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德治的关系.docx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在实践中两者经常互相影响,同时也需要互相补充。
法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重视法律的适用和执行,通过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而德治注重培养公民的道德素质,通过教育等途径来维护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平。
在一个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的。
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基础,确保了公民权利的保障和文明社会的稳定。
法治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制度,还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表现。
在法治中,法律是治理的核心,它通过法规、法律裁判等手段来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然而,法律体系不能完全替代德治,德治的作用更加广泛和长远。
德治在培养公民个人的道德品质和自律能力方面具有深远影响,可以帮助个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习惯,远离犯罪等不良行为。
在这种德治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施法治,让法律与市民的普遍意识和道德观念相适应,效果才能更加显著。
在现实中,法治和德治也相互影响,彼此的缺失会互相妨碍。
如果法治体系不完善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那么德治环境也会变得不稳定,犯罪率上升。
同样地,如果德治环境缺乏,那么法治也可能会成为虚幻的口号而导致律法失灵。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制度不会得到公民的普遍遵守,法律禁止的行为仍然存在于社会中。
所以说,法治和德治是紧密关联和互为条件的两个方面,在社会治理中是必不可少的。
要促进法治与德治的有效结合,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完善法律体系。
在法律制度上,要保证法律权威性、科学性、实效性。
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法规和标准,并且加强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威,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普及。
通过扩大底层法治宣传、加强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监管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
其次,推进社会德治。
社会德治需要重视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要注重道德教育,通过各种途径配合教育机构完善德育内容,通过激发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文化活动、扶贫济困等方式,促进公民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最后,加强德治与法治互动。
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
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法治与德治是相互联系的,法治与德治虽然范畴、内涵不同,但二者是紧密联系、辩证统一的。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一)“法治”与“德治”区别1、治国方略上的差异“法治”与“德治”的最终归宿都在治国上,但二者在治国的侧重点上却截然不同.换言之,前者主要侧重于先“治法”,后者则主要侧重于先“治人”.理论上,就“治人”与“治法”的轻重而言,“治人”应重于“治法”.这是因为:首先,“治人”在内容上实际已包含有“治法”的要求,“治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治人”,在本末顺序上,应当是“治人”为本,而“治法”为末.其次,“治人”是“治法”的依托,“治人”有助于更好地“治法”.作为一种规范,法只能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对人的内心世界则无法涉足;要涉足人们的内心世界还需要人本身.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再良好的法制,假如没有具备应有素质的人去执行,仍无异于一纸具文.因此,单纯“治法”不足以“治人”,要实现法治的理想目标,还必须要把最终的依赖点放在“治人”上.否则,即便将完善至极的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也仍难以实现我们最初设想用法制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现代社会之所以更加强调“治法”,并不是基于“治法”比“治人”重要,而是在策略上所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末端治理模式”.现阶段,由于对人的本性问题在认识上难以得出共论,“治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存在较多障碍,难以真正实现科学地“治人”;相反,对于法,由于人们在许多实质或重要方面都已经达成共识,且这些共识在很大程度上已日渐成熟化和科学化,因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治法”都更较为容易地得到实现。
2、“法治”是他律之治,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从“法治”与“德治”所涉足的领域来看,“法治”是他律之治,即它仅仅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实现治人,它对人们的内心世界无从干预,属于治外之治;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它不仅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还可以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并通过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来达到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属于治内之治.由于人们的行为总是受一定思想意识所支配的,因而从这一点上来说,“德治”是更高层次的治国模式,是治本之治;而“法治”则是最终实现“德治”的一个必经阶段,是治标之治.此外,从他律与自律的角度出发,我们还可以推导出二者之间的如下区别:如“法治”是惩恶之治,“德治”是扬善之治;“法治”是事后之治,“德治”是事前之治等等。
法治和德治的关系
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它们在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虽然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差异和互补。
首先,法治强调的是依法治国。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最高准则,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和规范。
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都需要依靠专业的法律机构和司法系统。
通过法律的实施,社会的秩序得到维护,人们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保护。
法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公正性,即依据公正的原则,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德治注重的是道德和价值观的引导。
在德治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受到道德和品德的约束和规范。
德治注重培育人们的良好品格和行为习惯,通过道德伦理的引导,人们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德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自觉性,即人们能够自觉地遵循道德规范,形成自己的正确判断和行动。
法治和德治是互补的关系。
法治需要德治作为基础,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道德伦理的支持。
没有良好的道德底线和社会共识,法律的实施将缺乏有效性。
同时,德治也需要法治的保障,即道德的引导需要法律的支持和维护。
只有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在实践中,法治和德治的关系也在不断演变和调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律和道德规范也需要跟进和调整。
法律的制定和修订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现实、人民意愿和道德价值观的变化。
同样,道德的引导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和制约,只有将道德要求与法律规定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
在实际治理中,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综合运用法治和德治的原则和方法。
政府应该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培育和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
只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能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发展。
综上所述,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它们在实践中存在互补的关系。
法治注重依法治国,强调公正和平等;德治注重道德引导,强调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按马克思主义得观点,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用以统治得一种工具,它必须同经济政治道德等诸因素紧密联系相互适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得思想,就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实践得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规律性再认识。我国市场经济下得法律与道德在实质上就是一致得,有着共同得经济、政治与思想基础,法律得基本原则与内容体现了不同层次得道德要求,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都就是对人们行为得约束力量与鼓励力量,并且通过பைடு நூலகம்人们行为得约束与鼓励而具有指引人们应该怎样行为得功能,实现它为一定得社会经济基础与一定得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得发展起推动作用。遵纪守法成了社会生活得基本道德要求,法律具有崇高得道德价值。法治与德治就是人类管理社会与阶级社会实现阶级统治得两种重要手段,就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得社会现象。其中,法治就是对道德中重要问题得调整,就是对道德力量得强化,道德法律化把人类得理念铸化为法律;德治既就是对法治内化,把法律内化为人们得品质,同时也就是对法治得重要补充,把法律之外得社会关系纳入自己得管辖范围。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就是一个交互演进得过程。法律就是传播道德得有效手段,“法律肩负着维护社会共同道德得任务。”
二、法治与德治得差别
法治与德治虽然具有一致性,但两者始终就是两种不同得治理国家与社会得方式,二者不能混淆。其区别可以从法律与道德得区别中瞧出,即二者产生得条件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调整范围不同。“法律与道德得区别非常明显:法律由国家制定与实施,道德则通过人得内心信念、信仰及社会舆论来实现;法律具有确定得、强制性得制裁力,道德得惩罚方式则主要依据公共舆论、不赞成、嘲笑与摒弃于某一特定得社会团体之外。……法律与道德在客观性及执行方面得区别表现在:法律着眼于行为,而道德着眼于意志与感情;法律规则得效力具有普遍性与绝对性,道德准则则因人、因环境而异。”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摘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但是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与法治不和谐的问题。
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十八大结合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出要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本文通过阐述法治与德治的发展,论证两者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建设,另一方面又要重视道德的教化,在法治建设中融入道德理念,在道德培养中推进法治建设,最终实现全面法治的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
关键词:法治;德治;关系;新时代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永恒的文化价值。
而在中华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中,一直就有重德的传统。
西周统治者看到了商朝灭亡的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国家治理不能仅仅依靠严酷的刑罚,还需要强调道德的教化,提出当朝统治者德行的高低会影响政治环境的好坏,而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帮助,其统治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最终形成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思想,并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略。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国家治理方面也十分重视道德的作用。
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
江泽民进一步明确,在依法治国的同时也要重视以德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前人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其确立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之一。
我国的法治思想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认为:“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其认为治理百姓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只有用法律来进行管理,才能管理好。
当然,这个时期的法治思想与现今的法治思想并不相同,但却成为后世统治者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思想基础。
在西方法律发展史上,关于法治的论断最经典的来自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人治”与“法治”之争。
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德治和法治的关系【内容】1.认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德治”和“法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均有明确规定,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德治”是指国家及其公民遵循于实行正义和君臣关系;“法治”则是指由法律规制国家行为以及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以法律为基础进行社会秩序的控制。
从本质上讲,“德治”与“法治”表达了相似的观点,即政治核心的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
然而,“法治”提出法律对政治权力的约束,比“德治”更加强有力,它建立在宾田正法(rule of law)的概念之上。
2. “德治”和“法治”的历史渊源“德治”源于传统的中国儒家思想,强调政治生活的秩序维护靠德行加以支撑,社会应遵循自然的律法而不是人的规定。
“德治”的根本思想便是把“仁”、“义”、“礼”三者结合在一起,将人的义务作为把握行为的准则,以德性来制定规范权力的行为。
“法治”则形成于西欧法治思想的影响下,从而逐步在中国实行起来。
它强调“自然法”,即法律应当依据自然、行使公正、欧式民主,并以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平法律立案为基础来实行,它在解决具体的社会困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德治”与“法治”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
前者强调以善意来发展政治,后者更强调以法律来实现民主,两者有着不同的思维,但都为社会秩序提供了指导。
一方面,“德治”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协同作用:一方面,“德治”为执行“法治”付出了重要努力,另一方面,“法治”也为“德治”提供了保障。
另一方面,“德治”与“法治”也存在着互补作用:“德治”的灵魂是以良好的道德行为为基础,而“法治”则会对道德行为提出规范,以确保实现社会正义;而“法治”的法律规范本身也需要借助“德治”的原则,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4.总结总之,“德治”和“法治”之间是紧密相连的。
一方面,“德治”是“法治”以道德为基础的实践;另一方面,“法治”是“德治”规范性的倡导,是对“德治”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等方面有系统地规范。
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知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一、概述1.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2. 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我们也需要深入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二、法治与德治的含义1. 法治是指依法治国,即以法律为准则,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和社会。
2. 德治是指以道德为准则,通过弘扬优良道德来管理国家和社会。
三、法治与德治的共同点1. 都是一种社会管理的方式。
2. 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进步而存在的。
四、法治与德治的区别1. 法治强调的是依法行政,即以法律为准绳,各方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2. 德治强调的是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五、法治与德治的互补关系1. 法治是保障德治的重要手段。
当法律的制定、执行和保护依法进行时,才能够为社会道德的建设提供保障。
2. 德治是法治的重要基础。
一个社会如果缺乏道德的约束和引导,法律就可能变得脆弱和不可靠。
六、法治与德治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1. 在学校,老师和学生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这就是法治和德治的体现。
2. 在家庭中,家长教育孩子要讲道德、守规矩,这也是法治和德治的具体体现。
七、法治与德治的现代价值1. 在当今社会,法治和德治都有着重要的现代价值。
2. 法治能够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德治能够引导社会行为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结论1. 法治与德治是社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两种重要手段。
2. 只有在法治和德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九、法治与德治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1. 法治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为国家的治理提供了明确的准则和标准,为公民的权益提供了保障,为社会的稳定提供了基础。
不论是在经济发展、社会治安、文明礼仪等方面,都需要法治的支撑和保障。
2. 德治则是保持社会秩序和提升社会文明的关键。
在一个实现了法治的社会中,德治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德治通过引导人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培养出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公德心和道德品质,从而提升社会整体素质,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互助、团结。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得思想道德体系,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这就是法制得发展,也就是时代得呼唤。
法治与德治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我们在加强法治建设得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德治,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得过程中得必然要求。
但在进行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时,客观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得地方,而两者发生矛盾时,又以哪一个为准:一、法治治外,德治治内,二者具有互补性。
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得上层建筑得重要组成部分,都就是为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得,由于两者之间各有独特得地位与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很强得互补性。
依法治国就是外在得,从外面得力量、从强制得角度来规范人得行为得话,以德治国就就是从内心、从人得素质上要求来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如果这两个相辅相成精神文明建设会搞得更好。
法律得实施依然需要道德得土壤,当整个社会迷信市场作用得时候,互助精神在法院得司法判决中无法体现。
处于弱者得消费者面对一个乂一个貌似公正却完全不同得判决无所适从。
我们不缺少市场得理念,也不缺乏对法律得关照,我们缺少道德得支撑。
按马克思主义得观点,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用以统治得一种工具,它必须同经济政治道德等诸因素紧密联系相互适应。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得思想,就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实践得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规律性再认识。
我国市场经济下得法律与道德在实质上就是一致得,有着共同得经济、政治与思想基础,法律得基本原则与内容体现了不同层次得道德要求,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都就是对人们行为得约束力量与鼓励力量,并且通过对人们行为得约束与鼓励而具有指引人们应该怎样行为得功能,实现它为一定得社会经济基础与一定得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得发展起推动作用。
遵纪守法成了社会生活得基本道德要求,法律具有崇高得道德价值。
法治与德治就是人类管理社会与阶级社会实现阶级统治得两种重要手段,就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得社会现象。
其中,法治就是对道德中重要问题得调整,就是对道德力量得强化,道德法律化把人类得理念铸化为法律;德治既就是对法治内化,把法律内化为人们得品质,同时也就是对法治得重要补充,把法律之外得社会关系纳入自己得管辖范围。
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
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1. 引言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挺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法治和德治的关系。
可能有人会想,法律就是法律,道德就是道德,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咱们可以想象成一对好朋友,虽然性格不同,但在生活中却互相影响,互相成就。
说到底,法治和德治就像是两条腿,缺一不可,走路都不稳。
2. 法治的魅力2.1 法律的权威首先,咱们得说说法治的魅力。
法律就像一把大刀,刀锋锐利,威慑力十足。
想象一下,大家在马路上开车,信号灯红了,咱们都得停下来,这就是法律在起作用。
它能让社会秩序井然,大家都能安安全全地出门、回家,真是太重要了。
2.2 法律的公平而且,法律还讲究公平公正,不论你是富人还是穷人,都得遵守同样的规则。
这就好比打麻将,大家都得按牌规来,谁也不能特权。
法律让我们有了安全感,让大家知道有问题就能找法律解决,挺靠谱的吧?3. 德治的温暖3.1 道德的力量不过,光有法律可不行,咱们还得谈谈德治。
道德就像阳光,温暖人心。
很多时候,法律管不了的地方,正是道德来帮忙。
比如说,邻里之间的和睦,谁规定你不能主动关心一下邻居呢?这种亲情和温暖是法律无法强制的,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3.2 道德的引导而且,道德能引导大家的行为,让人心向善。
就像是家长教孩子,除了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还要让他明白为什么这么做是好的。
这样长大了,孩子自然而然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形成良好的品德。
4. 法治与德治的结合4.1 二者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其实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法律如果太死板,缺乏道德的润滑,可能会让人觉得冷冰冰的,像块冰。
反过来,道德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可能就变成了“说说而已”,那样社会可就乱套了。
咱们得让这两者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才能让社会更和谐美好。
4.2 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举个例子,像咱们国家的很多法律法规,实际上就是基于道德的原则来制定的,比如保护环境、保护弱势群体。
这些法律的背后,都藏着社会的道德共识。
德法之间的关系
德法之间的关系
德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略,它们之间存在一些联系和区别。
联系:
1. 德治和法治都是治国方略,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
2. 德治和法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
3. 德治和法治都强调法律和道德的作用,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道德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
区别:
1. 德治侧重于通过道德教化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强调个人修养和内在的道德约束力;而法治则侧重于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强调外在的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
2. 德治通常适用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社会治理,而法治则更适用于现代社会的治理。
3. 德治和法治在实施手段上也有所不同。
德治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仰等手段来实施,而法治则主要依靠国家法律、法规等手段来实施。
总之,德治和法治各有其优点和不足,在实际应用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治国方略,或者将两者结合起来,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关系
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关系法治和德治就像一对性格迥异却又配合默契的好伙伴。
法治像个严肃的老大哥,手持法典,一脸威严,不容许任何人在规则面前调皮捣蛋。
它就像一个超级精准的天平,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不允许,谁要是触犯了法律条文,那可就像捅了马蜂窝,老大哥绝不轻饶。
德治呢,更像是一个温暖的大姐姐。
她总是轻声细语地跟你说什么是好,什么是善,用道德的光辉去感化你。
她的怀抱就像一个柔软的云朵床,让你在里面感受到无尽的舒适与安心。
德治的力量是那种潜移默化的,就像涓涓细流,不知不觉就滋润了你的心田。
你可以把法治想象成是一道坚固的城墙。
这城墙啊,又高又厚,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尖刺。
它矗立在那里,挡住了一切违法乱纪的洪水猛兽。
不管是小偷小摸的小喽啰,还是妄图兴风作浪的大坏蛋,只要撞到这法治的城墙上,那就是头破血流。
而德治是那城墙上的装饰画。
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实际用处,但却让这冰冷的城墙有了温度。
这些装饰画讲述着一个个美好的品德故事,路过的人看到了,心里就会涌起一股暖流,更愿意自觉地遵守规矩,不去破坏这美好的景象。
法治和德治要是分开了,那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
法治没有了德治的辅助,就会变得冷酷无情,让人只知道害怕而不懂尊重。
德治要是没有法治的支撑,就像没有骨架的软体动物,在面对真正的邪恶时,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法治是那舞台的框架,它确定了舞台的大小、形状和边界。
没有这个框架,舞台就会坍塌,人们就会乱作一团。
德治呢,是舞台上的灯光和音乐,它营造出美妙的氛围,让人们在舞台上的表演更加精彩,更加富有意义。
有时候,法治就像严厉的班主任,瞪着眼睛看着每一个学生,谁敢调皮就给谁记过处分。
德治则像温柔的语文老师,用一篇篇感人的文章、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来教育大家,让大家从内心深处想要做一个好学生。
它们二者的关系还像盐和糖。
法治是盐,少了它,社会这道菜就会淡而无味,毫无秩序可言。
德治是糖,它给社会带来甜蜜和温馨,让人们在遵守规则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人性的美好。
法治和德治的关系
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法治和德治是硬约束和软约束。
同时,法治和德治也是他律和自律。
一个人在别人的约束下做事是不会有多大成就的,因为这违背了自己的原则。
自律不被别人定义,就会特别散。
只有在他人的一定约束下,加上自律,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社会治理也需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相互促进。
同时,要深刻把握法治和德治的辩证关系,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和养分,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和德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看到社会风气不正,道德日益滑坡。
所以现在,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制定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政策法规。
目的是保护好人的合法权益,褒扬好人的道德行为,引导全社会尊德善良。
法律严厉打击不良行为,提倡行善积德,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向善。
国家要下大力气。
国家应加强法律道德的宣传。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事,走正道,弘扬正气。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坚定地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法,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发现好的方面,弘扬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同破坏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拥护依法治国,努力提高自身修养,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模范和良好风尚捍卫者。
所以现在必须坚持两者结合,这是历史的选择。
只有这样,我们的发展才会更加均衡,才不会成为经济上的粗腿,道德上的细腿,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会更加美好。
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
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作文
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作文《德治与法治:手拉手的好伙伴》德治和法治,这俩听起来有点高大上的词儿,其实就像咱们生活中的俩好兄弟,关系老密切了。
先说个我自己经历过的事儿吧。
我住的小区,以前那叫一个乱。
部分居民楼的楼道里堆满了杂物,那自行车、破纸箱子啥的,把楼道挤得只剩下个缝儿能过人。
这里面有安全隐患啊,可物业去劝说,好多人都不听,还振振有词地说楼道又不是你家地方,我爱放啥放啥。
这就是只想着自己方便,不顾公共道德的表现。
这种道德缺失的行为,单靠劝是很难完全解决的。
这时候呢,法治就该上场了。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联合起来,依据相关的规定发出了正式的通知,限期让大家清理楼道。
要是不听呢,那可就有惩罚措施喽,比如说罚款啥的。
很多人一听要罚钱,赶紧就把东西收拾了。
法治就像是一个严厉的老师,给那些不遵守规矩的人敲响了警钟。
不过呢,法治也不是万能的。
你把楼道清理干净了,可总还有人想偷偷再放点杂物。
这时候,德治就开始发挥它潜移默化的作用了。
居委会开始在小区里宣传文明居住的理念,讲清楚楼道堆满杂物万一着火了有多危险,还时不时搞些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
邻居们都想评上文明家庭啊,慢慢地都自觉维持楼道的干净了。
德治就像是春风,温和地吹进大家的心里,让大家从内心想要做正确的事儿。
法治就像是一道坚固的围墙,告诉人们哪些边界是不能触碰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俩得密切配合。
就像治理小区楼道这事,法治保证了基本的秩序,德治又让人们明白什么是真正对大家都好的事情,进而自觉遵守各种规范。
这德治和法治手拉手,才能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和谐美好啊。
《德治与法治:缺一不可的我们生活调味剂》咱都知道生活像是一场大杂烩,啥味道都有。
那德治和法治呢,就像是这大杂烩里两个重要的调味剂,一个都不能少。
就拿我瞅见的街边小摊贩那事儿来说吧。
我们家附近有个小广场,一到晚上可热闹了,全是小商贩来摆摊。
那有卖烤串儿的,香味儿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还有卖小玩具的,五颜六色的可吸引人了。
法治德治并重的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关于法治德治并重的演讲。
在此,我想就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重要性以及如何实现法治德治并重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的基础。
法治是指国家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德治则是指通过道德规范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法治与德治历来被视为治国理政的两个重要方面。
二、法治德治的重要性1. 法治德治是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基石。
法治能够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德治则能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2. 法治德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既要依靠法治的力量,又要依靠德治的引导。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能够使国家在治理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德可循,从而实现长治久安。
3. 法治德治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如何实现法治德治并重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确保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为法治德治提供有力保障。
2.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3. 强化法治执行力度。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5. 建立健全道德规范体系。
制定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6. 强化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的有机融合。
在法治建设中融入道德因素,在道德建设中体现法治精神,实现法治与德治的良性互动。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2篇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每篇3000字,共2篇。
第一篇: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治和德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它们在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强调的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强调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德治则注重的是道德准则的引导和个人行为的自觉性。
法治和德治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各自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相互促进和制约的关系。
首先,法治和德治既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
法治的实施需要德治的支持和参与,法治的存在和有效性建立在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基础上。
如果缺乏道德素养和自觉性,社会成员将不能自觉遵守法律,法律的实施也就无法发挥作用。
因此,道德教育和德治的推进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通过提高公民素养和道德觉悟,才能够使法律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
另一方面,法治的实施也能够促进德治的推进。
法律的明确和强制力使得违法行为受到制裁,这对于缺乏道德观念的个人起到了警示和威慑的作用,进而促使其重塑自身的道德准则。
法律的制裁机制对于某些弱势群体和少数人的权益保护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而减少了道德准则的侵蚀。
其次,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法治是一种制度化的治理方式,通过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保证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治对于国家的权力行使者和公民来说都是具有约束力的,它能够避免权力滥用和个人独断。
德治则注重个人的自觉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侧重于内心的修养和自我约束。
德治通过培养公民的道德观念和人文精神,及时便捷地解决社会问题,减少了对法律的依赖。
在国家治理中,法治通过确立规则和权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德治则以培养良好道德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
两者相结合,能够更好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
最后,法治和德治对于不同社会和文化背景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度量。
法治是一种普适的治理模式,它不同于人的主观意志和感性选择,可以提供相对公平和公正的规则和制度。
法治能够摆脱主观意识的干扰,使得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和可靠。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法治与德治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准,依法办事、依法行事的原则;而德治是指依德行事、依德待人的准则。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本文将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治社会的重要性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法治与德治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法治离不开德治。
法律的实施和执行需要有良好的道德支撑,仅仅靠法律规定是不够的。
如果社会成员缺乏道德约束,就会出现法律空洞的情况,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
德治也离不开法治。
良好的道德水平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只有法治的保障才能使得人们的良好道德得以实现和维护。
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法治和德治在社会发展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法治的建设需要德治的支撑,德治的发展则需要法治的保障。
只有当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相互作用,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法治社会的重要性法治社会是指国家依法治国、公民依法行为的社会。
它既是国家治理模式的基础,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基石。
法治社会的建设对于一个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法治社会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只有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人们的权利和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法治可以有效地规范权力的行使,避免滥用权力,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治社会是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法治社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只有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建设法治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这需要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共同推进。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一)强化法制建设,完善法律制度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有力的法律支持,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
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论文导读:法律与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然而它们控制的领域却在部分上是重叠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
但是,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仍然是存在的,其目的就在于强化和确使人们遵守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规则。
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都以追求公众幸福和人类社会的和谐为共同目标而相互之间形成互补,从而使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成为当今民主、法制社会治国安民不可缺少的举措。
关键词:法治,德治,国家管理1.法治与德治的内涵及特点1.1法治的内涵及其特点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求确认法律在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方式。
法治的特点是确立“人民民主”;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的个人平等、自由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政府国家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之下并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是“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既是一种治国方式和社会控制模式,又是一套价值系统,目标是理想社会生活方式的建立。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曾对法治的解释是:“法治应包括两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通的服从;而大家要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这揭示了法治构成中两个最基本的要件,即法的普遍性和法的优良性。
在现代社会,法的普遍性是人们平等一致地遵守而且严格遵守已有的法律,其实质是法律至上;法的优良性应是被遵守的法律含有自由、民主、公平、人权等最基本的人类价值观,也即法的正义性。
法治的形式要件至少包括法制的统一性、法制的一般性、规范的有效性、司法的中立性和法律工作的职业性。
法治的实质要件则外化为以下制度和原则,即权力控制与制衡、国家责任和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权利保障和社会自由、公民义务的法律化和相对化;同时,善法、恶法价值标准的确立,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法的统治观念的养成以及权利文化人文基础的建立等等。
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关系
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关系
《法治与德治:一对好搭档》
嘿,咱今天就来唠唠法治和德治这对好搭档。
就说前几天我出门遇到的一件事儿吧。
我在小区门口的水果店买水果,正挑着呢,就听到旁边有两个人在大声争吵。
原来是一个顾客觉得自己买的水果斤两不太够,就找老板理论。
老板呢,一开始还挺横,说自己的秤没问题。
这时候周围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了,有的说老板不地道,有的说顾客太计较。
眼看着这争吵越来越激烈,都快打起来了。
这时候,旁边一个大爷站出来说话了。
大爷说:“咱先别吵吵了,吵有啥用啊。
老板,你做生意得讲诚信啊,这秤要是不准,那就是你的不对。
”这大爷就像是道德的化身,几句话就让老板的态度软了下来。
然后大爷又说:“咱也得按规矩来,不行就找个公平秤称称看,该咋解决咋解决,法治社会,咱都得守法不是。
”嘿,你还别说,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争吵立马就平息了。
通过这件小事,我就深刻体会到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呀。
法治就像是一道坚实的底线,让一切都有规可循;而德治呢,就像那温暖的春风,吹拂着人们的心灵,让大家自觉地去做好事、讲道德。
没有法治,那社会可能就乱套了;没有德治,那社会也会变得冷冰冰的。
只有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既有序又温暖。
咱老百姓的生活可不就是这样嘛,法治和德治,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好搭档,缺了谁都不行呀!咱就希望它们一直这么相互配合着,让我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好了,就说到这啦,下次再遇到啥有意思的事儿,咱再来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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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这是法制的发展,也是时代的呼唤。
法治和德治相互促进,相互补充。
我们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德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的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但在进行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时,客观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的地方,而两者发生矛盾时,又以哪一个为准:一、法治治外,德治治内,二者具有互补性。
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由于两者之间各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很强的互补性。
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从外面的力量、从强制的角度来规范人的行为的话,以德治国就是从内心、从人的素质上要求来自觉地遵循这些规范,如果这两个相辅相成精神文明建设会搞得更好。
法律的实施依然需要道德的土壤,当整个社会迷信市场作用的时候,互助精神在法院的司法判决中无法体现。
处于弱者的消费者面对一个又一个貌似公正却完全不同的判决无所适从。
我们不缺少市场的理念,也不缺乏对法律的关照,我们缺少道德的支撑。
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用以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必须同经济政治道德等诸因素紧密联系相互适应。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再认识。
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法律和道德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有着共同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基础,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都是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量和鼓励力量,并且通过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和鼓励而具有指引人们应该怎样行为的功能,实现它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
遵纪守法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要求,法律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
法治和德治是人类管理社会和阶级社会实现阶级统治的两种重要手段,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
其中,法治是对道德中重要问题的调整,是对道德力量的强化,道德法律化把人类的理念铸化为法律;德治既是对法治内化,把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同时也是对法治的重要补充,把法律之外的社会关系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
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是一个交互演进的过程。
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肩负着维护社会共同道德的任务。
”「 1」“法律的最终目标是使人们在道德上善良。
为了求得众人所能达到的最大的善良,世俗法律使自己适应各种道德信条所认可的各种生活方式,应该抗拒那些由于道德观念的真正松弛和堕落的风尚而为人们所要求的变更。
但它它始保持走向有道德生活的方向,并使共同的行在第一个准上面向于道德法的充分。
”「2」道德是法律价准和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充,二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化。
“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的,没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不成其社会成部,而是写在官方文件上的句,只得空洞且与社会无关。
”「3」两者相相成、相互呼,互相配合,社会关系的整。
但是,法律本身属于政治上建筑范畴,是以国家意志和全民必遵守的姿出的,它直接干人的行,它只要求人的行是否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法或犯罪的程度,作出相的判;道德属于思想范畴,而思想是不能靠国家力的制来解决的,它通干人的思想和精神来干人的行,道德范的判要求比法律要广泛得多和高得多。
告我,在行依法治国,建社会主法治国家的程中,必高度重道德建,把法治和德治密合起来,相相成,相互促。
法律的充分必然会提高一般公民和国家工作人的道德水平,反来,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必然会促法律的制定和。
我在建社会主文明法治境中,必把握法治与德治的互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二、法治和德治的差法治和德治然具有一致性,但两者始是两种不同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式,二者不能混淆。
其区可以从法律和道德的区中看出,即二者生的条件不同,表形式不同施方式不同,整范不同。
“法律与道德的区非常明:法律由国家制定和施,道德通人的内心信念、信仰及社会来;法律具有确定的、制性的制裁力,道德的方式主要依据公共、不成、嘲笑和摒弃于某一特定的社会体之外。
⋯⋯法律与道德在客性及行方面的区表在:法律着眼于行,而道德着眼于意志和感情;法律的效力具有普遍性和性,道德准因人、因境而异。
”「4」“法律定一般来是避免涉及良心的,不其意如何,而只考其行和度;与此截然相反,道德所定的范是意。
法律来,‘所有未禁止的都是允的’。
然而,反来人可以在制裁方面,法律比道德更有制性。
反一道德范可以招致指,是不可忽的,因指,或者哪怕是嘲笑,都可能致重的后果,如造成精神失常,了前程,甚至引起自。
但是,它竟不如公众力的行,如刑事判决那在有关人的身上打上烙印。
”「5」从《法律基础教程》和《思想道德修养教程》看,德治强调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而法治则是强调公民意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公民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遭受损失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国家赔偿。
德治要求人们多尽义务、多奉献;法治则要求人权保障,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德治要求发扬传统美德和老一辈革命传统,而法治要求遵循现行法律和法治与国际接轨。
德治从治心的角度来规范人们的内心世界和行为,执行的标准有点空洞,不便于操作;而法治从治行为的角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执行的标准就是法律,明确具体,便于操作。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中国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
早在西周时,“德”就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综合概念。
“德”既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的主要方法,也是司法行政的指导方针。
周礼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
“礼”和“刑”在适用上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汉代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德刑关系上实行德主刑辅,并把《春秋》作为决狱的依据。
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的法律儒家化的潮流,其特点是“一准呼礼”。
其指导思想是“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礼和刑罚之间的关系是“本”和“用”的关系。
明朝在德法的关系上采用“刑乱国用重典”的指导思想,但并不放弃德礼的教化作用。
清朝在立法上贯彻了“详译明律,参与国制”的基本指导思想。
基本延续了前朝的做法。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历代封建王朝奉行“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的思想。
其结果是: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甚至代替了法律,把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等同起来。
在现代社会,法治是主要的,德治是补充。
强调以德治国和以德育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沦与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深化发展。
是个人健康成长和国家繁荣稳定的客观需要。
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体现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治国理念。
是建立健全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法律虽然严密,但也有它难以管辖的地方。
因为违反法律的行为一般是违反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的行为,但不能由此认为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法律行为与道德行为,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
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而道德一般强调的是义务。
通过道德的义务推动法律的实施。
以人作为主体而言,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外界强制性。
无论道德和法律,既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也调整人们的内心活动。
但法律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外部活动,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他律;道德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内心活动,一般体现为社会舆论的谴责,是自律。
法律是外部强制性的管束,道德是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外力作用于内心活动。
内外结合,方可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为现实社会还存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所接受的教育程度、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个人的遗传天赋、聪明才智等等在事实上还是不平等的。
只有在法治社会中坚持正确的道德导向,在政策制定中充分注意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才能使社会稳定有序和文明进步。
法律的基础是道德,法律的立意和归宿是为了公正,公正也可看作是道德要求的范畴。
法律实施的过程是个机械过程,它必须以道德作为基础。
而且,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被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
道德不具有国家强制性,而是基于个人的自主的创意和决心规范自己意志以及人们的相互高尚而建立的准则,它主要诉诸良心,明辨善恶,是居于人的内心自律。
“法律不考虑潜在的动机如何而要求对现行规则与法规进行外部服从,而道德则求助于人的良心。
道德规则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 首先是根据伦理责任感 - 而行为,它还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
”「6」法治的实现只有通过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将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体现在法治的活动中,使法律与道德的精神协调起来,使法律得到道德的内化力的支持,让法律精神同道德精神一起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
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会成为可能。
一般地说来,道德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要比法律广泛。
法律难以触及人的心灵,解决不了人的思想问题,而德治的落脚点在于人心,在于人的思想自觉。
法律解决不了信仰、价值观问题,只有道德才能使人树立正确的信仰、价值观、人生观,并以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法律不可能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统统管起来,而必然留有一些领域由道德来管理。
道德是指导和制约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道德的相对独立性是道德的社会价值能够发挥出来的前提。
道德建设中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依靠教育、引导、培养和熏陶,辅之以相应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法规约束,努力倡导和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大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逐渐形成和确立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内容,以排解引导为桥梁,以阵地建设为依托,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新机制,使一些公共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再转化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改变人们的旧习惯,推动社会的不断文明和进步。
三、社会需要法治和德治的统一。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
”「7」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主要表明法律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的密切关系。
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搞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或法治。
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着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作用。
法律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虽然法律对经济和社会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是巨大的,但我们也应认识到,法律是概括的,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而实际生活却是具体和千变万化的,因而法律的作用也有其局限性:法律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
「8」法律的这些缺陷,弥补的手段就是道德。
道德就是渗透于经济、政治、行政、文化、教育、习惯、传统和舆论的思想观念和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