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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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
【名解】
1、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在法定范围内的广泛的行为自由,并
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2、医疗合同关系:基于医患双方缔结的合同而发生,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构成
一项要约,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就诊构成一项承诺,医疗合同而成立,医疗机构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患者有义务支付医疗费用。
(是最常见、最基本的医疗法律关系)
3、强制医疗关系:国家基于全民健康利益的要求,对某些疾病的患者赋予强制
接收诊疗的义务,对于医疗机构则相应的课以强制提供医疗
服务的义务。
4、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众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
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5、医师行医权: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
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的权利。
6、医师治疗特权:医师的一般权利常服从于患者的权利,是实现患者自由、自
治的基本要求。
但在一些极其特殊的情况下,需要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利,实现医师职业对患者应尽的义务和对患者根本权益负责之目的,这种权利就被称为医师治疗特权,或称为医师治疗豁免权、医疗干预权。
7、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法医疗卫生管理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事故。
8、违法阻却性事由:又称正当化事由,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符合违法性要件但由
于其他事由的存在而被认为没有违法性。
违法阻却事由的
特性在于法律的明确特别规定。
9、知情同意:是指患者在取得医师提供其医疗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的基础上
作出医疗同意的过程。
10、医疗意外:主要指的是不能预见和预防的并发症、难以预知的患者特殊体质、
不能预见和避免的意外情况。
11、医疗技术鉴定:是指在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过程中,鉴定人受人民法院、
行政主管部门、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指派或委托,运用专门的
知识和技能,依法对医患双方所争议的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
鉴别和结论的活动。
【简答】
1、不伤害原则应包括下列义务:P5
①不杀害患者
②不可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患者生命的危害
③尤其对那些无力保护自己的人,例如幼童、老人、智障和重度伤残者,更不
可施以伤害
④应预防患者受伤害
⑤应事先评估并预测发生伤害的可能性,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患者受
伤害(给药时三查七对)
⑥应去除伤害因素(环境设施)
2、医疗行为的特征:P25
①医疗行为是行为主体希望达到一定医疗效果的行为
②医疗行为是以医学手段为要素的行为
③医疗行为是具有不同价值判断的行为
④医疗行为是受医疗行为规范约束的行为
⑤医疗行为是具有高度专业性的行为
⑥医疗行为是具有局限性和高度风险性的行为
⑦医疗行为是具有侵袭性的行为
3、患者的义务:P49
①积极配合治疗的义务
②如实陈述有关信息的义务
③接受强制治疗的义务
④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⑤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秩序的义务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的比较P110
(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本质是行政性的,而医疗损害鉴定是司法性的鉴定结论。
(2)鉴定的启动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且只能逐级委托,受到地域范围限制。
而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方式却较为多样,只要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在鉴定机构的选取上,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3)鉴定的目的不同。
只有各级医学会有权进行医疗事故的最终认定,而普通的医疗损害鉴定则只能就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等专门性的事实问题进行认定,而不能进行法律上的评价。
(4)鉴定的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医学会选出的鉴定专家组集体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医疗损害鉴定实行个人负责制,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5、医疗损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P117
(1)责任前提不同。
违约责任以医患双方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关系为前提,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并因该合同产生了权利义务;
违约责任不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只要医疗机构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责任;而医疗侵权责任则因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侵犯患者人身、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与患者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
其以侵权行为的发生为依据,一般要有损害事实存在才承担责任。
(2)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原则不同。
违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构成违约就要承担责任。
而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违约之诉中,患者对合同的成立并生效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主张该情形发生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3)诉讼时效不同。
医疗损害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医疗侵权之诉的
诉讼时效则是1年。
(4)诉讼管辖不同。
医疗违约之诉是合同之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适用约定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医疗侵权之诉则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承担责任的范围和方式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的责任范围在于赔偿财产责任,承担方式是实际履行、违约金责任,财产损害赔偿等。
医疗侵权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
可以是财产责任,也可以是非财产责任,包括因人身损害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承担责任的方式也相对广泛,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形式。
(6)免责事由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违约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些免责事由,但这些免责条款不能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伤害为内容,而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则由法律预先规定,不能随意约定。
6、医疗机构非法执业的表现P155
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②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④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获得专项技术或专科(如母婴保健、性病
诊疗)许可从事该项诊疗活动;
⑤把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许可证》;
⑥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等列入非法行
医的范畴。
7、与输血相关的常见措施P189
①采集过程的过失
②怠于血液反应检查
③血型判定错误
④异型输血
⑤延滞输血
⑥输入被污染的血液
【小题】
1、医事法的概念:是指在卫生法中主要调整医疗服务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
称。
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①从表现形式上看,医事法是各种调整医疗服务法律关系的规范总称。
②从调整对象上看,医事法是以医疗服务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
③从创制主体和方式上看,医事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的行
为规范。
④从内容上看,医事法是以与卫生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⑤从保障角度上看,医事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2、医事法的基本原则:(多选)P5
①不伤害原则
②意思自治原则
③公平正义原则
④预防为主原则
3、医事法的渊源:(选择)P8
①宪法
②法律
③行政法规
④地方性卫生法规
⑤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⑥规章
⑦卫生标准
⑧法律解释
⑨国际条约
4、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选择)P12
①医事法学的研究现象是医疗领域各类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②不仅要研究医疗领域中的法律现象本身,而且还要通过对医疗领域法律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它们的发展规律。
③医事法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有静态的医事法,而且还包括动态的医事法。
④医事法学围绕法律现象这一中心问题,也要研究医疗领域法律现象与经济、政治、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5、医事法学的特征:(了解)P13
①医事法学的时代性
②医事法学的边缘性
③医事法学的社会性
④医事法学的科学性
⑤医事法学的综合性
6、医疗行为的概念:(选择)P23
(1)狭义医疗行为的概念:传统观点认为医疗行为仅指以疾病的治疗为目的而实
施的治疗行为,即狭义的医疗行为。
(2)广义医疗行为的概念:医疗机构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等手段实施的,对人体生理、病理状态或组织结构形态进行合法干预或改变的行为。
只要医疗机构对人体的生理、病理机能或组织结构形态进行干预,不论是否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都是医疗行为。
7、广义医疗行为的分类:(选择)P24
(1)依据其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诊疗性医疗行为、非诊疗性医疗行为
(2)依据诊疗方法的成熟程度不同,可分为:临床性医疗行为、实验性医疗行为
(3)依据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主导性医疗行为、辅助性医疗行为
8、医疗上形成无因管理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形:(选择)P26
①医师在医院外发现昏迷患者,而加以治疗
②是对自杀未遂而不愿就诊者予以救治
③是特定的第三人将意识不清或不能作出意思表达的患者送往医院治疗时,若该第三人不能支付费用,医患之间的诊疗行为则形成无因管理。
9、医疗服务合同的特征:(小题、理解)P29
①合同履行过程中医方的主导性
②合同给付内容的不确定性
③医疗合同的双方协力性
④履约过程中医疗服务行为的高风险
⑤诊疗债务的手段性
10、患者的人格权:(选择,知道侵犯了患者什么权利,具体看书)P35
①生命权
②健康权
③身体权
④隐私权
⑤平等医疗保健权
⑥自主决定权
11、可将自然人的身体组成分为三个基本部分:(选择/判断)P39
①主体部分,它是指人的肉体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头颅、躯干、内脏器官和肢体等身躯部分。
②附属部分,它指人体的主体部分按照人体新陈代谢规律产生的身体衍生物,如毛发指甲、胡须等。
③镶装、配置的人工制作的残缺身体部分的代替物,如心脏起搏器、假肢等。
12、医学领域侵害身体权的情形:(选择)P40
①尸体的损害
②对身体组织的非法保留、占有
③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侵害
④实施过度的外科手术
13、隐私权主要包括三项基本权能:(小题)P41
①隐私隐瞒权:即公民对上述个人隐私的保密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刺探、
公开和传播。
②隐私支配权:公民对于个人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可以公开部分
隐私,准许他人对个人活动和个人领域进行察知,准许他人利用
自己的隐私。
③隐私维护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害
时可以依法寻求司法保护。
14、在患者隐私信息方面,医师尤其要注意的是:P42
①患者的一般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年龄、籍贯、经济状况等
②患者的既往史,如疾病史、家庭史、生活史、婚姻史、生育史等
③患者身体的隐瞒部位及通过诊疗探知或查明的心理生理缺陷
④患者的病名及病情
⑤血液、精液、血型等检查报告单
15、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麻风病、梅毒、艾滋病等
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P42
16、患者隐私权的限制,下列情形,不属于无故泄露:(小题)P44
①依法作证
②向有关机关报告
③为开展医学教学或学术研究而应用病例信息时,能将患者之秘密泄露于外,此时应该注意选择以损害最小的方法进行,将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小限度。
17、医师治疗特权:(案例分析,具体看书)P58
①保护性医疗措施
②对急症抢救治疗中的默示同意
③为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治疗特权
④人体试验中的治疗特权
⑤患者意思表达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
⑥患者的意思表达有悖于医师职业操守
18、诊疗义务:(案例分析)P68
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的要约,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正确地诊断患者所患的疾病,并施以适当的治疗。
这里所说的诊疗,是指广义上的诊疗,包括诊断、治疗、麻醉、手术、输血等具体的诊疗过程。
19、病例保存时间:(选择)P69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例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例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20、医疗机构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看明白)P69
①转诊只限在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情况下
②必须做到及时转诊
③对危机患者必须进行急救处置
④转诊程序合法(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
21、医疗注意义务:(看懂,具体看书)P71
(1)一般注意义务:也称善意注意义务或保护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程中对患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的高度责任心,对患者的人格尊重,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
(2)特殊注意义务: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每一环节的医疗法律行为所具有的的危险性加以注意的具体要求。
(3)从注意程度上,医疗注意义务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专业基准注意义务、最善之注意义务。
22、医疗事故分级:(选择)P79
①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②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③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④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23、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P79
①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②医疗行为的违法性
③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
④医疗机构和义务人员主观上具有过失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多选)P80
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25、关于病历的规定:(小题)P81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26、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的因素:(判断/判断)P82
①医疗事故等级
②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③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它将医疗损害责任
归纳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三大类型。
28、因患者有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P84
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
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
29、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
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30、违法阻却事由包括:(多选)P95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因管理、自力救济、正当职务行为、受害者承诺31、医师的说明义务:(看,案例分析)P97
(1)患者有权知道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如何就诊,医疗机构应将其开业执照、诊疗时间、诊疗规则等悬挂在明显处所。
(2)患者有权知道医师的名称、职称。
(3)患者有权知道医药收费标准的明细,以判断费用是否合理。
(4)患者有权知道疾病名称、病情、治疗方案、预后情形。
(5)患者有权知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危险,医师有说明的义务。
(6)患者有权要求说明用药的方法、有关用药的疗效、副作用、不良反应、以及如产生副作用时,如何应对、用药禁忌等等。
(7)患者接受人体试验时,医院应向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如下事项:
①试验目的及方法
②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危险
③预期试验效果
④其他可能的治疗方法及说明
⑤接受试验者可随时在开始试验前撤回同意,或试验进行中撤销同意,不会
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32、同意有效的条件:P98
①具有同意的能力
②理解知情同意的内容
③自愿地作出同意
33、下列诊疗活动应该充分告知、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同意:(多选)P100
①构成对躯体侵袭性伤害的治疗方法与手段
②需要患者承担痛苦的检查项目
③使用药物的毒副作用和个体素质反应差异性
④需要患者暴露隐私部位
⑤从事医学科研和教学活动的
⑥需要对患者实施行为有限制的
34、关于其他常见医疗阻却违法理由的讨论:(看,具体看书)P101
(1)医疗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医疗行为符合行业医疗指导准则
(3)医疗行为符合医疗实践的惯例与医疗顺准
(4)医师的专业水准
(5)可容许的医疗风险
(6)医学进展的无限性
(7)医学界的不同学术观点
(8)新的治疗方法与医疗尝试
(9)医疗水准的地区差异
(10)医师的自由裁量范围
(11)患者的身体特征
(12)患者本身过错
(13)医疗意外
(14)知情同意不可行
35、以鉴定主体是否有权进行事故认定为标准,医疗技术鉴定可以分为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和其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又称医疗过错鉴定),前者由医学会负责,通常认为其在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而后者是由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是一种典型的司法鉴定。
36、医事行政责任只能由法定机关追究P118 (选择)
医药购销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和红包的商业贿赂行为,这些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37、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判处罚金。
P123
38、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①协商解决②行政调解③医疗民事诉讼(选择)
39、医患双方协商的主要内容: P134 (选择)
①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②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赔偿的具体数额,给付方式和时限等;
③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有关的其他事项。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
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P135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的其他情形。
41、执业医师考试条件P145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
③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预防、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
42、执业医师不予注册的情况P1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起不满
2年的;
④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
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⑤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43、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44、血站分类P185 (选择)
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
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
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
中心血站应当设置在设区的市;
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
45、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高不得超过400毫升。
两
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
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
46、输血前应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
输血
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姓名、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学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7、单采血浆站只能向一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
血浆,严禁向其他任何单位供应原料血浆。
P187 判断
48、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必须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
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血液制品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
49、《献血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
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P188 (多选)
①非法采集血液的;
②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