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增值税改革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摘要:增值税是我国税务体制中的第一大税种,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值税进行改革必须慎之又慎,对改革可能引发的问题要做到未雨绸缪。本文结合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和规定,针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维持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增值税;营业税;改革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开始引进、试点增值税,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同年由财政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近几年,我国在增值税方面不断改革,2008年国务院提出将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增值税进行转型改革,这次改革允许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新购进的设备包含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对我国经济增长起到了拉动作用;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在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目前试点范围已经由上海开始分批向其他城市扩大。此次改革扩大了增值税征收的范围,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等改为征收增值税。“营改增”被视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在稳增长压力日渐增大之际,将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增值税改革的必要性
(一)基于完善我国税制方面的考虑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营业额的全额,对商品流通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征税,而且不能抵扣,这就形成了重复征税,而且营业税比较容易向下游转嫁税负,这就形成了税上加税、重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可以很好的解决劳务和货物的税收制度中的重复征税问题。此次改革的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一部分现代化的服务产业,将其营业税纳税增值税的范围之内。在国际上,除了美国在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行业征收消费税外,其他的发达国家都将其纳入增值税范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可以避免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重复征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而且有利于我国与国际税制的接轨,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
(二)从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经济的方面考虑
我国对第三产业——服务业征收的主要是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而且对营业额的全额进行征收,并且进项税额还不能进行抵扣;在出口环节中,不能像第二产业中征收的增值税那样进行出口退税,对劳务产品的来说,增加了其出口的难度。从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经济发展来说,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不仅给服务业带来了严重的税收负担,造成重复征收的情况出现,对产业间的均衡发展产生
不利的影响,而且不能实现对其征收的营业税出口退税,对我国含税出口的服务而言,增加了其成本,同时也降低了我国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从简化税收征管工作方面考虑
在税收征管的实际工作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和服务捆绑在一起的经济现象的出现,存在大量混合和兼营销售的行为,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两个税收征管制度并行并交叉存在,不仅增大了税收部门划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种的难度,耗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了征收成本和管理成本,使税收征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化,而且可能会造成漏征部分税收或部分税收重复征收,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或纳税人税负的增加。因此,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入增值税税收范围内进行管理可以很好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降低税收征管成本、避免税款流失或增加纳税人的税负。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
(一)中央税和地方税收入的划分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的两大税种,属于共享税,增值税收入中的75%归属中央,是由国税局征收的第一大税种,而营业税是由地税局征收的第一大税种,由地税局征收的营业税收入中全部归属地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地方财政收入是很大的冲击,直接了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可能会给此次改革带来阻力,特别是改革中涉及的税收收入分配问题。地方政府由于财政收入的减少而引
起的事权和财权不相匹配的矛盾也将逐渐凸显出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很多地方非常担心营业税改革之后造成的减税后果,收入大幅度减少后可能引发的财政支出问题,所以改革在上海试点向全国推广后的税后分配问题将是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二)影响财政收入的安全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从而增加了增值税的收入,从我国财政或税收收入方面考虑,增值税的大幅度增加可能会对其造成安全隐患。从2009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在全国税收总额中,增值税所占比例达到了43.57%,在不对其他税种做调整的情况下,把占比 13%的营业税并入其中,则增值税占比就达到了56.57%之高,从上述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出,增值税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独占鳌头,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财政收入的安全性。所以,在此次改革的过程中,对于增值税的占比问题一定要充分协调好,避免出现增值税独占鳌头的局面,增加或相应调整其他税种,使收入来源多样化,这样既保证了财政收入,又能协调增值税与其他税种的比例。
(三)企业的不同税负挑战
增值税进行税额可以抵扣,消除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提高了服务业的竞争力。从总体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确实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是实践中,改革对不同的行业甚至是不同的企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增值税抵扣的进项税额对交通运输业来说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也许是个好消息,但是对于一些没有进项税额的行业,比如咨询服务业来说,本身没有要抵扣的部分,而增值税的税率又高于营业税税率,所以对这些企业而言,改革不是降低了税负,而是增加了。同样,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而言,根本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没有可用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税负不减反而可能增加。
三、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对策
(一)寻求其他财政支持,确保财政收入安全
增值税比重过大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寻找其他方面的财政支持,尽量减少增值税改革后对财政收入造成的不安全性。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合理搭配组合,如可以通过对增值税税率进行适当降低、各个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发设计新的税种、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其他税种的税负进行适当的提高等方法组合使用,使它们对各种税种进行有效的调整,促进各个税种协调有序发展,减低地方政府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带来的财政收入压力,进而确保我国的税收或财政收入的安全,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