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控制论角度下的法律目的——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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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报告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班级:建工9班姓名:杨佳东学号:20102532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念起来不免觉得有些拗口,把这本书放在书架上也并不醒目。

但是一本好书不一定要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也不一定要有一个醒目的封面。

作者罗斯特﹒庞德是美国近代著名的法学家,这本书薄而内容却不薄,是庞德的代表作之一。

由于我翻遍了图书馆也没找到这本传说中的小册子,因此我只能在电脑和手机上阅读。

老师说只用花十分钟来阅读就可以了,我却花了一下午去囫囵吞枣。

一是因为我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二是因为想放慢节奏来把握这本的书的精要所在。

首先,我们明白两个问题:什么是社会控制?社会控制盒法律有什么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未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

换句话说,就是最大众的群体觉得最公平的标准。

社会控制有很多种类型,法律是其中的一种,除此之外,习惯、道德、伦理、宗教都是社会控制的形式。

本书讲的就是法律这种社会控制。

这本书共分为四张,第一章从人类文明的存在和发展的角度来探讨“人类对社会的控制”。

作者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并进一步探讨了文明的概念——“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在庞德看来是三类:道德、宗教和法律,并且在他看来,道德和宗教的作用随着“社会控制”世俗化已渐渐远离中心舞台,法律是近代世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而且这种法律依靠的是一种日益强大的政治组织的强制力量。

接着作者引导我们关注法律存在的背后的目的——“我们一定要为法律找到一个较好的根据,一定要找出强力背后的某种东西,强力不可能是社会控制的最终现实”,法律不应当只是“当权者的命令”,也不应当只是“政府为了自己而存在、法官或行政官员为了行使权力而进行审判”,强力从根本来讲不过是达到法律目的的手段,而并非法律目的本身。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
体、 组织 、 家庭甚 至 是某 一个人 。个 人要 对 自己 的行为进 行 自我
三 、 会控 制 的手段 社
控 制, 国家 也是 如此 , 不过 国家 的决策 系统 、 范性系统 和执 行 只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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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手 段 在社会 控制 系统 中发挥 着重 要作 用 。控 制主 体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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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控制 理 论足庞 德社 会学 法学 思 想的 核心 思想 。在 庞 德 织 社会特 别是 国家成为 了社会 控制 的首要主 体 , 庞德认 为宗教 但 的著 作《 通过 法律 的社会控 制》 f 庞 德是通 过 沦述 文 明与社 组 织仍 然在社 会控 制体 系 中发挥着 重要 作用 。 一 中, 5 会控 制的关 系来 论述 社会控 制 的 。 认 为“ 明是 人类 力量 不断 他 文 地更加 完善 的发展 , 足人类 对外在 的或 物质 6然界 和对人类 目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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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 德 社会 控 制 理 论研 究
付 罗芬
摘 要 社会 控制 论是 庞德 法律 思 想的核 心 ,研 究庞德 的这一 理论有 助 于全 面理解 庞德 的 法律思 想 。本文 从社会 控制 的

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1.简述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及法制观点的核心。

(10分)答:(一)、关于正义论的法律观:一、关于人、城邦的论述。

“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城邦是正义的产物,是实现正义的手段;二、正义与善德。

人应该有善、美德和正义这三种品质;三、关于什么是正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法律来源于正义、体现正义并以实现正义为根本目的,这是他法律思想核心的所在。

他将正义分为“自然的政治正义”和“习惯的政治正义”,前者各个城邦都相同,后者则因国而异;正义更重要的是可以被分为普遍(守法)正义和个别正义,个别的正义又可分为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平均的)正义两种。

以及中庸之道及其标准,就是“取其中”。

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就是正义的法律观,法律离不开正义,离不开美德,因为法律本身是从社会的政治正义演化而来的,正义的原则必须寓于法律之中。

(二)关于法治观点的核心:一、主张法治,反对人治。

从法治的理论基础角度,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人性论的基础和认识论的基础。

人性论的基础是人类普遍存在恶性,“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认识论的基础是“众人智慧优于一人智慧”;二、关于法治的内涵。

他认为法律应当是“制定的良好和普遍的服从”,法治还应该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

以上两种理论被称作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公式,对于西方法治未来发展的价值定向有深远意义。

2.简述自然法学发展历程、代表人物及其思想核心观点。

(10分)答:自然法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早期的自然法学、基督教神学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和现代新自然法学四个发展阶段。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早期的自然法学。

代表人物:赫拉克里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智者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等。

核心观点:从世界同一性出发,认为人作为世界的一部分有着与自然界同一的规律,人类社会的规律是自然法,以自然法为基础的法律才是正义的。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作者:付罗芬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33期摘要社会控制论是庞德法律思想的核心,研究庞德的这一理论有助于全面理解庞德的法律思想。

本文从社会控制的主体、客体、手段、目的、作用机制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庞德社会控制论的内容。

关键词社会控制控制主体控制手段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283-02社会控制理论是庞德社会学法学思想的核心思想。

在庞德的著作《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庞德是通过论述文明与社会控制的关系来论述社会控制的。

他认为“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在庞德的对文明的这一定义中,他将文明分为人类对外在的或自然界的控制以及人类对自身本性的控制两方面,而对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控制即社会控制,对人类内在本性的支配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施加的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的本分来维持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从事反社会的行为,即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一套严谨、紧密联系的社会控制体系,这个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和过程,而是一个由控制主体、控制客体、控制手段和控制目的等要素组成的系统。

这些要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社会控制目的在社会控制系统中起着导向作用,社会控制主体根据社会控制的目的,同时依据系统的反馈信息,运用必要的控制手段或形式,发挥社会控制的作用机制,作用于社会客体,从而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结构。

通过分析我们将会发现,这些要素在庞德的社会控制论中都有充分体现。

一、社会控制的主体所谓控制主体,既可以是一个社会、国家,也可以是一个集体、组织、家庭甚至是某一个人。

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控制,国家也是如此,只不过国家的决策系统、规范性系统和执行系统都不是个人,而是某些组织、机构和广大民众。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罗斯科·庞德,20世纪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其法学思想兼收并蓄,系统而稳健,博采众家之长,既承继霍姆斯法学思想中实用主义的倾向,又极为推崇耶林的目的论思想、利益学说。

庞德首次提出“社会工程”这一概念是在《法律史解释》一文中,后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法律的任务》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其社会控制理论结合了柯勒法律与文明关系的学说和罗斯的社会控制学说。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共分四章,分别是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

一、文明和社会控制作者通过对法律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各法学家不同观点的比较,说明其为什么要从法律的理想成分来探讨法律,为什么从文明的观念、从作为维护文明之方法的社会控制的观念和从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或一个方面的观念出发来探讨法律。

庞德以文明为起点提出社会控制理论,他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是人类力量不断地完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者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本性最大限度的控制。

(P10)究其根本,社会科学需要研究的是人类自我扩张的本性的控制,一方面要控制个人欲望使之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是通过控制使人类内部协调一致借以实现对自然的控制,即是通过对每个人施加压力来迫使其保持其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同时制止他做反社会的行为。

庞德根据历史经验总结主要有三种社会控制的手段,分别是道德、宗教和法律,这三者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血亲组织社会中,法律的任务是维护个血亲集团之间的和平,对于集团内部的关系处理依靠其内部纪律解决,在这种情形下大部分社会控制由血亲集团的内部纪律、共同的伦理习惯、宗教组织处理。

随着血亲集团的消失,道德的作用渐趋减弱;尽管政治组织社会已然建立,由于有教会、教皇等有效组织(教会法院和教会法律体系)的支持宗教仍然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

(英国直至宗教改革才逐渐减弱宗教的影响;西罗马帝国覆灭直至十二世纪)自十六世纪以来,社会政治组织已经位于首要地位,政治组织具有事实上的对强力的垄断地位,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发挥作用,其他社会控制手段从属于法律,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读书报告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读书报告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报告——从法律目的论的角度——法律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的控制功能,而判断控制的标准就是正义。

一、背景知识介绍:(一)社会法学社会法学派是现代西方法学派的主要派别之一。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社会学法学在自然法学、历史法学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支配结构中发展起来,1为法学研究开创了又一全新的视角。

它是把法学的传统方法与社会学的概念、观点、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注重法律的社会目的、作用和效果,注重社会公正,强调社会不同利益的整合,推进法律改良的一种资产阶级法学学派。

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社会各种矛盾激化,战争、经济危机频繁爆发,新的利益冲突严重。

这时的法律制度与资本主义初期提出的民主、法制理想的距离越来越大,社会问题日益突出。

在这种条件下,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不得不关注劳动、福利、教育、经济等社会问题。

法律社会化成为时代潮流,法律不得不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法学也把法律问题与社会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研究。

因此,法社会控制学说即应运而生了。

(二)法律控制学说1.达尔文社会控制思想较早可以追溯到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CharlesDarwin)的生物进化论。

他认为,生物进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实现的。

生物个体为了在大自然中继续生存下去,保持自己的物种不被消灭,就必须不断发展自己的适应能力。

适者生存、弱者灭亡、物竞天择、自然淘汰,这就是自然界对生物个体的控制机制。

2由生物进化论发展出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是控制者,个人是被控制者。

既然人具有动物习性,那么社会就必须控制人的这种动物习性。

否则,人人都存在着追求自我利益的倾向,结果难免会使整个社会堕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中去,社会秩序因此而无法建立和维系。

2.爱德华·罗斯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作为美国的一名社会学家,他在1901年出版的《社会控制》3一书中最先使用了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这一概念。

社会准绳

社会准绳

法律——社会的准绳摘要庞德通过其《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以告诫的口吻深刻地向我们讲述了他对法律的观点和认识。

庞德将具体内容分为四章分别为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

文章不仅逻辑清晰、结构完整、体系新颖而且论证周到、思维缜密。

庞德的社会控制学说,主张运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此种观点从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顺应了时代发展,对当时的美国产生重大的影响。

此外,庞德认为除了法律外,道德、宗教与习惯等也都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

通过对整本书的阅读和思考,本文将从不同的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与感悟。

庞德的这本书虽然出版于1942年,但是,书中的观点至今对整个法学界都具有重大的影响力。

庞德的法律地位无法动摇,法律贡献无人可代替。

无论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还是在当今,庞德的思想一直是法学家热衷的焦点。

作为一名法律学习者,将通过对其观点的理解,谈谈自己较为浅显的看法。

关键词:庞德;法律;社会控制;法治建设1、庞德—社会学法学派创世人2、观点产生的背景(1)经济上,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

(2)政治上,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矛盾的不断激化。

(3)法律上,“法律社会化”成为时代的潮流。

二、主要的观点以及社会影响1、法律—社会控制的手段2、庞德理论的社会影响三、浅述对该观点的思考1、社会控制的主体的质疑2、社会控制类型的结合3、不同利益之间的权衡四、社会控制论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启示1、兼收并蓄,富于创新2、与时俱进,推动法治进步3、联系实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国家五、小结参考文献:法既是理性,也是经验。

它是经过理性发展了的经验,也是经过经验检验了的理性。

—罗斯科·庞德1、庞德—社会学法学派创世人①罗斯科-庞德,美国人,20世纪西方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是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和主要的代表人物。

庞德在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和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的基础上,吸收美国社会法学家沃德、罗斯关于社会力量和社会控制的理论,以及欧洲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黑格主义法学派的某些理论,建立起一个庞杂的社会法学体系。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简介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简介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简介翻开书的目录,浏览一遍,在心里猜想,读完这本书我大概会有些什么收获。

这本很薄,但是“书不在厚”。

短短的六十多页,讲述了为什么需要法律,法律是什么,法律的任务以及法律的价值这四个问题。

看过之后,技能培养我们对法律朴素的认识,又能引起我们对法律本身的简单的理性思考,看完之后也不会觉得累。

书一开篇,作者就从希腊开始梳理在法学上的各种思想与主义。

哲学,法学,哲理法学,法律哲学···这其中的一个个概念,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我不能驾驭和理解的。

在书中,作者写到这样两句话,“无论我们把文明看成是事实还是观念,我认为它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的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是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文明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的。

”我所理解的是: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以“文明”是法律的科学的出发点,而法律是对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但是这种对人类内在的或是本性的支配力到底是什么,是怎么样产生的,它是怎样得以保持、促进和流传的?之后有给出答案,这种支配力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从事发社会的行为,也就是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

社会控制的手段就是道德、宗教和法律。

“今天,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

它的最后效力依赖于专为这一目的而设立或遴选的团体、机构和官员所行使的强力。

它主要地通过法律发生作用,这就是说,通过被任命的代理人系统的和有秩序的使用强力”。

所以在庞德看来,法律的依赖于强力,强力的行使者为社会政治组织。

第二章作者讲述了“法律是什么。

作者认为从纪元六世纪希腊人来世考虑这些事情以来,什么是法律就是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

许多东西曾发生作用使这个问题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

法学经典著作读后感

法学经典著作读后感

法学经典著作读后感第一篇:法学经典著作读后感目录一、《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1)二、《理想国》 (2)三、《社会契约论》 (3)四、《论自由》 (5)五、《法律的概念》 (6)六、《法律的道德性》 (8)七、《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9)八、《正义论》 (11)九、《认真对待权利》 (12)十、《德意志意识形态》 (13)一、《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文明与社会控制(第一章)作者在第一章中向读者展示了文明的两个方面的表现形式,即“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①文明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的。

为什么要对人的本性实行社会控制呢?庞德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基础,认为人性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人为了寻求最大利益具有合作的倾向,另一方面,在人自私自利心态的主导下具有扩张自我的本性。

②作者在文中谈到,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注意以免给其他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危险,那么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之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

正如作者所说的:“社会控制的任务以及我们称之为法的那种高度专门化形式的社会控制的任务,就在于控制这种为了满足个人欲望的个人扩张性自我主张的趋向。

”③人们对内在本性的控制,使人们得以继承这个世界并保有和增加他们所继承的东西。

根据前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所认为的文明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即文明就是社会控制,社会控制就是文明的证明(表现形式)。

作为文明的社会控制是一个有机整体,庞德论述文明与社会控制的内容的一个关键词就是“支配力”,这种支配力直接地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通过对每个人施加压力来维护文明社会。

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又是多样性的,具体包括道德、宗教和法律。

从历史的发展史来看,道德与宗教都曾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在近代世界,法律逐渐从道德与宗教中分离出来,并且成为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演讲

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演讲

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演讲社会的缰绳——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演讲蔡艺生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人类活动按一定的社会的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过程,就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社会控制有多种类型,法律是其中的一种,习惯、道德、伦理、宗教等都是社会控制的形式。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法是一种在发达社会中被高度的专门研究过的社会控制──在这样的社会里对权力理性的和有序的运用的一种社会控制。

” 布莱克曾把法与其他社会控制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一个公式:法的变化与其他社会控制成反比。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的控制相对比较弱小,公共权力往往并不深入广大的乡村地区,乡村多依赖宗教和士绅,借助礼教和调解制度已足以维系秩序。

整体社会秩序由“国法”和“宗法”这“二元”共同维持,两者相互承认,相互支持,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控制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决策的确定,我国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无法可依”的时代已告结束,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正在形成。

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

如果以牺牲传统来换取快速“现代化”,其实质是在摧毁文化。

在摧毁自身传统的同时,法律又不能使本土接受异质土壤所生长出来的其它文化,其后果是可怕的。

这就不能不让我们进行一个理性的反思。

在此条件下,庞德先生所著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或许对我们有些助益。

庞德先生是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20世纪西方法学界的权威人物之一。

他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是美国社会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垄断资产阶级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新发展、新变化在法律思想和法律价值观方面的必然要求的较为集中的体现。

庞德

庞德

庞德的法社会学思想论述摘要:庞德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法社会学大家之一。

他在20世纪初美国社会急剧动荡的社会背景之下,针对社会的需要以及法社会系发展的前景和方向,提出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和社会利益论,并为了阐述其观念而对发的价值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和研究,认为只有经验的价值观才真正能够为法律的价值服务。

他的这些法社会学思想对20世纪的美国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为法社会学的发展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直至今天,庞德的法社会学思想仍然影响着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和法律发展。

关键词:庞德法社会学法律的社会控制社会利益一、庞德的生平概述庞德是美国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期最著名的法学家之一,也是美国法律社会学的创始人以及世界法律社会学运动的领袖人物。

他楚出生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一个律师家庭,从小受到很好的法律文化的熏陶。

青年时期的庞德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学习机会并获取了律师资格,与其父母一样从事律师工作并在法学担任过职位。

后来庞德重返哈佛法学院并在1916年担任了院长的植物,创造了哈佛法学院历史上的黄金时期。

他大约与20世纪早期提出不能够发展了社会学法学这一法学学派,并是其在20世纪30年代成为了法学中的显学。

他曾经创作的众多法学著作都在西方法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在1911-1912年公布了他的法社会学的基本观点的《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1923年的《法律史解释》、1942年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以及1959年五卷本的《法理学》等。

二、庞德主要的法社会学思想概述及其社会背景庞德作为一个经历过一战和二战的美国的法社会学大家,其法社会学思想与其所处的社会的背景和当时代存在的社会问题息息相关。

19世逐步纪20世纪初,资本主义在达到了一个相对繁盛的发展后进入了一个瓶颈时期。

此时,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开始进入垄断阶段,资本和社会资源的集中化激发了社会利益的争夺,人们之间的社会地位和利益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原本的秩序已经不能恰当地适合社会的发展。

社会法学的理论大纲——读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社会法学的理论大纲——读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作者: 王常松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法律系 研究生
出版物刊名: 政治学研究
页码: 76-79页
主题词: 社会控制;社会法学;法律理解;庞德;通过法律;表现形式;法律秩序;西方法学;分析法学;法学家
摘要: <正> 现代西方法学,学派林立,体系繁杂,构成了一幅令人眩目的立体画面。

诸多流派之中,又以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三强鼎立,雄踞西方法坛。

社会法学作为三强之一,广泛传布于欧美,在美国,它几乎成了法庭上的官方法学。

庞德(1870-1964年),这位开创美国社会法学的始祖,在西方法学界德高望重,曾有法学泰斗之盛誊。

他一生著书立说,为后人留下宏篇巨著。

据统计,他著书、撰文773篇目,。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有感
“法律必须在存在着其他比较间接的但是重要的手段——家庭、家庭教养、宗教和学校教育——的情况下执行其职能。

如果这些手段恰当地并顺利地完成了它们的工作的话,那么,许多本应属于发法律的事情将会预先做好。

”理性的法治社会,绝不是法律安排所有事情的社会,当我们近乎盲从地呼吁法律之治理,我们毋宁更需呼吁社会公德的重建。

因为更多时候,社会不是因为缺少法律的约束而无序,而是因为只有法律能够起到约束作用而难以治理。

当家庭、职业、学校乃至宗教的力量从社会人行为的约束力量中被剥离出去,个人的行为再难以限制。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有一点法律的空子,他就会不顾一切,甚至,在一点点侥幸心理之下,人们也会逾越他人的.权益边界。

也只有在社会道德体系形成了良性循环,法治才会成为常态。

毋宁说,法律其实是作为社会最为底线的保障而存在的,它提醒着人们自己身处的社会并不是缺乏强制力的存在。

“在文明社会中,人们必须能假定其他人不会故意侵犯他们,必须能假定那些从事某种行为的人在其行为中将适当注意以免给其他
人带来遭到损害的不合理的危险,否则曾使物质自然界的许多东西有可能被控制起来供人类已用的研究、试验和调查,就不可能进行了。

”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其价值在于使得“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

”而对文明的信任,对社会体系的认可,是“人类对外在的物
质自然界和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或人类本性实现最大限度控制”的基础。

没有这些前提,人类的一些物质、精神活动都展开的心理条件。

这种情况下,欲以实现发展的想法是荒谬的、不可想象的。

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

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

课程论文名称: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从社会学的角度认识法律选课号:LAWS120001.03姓名:樊雨轩学号:14300130119 学院:新闻学院专业:新闻传播大类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从社会学的角度认识法律内容摘要罗斯科·庞德的“法律的社会控制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具影响的法律思想,它是美国社会学法理学的核心理论。

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社会各种矛盾开始激化,传统的法律制度已经不能解决现行的社会问题。

庞德借鉴社会学研究方法,在批判三种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该理论,其基本点为,法律是一种用最小的消耗来调和人们的利益冲突以达到控制社会的工具。

本文分别从文明、法律和利益三个角度来认识这一理论。

并简要分析了它的意义与局限性,以及试图分析该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学法理学社会控制罗斯科·庞德文明秩序一、庞德与美国社会学法理学罗斯科·庞德是社会学法理学在美国的“第一发起人”,他被公认为现代美国法学的泰斗。

庞德将社会学引入法学研究领域,将法律的社会效果作为评价法律作用的标准,由此创立了社会学法理学。

这一理论居现代西方三大法学理论之首(另两派理论是自然法学和分析法学),自本世纪30年代开始形成,到目前为止,已统治美国社会达60多年,其影响已扩展到西方各主要国家。

1庞德的“法律的社会控制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具影响的法律思想,是庞德法学思想的浓缩,它以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为线索构建了一个逻辑体系,从而涵盖了庞德的整个社会学法学思想。

2庞德最早于1923年在《法律史解释》一书中提出,指明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后来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法律的任务》等书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3二、“法律的社会控制论”的提出在社会学法理学兴起之前,自然法学和历史法学并行盛行于美国,二者都认为法律是被发现出来的,而不是按照人类需要创造出来的,因此都偏向保守主义。

法律类书籍读书心得体会5篇

法律类书籍读书心得体会5篇

法律类书籍读书心得体会5篇读书是指获取他人已预备好的符号、文字并加以辨认、理解、分析的过程,有时还伴随着朗读、鉴赏、记忆等行为。

这些符号最常见的是语言文字,其他还有音符、密码、图表等也在此列;一般获取过程是用眼睛观看,也包括盲人用触觉来识别凸字等其他获取方式。

下面是带来的有关法律类书籍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法律类书籍读书心得体会1我在阅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一章《文明和社会控制》中,社会控制的问题引起了我的深思。

首先,在本书中提出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

而这种支配力直接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所保持的。

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们从事反社会的行为,即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

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我们就其中的道德来说,在希腊城邦文明中体现为传统规则,这是伦理习惯的一种近代形式,当伦理发展的结果产生了道德体系时,就出现了一种法律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试图将法律和道德等同起来,使一切道德戒律本身也成为法令。

这便让我不禁想起了近期热议的话题——“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车长和乘务员可拒载”。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

规定公交车乘客不给让老弱病残让座罚款50元并有权拒载。

这项规定引起了专家、学者以及广大市民的热议,争议的焦点无非是政府和司法机关是否应该通过社会控制将道德行为上升为法律约束?我认为这一案例正好契合了《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这本著作中的观点,即上述提到的社会控制。

当然,针对这一规定,有市民认为让座这一行为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弱势群体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老年人表示支持这项规定的出台,认为乘车更有“底气”了,有法律为其“撑腰”。

而有的市民则表示反对,认为“一旦上车买了票,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订立了合同,公交车有义务把乘客送到相应的站点,作为车长和和乘务员是没有权利因为不让座而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作为社会控制主要手段正当性

法律作为社会控制主要手段正当性

试析法律作为社会控制主要手段的正当性摘要:本文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的逻辑理路出发,论证三个要点,从而得出结论--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正当的。

关键词:法律;社会控制;正当性作为20世纪美国社会法学的集大成者,罗斯科·庞德以精致严密的逻辑思维、简练独到的语言风格写就了《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

书中作者从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和价值问题四个角度入手,构建了”法律的社会控制”①这一学说。

庞德试图从文明的逻辑起点出发,论证正是由于法律的社会控制作用使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

但是,法律何以作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机制,其正当性在哪里?纵观全书,作者并未给出直接的答案。

一、文明、人性与社会--法律作为社会控制主要手段的必要性何谓”人类本性”?本书作者罗斯科·庞德在人性观上持相对中立和辩证的态度。

他认为,人具有合作和自我的两种倾向,即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双重性特征。

正如奥特弗利德·赫费所说的”人首先是合作性的动物;其次,人是冲突性的动物”②。

合作使人关心他人,组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自我则使人过于关注自身的欲求与感受,导致个人、集体间的相互冲突,斗争、交锋也就在所难免了。

作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对人的这种本性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以促使人们通过对社会规范的遵守而实现对社会秩序的共同维持,进而实现文明的发展。

在庞德所处的那个时代,一场推动世界由”蒸汽时代”步入”电气时代”的工业革命正在悄然兴起。

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导致一贯信奉的个人自由、过错责任等原则已日益难以满足新的社会矛盾。

继霍姆斯之后,庞德再次掀起了实用主义的思潮,主张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方式,进而抑制人性肆意扩张,维护并促进文明的发展。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文明的视野下,庞德以人性扩张的特征为基点,从他所处的社会现实出发,论证了只有将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才能实现文明的发展。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读书报告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读书报告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读书报告姓名:*** 学号:1112****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据我初步了解,罗斯柯·庞德(Roscore Pound 1870--1964),美国社会法学的创始人。

庞德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他最初学习植物学,但后来转向法学。

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注重实效的法学家,庞德深知社会矛盾尖锐复杂的美国社会,在其对法律价值和法律任务等进行了科学的阐述并被广泛认可后,他的思想在美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了广泛的应用。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是他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所作的专题讲座讲义,写于1942年和1944年,它们篇幅虽小,但对于法学界的影响很大。

这本书从开始介绍文明、社会控制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到法律的含义内容,最后到价值。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去探究书中那些值得人思考的问题。

首先,庞德从文明开始着手,由别人所述说的文明是使人类力量得到最大可能的展现,提出自己的观点,文明是各门社会的出发点。

从而为文明下了定义::“是人类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这就不难看出,在庞德的解释中,文明的两个方面内容是相互依赖的,然而如果人们没有达到对内在本性的控制,他们就难以征服外在自然界。

文明的世界不是说形成就可以形成的,即使形成了也需要去支配和维持。

然后庞德由此引出了社会控制,所谓的文明的支配力就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施加这种压力是迫使他人尽自己的本分来维持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人进行反社会的行为,即不符合社会假定的行为。

社会可控制的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

庞德论述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文明内涵,有着不同的的社会控制手段。

在近代社会,法律成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在当前社会中,我们主要依靠的是政治组织社会的强力。

我们需要通过强力来控制和安排人们的行为,此时,我们最坚持的就是法律这方面,从十七世纪到上次世界大战时期国际法的成就说明,某种很想法律的东西,即使没有强力的支持,也能够存在并且证明是有效的。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三章读后感这一章一开头就给我一种感觉,好像是在把法律的那些事儿给剥洋葱似的,一层一层地剖析。

庞德提到了法律的任务,这可不像我以前想的那么简单,就是抓抓坏人判判刑。

他说法律得去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这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管家,要在众多吵闹的利益小怪兽之间维持秩序。

比如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就像是走钢丝一样难。

有时候我觉得个人就像一个个小星球,都有自己的运转轨道,都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发展,但是社会这个大宇宙又有它自己的规则,得让这些小星球在不撞车的情况下和谐共处。

庞德还谈到了利益的分类,什么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啥的。

这让我想到了在一个大家庭里分蛋糕,每个人都想自己那块大一点,但是蛋糕就那么大。

个人利益就像是每个家庭成员自己想吃的那一口,公共利益可能是大家共用的餐具之类的,而社会利益就是这个家庭整体的和睦和发展。

要是分不好,那可就乱套了。

法律这个时候就站出来了,拿着它那把公平的刀,尽可能把蛋糕切得让大家都能接受。

而且,这一章让我深刻感觉到法律不是那种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

它得接地气,得去了解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需求和欲望。

就像一个厨师,得知道食客们的口味才能做出受欢迎的菜。

如果法律不管社会实际情况,自己瞎搞一套规则,那肯定会被大家嫌弃的。

不过呢,读这一章也有点小烦恼。

庞德的思想就像一个迷宫,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在里面转得晕头转向的。

那些术语和复杂的论述就像一个个小陷阱,一不小心就掉进去出不来了。

但是当我好不容易从一个小陷阱里爬出来的时候,又有一种成就感,就像解开了一道超级难的谜题一样。

总的来说,这一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立体的认识。

以前我看法律就像看一个平面的画,现在感觉它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立体的世界。

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一个有血有肉、努力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维持秩序、让大家都能好好表演的角色。

我想,这就是庞德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能让我这个法律小白开始对法律的本质和任务有了这么多新的思考。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摘要:何为社会?对于该问题的回答为一种泛多元论,不同的人对此的回答受自身的角度、立场、局限性约束而不同。

法律与社会之间存在着“裂缝”,而法社会学便是以研究制度在社会运行的绩效问题为出发点。

关键词:法社会学;社会控制一、文明与社会控制庞德认为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那部分法令包含两种成分,一种是命令性成分,一种是传统性成分。

命令性成分以我的理解是由立法者颁布的条例清晰的法律文件,传统性成分应为诸如习惯法此类,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中总结而来最为普遍的社会经验。

这两种成分都受某种理想支配。

该“理想”在一定时期是自然法,自然法认为法律是非人定的,崇尚天赋人权。

而当自然法实际适用于社会中时,普遍的自然法实质上还是已有的人定法的适用。

十九世纪后期,自然法崩溃,法社会学兴起。

庞德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出发点。

各门社会科学必须研究这种对内在的或人类本性所取得的支配力,这种支配力具有普遍性,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也是法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

在近代世界,法律成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这是时代的一个很大发展,曾经宗教组织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但宗教组织的控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思想上的变化,其控制力越来越弱,社会控制完全世俗化了。

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它的最后效力依赖于一定机构、团体的强力手段。

我认为比起以宗教来控制社会,法律控制社会是一个一大进步,虽然法律的功能和价值会随着社会状况和观念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因人的主观而随意更改,这就能起到很大的限制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限制人的私欲,维护社会秩序。

二、什么是法律?从纪元前六世纪以来,什么事法律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

这个问题被困难化是因为人们将立法、行政、司法三者混淆。

这三种意义可以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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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O. 201 9, 1
现 代 商 贸工 业 Mo enB s es rd d s y dr ui s T a e n ut n I r
2 1 年 第 9期 01
论 社会 控 制 论 角度 下 的法 律 目的
— —
从庞 德 《 过法 律 的社会 控 制 》 通 出发
邱 碧 蓉
关 键 词 : 会 控 制 ; 律 目的 ;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39 ( 0 1 0—2 00 1 7 -1 8 2 1 ) 90 3— 1
2 1 2 从 法律 思 想 史 的 角 度 考 察 .. 1 社 会 控 制 庞德将 法律 思想 史 划分 为古希 腊 、 罗 马 、 世 纪 、 古 中 新 “ 会 控 制 ” 由 美 国 社 会 学 者 爱 德 华 ・罗 斯 在 1 9 社 是 86 教 法 学 、 班 牙 法 学 、7世 纪 、8世 纪 、 9 纪 、O世 纪 等九 西 1 1 1世 2 年 提 出 的 。 他 在 《 会 控 制 》 指 出 , 类 经 历 从 自然 秩 序 社 中 人 维 走 向社 会 秩 序 是 从 混 乱 到 有 序 的 过 程 , 旦 社 会 复 杂 化 , 一 人 个 发 展 阶段 。我 们 可 以 总 结 出 这 九 个 阶 段 的 思 想 路 程 :
( 门大 学 法 学 院 法律 系 , 建 厦 门 3 1 0 ) 厦 福 60 5

要 : 国社 会 学 法 学派 学 者 庞 德 以 实 用 主 义 为 哲 学 基 础 , 出 了 社 会 控 制 理 论 说 。从 庞 德 的《 过 法 律 的 社 会 控 美 提 通
制 》 书 出发 , 述 了法 律 的 目的 和 利 益 学说 , 一 论 最后 反 思 理 论 中 的 几 点 限 制 并 对 中 国借 鉴 该 理 论 提 出 了 构 想 和 建 议 。
中 寻 得 法 律 目的 。 可 惜 的 是 , 德 谨 慎 的 态 度 反 而 使 得 法 庞 律 目的 模 糊 化 , 们 知 道 从 社 会 法 的 视 角 延 续 下 去 , 律 这 我 法 种 社 会 控 制 手 段 是 符 合 历 史 发 展 规 律 的 , 还 是 没 有 办 法 但 得 出 一 个 明 确 的 概 念 。 当 然 , 德 从 另 一 方 面 — — 利 益 学 庞 说方 面 对 法 律 目的 进 行 了 细致 的 探 讨 。 2 2 利 益 学说 . 利益到底是什 么?庞德 沿用 了耶林 的观 点 , 把要 求 、 愿 望或 需要定义 为利 益 。“ 个 法律 制 度通 过下 面 一 系列办 一 法来 达 到 , 无 论 如 何 力 图 达 到 法 律 秩 序 的 目 的 : 认 某 些 或 承 2 法律 的 目的和 利益 学说 利 益 ; 司法 过 程 ( 天 还 要 加 上 行 政 过 程 ) 照 一 种 权 威 由 今 按 2 1 法 律 的 目 的 . 作 为 一 名 实 用 主 义 者 , 德 的研 究 兴 趣 在 于 功 能 性 解 释 性 技 术 所 发 展 和 适 用 的 各 种 法 令 来 确 定 在 什 么 限 度 内 承 认 庞 以 法律 上— — 必 须 追 问 “ 到 底 有 什 么 用 ?那 么 , 律 又 有 什 和实 现 那 些 利 益 ; 及 努 力 保 障 在 确 定 限 度 内 被 承 认 的 利 你 ” 法 益 。 ” 么用 呢 ?对 于 目的理 解 , 庞德 深 受 耶 林 思 想 的 影 响 。耶 林 认 当然 , 不 是 所 有 的利 益 都 可 以 得 到 保 护 的 , 德 提 出 并 庞 为 , 与 自然 界 是 相 通 的 , 人 自然 界 中有 因 必 有 果 , 人 类 社 会 对 了三 类 可 以 承 认 的 利 益 : 人 利 益 、 共 利 益 和 社 会 利 益 。 个 公 来 说 , 括 法 律 在 内 的 所 有 社 会 制 度 都 是 有 目的 社 会 行 动 的 包 其 中包 括 了 人 格 、 庭 、 质 、 共 安 全 、 德 和 国 家 等 各 方 家 物 公 道 产 物 , 的 核 心 问 题是 法 律 的 目的 ,法 律 概 念 乃 是 为 人 而 存 法 “ 涵 对 美 在 的 一他 们是 实 现 人 之 目的 手 段 , 不 是 人 为 法 律 的 概 念 而 面 的 利 益 , 盖 面 广 , 此 , 国 法 哲 学 家 帕 特 森 给 予 了 高 而 认 存 在 的 ; 此 法 律 科 学 的 核 心 问 题 就 在 于 发 现 正 当 和 正 义 在 度 评 价 , 为 其 可 以 和 门 捷 列 夫 的 化 学 元 素 表 所 起 的作 用 因 作 庞 此 时 此 地 所 提 出 的要 求 。庞 德 辩 证 地 吸 收 了耶 林 的观 点 , ” 他 相 媲 美 。 当然 , 为 一 位 思 维 缜 密 的 法 学 家 , 德 自然 不 是 这 引出了法律 的 目的在于实现社 会 的控 制功能 , 而判 断控制的 随 意 杜 撰 和 列 举 出 这 些 利 益 类 型 , 是 他 通 过 对 法 律 文 献 他 标 准 就 是 正 义 。随 之 , 德 对 法 之 历 史 发 展 阶 段 进 行 梳 理 , 和 法 的发 展 历 史 结 合 实 际 分 析 而 成 的 , 也 为 这 些 利 益 寻 庞 得 了 正 当 的依 据 , 法 律 的 价 值 。“ 各 种 利 益 的 承 认 或 拒 即 对 企 图从 史 实 中探 寻 出法 律 的 目的 。 绝承认 以及划 定那 些 得到 承 认 的利 益界 限 , 终都 是按 照 最 2 1 1 从 法 律 史的 角度 考 察 .. 个 确 定 的价 值 尺 度 来 进 行 的 。 那 么 , 的 价 值 又 是 如 何 ” 法 庞 德 将 法 律 体 系 的 发 展 分 为 五 个 阶 段 : 始 法 、 格 原 严 法、 衡平法 和 自然 法 、 成熟 法 以及 社 会 法 阶段 , 们 的对 比 获得 的呢?他认 为一是从 经验 中去 寻找某 种能在 丝 毫无损 它 于整个利益方 案的条件下使 各种 冲突 和重叠 的利 益得 到调 图如 下 : 整 , 同时给予这种 经验 以合 理发展 的方 法 , 并 经验 和理性 相 表 1 辅 相 成 , 同 成 长 ; 是 按 照 一 定 时 间 和 地 点 的 文 明 的假 说 共 一 原 始法 严 格 法 衡 平法 和 成 熟 法 社 会 法 自然 法 阶 段 来 进 行 评 价 , 些 假 说把 价 值 和 现 实 联 系 起 来 , 这 由此 理 论 联 公 共 治 符合 伦 理 机 会 平 等 ; 社 会 利 益 系 了 实 际 , 会 控 制 背后 的 理 想 成 分 不 再 脱 离 社 会 现 实 ; 社 一 目的 安 或 者 安 全 行 为和 良 取得 物 的 是关 于法律秩序 一种 公 认 的传 统 的权 威性 观 念 , 实际 上 这 和 平 善 道 德 规 范 安 全 最 大 化 是 法 律 秩 序 的“ 想 图景 ” 理 。 对 法 律 和 平 规 经 规 则 和 形 经 由理 性 而 达 彻 底 构建 通 过 社 会利 综 上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 德 试 图 从 三 种 价 值 原 则 中 去 说 庞 秩 序 的 制 社 会 式 达 至 的 ~ 至 的 善 意 和 个 人 权 利 益 对 个 人权 明这 么 一 点 : 撑 利 益 学 说 的 法 律 原 则 来 源 于 生 活 , 于 利 支 基 贡献 般性 和 确 定 性 道 德 的 行 为 的 观 念 利 做 出 限制 益 学 说 的法 律 目 的 是 要 服 务 于 社 会 生 活 , 对 利 益 的 界 定 而 另 外 , 德 还 提 出 了 世 界 法 的 构 想 , 来 的 世 界 法 律 秩 庞 未 是 要 保 障法 律 正 当 地 控 制 社 会 。 序就是 要促进全人 类的普遍 利益 。
类 的 情 感 不 再 维 系 自 然 秩 序 , 而 需 要 一 种 机 制 来 稳 定 人 护 治 安 和 和 平 一 维 护 社 会 现 状 一 东 西 各 归 所 有 一保 护 个 人 因 类 社 会 且 不 受 情 感 的影 响 , 样 的 机 制 就 是 社 会 控 制 , 就 利益 一强调 自然 权利 一 自我 主 张 的 最 大化 一 保 护社 会 利 这 它 是 “ 定 的 、 受 人 的情 感 影 响 的 关 系 。庞 德 引 用 了 这 个 概 益 。 稳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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