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小组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质量小组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城投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促进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确保产品质量,实现质
量安全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开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及所有施
工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质量小组管理总目标:优质、优产、用户至上,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一)全部工程达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
(二) 杜绝施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lOO%;
(四) 竣工文件按部颁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第四条质量安全管理的意义: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双重监管,提高全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的品质控制
体系,确保过程控制,从而提升产品的素质与竞争力。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是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检查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工程质量专职组员、安全专职组员、水暖、电气兼职质量组员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长与组员之间紧密配合,组长负责统筹各组员间、各专业间、各合作单位间的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组员主要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安
全组员主要负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水暖、电气组员主要负责检
查安装工程。
(二)组织和修订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监督检查公司的工程质量、材料使用情况、设计图纸质量,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公司利益;
(四)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工程款累计支付85%,须经质量小组确认后,才能进行完工验收及下一步付款;
(六)依照本规定处罚违反工程质量管理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第六条建立定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一)质量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到各工地进行检查,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
检查的力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
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每月由质量小组组长主持
组织召开综合质量安全检查会议,以教育、学习、指出不足、经验
交流为主,有关部室、合作单位参加。
(二)质量安全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质量安全检查的结果,提交办公室作为相关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附加指标,与资效工资效益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安
全意识及参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提倡全员参与质量安全
管理,对发现的有价值的质量安全问题,经质量安全小组确认提交
办公室作为绩效考核的加分依据。
(四)建立质量回访服务制度,做好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服务工作,树立企业形象。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
第七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质量安全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合作单位进行整改,使工程质量安全处于
稳定受控状态。
(一)对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与样板不符等质量隐患,质量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
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二)对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设计不合理的,质量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立即整
改,采取补救措施或变更设计,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三)对由于监理过失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质量小组通过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监理单位立即整改,采取有效措施,调配有经
验的管理人员加强管理,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四)对于工程质量小组下发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计划,按要求整改验收,且参照检查整改其他在建
工程,并将整改、验收情况3天内以书面、照片的形式回复工程质
量管理小组。
第五章工程质量事故及违规使用材料处罚
第八条对合作单位发生的质量事故在按照承包合同作出惩罚的基础上,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额外罚款。
(一)一般质量事故:经维修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不影响工期,施工单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可不罚款。
(二)严重质量事故:经维修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合作单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
每处罚款5000元。
(三)重大质量事故: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经维修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由施工单
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每处
罚款20000元。
(四)屡犯质量事故:经工程质量小组发单要求整改,但在后续工作中发生同样的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每处罚款2000元,严重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加倍处罚。
(五)合作单位未按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或迟迟不予整改,公司将另外委托相应人员进行整改,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30%管理费,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对责任单位按质量事故程度加倍处罚。(六)若施工单位私自采购非甲定品牌材料及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每项材料违规处以罚款20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时
间限期一个月),如不按期整改在下月审批该子项施工进度款时暂
扣当次进度款的10%,如一直未整改将不给予办理该项违规甲定
材料子项的结算。同时项目监理公司也负连带责任处罚款2000
元;如同一项目出现三项以上的材料违规情况,则终止监理公司
的委托合同,并按监理单位违约进行结算。
(七)在公司每月一次的月度检查中,若项目被通报批评,每次对施工单位处罚款5000元,同时项目监理公司也负连带责任处罚款2000
元;若连续三次项目被通报批评,则终止监理公司的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