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新时期下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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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指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群众工作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1.工作对象的广泛性。2.工作内容的复杂性。3.工作时间的随机性。4.工作方式的多样性。5.工作结果的双向性。

意义: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来源,是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施加压力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人民群众在对付各种犯罪及治安问题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是公安工作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长期以来的公安实践证明,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公安工作在贯彻群众路线上遇到了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使群众基础出现弱化,影响和制约了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因此,打牢群众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对公

安工作的满意度,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践线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干警的认知。广大干警只有经常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多与群众见面,多与群众交流,让人民群众认识理解公安机关的地位、性质、作用,了解广大干警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和牺牲,其是非功过,酸甜苦辣,才能展现给群众。

二是可以从人民群众中获得强大的支持。这种支持,对公安工作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群众接触实际,了解实际,有无穷的智慧和首创精神,是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实践证明,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民主专政”将是

一句空话。

三是能有效地提高公安工作质量和干警队伍素质。在群众的监督下,公安工作才能少走弯路,避免犯错误,既规范且具有活力。

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

公、执法为民,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赞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人民警察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必须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

二、公安群众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人民群众也是民警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最基层的信息来源,是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施加压力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人民群众在对付各种犯罪及治安问题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是民警工作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

(一)、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重要基础工作,群众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

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这“四个能力”,涵盖了整个公安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总要求。这“四个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二)、人民警察的性质、职责、权力在群众工作的体现

人民警察的职责与权力是相辅相承的,有权力就有职责。现代社会,权责是统一的。职责是对使用权力最基本的要求,是使用权力者赖以存在的基础,如果对权力不加以约束,就会以人民群众造成损害。权力与职责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职责离开权力就会失去支点,权力离开职责就会变味。

处理好职责与权力的关系,

一是要强化职责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最高体现。人民警察所从事的一切工作,就是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这也是人民警察的职责体现。

二是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法律已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作风,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秉公用权。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也是人民给的。这种权力只能服务于人民。

四是民警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要博览群书,拓展知识面。

三、当前群众工作特点

做群众工作,其实就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党形成了许多良好的传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对当前和今后的群众工作仍有很大指导借鉴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社会矛盾逐渐增多,群众思想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群众主体的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法制的健全,构成了多元性的群众主体,既有工人、也有管理人员;既有全民职工,也有企事业职工;既有在校学生,也有社会青年;既有青年职工,也有离退休老职工,还有家属子女以及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等。

(二)、群众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和交织性。新时期的群众思想工作,主要围绕经济问题展开多一些,经济利益居于中心地位,人们在政治、思想、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交织在一起,比过去任何时候

都更为突出,更为复杂。导致公安机关做群众工作的难度加大。

(三)、思想对抗性。民警与群众间本应是鱼与水的关系,应该是思想一致,感情融洽。但是,因部分民警对群众感情不深,很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愿做群众工作;有的不掌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愿望,不熟悉群众语言,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会做群众工作致使民警与群众在思想上形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产生对抗思想。

(四)、群众工作的艰巨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群众思想工作主体的文化水平有了提高,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有了增强,但道德素质却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一些群众很懂得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往往不习惯用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五)、群众工作方法的滞后性。群众思想工作方法是一门艺术,随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而不断的完善。但从目前来看,既有的群众思想工作方法还远不够,一些好的方法还没有被很好的总结和采用,一些民警至今未改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有时搞强迫命令,训人骂人、要挟人,这些过期的工作方法,已无法适应新时期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还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激起事端,形成对抗,甚至把自己推向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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