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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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为了确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提高检测质量水平,制定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以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内容1.检测设备和仪器的完善程度:考核机构的设备和仪器应该完善、齐全,并且能保证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2.检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考核机构的检测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检测设备和仪器,准确判断和分析检测结果,并具备及时报告和处理检测数据的能力。

3.检测流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考核机构的检测流程和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能够保证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考核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防止发生质量问题。

二、考核程序1.考核准备阶段: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向考核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和要求,以便他们准备。

2.考核实施阶段: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检查、访谈和查阅相关记录,评价其设备、人员、流程和管理体系的状况。

3.考核分析阶段: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制定考核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4.考核反馈阶段: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并就改进建议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促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三、考核要求1.检测设备和仪器的要求:设备应具备准确、可靠的检测功能,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仪器应定期校验和维护,以确保其性能和准确度。

2.检测人员的要求:检测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资质认证,并定期接受进修和培训,保证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检测流程和标准的要求:检测流程应按照标准操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标准应与国家相关标准保持一致,并及时更新和修改。

4.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运行和改进,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认证。

四、考核结果和效应1.考核结果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建议和改进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二、质量体系三、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55.* 样品有专人保管,有惟一性和检测状态标识,有措施保证样品在检测和保存期间不混淆、丢失和损坏。

有样品的处理记录。

样品在流转过程中,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避免发生变质、丢失或损坏。

如遇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按相应工作程序,保证样品接收、传递、检测方法采用、检测、异常情况处置、复检与判定,以及双三级审核等符合要求。

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填写符合规定。

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按《采用非标准方法程序》执行。

开展新项目应按《开展检测新项目工作程序》实施。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采购应编制计划,计划实施前,其技术内容应经相关负责人审查同意。

所购买的、影响检测质量的试剂和消耗材料,必要时应经过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后,投入使用。

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要求。

并保存符合性检查的记录。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服务和供应品的供应商应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差异和发生偏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例外偏离时,按《允许偏离控制程序》执行。

有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并有记录。

按《检验分包程序》实施分包。

分包项目应控制在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且价格昂贵的范围内。

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应保存分包方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并有对分包方的评审记录。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70. 检测人员工作作风严谨,操作规范熟练,数据填写客观、清晰。

五、记录与报告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符合对所有的记录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检验过程和质量管理产生的记录,明确其保存期限。

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记录与报告的存放方法、设施和环境应防止记录损坏、变质、丢失等。

(产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产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有措施保证机构有良好的内务管理, 包括公文运转、工作人员守则、人员 劳动保护等,必要时应制定专门程序。
二、质量体系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问题和建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建立和检验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 且形成质量体系文件。 机构应明确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平和 检验服务的质量方针、目标,且作出 承诺。 质量手册编写规范,覆盖质量体系的 全部要素,其内容符合《农产品质量 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质量 手册由主任批准发布。
仪器设备(包括软件)应有专人管理 保养。于用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应为 100%,且进行正常的维护。 仪器设备应有惟壹性标识,且贴有计 量状态标识。 有仪器设备壹览表,内容包括:名称、 惟壹性标识、型号规格、出厂号、制 造商名称、技术指标、购置时间、单 价、检定(校准)周期、用途、管理 人、使用人等。 有仪器设备购置、验收、调试、使用、 维护、故障修理、降级和报废处理程 序,且有相应记录。 仪器设备独立建档,内容包括:仪器 名称、惟壹性标识、型号规格、出厂 号、制造商名称、仪器购置、验收、 调试记录,接收日期、启用时间、使 用说明书(外文说明书需有其操作部 分的中文翻译)、放置地点、历次检 定(校准)情况、自校规程,运行检 查、使用、维护(包括计划)、损坏、 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能满足试验再现 性和溯源要求,内容包括:开机时间、 关机时间、样品编号(或试剂、标准 物质)、开机(关机)状态、环境因 素(如果需要)、使用人等。 有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且便于操作 者对照使用。
有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确保检测 结果质量。可采用以下方法:用统计 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参加能力验证、 进行实验室间比对、定期使用有证标 准物质或于内部质量控制中使用副标 准物质、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 检验和保留样的再检验等。 有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考核评审细则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实验室条件
要求实验室具备适宜的温度、湿 度和洁净度,以保证检测结果的 可靠性。
外部环境因素考虑
1
土壤和水质
2
对农产品的生长和质量安全具有重要影
响,需要进行定期检过检测 和评估,确定相关措施。
养殖饲料
对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需 要严格检验饲料质量。
实验室设备质量评估
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确保实验室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通过定期的检测和评 估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测试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
制定标准的测试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政府检测机构
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安全检测准则,并对农产品进行监管。
第三方检测机构
独立机构,为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独立的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企业自检机构
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建立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对自身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测。
考核评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1 确定考核标准
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确保评审的公正和准确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考核评审细则
本考核评审细则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政策法规、 机构分类、考核标准、设备质量评估等内容,旨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相关政策和法规
详细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规定, 以及质量标准和监管机构的职责。
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分类
2 评价考核结果
对被考核机构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进行评价,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3 编制评估报告
编写考核评估报告,记录考核结果和建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参考。
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
手册和规范
制定质量安全检测的操作手册和 规范,确保检测流程的标准化。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导言:为规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信度,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保障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标1.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为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2.保障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和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考核范围1.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2.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考核内容1.人员管理考核(1)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检测业务需求,人员构成是否合理;(2)人员技术水平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否有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机制;(3)人员是否履行职责,能否杜绝违规行为。

2.设备管理考核(1)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经过检定和校准,并能提供有效证明;(2)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维护保养是否到位;(3)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是否及时,是否能满足业务需求。

3.方法管理考核(1)检测方法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2)检测方法是否能保持准确性和公正性,是否能有效防范作假行为;(3)方法的技术开发和改进是否跟上行业的发展趋势。

4.质量管理体系考核(1)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运行良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是否完善,员工是否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作;(3)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进行持续改进和纠正,是否能保证质量结果的稳定可靠性。

四、考核方法1.文件审查:对检测机构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人员配备情况、设备检定和校准证明、方法开发和改进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2.现场检查:对检测机构的实际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包括人员的到位情况、设备的使用情况、实验室的环境卫生等。

3.抽样检测:随机抽取检测机构的样品送至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比结果评估检测机构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19
二、细则
三、仪器设备 36*仪器设备数量、性能应满足所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配 备率应不低于98%。 37*仪器设备(包括软件)应有专人管理保养。在用仪器设 备的完好率应为100%,并进行正常的维护。 38、仪器设备应有唯一性标识,并贴有计量状态标识。
20
二、细则
三、仪器设备
39、有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名称、惟一性标识、型 号规格、出厂号、制造商名称、技术指标、购置时间、单价、 检定(校准)周期、用途、管理人、使用人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内容简介
二o一六年八月四日
1
一、简介 二、细则
目录
2
一(计量认证)的关系
4
一、简介 考核合格证书
5
一、简介
6
一、简介 监督管理
7
二、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1*有上级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文件。机构为独立法人,非独 立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检测业务独立,独立对外行文,独 立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财务帐户或单独核算。
11
二、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13、质量监督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了解检验工作目的、 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每个部 门至少配备一名质量监督员。
14、内审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资格,不少于3人。
15、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并在质量手册中明确岗位职责。应 包括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 部门负责人、检测人员、内审员、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 理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试剂及耗材管理员、标准 物质管理员等。
21
二、细则
三、仪器设备 4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能满足试验再现性和溯源要求,内 容包括:开机时间、关机时间、样品编号(或试剂、标准物 质)、开机(关机)状态、环境因素(如果需要)、使用人 等。 43、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便于操作者对照使用。 44*计量器具应有有效的计量检定或校验合格证书和检定或 校验周期表,并有专人负责检定(校准)或送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送审稿)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送审稿)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送审稿)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注: 1.每一条在相应的评审意见栏中打“√”;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解读

附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机构与人员二、质量体系三、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55。

*样品有专人保管,有惟一性和检测状态标识,有措施保证样品在检测和保存期间不混淆、丢失和损坏.有样品的处理记录。

样品在流转过程中,交接时应检查样品状况,避免发生变质、丢失或损坏. 如遇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按相应工作程序,保证样品接收、传递、检测方法采用、检测、异常情况处置、复检与判定,以及双三级审核等符合要求. 原始记录有固定格式,信息齐全、内容真实,填写符合规定。

非标准方法的采用应按《采用非标准方法程序》执行。

开展新项目应按《开展检测新项目工作程序》实施。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采购应编制计划,计划实施前,其技术内容应经相关负责人审查同意。

所购买的、影响检测质量的试剂和消耗材料,必要时应经过检查或证实符合有关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后,投入使用。

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要求。

并保存符合性检查的记录。

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服务和供应品的供应商应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差异和发生偏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例外偏离时,按《允许偏离控制程序》执行。

有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并有记录. 按《检验分包程序》实施分包。

分包项目应控制在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且价格昂贵的范围内。

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应保存分包方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并有对分包方的评审记录。

56.* 57. 58。

*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70。

检测人员工作作风严谨,操作规范熟练,数据填写客观、清晰。

五、记录与报告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符合对所有的记录实行分类管理,包括检验过程和质量管理产生的记录,明确其保存期限。

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记录与报告的存放方法、设施和环境应防止记录损坏、变质、丢失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引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其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市场环境的公正公平。

因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评审必须严格、全面,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本文将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的细则,以便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考核评审主体三、考核评审内容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考核评审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机构的设立依据、人员配置和职责划分等方面。

评审团队将重点考察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和设备,以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考核评审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评估,包括检测设备的完备性和准确性,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评审团队将通过实地检验和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评估。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审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内部质量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外部质量保证的可行性和效果等方面。

评审团队将通过对文件资料的审查和实地检验等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考核评审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进行评估,包括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结果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评审团队将通过对数据记录和结果报告的审查和对比分析等方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进行评估。

五、考核评审结果考核评审团队将根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全面评估,针对各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并给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评审结果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信誉和市场声誉产生重要影响,也将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消费者的购买提供重要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一、评审对象:所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包括农业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等。

二、考核内容:1.机构建设:评估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编制、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资质认证:评估机构是否已获得相关的资质认证,并考核认证的范围和有效期。

3.检测能力:评估机构的检测设备、仪器仪表、试剂等是否齐全,检测方法和技术是否合理有效,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是否过硬。

4.质量控制: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具备标准品库、质量控制样品等必备的质量管理手段,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第三方质量评审。

5.检测结果准确性:评估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假检测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6.报告编制:评估机构的检测报告是否规范、准确并且及时提交给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三、评审方法:1.文件资料审查:对机构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

2.现场考察:对机构的检测设备、仪器仪表、试剂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机构的检测人员进行面谈,对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3.检测结果对比:对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评估机构的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评审结果:1.合格:对检测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定为合格,予以表扬,并在考核范围内给予资助和优待。

2.不合格:对检测机构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定为不合格,要求机构整改,并进行复查。

在整改期间,对机构的检测资格和资助将进行暂停或撤销。

3.优秀:对检测机构综合评价结果较好的,评定为优秀,予以表彰,并在考核范围内给予资助和优待。

以上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的一些介绍。

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评审,可以提高机构的检测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和合格,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PPT41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PPT41页)
2、内设机构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各部门职能 明确,运行有效。
3、有组织机构框图。标明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及相互关系、 负责人姓名和职称。如机构为某一组织的一部分时,应标明 与相关部门在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关系。
8
二、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4、有机构主管部门的公正性声明,确保检验工作不受外界 因素干扰,保证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 5、有机构公正性声明,不受任何来自商业、经济等利益因 素的影响,保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保密性和诚信度。 6*配备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 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 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
11
二、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13、质量监督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了解检验工作目的、 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每个部 门至少配备一名质量监督员。
14、内审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资格,不少于3人。
15、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并在质量手册中明确岗位职责。应 包括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 部门负责人、检测人员、内审员、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 理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试剂及耗材管理员、标准 物质管理员等。
18
二、细则
二、质量体系 33、有管理评审程序。机构主任应每年至少对质量体系进行 一次管理评审。 34、管理评审提出对质量体系进行更改或改进的内容,应得 到落实。 35*有抱怨处理程序,并按程序受理、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 方面的抱怨。应保存所有抱怨的记录,以及针对抱怨所开展 的调查和纠正措施的记录。
21
二、细则
三、仪器设备 4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能满足试验再现性和溯源要求,内 容包括:开机时间、关机时间、样品编号(或试剂、标准物 质)、开机(关机)状态、环境因素(如果需要)、使用人 等。 43、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便于操作者对照使用。 44*计量器具应有有效的计量检定或校验合格证书和检定或 校验周期表,并有专人负责检定(校准)或送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条文释义一、机构与人员二、质量体系三、仪器设备四、检测工作五、记录与报告六、设施与环境一、机构与人员1、有上级部门批准的机构设臵文件。

机构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

检测业务独立,独立对外行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财务帐户或单独核算。

释义:⑴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检机构应是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这是保证检验工作独立性的必要条件。

⑵质检机构明确法律地位可通过其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两种形式予以体现:1)独立法人形式。

质检机构独立法人的体现形式有独立的工商注册法人、独立的民政注册法人和独立的编委注册法人等形式,质检机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有合法的批准文件,有独立的建制,具有与其检测业务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

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质检机构有明确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形式。

该形式是指质检机构为某法人单位或组织的一部分,质检机构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但要求质检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建制,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在组织结构、职责、功能等方面与母体组织有明确界定并相对独立,母体组织不得影响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应有书面授权书,并作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相应声明和承诺。

⑶若质检机构是明确的独立法人或组织的一部分,则质检机构需提供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证据,包括相对独立的建制、法人的授权及有关声明、质检机构负责人的责权、独立对外行文(机构主任有独立签发机构文件的权利,收发文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独立帐户或独立核算等内容。

2、内设机构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各部门职能明确,运行有效。

释义:⑴质检机构的组织形式应保证随时都能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⑵内设机构应由质检机构以相应文件的方式确认,最少应有业务管理、检测技术等部门,将业务管理和检测工作分开,使检验工作能2按有关程序有效运行,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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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
一、机构与人员
二、质量体系
三、仪器设备
四、检测工作
五、记录与报告
六、设施与环境
附件:
2.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记录在“问题与建议”栏中;
3.序号栏中的“*”代表“关键项”;
4.现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所有条款全部为“符合”(不适用项除外)。

(2)基本通过:分为整改后报材料确认和整改后现场确认两种情况。

基本通过,整改后报材料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1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
符合”和“不符合”,其中关键项“基本符合”少于6项,非关键项“不符合”不超过1项。

基本通过,整改后现场确认的判定标准为:按上述评审项要求, 25项及以下评审条款为“基本符
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及以下关键项“基本符合”,2项及以下非关键项“不符合”。

(3)不通过:按上述评审项要求,25个以上条款“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其中10项以上关
键项“基本符合”;或3项及以上非关键项“不符合” ;或1项及以上关键项“不符合”。

5.本细则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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