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股权授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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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股权授予协议

本激励股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1)____公司(“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股份公司(未上市);

(2)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激励对象”)。

公司在此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授予激励对象约定数量的公司股权。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激励股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股东(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中。

●授予股权数量:____人民币注册资本,即公司____%的股权(“激励股权”);

●授予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予方式和来源: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原股东____总计授予激励对象上述激

励股权;

●股权获得条件和限制:(1)激励对象作为激励股权的受益人,仅享有激励

股权的经济受益权利(如分红、增值、处分收入或清算分配),激励股权的其他股东权力(如股东表决权和公司高管提名任命权)由创始人行使直至公司整体上市或出售;(2)激励对象同意接受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约束;(3)股权激励计划与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和限制;(4)激励对象取得的公司股权之日起锁定4年,激励对象服务公司每满一年其取得的全部激励权中的1/4解锁;激励对象服务公司未满上述年限而停止服务的,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未解锁的部分公司创始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人有权以激励对象取得股权激励的价格进行收购;

●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受让激励股权的价格为_______元人民币/

股(单位注册资本)。

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股权激励计划应优先。1.激励对象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和持有公司授予的激励股权是基于激励对象持

续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激励股权,公司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6条确定,但本协议第5条另有约定的除外。

2.激励对象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

激励对象享有激励股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激励对象不得将其获得的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

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4.激励对象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

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激励对象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激励对象的工资中直接扣除激励对象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5.激励对象同意,无论本协议是否有其他约定,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

指示该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1) 激励对象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 激励对象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 激励对象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

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

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 激励对象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

事的义务(但因激励对象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 激励对象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

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 激励对象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的行为;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该激励股权的原始价格(若该价格高于第6条规定的回购价格,则以第6条规定的价格为准);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6.激励对象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选择请打“√”)

(1)(2)(3)确定的价格(含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指示该激励对象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 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

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2)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激励对象取得激励股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即原始取得价格,但高于公平市场价的以公平市为准;

(3)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7.激励对象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

议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激励对象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的全权代表以激励对象的名义并代替激励对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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