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开关阀执行机构和电动调节阀技术规范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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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环保能源工程项目
电动开关阀执行机构和电动调节阀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
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
2016年 10月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技术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供货范围 (3)
5 设备运行环境及工程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备品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9
9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21
10 工程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安装与调试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交货进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兰考县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的电动开关阀执行机构和电动调节阀在设计、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供货等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和有关中国国家GB系列、电力行业DL 系列和其它行业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设计及产品;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1.3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条款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明确提出异议,则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和修改要求,投标方应执行这个要求。

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进行编写。

所有数据的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包括所有的图纸、样本、说明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手册或资料等,均应使用中文。

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

1.7合同谈判将以本技术规范书为蓝本,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投标方应提交根据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

1.9合同签订7天内,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电动开关阀执行机构和电动调节阀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10投标方应审查来自其它系统或其它供货商的资料, 并提出其具体意见和问题, 以协调接口设计并实现供货的完整性。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设备资料等,并按照工程进度要求随时
修正。

2技术规范
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开关阀执行机构和电动调节阀必须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满足设计工况与事故状态运行要求。

2.1设计制造标准
本技术规格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均应为最新版本,即以招标方发出订单之日作为采用最新版本截止日期。

电动阀设计、制造所遵循标准应按以下原则执行:
2.1.1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和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2.1.2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2.1.3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

2.1.4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2.1.5如果本技术规格书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为准。

2.1.6在与上述标准不相矛盾的情况下,投标方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具体标准(以下包括但不限于):
GB12224 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GB150—98 钢制压力容器
GB9131—2000 钢制管法兰压力-温度等级
GB12220—89 通用阀门标志
GB12221-89 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GB12223-89 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GB9113-2000 整体钢制管法兰
GB9115-88 对焊钢制管法兰
GB/T 13927-92 通用阀门压力试验
GB/T 15188.2-94 阀门的结构长度对夹连接阀门
JB308-75 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JB/T7748-95 阀门清洁度和测定方法
JB/T 7928-95 通用阀门供货要求
GB12380-90 凸面整体球墨铸铁管法兰
GB/T 152-88 紧固件六角头螺栓和六角螺母用沉孔
GB/T 1047-95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通径
GB/T 1184-95 形状和位置公差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2.1.7 除上述标准外,投标方设计制造的设备还应满足下列最新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合同及其附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1996版)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
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3工程概况
本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分两期建设。

一期装设2台日处理量为300吨/天的垃圾焚烧炉排炉,二期预留300吨/天的垃圾焚烧炉;相应配套2台套余热锅炉。

余热锅炉产生的过热蒸汽通过1台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

4供货范围
4.1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将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2投标方所供的设备的型号和生产厂将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4.3投标方需提供供货范围的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
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中未列出,投标方仍将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4.4本次采购招标采购包括电动开关阀的执行机构、电动调节阀及执行机构、配对法兰、管件等、气动调节阀及执行机构及配套附件等。

4.5投标方提供的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详见专用工具供货清单。

4.6投标方提供所有电动阀及其电动装置、附件。

提供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资料。

4.7投标方将提供详细的随机备品备件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4.7.1投标方供货范围内专用工具。

4.8供货清单:
开关型电动阀执行机构供货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表如下:
注:1.电动执行机构数量总计[]台;
2.表格中的安全扭矩不小于公称压力下阀门扭矩的1.3倍,即为已经考虑了安全系数的扭矩。

电动调节阀供货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表如下(投标方填写):
注:电动调节阀总计[]台。

气动调节阀清单(投标方填写):
注:气动调节阀总计[]台
5设备运行环境及工程条件
1)设备运行环境
布置形式:室内布置
环境条件:室内温度5~40℃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抗震设防分类:丙类
场地类别:Ⅳ类
2)电力供应:10.5KV\380V\220V,AC,50Hz
6技术要求
6.1电动开关阀执行机构
6.1.1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开关阀的执行机构选用有成熟的运行经验的产品,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应为智能一体化产品(即配有开关控制单元),投标方产品在进口品牌ROTORK、SCHIEBEL、AUMA中选择。

6.1.2电动执行机构符合电力行业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标准。

均提供该装置的接线图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6.1.3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相力矩保护装置,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以及阀门开关限位控制均在执行器内完成;阀门电动执行机构上有远方/就地切换装置、就地位置指示。

6.1.4阀门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力矩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开启和关闭的要求,并保证动作可靠(在阀门所需最大力矩和推力的工况下,留有20%裕度),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

6.1.5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阀门型号、力矩值及连接方式提供配套执行机构,负责与阀门厂配合,使所配执行机构符合阀门的要求,与阀门连接可靠,并提供执行机构与阀门连接所需的各种附件如与阀门轴的连接件等。

投标方对执行机构的选型和性能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负责将执行机构发至阀门厂家工厂内,由阀门厂家负责在厂内组装,执行机构厂家厂内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在出厂前,事先
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可派员对出厂检验过程进行监督验收。

一体化电动阀由阀门厂负责运输至招标人施工现场,执行机构厂家负责现场调试,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阀门厂负责免费更换。

阀门执行机构(包括与阀门连接的减速机构)的所有键槽连接部位必须有防止松动的措施,确保执行机构安全可靠。

电动执行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具备以下功能
1)满足以下接口信号:
DCS开阀指令
DCS关阀指令
DCS中停指令
阀门已开状态(至DCS)
阀门已关状态(至DCS)
阀门故障状态(至DCS)
阀门就地/远方控制位(至DCS)
2)在负载超出最大控制转矩时,输出开或关行程方向的转矩过载的状态信号,
所有电动阀门执行机构都应设置过力矩闭锁开关和终端开关,终端开关应为开闭方向各有2对常开、常闭接点。

其接点容量至少为220VAC,3A、220VDC,1A。

3)实现远方和就地操作控制及远方和就地之间的切换;电动执行机构应在电
动头处配有开关停就地按钮,并配有带锁式远方/就地切换开关。

在电动头处的液晶面板应进行参数设置、调试并具有故障诊断。

4)就地操作控制部分须有防护措施,以防止误操作;
5)输入电源的过电流保护;
6)发生故障时应停止在原位置,拒绝任何操作,并给出故障状态信号;
7)通过显示各种符号、数字、文字的人机界面进行参数设置、调试和故障诊
断;
8)死区自适应,在各种运行工况下均不发生振荡;
9)对输入的三相电源自动进行相序纠正;
10)紧急操作阀门关闭和开启的功能。

(如工艺系统运行有要求)
11)每只电动阀门执行机构都应有就地开度指示表。

对于“锁于开启位置或“锁
于关闭位置”的阀门,应带有能将阀杆锁于开启或关闭位置的装置。

6.1.6电动执行机构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IP56,室外安装时不低于IP67。

6.1.7电动装执行机构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

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手轮方向可任意转向。

电动装置手轮(柄)上有关闭方向指示,面向手轮(柄)一般为顺时针为“关”,逆时针为“开”。

手/自动切换机构灵敏可靠,电动时手轮不得转动(摩擦力带动除外)。

6.1.8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

并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6.1.9电动执行机构配置现场位置指示机构时,该指示机构指针的指向与输出轴的开关旋向一致,并且运行中无停顿、滞后现象,旋转角度范围为80°~280°。

6.1.10电动执行机构在空载下的噪声,用声级计量不大于声压级75dB(A)。

6.1.11电动执行机构所有载流部分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不低于20M Ω。

6.1.12电动执行机构的最大控制转矩不小于额定转矩。

最小控制转矩不大于额定转矩,同时不大于最大控制转矩的50%。

6.1.13设置转矩不大于最大控制转矩,不小于最小控制转矩。

若用户未提出转矩要求,则设置转矩为最小控制转矩。

6.1.14电动执行机构的堵转转矩大于最大控制转矩的1.1倍。

6.1.15电动执行机构的转矩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并能调整输出控制转矩的大小,控制转矩的重复精度:
1)多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控制转矩重复精度≤±7%
2)部分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控制转矩重复精度≤±10%
6.1.16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控制机构灵敏可靠,有调整“开”和“关”位置的标志,控制输出轴的位置重复偏差:
1)多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位置重复偏差为±5°
2)部分回转电动执行机构的位置重复偏差为±1°
6.1.17电动执行机构瞬时承受如下负载时,所有承载零件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1)最大控制转矩≤4000 Nm的负载要求为2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推

2)最大控制转矩>4000 Nm的负载要求为1.8倍最大控制转矩或轴向允许承受的
推力
6.1.18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能承受无故障10000次连续运行工作的寿命试验。

6.1.19电动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要求
1)电源
电源电压:380VAC±10% 三相四线或220VAC
频率:50HZ±10%
2)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不大于(≤)0.5%;
额定行程时间:≤25S ±10%;≤35S ±10%(对额定力矩≥6000N.m)
6.1.20环境条件
1)使用的环境温度: -25℃~+85℃
2)使用的环境相对湿度: <95%
6.2电动调节阀
投标方所提供的调节阀门选用有成熟的运行经验的产品,投标方采用徐州阿卡、吴忠仪表、浙江永盛、重庆川仪等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应为智能调节型,投标方采用ROTORK、SCHIEBEL、PSL、AUMA进口品牌产品。

调节阀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6.2.1投标方提供的电动调节阀及配套电动执行器本体包括:
1)调节阀本体;阀体各部件相关材质应符合技术规范书及阀门参数表要求。

2)电动执行器包括:电动机(三相/单相)、减速器(或变频调速)、开关和信号装置(包
括力矩﹑行程开关﹑位置发送器﹑机械位置指示等)、手轮操作机构、伺服放大器(内置式)、就地操作按钮、远操/就地按钮切换开关等;
3)本体安装附件如阀门本体需采用法兰连接并提供配对法兰、连接螺栓、不锈钢金属缠绕垫片等;
6.2.2外壳防护等级IP65。

6.2.3电动执行机构是智能调节型。

6.2.4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伺服放大器(伺服放大器与执行机构为一体化)接
20mADC模拟信号或接受开关接点控制信号。

受来自DCS系统输出的4
~
6.2.5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

6.2.6电动执行机构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投标方在报价时
应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6.2.7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为不
动,并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6.2.8电动执行机构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

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
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6.2.9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装设行程开关。

这些开关具有独立的二开
二闭接点。

6.2.10交流异步电动机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
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6.2.11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1)基本误差:≤±1.5%
2)回差:≤±1%
3)全行程时间≤30S+10%,可调
4)电源380/220VAC
5)起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6)绝缘电阻: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Ω,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Ω,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Ω;
7)绝缘强度(在下列试验条件下,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
验电压一频率:500V 50Hz,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6.2.12电动执行机构与伺服放大器组成比例式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指标:
1)基本误差:≤±1.5%
2)回差:≤±1%
3)死区:0.5~3%
4)阻尼特性:≤3次半周期
5)起动特性:电源电压降到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6)绝缘电阻: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Ω,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Ω,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Ω
7)绝缘强度(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输入端子与机壳间
试验电压一频率:500V 50Hz,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6.2.13伺服放大器(内置式一体化结构) 主要技术指标:
1)模拟量输入:4~20mADC/≤250Ω
2)电源电压:380/220VAC 50Hz
6.2.14位置变送器主要技术指标:
1)输出电流信号:4~20mADC
2)供电电压:24VDC(执行器自供)
3)负载电阻≥750Ω
4)线性误差:0.5%
6.2.15力矩和行程开关主要技术指标
1)银接点开关容量
2)AC220V 5A
3)DC110V 0.25A
4)始终端可调范围:全量程连续可调
5)机械寿命:107次
6.2.16环境温度的影响:在本规范书环境温度条件范围内,每变化10℃时输出
行程变化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75%。

6.2.17电源电压的影响: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
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6.2.18漂移:48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0%。

6.2.19机械振动影响: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和伺
服放大器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7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
直的方向,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
于额定行程的1.5%。

6.2.20执行机构的工作制: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
为25%时,每小时接通次数一般为60次,但应允许接通次数至少达每小时
600次。

6.2.21寿命:执行机构在额定50%附近,当接通持续率为20~25%,每小时接通
数580±50次连续运行48小时。

6.2.22外观: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不得松动,可
动部件应灵活可靠。

6.2.23提供所有开关的图表;电动执行器的控制原理接线图;电动执行器的控制
接线图。

6.2.24电动执行机构应在明显的地方安装永久性的铭牌,铭牌必须标明执行器的
每一个设备,最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阀的位号;制造厂商名称和商标;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执行机构的系列号;阀的系列号;执行机构的技术数据;操作压力;故障时操作模式;材料及阀芯的类型;阀体和法兰等级及材质;流体方向;电操作机构和保护;扭距开关设定;调节比;最大额定输出扭距。

不可使用粘贴的方法,铭牌要符合规范 AISI 316,不锈钢和矩形形状,铭牌尺寸以执行厂商标准为准不锈钢传动螺杆上的铭牌要扣紧,不能使用黏合剂。

调节阀选型参数见附件一:全厂调节阀数据表。

6.3气动调节阀
6.3.1 气动调节阀要求
1)投标方所提供的阀门,其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需符合ANSI B16.34,MSS-SP-61,ASME,IBR(India Boiler Regulation)等标准(现行版本)。

采用的工厂标准不低于上述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按ISO9001(现行版本)执行。

2)阀门部件材料选择应符合ASME/ANSI/ASTM/IBR规范标准(现行版本)。

当采用投标方标准时应不低于上述标准。

3)阀门水压试验压力满足ANSI/IBR规范要求。

4)除有特殊要求的阀门外,其余阀门阀座泄漏等级不低于MSS SP-61标准的要求。

5)所有阀门出厂时,均达到不需解体的安装条件,阀门与管道的连接采用对接焊接。

6)每只阀门都应带有指示开启和关闭方向的铭牌,还应在阀门上明确标明工质流动方向,对于“锁于开启位置”或“锁于关闭位置”的阀门,应带有能将阀杆锁于开启或关闭位置的装置。

7)所有阀门及附件应操作灵活,开启、关闭速度稳定,阀门严密不漏。

所有阀门在出厂前做好整阀试验,并做附件调试。

每个阀门有制造厂商的厂名或商标以及识别符号以标明制造厂商所保证的使用工作条件。

8)对于气动阀门,阀门与执行机构整体供货,投标方及阀门厂家对阀门和气动执行机构的质量整体负责。

9)为防止阀门在开启或关闭时过调,所有阀门应设置可调行程力矩开关。

10)阀门采用WEIR品牌原产地产品。

11)对于气动阀应按系统控制要求配供所有附件如:电/气转换器、定位器、智能型二
线制位置发送器和过滤减压阀等。

12)所有阀门均应提供装置的接线图和特性曲线。

6.3.2气动执行机构要求
1)气动调节执行机构应采用智能定位器,带三断保护(即当失去控制信号或失去仪用气源或电源故障时具有自锁功能,并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按系统控制要求配供所有附件如空气减压过滤器、电子定位器(接收4-20mA指令信号)、电磁阀、行程开关、二线制(4-20mA)位置变送器等。

执行机构在失气、失信号工况应使阀门向人员和过程安全方向动作(关闭)。

气动调节执行机构应采用智能定位器,阀门定位器产品选用fisher(美国费希尔)、samson(德国萨姆森)、ABB、西门子等进口品牌。

3)每一气动执行机构应配有可调整的过滤减压阀,以及监视气源和信号的压力表。

4)气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以便在动力源消失时就地手动操作。

5)电气定位器顺应保证输入信号与输出行程成线性关系或函数关系。

6)位置发送器能将执行机构的输出转角转换为成正比例的4~20mADC输出信号。

7)气动执行机构的始终端应装设行程开关(可调)及中途开关。

这些开关至少应具有两队常开触点和两队常闭触点。

8)三断保护和快速控制用的电磁阀,其直径大小和所需的最小差压应与其相应的气动执行机构功能要求相一致。

电磁阀应装配好,并配好管路。

6.3.3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吹灰减压阀技术参数表。

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7.2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所供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投标方应分别
注明供安装、启动、连续运行和维护更换的零件寿命。

7.3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电厂三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推荐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方选择。

列表格式如下:
8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8.2概述
8.2.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
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的要求。

8.2.2投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
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8.3工厂检验
8.3.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
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
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3.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
试验。

8.3.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
投标方会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
方发生重大问题时会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4设备监造
8.4.1监造依据
根据合同规定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8.4.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8.4.3监造内容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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