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绿色电网建设指南(变电站绿色部分)之附件3: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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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绿色电网建设评价标准(变电站绿色部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4月

目录

前言 ...............................................................................................................................................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依据文件 (1)

3 基本规定 (2)

3.1基本要求 (2)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2)

4 变电站绿色评价指标 (3)

4.1节地与土地利用 (3)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4)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

4.4节材与材料利用 (13)

4.5站内外环境质量与环境保护 (14)

前言

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智能、绿色电网的任务是: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建设一个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电网(简称cccgp,即3C绿色电网,下同)。根据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基建工作会议精神,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部制定了《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基建技术重点工作计划》,要求通过构建“3C绿色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电网向更加“智能、高效、可靠、绿色”转变。

为规范开展绿色变电站的建设,统一评价方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提出、归口、组织编写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达明、邓恩宏、陈兵、王俊刚、蔡上、吴晖、黄志秋、廖毅、谭可立、吴琛、徐中亚、池代波、贺艳芝、刘宝英、简翔浩、蔡田田、施世鸿、许晋、黄显波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对绿色变电站工程进行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35kV~500kV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依据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依据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依据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8702-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97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16203-1996 《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GB24790-2009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27-2008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378-20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18870-2002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DL/T 5056-2007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55-2002 《220kV~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18-2012 《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059-201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DL/T 5222-200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352-200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390-20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HJ/T24-1998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规范》

JGJ 75-200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CJ 16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十八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110kV~500kV变电站标准设计V1.0版》南方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10kV和35kV标准设计(V1.0)》

《中国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十八号)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7号)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绿色变电站的评价应在变电站竣工投运后进行。

3.1.2申请评价绿色变电站的主体为变电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进行项目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反映变电站的建设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3建设单位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变电站的规划、设计、施工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件。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绿色变电站的评价指标体系含节地与土地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利用、站内外环境质量与环境保护5类指标,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变电站应满足本标准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3.2.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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