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对比2006-2014
新旧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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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对比【摘要】财政部于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此看作是基本准则并简称为原准则,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
2006年2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笔者仅就前后两个版本的基本准则作一浅显的比较评述。
我国第一个《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于1992年11月,它是依据我国当时的国情,并借鉴国际惯例而制定的。
它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开始走向国际化。
当我国的会计需要走向国际化已成为共识时,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也日益迫切,企业会计准则的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会计和经济的发展,因此需要修订。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适应了全球化、信息化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企业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准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国际通用性,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又保持了自身的特色。
原准则有十章六十六条,分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
新准则的总体结构与原准则类似,修订为十一章五十条,第二章的“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保证与准则体系目标的一致性。
增加了第九章“会计计量”,引入多种计量属性,这应是新准则修订后重点把握的问题。
现分述如下:一、总则新准则由原来的9条调整为11条。
目标和依据:原准则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
它强调会计信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有关各方、企业内部等三个层次的需求。
新准则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因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状况和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形成,故新准则将“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补充进来,更适合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修改)-财政部令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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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修改)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7月23日根据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修订前后会计基本准则的变化及意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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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后会计基本准则的变化及意义分析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修订之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与原有的会计准则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更能适用我国的会计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基本准则修订意义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修订之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与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为原准则)相比,存在较大变化,构建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一、修订后基本准则的变化1、定位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但对名称作了修改。
西方国家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其带有“理念”的特点,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
而我国原有的基本准则长期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
因此,按照我国的立法习惯和会计法律体系框架,对比成本和效益,修订后仍然将《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基本准则,但新准则的名称被修改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从而明确区分了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突出了基本准则的法律地位。
2、总则首先,制定目的发生了变化。
原准则在制定时我国还没有具体会计准则,所以基本准则直接规范企业会计制度,随着1997年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出台这种情况逐渐被改变,修订后准则的目的是用来规范具体准则的,以及设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会计处理。
其次,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原基本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由于要求所有境外中国投资企业向国内编报财务报告不尽合理,因此,新准则删除了原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编制合并报表的具体要求在《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等具体准则中规定,这样更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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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引言】2006年,我国发布了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是我国会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新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与旧准则相比,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
首先,新准则引入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理念,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其次,新准则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的计量和确认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减少会计操纵的空间。
此外,新准则还对企业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使得收入确认更加科学合理。
【具体准则内容解析】在新准则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收入、所得税等条款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以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为前提,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无形资产方面,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确认需满足可辨认、可控、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等条件,从而提高了无形资产信息的可靠性。
在存货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存货成本,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存货价值。
在收入确认方面,新准则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要求企业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收入的取得等因素确认收入,提高了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此外,新准则还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进行了调整,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税收负担。
【企业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以一家制造业企业为例,在新准则下,企业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
此外,新准则对收入确认方法的变化,也可能导致企业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发生波动。
因此,企业在实际应用新准则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变化,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调整工作。
【结论】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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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与原基本会计准则相比,新基本准则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1、整体结构的变化:原基本准则为十章,分别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以及附则等。
新基本准则为十一章,除新增了第九章"会计计量"之外,将第二章的名称由"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
2、修改了基本准则的目标。
原基本准则的目标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新基本准则则将目标修改为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也就是说增加了"规范会计行为".3、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旧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并未作明确的规定。
新基本会计即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4、对会计的一般原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这不仅表现在基本准则章节名称的变化,而且还表现在具体的内容上。
新会计准则将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章节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基本准则中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方面的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费用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
新基本准则则进行了补充与修改,将会计原则修改为8个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新旧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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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
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 38个具体准则和2个应用指南共3个层次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分为: • 一般业务准则 • 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 准则 • 报告准则
第三个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 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金融企业的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非金融企业 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二、新会计准则建设过程
道路坎坷而成就非凡 风雨兼程但前景灿烂
• (一)会计准则的改革与探索阶段(1978
部长:金人庆 2006年2月15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 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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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39项准那么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那么体系。
新会计准那么是在综合考虑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后做出的一次重大改革,顺应了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结果,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开展要求,并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那么体系已正式建立。
新的企业会计准那么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并积极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会计准那么的变化较大,将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新会计准那么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及如何保证新会计准那么的有效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章基于此背景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对于会计信息价值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那么改革背景会计准那么的修改,既是我国企业会计开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
我国原有的会计根本准那么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第一次重大改革,发布了?企业会计准那么——根本准那么?和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后来财政部又相继制定并发布了13项具体会计准那么。
这些会计准那么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发挥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在过去十几年里的飞速开展,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款也开始出现调整。
1999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会计法?,2000年,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另外,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为了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原有的会计准那么也需要随之修订。
会计准那么全球化趋同的趋势最近几年日益明显,自2005年1月1日,已经有90多个国家表示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那么,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泼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是需要首先在会计准那么上国际化。
在国际贸易中,欧盟不完全成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理由之一就是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差异较大。
在中国一些应诉反倾销的企业当中,也屡屡因为会计制度不接轨而失败。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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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比较分析[摘要] 本文将2006年我国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同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内容上进行了许多革新,致力于从整体上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保持了自身特色,相比旧准则而言有很大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对此进行了评价与分析。[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比较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38项具体准则中,还包括22项新推出的准则,极大丰富了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一、新会计准则修订的意义此次会计准则改革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 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意味着正在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中国,真正拥有了能够与其他国家沟通的国际通用商业语言。拥有了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就意味着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环境下,中国将一改过去因会计准则不同而出现分歧时唯有“协调”的局面。二、新旧会计准则比较1. 总体比较基本准则的修订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以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借鉴IFRS《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修订而成的。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新的基本准则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等11章内容,而旧的基本准则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附则等10章。新准则从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出发,到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再在以上基础上最后编制出会计报表,显然从总体感觉上新的准则更具符合国际惯例的逻辑并考虑了会计实务的具体情况和操作可行性,前后连贯,上下传承,更具指导性。全部条款由66条缩减为50条,篇幅也缩减为约原来的一半,将原来与具体准则中相重复甚至相矛盾的内容彻底删除,体现了修改准则的初衷;同时也借鉴国际经验,补充了如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的内容,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经过本次修改、充实,新的基本准则将真正成为涵盖了全部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的具体准则制定基础,真正成为准则的准则,更好地统驭和规范各具体准则,并且对新业务进行原则上的指导,最大程度地体现基本准则的权威和实际作用。2. 具体比较(1)会计目标及使用者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为规范,而行为规范首先应该明确行为动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旧准则忽略了“会计行为动机”。旧的基本准则规定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2》),而新的基本准则明确表示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一变化明显体现了我国会计理论界的共识。我国目前的情况很特殊,处于一个过渡时期,初步建立了资本市场,但各种机制尚不健全,资本市场处于弱势,而且国有股一股独大,流通股所占比例偏低,这些使得我国的会计目标具有特殊性,会计目标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必须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国情而制定会计准则,不应单纯以某一种目标为导向,而必须在现有目标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关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旧准则带有计划经济的惯性:把企业作为国家宏观管理的下属。新准则把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以两权分离作为财务报告的基本假设,突出了财务报告对外的基本特性(而不是满足于“企业内部管理);把财务报告作为沟通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商业语言,满足外部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准则对会计一般原则作了完善。原来的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这12项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在修订后,将原来的“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也是准则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具体体现。新准则从财务报告的目标出发,进行了以下修订:①将“横向可比性”与“纵向一致性”进行合并;②将“权责发生制”提升到“基本前提”层面;③将“历史成本计价”降低到“会计计量原则”的操作层面;④删除了“配比”原则。因为会计分期假定与权责发生制基础涵盖了配比要求;⑤删除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因为国际惯例对“收益期及各期收益额不确定的跨年度受益的资本性支出,不允许资本化,直接计入本期费用损失”。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中确定“实质重于形式”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总能完全反映其实质内容,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是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因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以理解为:由于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并非总相一致,作为经济信息系统的会计,应当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3)会计要素旧准则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要素。新准则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①以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经济利益影响划分会计要素:资产与负债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收入与费用是“当期”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②所有者权益要素强调了与“资产”、“负债”要素的关系(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新准则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明确了所有者权利的性质(剩余权益)。③“利润”要素强调了与收入、“费用”要素的关系,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新准则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④补充界定了“利得”与“损失”要素。⑤增加了对“ 资产”、“负债”、“收入”、“费用” 要素的确认条件: “资产”确认条件是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负债” 确认条件是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且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除修改了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之外,基本准则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利得不是经营收入所得,但构成利润的组成部分,如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不是费用,但会减少企业的利润,如固定资产的盘亏或毁损等。新的基本准则较旧的基本准则变化最大之处可能就在于此:在制定中国会计准则时,我们坚持,凡是我国会计制度已有明确规定并在实务中得到广泛认可,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没有实质性差异的,都加以继承并形成准则或纳入相应的准则项目。集中体现就是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的全面更新,全部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和定义,同时考虑关于各部分的具体说明与具体准则相重复,对篇幅作了大量调整,只是保留了相应要素的确认原则和记录原则,从而使本部分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利于使用者查询和参考。(4)会计计量在新准则调整中的一个亮点就是会计计量独立成章,大胆引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最新计量属性。在基本准则中提倡公允价值这些计量属性,体现了中国会计界的勇于进取,将这一属性纳入基本准则意味着我们也要向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共同面临世界性的会计难题,对于处在一个转型阶段的中国来说,这种做法无疑将大大提升我国会计在国际界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新准则的一个亮点和新突破。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加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必须执行的内容。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这对于投资性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一定机会, 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值反映其账面价值, 由此将直接大幅提高每股的净资产,降低市净率。另外,由于折旧消失,相应会提高公司利润,有效提升公司股票的估值水平。新准则给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判断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是否恰当,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将成为会计计量是否合理的关键。这一规定执行后,一旦债务人获得了债务的豁免,反映到报表上将会是直接提高其当期利润和每股收益。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值得投资者关注。当然我们也应把握这样一个原则:以历史成本为基础,除非条件比较充分,否则,公允价值是不允许滥用的。三、新会计准则的不足1. 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不够民主我国目前采用政府主导型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制定程序不够民主,没有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还有待完善。程序民主重在凸显社会参与的理念,旨在建立一套良好的机制,从技术上保证准则制定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效率性必须以会计准则的质量为前提,如果会计准则质量不高,就毫无效率性可言。因此,会计准则制定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来作保证,遵循“充分程序”原则。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国有企业应该明确为民众的一员,而不能因其具有特殊的投资者而向准则制定者施压,否则影响准则制定的公平与效率。2.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性不明显首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性不明显。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间的关系存在相容、相近、互斥,只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才能充分地发挥指导具体准则制定的作用。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不够分明,逻辑不严密且都是单线条的,无法体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层次性及相互之间的制约和权衡关系。造成这种缺陷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准则采用的是法规的条款形式和法规式的语言,导致其理论性较差。如果不改变基本准则的形式,这种缺陷很难消除。其次,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是真实性和相关性。两者有时会出现矛盾。新准则没有规定当真实性和相关性发生冲突时,应将哪一个放在首位。笔者认为,我国的选择应该是: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选择最相关的信息。更重视真实性是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责任决定的,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相关信息也并非对人人都有用;而不真实的信息就非常危险,有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从而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3. 会计要素定义存在缺陷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取代了旧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新准则中的会计要素定义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的会计要素定义没有本质区别,两者都借鉴了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了“利得”和“损失”概念。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新准则将利得和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能清晰地反映利得和损失与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的具体信息。因为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没有把利得和损失作为会计要素。所以法律地位相对较低的基本准则只能退而求其次,将其分别引入到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之中,分别反映企业偶发性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将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中那些不存在因果关系、无需按配比原则确认的项目与存在因果关系并需要将收支配比的项目区别开来,使会计信息更具相关性。但是,对利得和损失的这种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基本准则非但不能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反而取决于具体准则的规定。例如,新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这部分利得是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应该由具体准则规定。这就出现了所有者权益包括的内容实际上是由具体准则来规定的局面。4. 公允价值的采用在国际会计准则里,资产和负债都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但我国的会计准则则要求,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很多资产还没有公允价值,所以说不可能都采用公允价值。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里,还保留了相当部分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来计价。总之,新的基本准则包含了最基本的核心概念,避免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致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能够与具体准则相匹配、衔接,而不是对它们的简单归纳和内容上的重复。理论完备、高度浓缩,指导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是它的唯一目的。本次基本准则的修改和重新出台,令整个准则体系的基础大步向国际标准和惯例迈进,作为准则的准则,其基础地位更加明显,其统驭力和权威性大大加强,令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并最终取得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等”地位。会计准则国际化不仅包括标准的国际化,还包括实施的国际化,也就是准则实施水平也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消除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从而有利于中国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主要参考文献[1] 袁文龙. 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理论评价[J]. 财会月刊,2006,(7).[2] 王磊彬.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差异及动因分析[J]. 农村财务会计,2006,(6).[3] 陈敏,陈金艳. 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及分析——基本准则[J]. 中国总会计师,2006,(4).[4] 本书编写组.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运用[M].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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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及相关分析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分析会计网讯 7月29日,财政部作出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修改决定,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变化对比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内容是:“(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公允价值新概念:价格将取决于市场近日,财政部下发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以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此次下发的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作了修改。
原基本准则中,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修改后的基本准则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实际上,在此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修改之前,在2014年1月底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39号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就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公允价值概念为: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2014年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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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 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 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的期 其调节情况{2006} 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2014)
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中还应单独列 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允价值的应用
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 值等都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应用
(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 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
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
也属于职工薪酬。
新旧对比
明确职工薪酬包括辞退福利以及提供给职工利益相关方 的福利 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
CAS2006
CAS2014
第十九条 (资产类) 应收及预付款项;
交易性投资
第二十一条(负债类) 应付及预收款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预付款项; 被划 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及被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处 置组中的资产(资产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应付款项;预收款项;被划 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 负债(负债类)
长期股权投资之 正文修改
1、明确规定了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 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旧准则中以被投 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 定; 2、明确规定了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 变动的份额 3、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 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 应当予以抵销;
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公允价值(公开)(样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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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公允价值(公开)(样例5)第一篇: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公允价值(公开)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分析会计网 2014-07-29 17:14 | 分享到:收藏文章7月29日,财政部作出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修改决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公允价值)项进行了修改。
201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变化对比分析会计网讯7月29日,财政部作出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修改决定,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变化对比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内容是:“(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二篇: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对比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这种处理应该是在期末确认这项金融资产收益或者亏损的时候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期末涨了,做分录: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末你需要确认这个投资行为的结束,所以再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就可以理解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投资收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对比2006-2014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对比2006-2014](https://img.taocdn.com/s3/m/864f7d6a27d3240c8447ef4f.png)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旧对比
2014年财政部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旧的基本准则做了一些修改。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修改情况,特编制了如下对比表格,新准则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旧准则绿色字体为删除内容,一删一增即是新旧准则修改的地方。
新准则(财会[2014]23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条内容没有修改。
通过上表可见,对《基本准则》的修改只有一处,即仅对公允价值重新作了表述。
第一条至第四十一条内容没有修改。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比分析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比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12310968caaedd3383c4d3c7.png)
换 出资 产 账 面 价 值 的差 额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由此 产 生 的结 果 是 :
() 2 在财务报表组成方面 。旧准则规定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计报 表 附注 和 财 务情 况 说 明书 。新 准 则 规 定 的财 务报 表至 少 应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相 关 税 费作 为 换 入 资 产 的 成 本 , 允 价 值 与 产 负 债 表 、 益 表 、 务状 况 变 动 表 ( 现 金 流 量 表 ) 附 表 及 会 公 损 财 或 、
会 计 信 息质 量 ; 新准 则将 目的修 改 为 : 了规 范 会 计 确 认 、 量 为 计
三 、 计 要 素 定义 的对 比分 析 会 新准 则 会计 要 素 定义 史 为 科 学 。新 准 则会 计 要 素 仍 保 留 旧 准 则 六 要 素 的 名 称 及 分 类 , 对 其 定 义 按 照 《 业 财 务 报 告 条 但 企
() 1 会计 准 则 目的对 比 。旧准 则 规 定 的会 计 目的 为 : 适应 则 : 为 以历 史 成 本 为 基 础 , 非 条 件 比较 充 分 , 则 , 允 价 值 是 除 否 公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 一 会 计 核 算 标 准 , 证 不 允 许 滥用 的 。 统 保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比分析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比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0c2202c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e9.png)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分析2019-05-19⼀、基本准则的总体对⽐分析(1)会计准则⽬的对⽐。
旧准则规定的会计⽬的为: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将⽬的修改为:为了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修改后的基本准则⽬标删除了⼝号性的条款,更强调了规范会计⾏为的⾸要⽬的。
(2)制定依据对⽐。
旧准则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遵循本准则;新准则修改为: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基本准则。
(3)准则基本内容对⽐。
旧准则主要强调了会计对象、会计假设及核算⽅法。
新准则在保留旧准则内容的同时,删去了有关会计记录⽂字⽅⾯的要求,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4)适⽤范围对⽐。
原准则适⽤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新准则适⽤于在我国境内设⽴的企业(包括公司),它在表述上更科学。
(5)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对⽐。
原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和货币计量。
新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和权责发⽣制。
(6)新准则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标和使⽤⼈。
⼆、会计计量属性的对⽐分析(1)公允价值的应⽤是新准则的⼀个亮点和新突破。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加的⾦融⼯具、投资性房地产、⾮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货币性交易等必须执⾏的内容。
新准则规定:⾮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价值的差额计⼊当期损益。
由此产⽣的结果是:这⼀交换将产⽣利润。
⽽此前采⽤的账⾯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利润。
这对于投资性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定机会,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值反映其账⾯价值,由此将直接⼤幅提⾼每股的净资产,降低市净率。
另外,由于折旧消失,相应会提⾼公司利润,有效提升公司股票的估值⽔平。
财务报表列报新旧准则对比
![财务报表列报新旧准则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b35dbc007cd184254b35355c.png)
财务报表列报新旧准则对比
2014-11-25 11:59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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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对应原准则(财会[2006]3号)同时废止。
新旧准则对比如下:
注:新准则红色加粗字体为新增内容,旧准则绿色字体为删除内容。
2014年最新 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最新 企业会计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dfffe0da8114431b80dd80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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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变化对比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内容是:“(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公允价值新概念:价格将取决于市场近日,财政部下发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以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此次下发的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作了修改。
原基本准则中,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修改后的基本准则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实际上,在此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修改之前,在2014年1月底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39号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就进行了修改。
2006年会计准则与老准则比较
![2006年会计准则与老准则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d2ebc585bceb19e8b8f6ba44.png)
200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
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8deae2b3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d6.png)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摘要】本文通过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从概述、会计主体范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在各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会计主体范围的扩大、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等。
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本文总结了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优缺点,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在确保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的也存在适应性和灵活性的考量。
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更多的细化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企业环境。
通过本文的比较分析,可以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异同,为企业的会计实务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关键词】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会计主体、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政策选择、优缺点比较、未来发展方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比性的基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是为了探讨企业会计准则的演变过程和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旧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传统会计理论和实践所制定的,而新企业会计准则则更加符合国际标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通过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会计准则的变化和优缺点,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业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系统性的概述和比较分析,旨在揭示其在实践中的差异和影响,为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依据,其规范性和适用性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差异和转变,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
研究比较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在于帮助企业及相关机构更好地理解和适应会计准则的发展变化,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2014版会计准则与2006版会计准则的对比
![2014版会计准则与2006版会计准则的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36bd601e16fc700abb68fca1.png)
2014版会计准则与2006版会计准则的对比作者:李春艳来源:《时代经贸》2014年第09期【摘要】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八项企业会计准则,2014版会计准则较2006版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合营安排等若干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
与2006版会计准则相比,2014版会计准则在实际操作中具有更多的量化指标,操作规则更为严格,核算技术更为复杂,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进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字】会计准则;对比;原则;规范2014版会计准在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合营安排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改动,这也是两版会计准则相区别的主要部分1。
2014版会计准则增加了“短期薪酬”、“其他长期职工薪酬”等核算科目,增加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并对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一系列变更。
一、应付职工薪酬变动2014版准则自7月1日施行起,除了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外,离职后福利计划、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均为追溯调整法。
(一)短期薪酬新会计准则比与原会计准则增加了短期薪酬的定义,并将原会计准则中分散的短期薪酬规定集中起来,单独设一章具体讲述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规范性条文,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原准则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分散性条文正式纳入新会计准则的正文规定;第二,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质上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离职后福利。
因此,新会计准则将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第三,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的计量方法一律为公允价值法,如果难以准确计算公允价值,非货币性福利的计量方法就改为成本法。
(二)离职后福利一方面,新会计准则增设“离职后福利”一章,增加了离职后福利科目,在原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各种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和企业年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离职后福利的规范性条文;另一方面,新会计准则对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进行区分,并对其会计处理方法加以区分2。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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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
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1修订的原因从基本准则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看,修订更新基本准则是与现行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内容保持协调一致的迫切需要。
旧基本准则颁布于1992年。
十几年来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法规体系中国家法层次的《会计法》已于1999年被修订。
2000年国务院又出台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法规。
这些新法律法规体现了新经济环境下会计核算的新标准。
会计准则作为部门规章必须依据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的规定,因而迫切需要修订相关内容。
基本准则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统驭性地位决定必须对其修订。
新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组成。
基本准则是“纲”,是“准则的准则”,在准则体系中其统驭作用,它不仅是指导各项具体准则建立的指导性原则,而且是调整企业会计行为的普遍性规范。
旧基本准则无法实现其引领作用,必须对其修订。
2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基本准则与旧基本准则的比较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
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新会计准则中具体准则与旧具体准则的比较增加的旧会计准则中缺乏的部分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资产转移。
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
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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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财政部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旧的基本准则做了一些修改。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修改情况,特编制了如下对比表格,新准则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旧准则绿色字体为删除内容,一删一增即是新旧准则修改的地方。
新准则(财会[2014]23号)
旧准则(财会[2006]3号)
第一条至第四十一条内容没有修改。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至第五十条内容没有修改。
通过上表可见,对《基本准则》的修改只有一处,即仅对公允价值重新作了表述。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