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和儒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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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和儒家思想

董仲舒是儒家思想发展历程中非常关键的人物。在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儒墨并称为两大显学。但是儒家的理论思想一直受到诸子百家的挑战,春秋战国的统治者虽然对儒生礼遇有加,但是一直不曾真正采纳过儒家的理论,诸候多数是为了招纳人才而作出礼贤下士的姿态而已。而在政治实践上,春秋战国诸候大都是法家学说的信徒。而秦最终统一六国,依靠的也不是儒家,而是法家。儒家思想在秦统一之后更一度遭受重创,坑儒使儒家的理论学说现实的成为打击的对象,好在秦朝的统治并不长久,汉朝迅速取而代之。至汉武帝时,在董仲舒的努力之下,儒家才真正击败道家和法家,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长达两千多年的统治地位。

董仲舒在这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至为关键,开创了儒学的一个新时代。为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董仲舒所推广的儒学是经过他精心改造的,与传统的儒学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一、天人感应说

天的概念,先秦时代早已有之,如西周的以德配天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天的权威受到质疑,但是诸子百家学说当中,对天的概念还是多有提及。儒家的“天”在孔子那里是敬而远之的,在孟子那里则是“顺天命,尽人事”侧重于人的作用,而到了荀子那里,则进一步

变成“制天命而用之”了。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并没有顺着先秦儒家代表人物的思路发展,而是从墨家学说里面寻找源泉。墨家学说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有德性的,无处不在的最高主宰。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所作所为来避凶趋福,事实上人的作用仍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董仲舒的“天”进一步总结发展了前人对“天”的认识。在董仲舒之前天与人是有明确的界限的,人与天的互动在于人是否符合天的意志,而董仲舒则给天添上了人的色彩。人与天不再是单向联系和不可知的,而是可以与之建立起沟通的渠道的。不单只是人必须服从天意,天还会通过各种方式给人以警示。“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至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

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

天成为一个人性化的神,有喜怒哀乐,是人间最高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董仲舒的“天”具有明显的神化特征,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宗教性。天的这种地位有三种作用,一在于为统治者提供了一个合法的权力来源,天子以天的意志来统治人民,具有先天的道德优势。而相应的人民则应该服从天通过天子在人间的统治。第二方面则在于对天子的制约,由于天子的统治权在于其道德符合天意,如果天子出现不符合“天”的意志的行为,人民则可以根据天所作的警示来选择

一个新的统治者。第三个方面在于,在日常生活中,天就想一个无处无时不在的监督者,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调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天成为人民道德自律的一个监督者和动力。

为了论证天的存在,解释天的意志的表达方式,董仲舒又从阴阳学家那里借鉴来了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对社会的各方面分门别类,用五行的观点,阴阳的观点重新加以解释。

二、阴阳五行的映射——三纲五常

首先是宇宙观,创建了自己的宇宙观,即天有十端说: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和人。今端”以外的东西,分别属于所贵的某一端,人则超然万物之上。他认为人本于天,天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人从形体到精神都是天的副本,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于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而粕贵阴贱,天之制也”,反映了董仲舒不仅把阴阳赋予人的情感意志,而且还用它来规范封建社会人伦的上下、尊卑、贵贱关系,以此来为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和政治制度寻求理论依据。

其次便是社会关系。自然界的阴阳五行投射到社会,变成了君臣父子之间的秩序。以天合人,又以人合天,便是其神学的天人合一”论。具体表现为“三纲五常”论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把三纲”之源归于天”,附会于阴阳,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

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所谓五常”,则是指仁、义、礼、智、信五常,王者所当修饬;王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力一外,延及群生也。”董仲舒将这五常看作是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准绳,维护封建统治,防止人民造反作乱的堤防,其目的则是要达到教化立、堤防完、习俗美、奸邪止”,从此以后,生纲五常”便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教条,其本质是统治阶级控制人民的思想武器。

三、性三品说

孟子与荀子在人性论上曾有过完全不同的观点,即著名的性善论与性恶论。董仲舒则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损益。提出了性三品说。他认为人性分为上中下三种,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斗筲之性者不可善化,圣人之性者不教而善,两者都是少数。多数则是可教化的中民之性,而教化中民之性的责任则在于王者,‘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不能善”。孟子与荀子的人性论都指的是万民之性,并没有作多数人跟少数人的区分,而董仲舒则对人作出了不同等级的划分。中民占据了人的大多数,这些人的自我修养靠的是天子的王教,再一次的将统治者的道德拔高到人民之师的地位。

四、义利观

义利之辩从孔子那里就开始被关注了。但在董仲舒之前的儒家学

者大多强调义,而很少涉及利。董仲舒从阴阳学说出发,认为“天之生人,使之生义与利”认为义与利是人自然的属性。义是满足人的道德需要,而利是满足人的生理需要。因而在两者之间关系的处理上,不再一味强调舍利求义。而是强调义与利都是人的基本需要。但是在道德实践上,义与利并不因此而获得平等的地位,因为利只是用以“养体”,对于道德实践来说,义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把义作为区别人与非人的特征。“人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董仲舒最终将其对“仁”的理解迁移到义利之间关系的处理上,认为仁“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语见于《汉书•董仲舒传》,而《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则是:“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对人民的道德领域提出了舍利求义的要求。

正是董仲舒对传统儒家学说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所作出的巨大调整,备受打击冷落的儒学才能紧随时代的发展,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最终成为封建正统思想,得以在中国流传长达两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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