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压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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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积压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公司积压物资管理活动。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库存积压物资的申报、鉴定、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
3.1《物资处置管理办法》(2014),上级公司
3.2《物资管理制度》(2019),公司
4释义
4.1积压物资,包括超期储备物资和待处理积压物资。
4.2超期储备物资:三年及三年以上无动态、物资完好、可用且需要长期储备的物资。
4.3待处理积压物资,是指物资完好、可用,但企业内部不再需要或今后需要但市场容易获得,不需长期储备的物资。
5职责分工
5.1物资管理部门
a)负责提出《三年无动态库存物资明细表》;
b)负责整理上报《库存待处理积压物资申请单》和《库存物资报废申请单》;
c)负责库存积压物资的保管;
d)负责组织库存积压物资的定性判定工作;
e)负责办理库存报废物资的出库手续;
f)负责待处理积压物资和库存报废物资的处理工作。
5.2计划财务部
负责待处理积压物资和库存报废物资的帐务处理。
6管理要求
6.1仓储部门在每年年终库存物资盘点后30天内以《三年无动态库存物资明细表》的形式汇总积压物资明细。
6.2仓储部门根据《三年无动态库存物资明细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确定超期储备积压物资、待处理积压物资和库存报废物资。
6.3超期储备积压物资的管理
6.3.1仓储部门组织对超期储备积压物资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应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物资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3.2经鉴定合格的,与库存其他物资等同管理。
6.3.3经鉴定不合格的,又无法修复的,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技术鉴定结果,填写《库存物资报废申请单》,批准后列入报废物资。
6.4待处理积压物资的管理
6.4.1由仓储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对《库存待处理积压物资审批单》中的物资进行鉴定。
6.4.2经判定,公司仍需储备的物资纳入超期储备物资管理。
6.4.3经判定,公司不再使用或超出公司近期需求部分的积压物资,按公司授权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进行审批后,由设备管理部积极寻找购买商进行变卖处理。
6.4.4库存待处理积压物资在变卖前和其他库存物资等同保管。
6.4.5对于无购买商购买又到保存期限的待处理积压物资,由仓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按废旧物资进行处理。
7库存报废物资管理
7.1积压物资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判定为报废物资:
a)因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或国家已公布淘汰的产品,而又无法改造升级的;
b)无母机且又无法调剂的备品备件;
c)公司内部无法利用的工程剩余料(无法利用是指在相同独立法人之间无法调拨使用的剩余物资);
d)因计划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剩余物资,在相同独立法人之间无法实现调拨,又不能改为它用的三年以上无动态的积压物资;
e)储存时间已超过规定储存期限,或因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要求,经技术鉴定,在生产上不能使用,又不能改为他用,确已丧失产品使用价值的;
f)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与安全,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已丧失产品使用价值的;
g)因长期积压而造成变形、变质、严重锈蚀或缺件缺套,无法修复、配套和降级使用的;
h)自制产品或半成品,因市场变化或设计问题,或原料和加工存在缺陷造成的长期无法销售、积压、又不能改作他用的;
i)加工改制利用,其费用超过原产品价值50%以上的;
j)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坏,无法再修复利用的。
7.2由仓储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对《库存物资报废申请单》中的报废物资进行鉴定。
7.3经判定为报废的库存物资,按公司授权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7.4按公司权限手册履行报批程序审批后的报废物资应转移到废旧物资库进行保管。
7.5废旧物资应设专人保管,并建立台账。
7.6审批后的报废物资由设备管理部按《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8帐务管理
8.1经过批准的库存报废物资由设备管理部办理出库手续。
8.2计划财务部负责进行核算和账目调整。
9附则
9.1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