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文件及竣工图整理归档规定(B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改扩建炼油及新建乙烯工程
版本号 B
签发日期2009-03-16
施工文件及竣工图整理归档规定
D200501-PMT-DCG-PR-0005
版本号签发或修改说明制文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A 首次发布张凡2005-10-08 严明2005-11-15 胡永庆2005-11-17
B第二次发布张凡2009-03-02严明2009-03-16 白继晨2009-03-16 文件所有人:工程建设指挥部综合管理部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6 相关记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改扩建炼油及新建乙烯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等的编制、整理及归档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各专业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DA/T 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竣工文件
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3.2 施工文件
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3.3 竣工图
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3.4 监理文件
是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4 职责
4.1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提交监理单位、指挥部施工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各项目经理部等,以下同)审核后归档。
4.2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汇总各分包施工单位编制、收集、整理的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统一将其提交监理单位、指挥部施工管理部门审核后归档。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设备随机文件的收集、整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提交指挥部施工管理部门审核后归档。
4.3 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整理施工文件及竣工图,负责审核、签署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向指挥部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它监理文件。
4.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质量监督文件,并向指挥部综合管理部文档中心归档。
4.5 指挥部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标准,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审核、签署施工文件、竣工图及设备随机文件,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组织归档。
4.6 指挥部综合管理部文档中心负责指导施工文件、竣工图及设备随机文件的整理、归档,负责检查、验收施工文件、竣工图及设备随机文件,确保
其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4.7 指挥部财务管理部门确认“竣工文件审核表”中指挥部施工管理部门及文档中心对施工文件、竣工图审核的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后,方可予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5.1.1 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质量要求
5.1.1.1 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认手续完备。
5.1.1.2 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5.1.1.3 凡归档的施工文件及竣工图原则上归档原件。
5.1.1.4 文字材料一般按A4(210mm×297mm)幅面编制。
5.1.2 施工文件主要内容、格式、编制要求
5.1.2.1 炼化工程项目施工文件主要内容、格式、编制要求,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简称《手册》)。
5.1.2.2 《手册》中的交工技术文件表格,不含民用和工业建筑、电力、铁路、公路、通信工程、消防等行业的表格,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文件时,如果涉及到上述的行业,可采用这些行业标准的配套表格。
5.1.3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5.1.3.1 竣工图是项目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必须按合同要求编制竣工图,应用最终版、新(干净)的施工图进行编制。
a)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做到与设计变更、
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三对口”,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b)凡按施工图施工无变更的,可直接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c)凡施工中有部分变更的,应按《手册》“十改”、“七不改”的要求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在修改部位或图纸空白处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d)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应重新绘制施工图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e)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修改的施工图,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了竣工图,并在标题栏标明了“竣工图阶段”“竣工图图号”等标识的,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但必须加盖监理单位的审核章。
f)院标、企标重复利用图必须编入竣工图中;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国家、地方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
g)已做了修改的设计变更单应加盖“已执行章”。
5.1.3.2 竣工图的更改方法
a)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b)利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或图纸空白处加盖“竣工图核定章”,注明更改依据性文件的名称、编号和条款号,并签署姓名、日期、参见页号。“竣工图核定章”若盖在图纸的空白处,必须用箭头标注到所修改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