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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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MS CHH225-3

外籍船员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川海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外籍船员劳务派遣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船员,甲方根据所属船舶需要安排船员上船工作。双方一致确认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一、选择船员

甲方将其所需船员的人数、职务、登船时间、用工期限、地点、船舶规范以文字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将按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持有正规有效的证书、有海上资历的合格船员,并以文字形式提供给甲方,甲方负责对船员的考核工作,船员经甲方考核并确认录用后,双方应办理有关手续和证件。

二、手续和证件

船员上船前,乙方应为船员办妥船员上船工作和出境手续和证件,至少包括:

A.船员服务簿(海员证和服务簿为同一证书及编号)E.健康证书(体检表)B.船员适任证书(驾驶员需持有GMDSS 证书)F.预防接种证书(黄热、霍乱)

C.专业训练合格证书G.护照

D.船旗国证书H.出境手续等

三、办理第二条手续和证件的费用除D项之外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需办理签证,乙方安排手续,甲方需承担签证费用(船员上船时,乙方把签证扫描件发给甲方,甲方把费用汇至乙方账户);如果D项有越南代理办理,甲方需把D项费用在船员上船后汇至乙方,若船员未满合同船旗国证书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船员上下船

1、甲方应提前7-10 天通知乙方船员登轮日期和港口,并提供港口代理的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英文船员资料,包括姓名、职务、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和海员证号码,以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和证件。

3、船员自离开所在国家到上船港口的机票费、中国境内住宿和伙食费及船员合同期满后由下船港口返回到所在国家的以上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4、派出船员名单一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按名单执行派遣计划,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报到时间、地点为准,安排船员至甲方指定地点报到,作为甲乙双方船员交接时间。

5、甲方应及时通知其该港口的代理,安排船员上、下船,交通及必要的食宿,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当船员出发和返回日期发生临时变更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做出安排。

7、甲方对乙方需代垫费用,应事先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事后双方凭垫付费用的发票及确认结账,乙方将不承担未经乙方同意的款项。

8、船员起止薪日期自船员登船之日起离船之日止。

五、船员替换与费用承担

1、船员因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以及任何不当行为而遭到遣返,所产生的遣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2、船员在任何港口未经船长同意擅自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漏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从发现之日起,停发船员工资和一切津贴等。由此发生的赶船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如果船员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祖父母、父母、子女)船员要求离船时,需要经甲方同意,由此产生的更换船员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派遣船员及代理费

1、按本合同附件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各事项,经签署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提供的船员应身体健康,满足船东要求的海上资历并经甲方与船东考核合格。具体对船员的考核方法根据甲方要求进行。

3、船员船领薪金除船员特殊要求外一律按照本合同附件中的工资标准在船直接支付给船员;甲方将在船东进账后及时结算汇入乙方薪金并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4、乙方指定账户信息:

1.美元账户

2.人民币账户

卡号:

开户行:

户名:

七、船舶航行区域

1、在船舶适航的情况下,根据甲方签订合同,全体船员必须同意航行于任何安全港口(战区、战争危险区、染疫区除外)。

2、甲方所拥有全部船舶均航行于合法的适航区域。

八、船员保险、赔偿

1. 在船员履约期间,由甲方必须为乙方船员向有信誉的保险公司或船东互保协会(P&I)为每位船员投保,并按其投保公司或协会的保险条款的规定承担船员在履约期间人身安全的责任,支付船员在履约期间生病、工伤、死亡而造成的医药、住院、丧葬费或其他费用,包括该船员的遣返费用。船员因吸毒、饮酒或自杀所至伤亡;斗殴、酗酒所至之伤亡;船员更换假牙、配眼镜或嫖妓招染性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船员承担。

2. 甲方及时联系处理船员保险赔偿事宜。

九、劳动保护

船员履约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卫生用品如:安全帽、值班棉衣,手套、肥皂、卫生纸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提供,同时甲方应按国际规定给船舶配备急救医药用品。

十、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可要求对本协议或其附件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盖章或签署后生效。

十一、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真诚合作的原则签署此协议。

在本协议履行时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提出仲裁,仲裁应在福州并按其仲裁法规进行,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及交通费。

十二、协议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正式文本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代表共同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船员实际正式离船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川海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MS CHH225-3

附件三十七:

本合同附件内容是《外籍船员劳务派遣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一致确认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一、船舶信息

船名:

船型:

船籍:PANAMA FLAG

GRT/DWT:

航行区域:CHINA , KOREA ,JAPAN

二、船员信息

国籍:

姓名 :

护照号码:

担任职务:

三、船员工资/每月

总工资船领薪金:;汇入乙方薪金:(USD)

四、其它

登船时间 2014-11-09 登船地点:中国

合同期限 9 个月

伙食标准按照船东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川海国际船务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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