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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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公车私用”,一直是公共行政治理的一大顽疾。近年来,百姓要求治理“车轮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各地政府也相继对公车使用模式“动刀”,但绩效似乎并不显著。

超八成公车将被取消,市管干部不再配车,节省15%行政开支,上亿元公车处置拍卖收入为公车消费“明显减负”……近期启动的温州车改,正成为新一轮地方公车改革的焦点。

全文结束》》年4月12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市属106家行政单位、207家事业单位的1400多辆公车进行拍卖处置。此举旨在通过改革,取消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官员、国企干部配备的公车,短途出行以自备车或公共交通方式解决,长途公务则通过租车方式解决,每月按职位给予一定数额的专项补贴,即“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不少人士称这是近年来各地公车改革中较为彻底的做法。

4月19日,温州全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在会上提出了“四不准”: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陈金彪强调:“这是‘底线’,也是‘高压线’。”

近年来,为有效遏制“车轮腐败”,各地纷纷进行公车管理模式探索。面对温州此次提出的“四不准”,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在改革过程中,这四条红线如何才能守住?

绕不过去的尴尬

事实上,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从1994年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公车改革已走过了18个年头,然而收效究竟如何,各方争议从未停止过。

20xx年以来,各地陆续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公车改革试点,这些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类:公车货币化、公车集中管理、前两者结合的模式。这其中,以发放“车贴”取代官员专车的货币化模式影响最广。此次温州的改革,也融入了车贴这一方式。比温州提前几年进行试水、同样采取补贴模式的杭州,其车改的基本理念是“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

杭州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何新根告诉记者,杭州车改的目的,简单地说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节约行政费用,二是改变“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三是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

这其中,行政成本属于技术层面可以核算的绩效,也是车改成绩单中最容易量化的考量指标。而从各方报道的一系列数据来看,在节约行政成本这一层面,各地“如火如荼”的车改还是颇有成效的。据杭州市车改办统计,xx年至xx年4月,第一批车改单位的用车补贴比车改前开支下降32%,第二批单位则下降了

30%,按两年口径计算,节约公务交通费用总计为3442万元;到xx年8月,第三批车改完成,杭州市用车补贴比车改前公车开支下降了32%。此外,广东、辽宁等实行车贴模式的地方,也交出了节约行政成本的答卷。

但是不少人士对此并不买账。一方面,在技术层面,由于没有公开具体化的公车改革核算过程,行政成本问题仍被认为是一笔糊涂账。

“为了取消公车而设立的公车公共服务中心,这一新设机构带来的养人、养车等费用,有没有核算进去?”

“若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上下没有同时进行车改,就会出现车改地区或部门向未车改地区或部门借车、摊派车辆、转嫁交通费用开支等情况。如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某部门局长用车让学校出钱买车的情况,将公车使用负担转嫁到基层。这部分费用如何计算?”

“还有一些地方,即使有了车贴,一些公务人员外出打车票据仍然可以报销,等于拿了双重的钱。这不是浪费吗?”

还有报道指出,有些地区和部门甚至出现了“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的怪现象……

另一方面,在执行层面“上面三令五申、下面我行我素”是公车改革过程中又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到底怎么界定“公车”、哪些公车确需保留等在车改执行中本应分清楚明了的问题,在改革过程中却被突破甚至随意解释。据报道,在一些地方,公车配

备制度形同虚设,连科级干部也配备了高档专车;为了规避相关制度,有的是以“接待用车”名义报批购买高档专车……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车改后,个别干部下基层的次数少了,本应到场检查的最后都选择不去,坐在办公室里电话办公,对于已经进入自己“荷包”的车贴花费抱着“省一点是一点”的想法。还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一把手主动放弃车贴,选择要回公车,等于回到了起点……执行过程中,改革落实情况常常被打上折扣。

乏力的监督

制度层面缺乏刚性监督也是各地公车改革过程中亟须解决的一大问题。对于这一点,现在不少车改的地方已经开始重视。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在近日提出公车改革“四不准”的同时还强调,对车改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作出纠正,严肃查处,确保公车改革有效、稳妥地推进。

对此,媒体人木易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外单位车辆等‘四不准’落实得如何,是温州车改成败的关键。能够借用车辆的人,不是领导就是职能部门的实权人物,一般‘小兵’谁会理会呢?为此,执行‘四不准’要像查酒驾一样对所有人员随时检查,触犯‘四不准’的一律严肃处理。”

据了解,杭州的车改同样配套出台了《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严禁公职人员向社会“借车”或转嫁

费用等行为,凡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一旦发现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扣发车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这些规定,何新根告诉记者:“还是有效果的”。

但是仍有报道指出,现实中不少地方的纪检部门监督力不从心,部门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对群众监督置若罔闻,公车使用基本上是“我的地盘我做主”,最终沦为各个单位小团体闲庭信步的“后花园”。因此,各界普遍认为,防止公车“私奔”,必须真正落到监督制度建设和推进公车改革的实处。唯有刚性而科学的制度,方能从根本上遏制公车私用。

“公车改革本身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多地方最后都落入了‘雷声大、雨点小’的体制惯性中。”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韩福国说,“必须要有配套措施,要有整体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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