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业务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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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是公司办理投资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投资业务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投资业务操作遵循审投分离的原则,实行第一责任人和投资环节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投资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投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融资。

2、“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协调统一的原则。

3、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投资原则。

第二章投资程序

第五条投资业务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与客户签订合同→投资款发放→投后管理→投资收回。

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投资调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

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批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批后的投资款须当日发放。

第六条投资业务流程: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向市场部提出融资申请,市场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投资业务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审查人审查。

(二)审查。审查人对市场部提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评审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评审会审议后,有权审批人根据审议结果进行审批。

(四)总经理审批后,市场部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投资款,负责各项投后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投资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投资业务管理实行第一责任人和投资环节主责任人制度。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调查主责任人对投资业务投前调查的真实性负责;审查主责任人对投资业务审查的合规合法性和审查结论负责;审批主职责人对投资业务的审批负责;第一责任人对投资业务发生后监管、本息收回和债权保全负责。

第九条主责任人界定。市场部负责人为调查主责任人和投后管理主责任人,参与调查人员为次要责任人;风控部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评审会和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

第十条建立责任移交制度。

(一)有关第一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必须在上一级领导主持和监交下,同接手主责任人对其负责的投资业务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填写经营责任移交表,由原主责任人、接手责任人、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主责任人对接手后的投资业务经营状况负责。

(二)投资环节责任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必须在经营主责任人主持和监交下,同接手经办责任人对其负责的投资业务风险状况进行鉴定,填写经营责任移交表,由原经办责任人、接手经办责任人、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经办责任人对接手后的投资业务经营状况负责。

第四章融资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市场部门提出融资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融资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十二条融资申请的受理。市场部负责接受融资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融资业务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让申请人填写《融资申请书》。根据认定结果和公司资金情况,由市场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的投资业务。

第十三条对同意受理的投资业务,通知申请人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客户需提供的资料,按照《项目立项资料清单》提供。

第十四条客户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市场部项目负责人根据客户提供资料填写《立项审批表》进入调查阶段。

第十五条投资调查。市场部门是投资业务的调查部门,风控部门必要情况下可以适当协助调查,市场部门负责对客户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且对调查结果负责。

第十六条调查的内容:

(一)初步审核客户提供的有关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项目资料清单》上面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

1、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所有有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是否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内容是否发生变更。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由市场部人员对融资人、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将调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调查人员应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作的调查结论负责,必要情况下应由市场部人员和风控人员同时进行调查。

融资人基本情况调查

1、融资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品质、社会信誉、家庭住址、户主姓名、家庭组成、经济状况、联系方式及主要经济来源和经营项目,融资人为法人单位的,还应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个人品质、资信状况、经

营管理能力等情况。

2、财务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企业的资产规模、结构、质量,以及在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对外担保情况,存量投资的方式及担保情况。

3、融资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经营产品的范围和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融资用途分析。所申请融资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5、还款来源分析。包括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

6、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产品生产、销售,原材料来源、供应,设备先进性、稳定性等情况。

7、资金结算往来情况。主要包括银行开户情况、资金结算方式、现金流的发生及稳定性等。

8、企业发展前景。主要产品的研发和市场竞争能力,行业竞争力,对宏观调控的敏感程度等。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

9、企业法律风险分析:主要以全国高院、当地中级人员法院、基层法院进行查询询问,了解客户纠纷情况。

担保情况调查

对担保人情况调查除类似对融资人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外,还应对以下内容作调查分析:

1、担保人主体是否合法,能否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有无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个人且已婚的,须要求其配偶同时签署相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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