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流程图

合集下载

水务局行政审批类流程图(适用所有行政审批)

水务局行政审批类流程图(适用所有行政审批)
对公民处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 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下罚款或 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调查违法事实
收集有关证据
口头或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行 政处罚意见,并告知当事人有进行 陈述、申辩的权利
填制《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交当事人
向单位报告处罚情况 结案,归档
当事人到指定的 银行缴纳罚款
承办机构:水政监察大队 服务电话: 4030576
监督电话 4011205
3
水务局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适用于所有行政处罚)
受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 应填制《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 录》。
当事人陈述申辩。
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 并送达当事人。
发放补正材料通 告书或当面告知
水务局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适用所有行政审批)
申请
申请人向水务局行政服务窗口提 交材料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材料不全 要求补正材料的
受理
行政审批科人员对材料 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
不符合条件或不 属于本机关事项
许可事项直接关系 他人重大利益的,告 知利害关系人,有权 进行陈述和申辩
承办科室:市水政监察大队 依法确定行政征收相对人
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核查并计算应征数额。 征、缴双方共同核实并确认征收额度。 制作缴费通知书
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缴费通知书。
相对人需申请缓缴或减免的,提出书面申请。 经集体讨论
不符合 缓缴或 减免的,
符合减免 的,作出减 免决定。
符合缓缴的,限期缓缴。 缓缴期满后
发放补正材料通 告书或当面告知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一)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四)河道采砂审批流程图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流程图(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流程图(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处罚流程图(四)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进行拦河、跨河、临河建设的处罚流程图(五)在江河、胡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流程图(六)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处罚、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流程图(七)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等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等设施的处罚流程图(八)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或者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流程图(九)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处罚流程图(十)擅自改变灌区灌排渠系、私开口门,拦截抢占水源的处罚流程图(十一)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或未按规定进行建设。

建设阻断或损坏水利工程,未采取临时措施和修复或修建相应工程的处罚流程图(十二)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设施的处罚流程图(十三)施工造成河道淤积或对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造成损害的处罚流程图(十四)水土保持方案未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处罚流程图(十五)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处罚流程图(十六)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的处罚流程图(十七)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流程图(十八)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流程图(十九)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一)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二)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未及时将砂石清运出河道、平整弃料堆体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三)在禁采期未将采砂机具撤出河道管理范围的处罚流程图(二十四)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五)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装不符合规定的节水设施、器具的;计划用水单位拒不安装水计量器具;计划用水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擅自用水;计划用水单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供水单位实行包费制;应被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拒(二十六)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七)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流程图(二十八)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流程图(二十九)生产设备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循环使用或者未回收使用;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纯净水未采取节水措施的或未将生产后的尾水回收利用;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处罚流程图(三十)在水保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流程图三、行政强制执行类流程图(一)清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流程图(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流程图(三)拆除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流程图(四)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强制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流程图(五)抗旱期间限制措施的采取流程图(六)违反水法规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流程图(七)违法水法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流程图四、行政征收类流程图(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流程图五、水行政检查流程图六、其他行政职权流程图(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二)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核准(三)临时渡汛措施备案。

禹州水务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禹州水务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禹州市水务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 1.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务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节约用水办公室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不申请听证决 定市水务局作出决定(1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准予许可不予许可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结案(立卷归档)1.技术审查(1日内完成); 2.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审 查政务服务股审查(2日内完成)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水务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如何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流程

如何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流程

取水许可相关手续流程
一、申请取水许可
1.准备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
(3)水资源调查报告
2.缴纳申请费用
3.递交申请材料
二、审查与评估
1.水资源局初审
(1)核实申请材料完整性
(2)水资源调查评估
2.环保局审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土地部门评估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评估
三、发放取水许可证
1.水资源局发放许可证
2.企业领取取水许可证
四、履行相关手续
1.定期报告水资源利用情况
2.缴纳水资源费用
五、更新取水许可
1.变更取水量申请
2.续期取水许可申请
以上是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的流程。

办理取水许可程序图_17697

办理取水许可程序图_17697

办理取水许可程序图
备注:
1、下列少量取水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
(1)为家庭生活、家庭饲养畜禽饮用取水的;(2)为农业灌溉年取水量1万m3以下的;(3)用人力、畜力或者其他简易方式取水的。

2、下列取水免予申请取水许可证:
(1)为农业抗旱应急必须取水的;(2)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应急必须取水的;(3)为防御和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利益的危害而必须取水的;(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3、下列取水许可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余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工业用水年取地表水或地下水100万—300万立方米的;农业、生态用水年取地下水500万—1000万立方米或着地表水1000万—3000万立方米的;(2)跨区取水的;(3)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取水的;。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28项)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28项)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水利28项)HZ 01 LS-XK-001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HZ 01 LS-XK-0016取水许可流程HZ 01 LS-XK-0017入河排污口审核流程HZ 01 LS-XK-001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流程HZ 01 LS-XK-0021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流程HZ 01 LS-XK-0022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流程HZ 01 LS-XK-0023护堤护岸采伐林木审核流程HZ 01 LS-XK-0024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流程HZ 01 LS-XK-0025城市建设围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流程HZ 01 LS-XK-0026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核准流程HZ 01 LS-XK-0027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流程HZ 01 LS-XK-0028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流程HZ 01 LS-XK-0029坝顶兼做公路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0海塘、堤坝兼做公路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1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5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6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流程HZ 01 LS-XK-0037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流程HZ 01 LS-XK-0040滩涂围垦项目审批流程HZ 01 LS-XK-0041滩涂围垦规划范围内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审查流程HZ 01 LS-XK-0042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流程。

取水许可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取水许可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取水许可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申请材料不
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关于申请××项目取水许可的函(样本)
XX水利局: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编制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并通过你局审查批复。

现将××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报送你局,请予批复。

取水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计算机编码:取水许可申请书
(空白)
取水许可申请人
(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注:退水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灌溉尾水等
取水许可申请书样本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
取水许可证书样本。

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用水情况
检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果交回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行政审批办审批、发证。
取件
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到水利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取水应当提交材料:1、取水许可申请书2、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3、与第三者关系的说明书,如与第三者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提交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有关文件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取水许可操作规范

取水许可操作规范

取水许可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取水许可(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61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年2月21日)第二条第二款: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年2月21日)第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水利部《关于授予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1994〕555号)、《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1996〕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水许可权限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20号)。

(一)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的项目1.南盘江、红水河黄泥河口到曹渡河口:工业与城镇生活≥26万m3/d,农业≥6m3/s;西江干流桂平至界首:工业与城镇生活≥43万m3/d,农业≥10 m3/s;北仑河境内干流(含边界河段):工业与城镇生活≥5万m3/d,农业≥6 m3/s。

2.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取水。

3.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

4.跨省(自治区)河流在省(自治区)边界上、下游各10km 河段以及省、自治区边界河流上的取水。

5.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m3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事项范围以外的审批项目1. 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取水。

取水许可办理流程表

取水许可办理流程表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水资源管理处水资源管理岗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审核
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同意初步办理意见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分管局长审定;不同意初步办理意见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源自,与申办材料一并交承办人员重新办理。
水资源管理处处长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水资源管理处承办人员负责将申请审批材料整理存档。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水资源管理处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办
(1)行政许可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的,由承办部门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查勘,并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取水许可办理流程表
办理环节
工作内容、责任人及办理时限
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含省级下放项目)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水保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2、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 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建管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3、市本级河道采砂(石)审批(含省级下放项目)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水政水资源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4、建设水工程符合流域规划审查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计财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5、权限内水库大坝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建管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6、权限内取水许可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水政水资源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7、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建管科、防办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水政水资源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二、公共服务项目1、县(市、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取水计划备案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水政水资源科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2、市级抗旱规划、预案审批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防办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3、权限内渡汛方案审批资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核发许可决定或制作发放相关证照核发不予许可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办理原因和申诉途径窗口牵头,防办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出具《限时办结单》申请人申请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未通过需整改的项目,书面出具整改意见书,窗口办件挂起,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办理挂起,时限暂停)单位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意见审签,或单位局务会等集体研究决定窗口根据审签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

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指南(项目编码:)一、适用范围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取水许可。

在取水许可申请受理阶段需一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统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年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年月日水利部令第号);.水利部《关于授予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号);- 1 - / 24.水利部《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水政资〔〕号);.《水利部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号);.《黄委关于印发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规计〔〕号,年月日以黄办〔〕号修订);.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委托黑河流域管理局实施我委管理范围内黑河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水调〔〕号);.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河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水调〔〕号,年月日以黄办〔〕号修订)。

四、受理机构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黄委许可办),其中黑河取水许可申请由黑河流域管理局受理。

- 2 - / 24五、决定机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

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一)申请受理条件.申请人: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

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采砂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利用国有水库、人工水道从事养殖、旅游、体育、餐饮等活动审批流程图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污口的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占用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开发旅游项目审批流程图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审批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小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参照)》小水电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转报)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参照)》附件一(1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流程图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水利工程的审查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厂、矿山、铁路、公路建设降低设防高程批准流程图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流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河道、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图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防洪工程林木采伐审批流程图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大坝竣工验收流程图大坝管理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方案许可流程图险坝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审批流程图。

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变更)办事流程

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变更)办事流程

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变更)办事流程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变更)办事流程一、申报条件与材料明细(一)申请条件1、取水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方面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划;2、取水水源可行、退水水质符合要求、符合水功能区划、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二)申报材料1、新取水许可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3)经批准的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准文件(5)列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上的建设项目须提供节水设施的设计任务书(6)当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7)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还应附有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8)取用地下水许可申请,经水务局审查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凿井。

井成后尚须提供以下材料a、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b、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剖面图c、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d、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e、其他有关资料(9)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材料a、取水工程竣工验收申请b、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说明c、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合格证)d、其它按规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注:总库容不足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中取水、日取水量不足200立方米的地下取水、水力发电总装机不足1000千瓦的取水,以及年取水量不足50万立方米地表水取水的建设项目不必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2、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材料(1)申请人要求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文件(2)按规定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3)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4)已缴纳水资源费的证明材料3、变更取水许可证申请材料(1)申请人要求变更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正式文件(2)按规定填写的取水许可申请书(3)原取水许可证(4)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注:下列情形不属于取水许可证变更,应当按规定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a、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b、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c、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d、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二、办事程序(一)受理申请人按上述规定持全部材料向市365便民服务中心水务窗口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审查流程图

取水许可审查流程图
业务咨询电话: 7510582 投诉举报电话: 7503690
收取或通过法院收取代为执行的费用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2.《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 4 页
水行政征收流程图
根据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明确收费标准
通知交费单位或者个人缴费,发放交费通知单
催缴费用
对逾期不缴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农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不能许可的,出具书面不予许可意见 和理由 责任人:梁刚(1个工作日)
申请人兴建取水工程或设施
验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责任人:梁刚(2个工作日)
将许可证或不予批准意见书交申 请人,并存档。 责任人:刘跃明(1个工作日)
业务咨询电话: 7510830 内部监督电话: 7503690 投诉举合格,当场 告知修改补 充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责任人:梁刚(1个工作
水土保持办审查材料、现场踏 勘。 责任人:梁刚(3个工作日)
不符合 审批条 件的, 退回申 请单位 或申请 人
水土保持站组织专家 对方案进行评审 责任人:梁刚(7个工作日)
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重新申请评审 责任人:梁刚
通过专家评审、同意上报审批 的,当场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责任人:梁刚
业务咨询电话: 7510582 内部监督电话: 7503690 投诉举报电话: 7503641
上报主管领导 责任人:商广和
水土保持站出具水土保持方案 批复文件交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并存档。 责任人:梁刚(1个工作日)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 十四条;《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抚顺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五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 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流程图
备注:申请时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2)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3)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备注:申请时提供的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概估算、设计图纸、专家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流程图
备注:申请时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在可研报告按基建程序报请批准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30-40套,其他材料
4套):a 、按规定如实填写的申请书;b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c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

包括可行性研究成果等文件、图纸,以及建设项目所处河段上、下游各5公里河段地形图(比例尺:1/500-1/5000);d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e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2)在工程方案批准后,建设项目开工前,申请人应当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a 、申请书,按照要求如实填写;b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初设报告或者技施设计报告中与涉河工程建设有关部分的设计资料;c 、施工期度汛方案;d 、防洪补偿补救专题设计及经费落
备注:申请时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3、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请示。

行政处罚流程图
适用范围:河道阻水障碍物在河堤(道)上开口,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设施,拒不缴纳行政规费
行政强制流程图(二)
适用范围:强制扣押非法采砂船舶
行政征收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