机合格的性能曲线图,该曲线须涵盖关断点至自由风量的所 有范围,包括静压或全压,效率及风量与相对于操作功率的变化,性能 曲线 应连续上升,并可在静压及全压范围内稳定运转。
b.风机之噪音特性。 c.基础台详图或支撑详图。 d.维修资料及操作手册。 f.制造厂商之安装说明书。 1. 1.5 运送、储存与装卸 a.乙方在运送制品至现场时,应以工厂封箱保护,封箱应附滑撬及吊
2.2 排气风机说明
2.2.1 直线型后倾式风机 Centrifugal Inline Fans 性能测试须符合 AMCA 标准,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a.性能依 AMCA-210 测试,有 AMCA-211 认证证书。 b.音量依 AMCA-300 与 AMCA-301 测试,有 AMCA-311 认证证书。 c.叶轮为后倾离心式,叶轮与机壳为 SUS304 材质(特殊制程风机依其产线具 体要求),须经动态/静态平衡校正。 d.风机箱体使用单层 SUS304 厚度 1.2mmt,整体螺栓组为 SUS304 或 SUS410, 内衬吸音棉(Insulated Housing),容许噪音值为 63dB 以下(大于 1m 范围 外),具二扇检修门。 e.钢制轴心经研磨与抛光处理,表面有耐蚀防热涂层以防止锈蚀,轴心之第 一临界速度须大于最大操作速度 25%以上,以防止不正常震动。 f.风机若采用皮带传动,应采用可调整节距型马达皮带轮,可做转速调整,
耳以及防设备损坏。 b.制品应储存于清洁干燥的地方,并避免因天候或施工所造成之损害。
装卸制品应小心以避免组件、箱体及表面之损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节 制品
2.1 通则
2.1.1 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1)每台风机均须作静压及动压平衡校正。 (2)所有风机必须完整的提供所有组件,包括螺栓,螺帽,垫片,自锁垫片或
3.5.2
决并重新复验,超过天数以逾期论,在复验期间所有增加之人力,材料 皆含于工程总价。 保固
a. 本工程于正式验收日起即开始二年保固,承商须于一周内提交保固维护
计划,其内容应至少包括: A. 维护保养人员名册,电话 B. 定期保养(每月,每季)内容,时间表
2.3 厕所排气风车:
a.天花板型风机 Ceiling Fans 性能测试须符合 AMCA 标准 b.风机应依照 AMCA 的规定制造、测试与计算,并具有 AMCA-211 性能认证卷标,
与 AMCA-311 噪音认证标签。 c.叶轮为离心前曲式(Centrifugal Forward Curved),镀锌钢材质,经静态与
3.2 设备防震
a.包含所有震动设备的防震隔绝材。 b.送审文件:产品性能曲线图表与型录,产品安装说明,提供图说以说明各设
备防震隔绝材的位置与每一防震隔绝材所承受的静荷重与动荷重。 c.防震隔绝材型式 d.风车组装后需测试符合动平衡标准 ISO1940 G2.5
3.3 测试-启动
3.3.1 提供必要之设备,进行下列测试: a.根据线路图,测试线路之接点。 b.测试以确定未接地之导体其绝缘抵抗。 c.测试设备外壳至接地系统之连续性。 d.测试线路及控制组件之操作。
新建厂机电工程
排 风 机 规 范
一、总则
1.1 说明
二、制品
2.1 通则 2.2 排气风机说明
三、执行
3.1 安装 3.2 设备防震 3.3 测试-启动 3.4 服务 3.5 验收与保固
目录
第一节 总则
1.1 说明
1.1.1 风机厂商需经 ISO 9002 认证,并至少须有 2 年制造同样产品的经验。 1.1.2 设计风量在 10M3/s 以上的风机需作回转测试,测试点于最大额定转速之
第三节 执行
3.1 安装
a.乙方应将风机及附属装置安装于甲方提供之处,并确认日后维修之方便性。 b.乙方须提供支撑架,脚架,平台,吊杆及固定螺栓,且依照制造商的建议适 当的安装设备。 c.在风管入出口端与风管连接处需安装接头。风机运转时,其两端接头须 d.提供固定式槽轮以供最后之风量平衡。 e.裸露之风机进出口均需安装护网。 f.提供检修口以便调整风机之叶片角度,使其适合需求的风量及静压。 g.落地轴流式风机须附有补强脚架;吊挂式风机须附有固定支架于外壳上。
皮带需为进口品,并符合 JIS K 6368,采细宽“V”型,须确保皮带耐用时 间 8760 小时以上。 g.皮带传动装置其传动负载至少达风机制动马力之 1.5 倍,以延皮带寿命。 h.轴承为自动校心油脂润滑之滚珠轴承,等级符合 AFBMA(抗磨轴承生产协会) L50=20 万小时运转。 i.马达采用风机原厂提供之产品,风机置于室内,马达采用变频专用马达。 j.风机内外施以抗蚀之高效率环氧树脂涂层,施作方式为静电粉体涂装。 k.风机为外避震。 2.2.2 附件: a.入口颈部及出口颈部(Inlet and Discharge Collars) ,或入口法兰及出口 颈部及出口法兰(Inlet and Flanges) ,供帆布接头衔接。组合式吊耳,以 提供现场任何方位之吊挂与安装。 b.风机入口或出口未接风管时,须附加入口保护网或出口保护网(Inlet or Discharge Guards),规格为 13mm x13mm 不锈钢材质制作。 c.皮带保护盖(Motor Cover),为镀锌钢板制作,保护人员安全。
3.3.2 提抱具有合格证明之现场测试报告。
3.4 服务
3.4.1 承包商在安装工作完成后,应提供资深工程师,以训练业主指派之工作 人员,使其能完全了解操作及维护上所有的细节,以便担当日后之任务,训练计 划须在授课前 7 天提送业主(工程司)核可。
3.4.2 承包商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
3.5 验收与保固
3.5.1 验收
本工程于无故障连续试运转 30 天后,即可提交运转计录报请业主验收,
承商于验收前应备妥相关资料以备验收: a. 竣工文件数据核可及移交纪录
1 设计文件含磁盘片 2 操作文件 3 维护文件 4 设备标准文件 5 测试文件 6 训练文件 7 核准施工图面数据含磁盘片 8 各阶段测试报告核可文件 9 变更设计核可文件 b. 验收时,对于程序不符规定或规格功能不完整项目,承商须于限期内解
动态平衡校正。 d.风机箱体(Housing)为单层镀锌钢板(Galvanized Steel Panels),内衬吸音
棉(Insulated Housing),具检修门。 e.风机为直接传动(Direct Drive),需附速度控制器(Speed Controller)。 f.风机为外避震。 g.风机出口附单片重力式止逆风门(Gravity Backdraft Damper)。 h.马达为风机原厂提供之马达。
1.25 倍,并持续测试 15 分钟以上。 1.1.3 每台风机须紧附一记载风机制造商名字,序号,型号及制造日期的铭牌。 1.1.4 承包厂商必须于工程决标后 10 天内,依据本规范所述提出符合规范及设
计图纸所要求之技术规划书及施工计划书等说明数据装订成册 4 份供业 主审核。提供风机及其附件的完整型录数据及制造图,包括下列的数据:
a.每台风机合格的性能曲线图,该曲线须涵盖关断点至自由风量的所 有范围,包括静压或全压,效率及风量与相对于操作功率的变化,性能 曲线 应连续上升,并可在静压及全压范围内稳定运转。
b.风机之噪音特性。 c.基础台详图或支撑详图。 d.维修资料及操作手册。 f.制造厂商之安装说明书。 1. 1.5 运送、储存与装卸 a.乙方在运送制品至现场时,应以工厂封箱保护,封箱应附滑撬及吊
2.2 排气风机说明
2.2.1 直线型后倾式风机 Centrifugal Inline Fans 性能测试须符合 AMCA 标准,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a.性能依 AMCA-210 测试,有 AMCA-211 认证证书。 b.音量依 AMCA-300 与 AMCA-301 测试,有 AMCA-311 认证证书。 c.叶轮为后倾离心式,叶轮与机壳为 SUS304 材质(特殊制程风机依其产线具 体要求),须经动态/静态平衡校正。 d.风机箱体使用单层 SUS304 厚度 1.2mmt,整体螺栓组为 SUS304 或 SUS410, 内衬吸音棉(Insulated Housing),容许噪音值为 63dB 以下(大于 1m 范围 外),具二扇检修门。 e.钢制轴心经研磨与抛光处理,表面有耐蚀防热涂层以防止锈蚀,轴心之第 一临界速度须大于最大操作速度 25%以上,以防止不正常震动。 f.风机若采用皮带传动,应采用可调整节距型马达皮带轮,可做转速调整,
耳以及防设备损坏。 b.制品应储存于清洁干燥的地方,并避免因天候或施工所造成之损害。
装卸制品应小心以避免组件、箱体及表面之损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节 制品
2.1 通则
2.1.1 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1)每台风机均须作静压及动压平衡校正。 (2)所有风机必须完整的提供所有组件,包括螺栓,螺帽,垫片,自锁垫片或
3.5.2
决并重新复验,超过天数以逾期论,在复验期间所有增加之人力,材料 皆含于工程总价。 保固
a. 本工程于正式验收日起即开始二年保固,承商须于一周内提交保固维护
计划,其内容应至少包括: A. 维护保养人员名册,电话 B. 定期保养(每月,每季)内容,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