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VOC&ELV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94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要求 – 再利用和再生 – 目标
Reuse 再使用:对报废车辆零部件进行的任何针对其设计目的的使用
Recycling 再利用: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 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不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Recovery 回收利用 :经过对废料的再加工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 使用要求或者用于其它用途,包括使其产生能量的处理过程。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3 年1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5 年1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受限物质
零部件中的 铅及铅化合

豁免项(中文)
8(g).集成电路封装内部电气连接的含铅焊锡中的铅 8(h). 装配投射面积至少1cm2芯片尺寸和标称电流密度至少1 A/mm2硅片的功率 半导体元件中连接散热盖板和散热器的焊锡中的铅 8(i). 除夹层玻璃外的电器上光用玻璃焊接用焊锡中的铅
作为合金成分的铅
2(c). 铝含铅重量≤ 0.4% 3. 铜合金含铅重量≤4% 4(a). 轴承套和机械衬套
4(b). 引擎、变速器和空调压缩机中的轴承套和机械衬套
受限物质
零部件中的铅及铅化 合物
豁免项(中文)
5. 电池
6. 减振器
7(a). 制动软管、燃油软管、空气通风软管、底盘应用中的 人造橡胶/金属部位以及引擎悬置中的人造橡胶的硫化、硬 化剂,稳定剂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95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2) - 中国ELV
概述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员会 / 科学技术部 /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2月6日《汽车产品 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简称《技术政策》) ,她是推动我国对汽车产品报废回收 制度建立的指导性文件 ►目的:指导汽车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企业启动、开展并推动汽车产品的设计、制造 和报废、回收、再利用等项工作。 ►国家将适时建立《技术政策》中提出的有关制度,并在2010年之前陆续开始颁布 实施。 ►《技术政策》分别设定了2010年起、2012年起、2017年起三个阶段的目标。第 一阶段目标中确定了2010年起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和材料的再利用率具体指标,此 外还同时提出,“除含铅合金、蓄电池、镀铅、镀铬、添加剂(稳定剂)、灯用水银 外,限制使用铅、汞、镉及六价铬”。
第三阶段
► 2017年起 :所有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 低于85%。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97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2) - 中国ELV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 背景
我国虽已颁布了《技术政策》,提出了重金属禁用的要求,但没有相关标准来规定限量指标、 豁免等重要条款,因此,2008 年4 月,全国汽标委组织成立了“禁限用物质控制” 标准研究制 定小组。通过近一年的工作,2008年11 月底完成《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草案。此后 将标准名称调整为《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于2009年5月20日公布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7(b).制动软管、燃油软管、空气通风软管、底盘应用中的 人造橡胶/金属部位以及引擎悬置中的人造橡胶的硫化、硬 化剂,稳定剂中的铅含量≤0.5%
7(c). 动力总成应用中的人造橡胶粘合剂中的铅重量 ≤0.5%
范围及豁免截至日期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5年7月1日前进入市 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8年7月1日前进入市 场的
Time
当前 1/1/2006 前 1/1/2015 前
再利用和再生率要求
再利用和再生率要求
(% 按每台车辆的平均重量) (% 按每台车辆的平均重量) 75 (金属含量)
85
80
95
85
参考:《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
M类: 至少有四个车轮 用于载客机动车辆
类别
M1 M2
M3
座位数
≤9 >9
最大 设计总质量 No (kg)
≤5000kg >5000kg
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用于载货机动车辆
N1
N2
N3
No given
≤3500kg 3500~12000kg
>12000kg
第二阶段
► 2012年起 :所有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 低于80%。
执行日期:2011年1月1日起新认证的车辆应满足4.2 中的规定。2013 年1月1日起在生产车 应满足4.2 中的规定。
对禁用物质的豁免要求 根据中国当前汽车产品技术及使用材料的现状,附录A(见下页) 中规定了对禁用物质进 行豁免的要求。附录A 中规定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范围及豁免期限,将根据情况适时作出调 整。豁免期限到期后,对汽车产品及零部件的再使用、再制造产品仍然给予豁免。
免物质的增补指令。 2001/753/EC, 2002/151/EC, 2002/525/EC, 2003/138/EC, 2005/63/EC, 2005/293/EC, 2005/437/EC, 2005/438/EC, 2005/673/EC, 2008/689/EC 2010/115/EU(最新豁免清单)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91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要求 – 有害物质限制 (2) 豁免条款分析
受限物质
豁免项(中文)
1. 加工用途的钢(含电镀钢)含铅重量≤ 0.35%
2(a). 加工用途的铝含铅重量≤ 2%
2(b). 铝含铅重量≤ 1.5%
90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要求 – 有害物质限制 (1)
限制内容
铅 镉 六价铬 汞
最大容许浓度*
0.1% 0.01% 0.1% 0.1%
• 备注: - 最大允许浓度是指所有相关均一材料中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 - 涉及一些材料的豁免要求: 目前为止,指令2000/53/EC的增补指令,其中篮颜色的是针对附录二的关于豁
范围及豁免截至日期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7年7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8年7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2年7月1日前进入 市场的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2年7月1日前进入 市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8年12月1日前进入市场 的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88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概述(2): ► 范围说明:在指令70/156/EEC的附录二A中被指定为M1或N1类车辆。指令
92/61/EEC中规定的三轮机动车辆,但不包括机动三轮脚踏车。三轮机动车辆只 需符合本指令中的第5(1),5(2)和第6条规定。 M1类: 至少具有四个轮子或三个轮子,最大载重超过1公吨; 而且除了驾驶座以外, 不超过8个座位的客运汽车. N1类: 至少具有四个轮子或三个轮子,但最大载重超过1公吨,而小于3.75公顿的载 货用车辆。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96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2) - 中国ELV
中国ELV政策履行时间表 第一阶段
► 2008年起: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的登记备案工作,为 实施阶段性目标作准备。
► 2010年起:所有的M2类M3类N2类和N3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材料再 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M1类N1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 不低于75%。 《技术政策》中的车辆分类
限量指标 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 (PBDEs)的含量不得超过质量百分数的0.1%,镉的含量不超过质量百分数的0.01% 。 这里 除了我们熟悉的重金属要求,铅、镉、汞、六价铬外,还增加了在废弃物处理焚烧后释放出被 全世界公认的最毒物质之一的二恶英的溴化类阻燃剂。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06 年7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93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要求 – 有害物质限制 (2) 豁免条款分析
受限物质
六价铬
汞 镉
豁免项(中文)
12(a). 防腐涂层 12(b).底盘应用的螺母和螺钉的防腐涂层 13.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 14(a). 前灯应用中的放电灯 14(b). 仪表盘显示用的荧光灯 15. 电动汽车电池
► 要求(见下一页),包括: - 限制有害物质的要求 (见第6页) - 报废车辆分类回收要求 (见第10页) - 报废车辆处理要求 - 报废车辆再利用和再生率的指标要求。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89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 确定车辆的再生,包括材料的再利用和回收要求。 - 最终使用者无须负担处理费用。 - 减少报废车辆的废弃物。 为了这个目标,它规定车辆的生产者和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者必须: - 在车辆设计时,努力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 设计和生产车辆应利于报废车辆的分解,再利用, 再生和循环使用 - 在车辆生产加工中提高再利用原料的使用. - 确保在2003年7月1日以后市场上的车辆成分中不含有汞, 六价铬, 镉和铅, 除了在附录II中 列出的产品. 在附录中的内容必须随着发展适时修正.
92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要求 – 有害物质限制 (2) 豁免条款分析
受限物质
豁免项(中文)
范围及豁免截至日期
零部件中的铅 及铅化合物
8(a). 用于将电子、电气元器件焊接到电路板上所使用的含铅焊锡,以及除电解 电容/铝电容之外元器件引脚上、电路板上为提高可焊性而附着的焊锡中的铅 8(b). 除电路板上或者玻璃上相关电气应用中的焊锡中的铅
欧盟成员国执行情况
► 荷兰
罚款 每违反一天10,000欧元 ,关闭公司
► 德国
罚款 最高50,000欧元
► 法国
罚款 约450欧元/台/件
► 意大利
罚款 3,000~30,000欧元 ,禁锢 6个月~2年
► 丹麦
罚款、禁锢2年以下(限制铅的情况下)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8(j). 夹层玻璃焊接用焊锡中的铅 9.阀门
10.电子零部件的玻璃或陶瓷中的铅(除了灯泡和火花塞中的玻璃外) 11.点火装置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范围及豁免截至日期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3 年1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13年7月 1日前进入市场的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98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的市场准入要求 (2) - 中国ELV
汽车绿色环保测试要求
汽车行业如何满足市场准入要求 (1) - 欧盟环保要求 (ELV)
概述(1): ► 报废车辆指令, End Life of Vehicle, 简称ELV, 指令代号为:2000/53/EEC. ► 2000年10月21日在官方文件上正式发布。 ► 对于报废和废弃车辆的管理, 包括12条。 ► 2002年4月21日转为正式的国家法律,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 目标: 保证环保要求
8(c). 电解电容/铝电容引脚上的焊锡中的铅
8(d). 大气流传感器中玻璃上的含铅焊锡中的铅
8(e).高温焊锡(如含铅量(重量比)在85%及以上的铅合金)中的铅 8(f).顺压针连接器系统中的铅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6 年1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整车或作为车辆备件于2011 年1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8年7月1日前进入市 场的 2011年7月1日,以及作为车辆备件于 2011年7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
范围及豁免截至日期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5年7月1日前进入市 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6年7月1日前进入市 场的
作为车辆备件于2009年7月1日前进入市 场的
Bureau Veritas Presentation 20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