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_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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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doc-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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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问题集(FAQ)(内部资料)2008年6月第九版前言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的教学路线是基于互联网的学分制,为使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环节问题咨询解答更加准确、规范,根据教育部文件及我校网络教育各项政策,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特编制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咨询问题集>>(第九版),主要对招生、教学、学生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的政策或相关业务进行解释说明,咨询人员可参照本手册进行政策及各项业务的咨询。

本咨询集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服务中心起草,经发展部、学生部、教务部等业务部门进行初步确认,并经学院领导作最后确认。

本咨询集适用于各地直属学习中心2008年秋季[0809批次]学生,解释权在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8年6月目录一、政策变化点....................................................... 二.基本信息......................................................... 三.学历教育.........................................................1.招生层次及专业.....................................................2.报名...............................................................3.入学测试...........................................................4.录取、注册.........................................................5.个人信息及学生证...................................................6.费用...............................................................7.教材...............................................................8.免修、免考及代修规定...............................................8.1免修.............................................................8.2代修.............................................................8.3免考.............................................................9.选课...............................................................10.建造师培训课程....................................................11.《统考英语辅导》及培训专区........................................12.作业及辅导 (40)12.1作业............................................................12.2辅导............................................................13.课程考试..........................................................13.1考试政策........................................................13.2预约考试........................................................14.重修..............................................................15.学籍管理..........................................................15.1学籍注册管理 ....................................................15.2转专业..........................................................15.3转层次..........................................................15.4转学习中心 ......................................................15.5转学............................................................16.退学..............................................................17.统考..............................................................18.毕业论文..........................................................19.毕业及证书........................................................19.1毕业证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11年8月修订)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标准积点分的修正

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标准积点分的修正

文章编号 :1672 - 4348 (2006) 05 - 0674 - 05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标准积点分的修正李月华(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 福建 福州 350014)摘要 : 学分制教学管理如何既能标识学生学习的量 ,又能科学地体现学生学习的质 ,是高校教育管理 工作者一直关注的问题 。

文章简要介绍了目前我国一般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中普遍使用的标准积点 分计算方法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因子概念 ,举例论证了经修正因子修正后的标准积点分可以使不 同课程 、不同学生的成绩更具有可比性 。

关键词 : 学分制 ; 标准积点分 ; 修正因子 ; 学习成绩 中图分类号 : G 642. 47文献标识码 : ACorrecti ons to stand ard gra de points in th e instructionalm anage m ent of the cre dit syste mLi Y uehua( T he Par ty C ommittee O ffice of Fu jian University o f Techn olog y , Fu zhou 350014 , China )Abstract : H ow to scientifically grade the quantity of students ’perform ances and the quality of their achievem ents in the credit system has been the m ain concern of collegiate instructi onal administrators. The article covers the calculati on and adopti on of standard grade points in the instructi onal managem ent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pres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 hina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present m ethods should be im proved as standard deviati ons di ffer from course to course . C orrecting factors are proposed for correcting grades and standard grade points so as t o enhance the com parability between individual students and di fferent courses and program s in the sam e credit system.K ey w or d s : credit system ; standard grade point ; correcting factor ; quality of achievem ents理 ,不同高校推进的程度不一 ,厦门大学 、河北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宁波大学等一些高校 ,已在学 分制教学管理的基础上 ,实行‚平台 + 模块‛课程 结构体系 ,宁波大学甚至已实行按学分收取学生 学费 ,这标志着我国高校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 学分‛这一概念在大学生的学 习生活中越来越占有重要的位置 。

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东北财大校发[2005] 97号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 学籍管理规定通知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05年8月29日印发(共印62份)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8月29日印发)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入学须持我校高考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学生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学校允许逾期未报到者(因不可抗力除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体检标准及其他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学籍,对复查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复查合格后方可入学,并在开学两周内办理报到手续。

对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到所在院系报到,由各院系统一到学生处注册。

学生须按学校的规定足额缴纳学费,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新生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并在确认已交纳学费后,予以注册。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在办理有关手续后予以注册。

第六条学生处负责将注册情况通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教学等活动。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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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学位证书样本
东财课程进修生
☺ “专业进修”指没有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 专业进修”
的前提下,选学网院所开设的专升本层次 各专业课程(不可跨专业选课)。
☺ “单科选修”指选修东财网院已开设的学 单科选修”
历教育中的任何课程。
☺进修生常年滚动招生Fra bibliotek资格审核
♠ 入学资格审核 :学习中心 学院 辽宁省教 学习中心—学院 学院—辽宁省教
育厅(入学注册和毕业前都要审) 育厅(入学注册和毕业前都要审)
♠ 报专升本:无效的证书 报专升本: ♠ ♠ ♠ ♠ ♠
1.伪造的证书 伪造的证书 2.非国民教育系列的证书 非国民教育系列的证书 3.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 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 4.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证书 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证书 5.其他被判定为无效的证书 其他被判定为无效的证书
东财专业优势
会计学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考试命题单位; 教育部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 委员单位; 大陆唯一可以在香港办学授予会计学专业 学士和硕士单位。
东财专业优势
工程管理专业(背景介绍) 工程管理专业(背景介绍)
建设部指定国家建造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的考前培训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国家一、二级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指导书主 要参编单位。 该专业的“建造工程师”方向聘请业界顶级专家授课。
06年秋季招生信息 年秋季招生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11月12日 开学时间:9月24日 机考起止时间:6月1日—11月12日 招收课程进修生
06秋季招生信息 秋季招生信息
高起专 会计学 法 学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行政管理 财务管理 工程管理 专升本 会计学 法 学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行政管理 财务管理 工程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doc

湘南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系统训练,具有医学检验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一)掌握基础医学和一定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二)系统掌握医学检验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常见的临床检验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突发问题处理能力;(三)了解医学检验前沿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的发展动态;(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五)掌握文献检索、数理统计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六)计算机、外语、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三、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四、主要课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要、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与检验、临床输血与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与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寄生虫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

五、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位:理学学士六、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统计1、课内教学学时与学分类别学时数小计学分数小计学时数比例(%)学分数比例(%)公共课必修58865227.0374127.1选修644学科基础课必修68097640.342.56140.3选修29618.5专业课必修63280032.739.55032.6选修16810.5合计24282428100 1521521002、实践教学学时(学周)与学分类别学时(学周)数学分数实验/实践课程独立设课实验(学时)课程内实验(学时)实践课程(学时)698学时43.5实践环节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周)52周45合88.5计3、课外科技活动与自主创新实践:6学分七、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一)公共基础课(必修)备注:1.大学英语实行A、B、C三级分类教学;非英语学生通过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后可免修大学英语,亦可从高级英语、考研英语、专业英语中选择一门继续修读;2.大学体育实行选项教学,分四学期完成,需完成课内课时72学时,(含课内讲授、技能训练)课外自主锻炼72学时。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各学习中心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学生及非学历教育学生的课程考试(入学测试、国家统考和学位考试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

第二章考试内容及方式第四条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在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的同时,重视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考核方式及答题类型1.集中考试科目,考生须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答题类型为答题纸的科目,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

(2)答题卡又分为客观题答题卡和主、客观题答题卡两种。

答题卡科目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及橡皮(答题卡填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答题卡填涂规范》)。

(3)参加闭卷考试科目的学生不允许携带教材以及其他任何相关参考资料,必须独立完成答题。

(4)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考生需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

(5)复习专用纸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

2.非集中笔试科目,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由学生自行完成。

(1)论文(案例)考试科目,学院会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论文题目(或案例材料)发布到网上,学生完成后于集中考试两天内交到学习中心。

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具体要求详见《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管理办法》及《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写作模板》。

(2)作业考核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作业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机考、读后感两种考核方式仅适用于新东方课程,学生需要登录新东方平台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新东方课程考试通知》。

3.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中公布。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附加分成绩考核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附加分成绩考核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附加分成绩考核办法(奥鹏学习中心适用)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附加分成绩考核管理,提高学生参与网上、网下、校内、校外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根据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本办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客户服务中心及奥鹏助学服务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的学历教育在籍学生。

第四条关于附加分附加分是学院为鼓励学员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积极利用网上学习平台或参与学院及学习中心举办的网上、网下的各项活动而设置的奖励分。

第五条附加分考核模块附加分考核包括网上学习参与、网上学生活动、学习中心助学活动三部分。

根据成绩发布时间不同,附加分所涉及的课程类型和考核模块也有所不同:第六条附加分分值及各模块分值设置附加分最高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记录。

各模块单独核算,最后汇总。

1.网上学习参与成绩由网上学习积分成绩与在线答疑参与成绩两部分组成,最高分10分。

2.网上学生活动参与成绩,最高分5分。

3.学习中心助学活动参与成绩,固定分4分。

第七条关于网上学习参与网上学习参与是指学生使用网络课程资源的过程,包括浏览课件、查看导学、阅读公告、完成作业、填写调查问卷、参与论坛讨论以及参与在线答疑的过程。

第八条网上学习参与成绩各部分比重1.网上学习积分成绩,满分10分。

包括:1)论坛参与积分成绩,满分7分;2)在线时长积分成绩,满分1分;3)课件点击积分成绩,满分1分。

4)奥鹏学吧安装积分成绩:满分1分。

2.在线答疑参与成绩,满分4分。

第九条网上学生活动及评定方法网上学生活动是指奥鹏和学院为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而组织的网上征文比赛、网络摄影比赛、电子竞技大赛等多种学生活动。

学生参加学院通过网络形式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根据参与情况及获奖情况可获1-5分不等奖励分。

第十条学习中心助学活动学习中心助学活动是指学习中心为了提高、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及学习质量而组织的面授辅导、讲座、主题班会等学习、文化活动。

12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试卷试题归档管理办法(教务处发文稿1)

12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试卷试题归档管理办法(教务处发文稿1)

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试卷、试题归档管理方法2004年12月印发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试卷和试题的归档工作,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试题和试卷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试卷归档要求第三条试卷封皮上的各个工程要填写准确。

第四条试卷要沿装订线整齐装订,保证考生专业、班级、姓名密封在装订线内,试题局部露在装订线以外。

第五条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并编排课表的课程,试卷统一由承当教学任务的单位保管。

教学任务应由本单位承当但聘请其他单位或外校教师讲授的课程,试卷由承当教学任务单位保管。

⒈第1、2位为考试时间,如41为2004年1月,47为2004年7月;⒉第3、4位为开课院系代码,代码依次为:经济学院-01,数量经济系-02,国际经济贸易学院-03,财税学院-04,金融学院-05,法学院-06,文化传播系-07,国际商务外语学院-08,统计系-09,经济信息系-10,金广建设管理学院-11,工商管理学院-12,会计学院-13,酒店管理学院-14,公共管理学院-15,社会学系-16,电子商务学院-19,国际商学院-21;第九条试卷归档保存期限为4年,保存期限超过4年的试卷,各教学单位可以自行销毁。

第十条每次考试结束后,各开课院系应将存档后多余的空白试卷销毁。

第三章试题归档第十一条试题应随试卷同时归档。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应将每次考试的A、B卷试题原件和每次考试时使用的印制试卷一份分别按院、系、部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试题原件、试卷归档保存期限为4年,保存期限超过4年可以销毁。

第四章附那么第十三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前所发相关通知有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课考核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网课考核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网课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开设网课的课程。

第三条网课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网课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出勤率:包括课堂签到、作业提交、讨论参与等。

2. 课堂表现:包括课堂互动、提问、回答问题等。

3. 作业完成情况:包括作业提交时间、质量、完成度等。

4. 考试成绩:包括在线考试、平时测试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网课考核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课堂签到: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否则视为缺勤。

2. 作业提交: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并提交至教师指定的平台。

3. 课堂互动:学生需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出问题或回答问题。

4. 在线考试: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考试内容与课程内容相关。

5. 平时测试:教师可根据课程进度,安排不定期的小测试。

第四章考核评分标准第六条网课考核评分标准如下:1. 出勤率:占考核总成绩的20%。

2. 课堂表现:占考核总成绩的20%。

3. 作业完成情况:占考核总成绩的30%。

4. 考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应用第七条考核结果由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并填写《网课考核成绩单》。

第八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课程成绩的一部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九条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教师应进行个别辅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修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项目介绍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项目介绍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项目介绍
1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2
东财招生专业介绍
3
2005年春季招生政策
4
需要强调的问题
2005.9
1-东北财经大学介绍
著名财经类综合大学,是全国培养财经管理人才数量 最多的大学; 2004年全国经济学科排名中,排名第12位; 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五大学科门 类;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 毕业生分布在国家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各类公司、企 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 MBA学院 在2000年国务院学位办的全国MBA教学 评估中荣列第二名 。
2-2005年招生专业及层次
高中起点专科: 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工程管理、行政管理; 高中起点本科: 会计学、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 专科起点本科(含本科二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工程管理、行政管理。
办学层次与学习期限
学 制 高升专 3 学习期限 2--4 学 分 75
高升本
专升本
5
3
4--7
2--4
150
75
(法学跨85)
同等学历毕业生视为高中起点层次
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院的整体实力在全国会计学科中具有明显优势 ,会计学院是东财 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学单位之一
培养方向: 培养经济管理类高级应用型、复合型管理人才。毕业能胜任在 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关等部门从事会计、 审计实务及财务管理或金融管理等实际工作。 专业优势: 教育部批准的国内唯两家可以在港办学授予会计学专业硕士和 学士学位的教学单位; 近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会计学 会等国家科研课题二十多项,主编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全国 统编(规划)教材二十余部; 第一批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试点院校之一 。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doc - 东北财经大学教程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doc - 东北财经大学教程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办法(2005年3月17日修订、印发)东北财大发[2005]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根据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要求本办法是本科学分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应掌握本办法的内容,按本办法要求修读各门课程;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工作人员也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指导学生学习,规范自己的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四条学制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为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学校允许学生在三到六年的时间内完成学业。

提前毕业的学生和在基本学制内正常毕业的学生均应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交纳学费。

延期毕业的学生,除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交纳学费外,还应按重修课程的学分数交纳重修费。

学生经批准缩短或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不影响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五条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第一至第五学期内,已经或预计能够修满全部课程学分的,可在第五学期末向所在院系提出提前毕业申请。

提前毕业申请由学生所在院系初审、教务处复审,并由教务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送学生处、就业指导处备案。

逾期提交的提前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第六条提前毕业学生的条件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2.学习期间没有重修记录,没有考试违纪记录,未受过记过以上行政处分;3.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与答辩。

第七条提前毕业学生的管理获准提前毕业的学生,应纳入应届毕业生统一管理,并在第六学期参加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届时具备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的,准予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届时不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结业处理,不具备学士学位资格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申请延期毕业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预计不能在基本学制规定的时间内修满全部课程学分的,可在第七学期结束前提出延期毕业申请。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专业及课程设置 1103批次直属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专业及课程设置 1103批次直属

edufe-Q7.3JW0409002会计学层次公共基础课(学分)专业课程(学分)大学英语1(3)基础会计(4)经济法概论(5)中级会计实务(4)微观经济学(4)成本会计(4)票据管理(4)审计学概论(4)通用会计准则(5)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4)大学英语2(3)中级财务会计(6)管理学(4)高级财务会计(5)论文写作指导(3)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3)管理会计(4)财务管理(5)财务分析(4)审计实务(4)大学英语2(3)基础会计(4)管理学(4)中级财务会计(6)论文写作指导(3)高级财务会计(5)成本会计(4)管理会计(4)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3)通用会计准则(5)财务管理(5)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201103批次专业及课程设置(直属学习中心高起专(80)会计专升本(本专业)(80)会计(高起专):80学分 约为20门课程会计学(专升本)(本专业):80学分(含毕业论文) 约为20门课程会计学(专升本)(跨专业):80学分(含毕业论文) 约为21门课程会计学(高起本):150学分(含毕业论文) 约为38门课程专业介绍:国家级重点学科,本专业侧重培养学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重点培养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

本专业在全国会计专业排名第三位,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目前完成6门国家级专业网络课程资源的建设,其中包括教育部“新世纪网络课程资源建设项目”中5门会计学专业课程。

东北财经大学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教育部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大陆惟一可以在香港办学并授予会计学专业硕士和学士学位的单位,拥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项目。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专升本(跨专业)(80)电子商务层次公共基础课(学分)专业课程(学分)大学英语1(3)电子商务概论(5)微观经济学(4)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4)市场营销学(4)企业组网技术(3)管理学(4)网页制作:Flash动画制作(3)网页制作:Photoshop平面设计(3)Java语言应用开发基础(4)大学英语2(3)数据库原理与应用(5)论文写作指导(3)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5)电子商务安全(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4)电子政务(4)客户关系管理(4)大学英语2(3)电子商务概论(5)论文写作指导(3)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4)数据库原理与应用(5)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5)企业组网技术(3)网络营销理论与实务(3)电子商务安全(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4)国际经济与贸易层次公共基础课(学分)专业课程(学分)大学英语1(3)市场营销学(4)国际贸易(5)管理学(4)货币银行学(3)国际金融(4)经济学(5)国际贸易实务(6)电子商务(高起专):80学分 约为20门课程电子商务(专升本)(本专业):80学分(含毕业论文)约为20门课程电子商务(专升本)(跨专业):80学分(含毕业论文)约为21门课程专业介绍:电子商务专业侧重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与管理理论基础,掌握信息科学技术与手段,具备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商务活动的能力,从事现代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学生考务系统操作指南.doc

学生考务系统操作指南.doc

学生考务系统操作指南目录一、考试计划查询 (2)二、考试预约及查询 (4)三、取消考试预约 (6)四、查看论文(设计)题目及提交稿件 (7)五、机考答卷提交 (9)六、形成性考核(课程作业) (11)七、考场安排情况查询 (13)八、成绩合成 (13)九、课程成绩查询 (15)一、考试计划查询(一)功能描述:用于学生查询集中考试课程的考试形式。

(二)操作指南:1. 登录“东财在线”主页,点击页面左上角“学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页面:表1-12. 在“教室首页”右侧点击“集中考试”按钮,进入“集中考试”相关页面,页面默认显示为当前考试批次下集中考试课程的考试计划,如下图:表1-2表1-3表1-4(三)注意事项:1.页面右方显示的是当前考试计划中考试预约、转考申请和审核等相关时间,学生务必按时完成相关操作;2.页面下方显示的是当前考试计划中包含该生所有符合预约考试条件(包括学习、考试不及格、考试通过等课程状态)的考试科目信息。

在考试预约期限内,学生可点击相应课程名称后的“预约”图标进行考试预约的操作。

二、考试预约及查询(一)功能描述:学生用来预约集中考试的科目。

(二)操作指南:1. 在“教室首页”右侧点击“集中考试”图标,进入“集中考试”相关页面,请学生根据实际需求勾选想要预约的课程,点击“预约”图标即可。

表2-12. 若想查询考试预约记录,需在“集中考试”页面下,“已预约课程列表”中确认已经预约的课程。

表2-2(三)注意事项:1. 学生考试预约操作受时段限制,请学生务必在考试预约时段内完成考试预约;2. 可预约课程列表显示的均是集中考试的课程,预约总数不能超过6门(超出门次限制时,系统会出现提示),“已预约门数”会随着学生选择的课程门数自动更新;3. 可预约课程列表按照课程状态分成三类:学习、考试不及格、考试通过,学生根据自己实际需要选择要预约的课程;4. 考试预约操作完成后,学生务必在“已预约课程列表”功能中,确认是否预约成功;5. 考试预约操作完成后,再次进入“集中考试”页面,未预约的课程列表指的是除掉已经预约成功后剩余可预约考试的课程列表。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2005年9月22日修订、印发)东北财大校发[2005]1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育部高教司[1998]33号),以及《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考试工作包括:考试组织、考试方式、考试资格认定、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与保管、阅卷与成绩评定、成绩登录等环节。

第三条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业质量的重要方式,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综合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考试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方式之一,通过考试促进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等,都要进行学期考试或考查,实践教学环节也必须进行考核。

第五条我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均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的考试工作。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领导第七条全校的考试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以及教务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依照本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协调;各院(系、部)的考试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系、部)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期末考试前,学校召开教学院长(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布置考试工作;各院(系、部) 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⒈院(系、部)领导办公会。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⒉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年级辅导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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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各学习中心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学生及非学历教育学生的课程考试(入学测试、国家统考和学位考试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

第二章考试内容及方式第四条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在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的同时,重视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考核方式及答题类型课程的考核方式共有七种,答题类型共有四种,具体如下:1.集中考试科目,考生须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答题类型为答题纸的科目,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

(2)答题卡又分为客观题答题卡和主、客观题答题卡两种。

答题卡科目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及橡皮(答题卡填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答题卡填涂规范》)。

(3)参加闭卷考试科目的学生不允许携带教材以及其他任何相关参考资料,必须独立完成答题。

(4)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考生需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

(5)复习专用纸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

2.非集中笔试科目,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由学生自行完成。

(1)论文(案例)考试科目,学院会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论文题目(或案例材料)发布到网上,学生完成后于集中考试两天内交到学习中心。

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具体要求详见《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管理办法》及《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写作模板》。

(2)作业考核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作业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机考、读后感两种考核方式仅适用于新东方课程,学生需要登录新东方平台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新东方课程考试通知》。

3.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中公布。

第六条考试计划每次课程考试之前学院会在网上发布《课程考试计划表》,学生可参照考试计划表,了解课程考核方式。

在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和考核方式进行必要调整。

第七条考试时间学院每年安排3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6月和9月。

每年院历上会公布当前年度所有批次全国课程考试具体时间(新东方机考、读后感考核方式课程的考试时间在全国课程考试时间前一周举行)。

其中3月和9月是每学期的期末考试,6月是一次小考,考生可以在6月的考试中完成没有考过的课程或对以往成绩不满意的课程。

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次数和时间。

第八条考试地点1. 考试地点须在学院批准的考点举行,一般设在学习中心本部。

2. 学院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调整考点。

3. 考生不可以临时更该考点,否则按缺考处理。

4. 考生如办理转考,需到转入考点参加考试。

第九条考试预约1. 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预约期限内(一般为考前两个月),登陆“东财在线”,点击“预约考试”自主预约考试。

预约之后需“进入教室”,在“个人考试预约查询”中查询是否预约成功。

预约成功后才获得考试资格。

2. 各种考核方式的课程都需要预约考试(包含新东方课程)。

3. 考试预约截止后不能退考也不受理任何补预约申请。

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考试缺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记。

4. 在学习期限内,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6门课程,每门课程有两次免费考试的机会。

一次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再次预约考试。

小学分课程不在6门课程考试预约限制之内。

5.重修课程不受学习时间限制,可以预约6月份小考。

第十条转考1. 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办理转考。

2. 转考考生首先应正常预约考试,然后在预约考试期间到学习中心务办理转考报名,报名时须网上下载并填写《转考审批表》,并由学习中心发送到学院,待得到学院回复后方可认为转考申请成功。

第十一条重修考生两次考试成绩均不及格或不理想,可以重修。

具体政策请参见《课程重修办法》。

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十二条命题1.网络教育学院组织教师命题。

2.针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试题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3.参与命题的教师和有关考务工作人员及课程责任教师为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命题相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试卷印刷、分发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和分发。

第十四条场次及考场安排学院会依据学生考试预约结果,统一进行最优化的场次及考场安排,即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卷别及分布的考场和座位号信息,考生可于考前两周左右点击“进入教室”,点击“个人考试座位信息”详细查询安排结果。

第十五条巡考1.巡考是由网络教育学院派出为监督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工作人员。

2.巡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巡考守则》的规定。

3.巡考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主考1.考点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者和负责人,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须确保考点的考风考纪和考试的顺利进行。

考点主考须由学习中心的主管领导担任。

2.主考要严格遵守《主考守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监考1.监考人员由各考点的主考人员委派。

2.监考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阅卷1. 学院负责阅卷组织工作,包括落实阅卷地点、选聘阅卷教师、组织阅卷以及监控阅卷过程等,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

2. 学院聘请各课程的主讲教师和责任教师担当阅卷教师。

3. 学院负责成绩的登录、成绩上传汇总及成绩发布。

第四章考场规则第十九条证件要求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进入规定考场。

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对号入座。

入座后,请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第二十条答卷要求1.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下发试卷。

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2.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3.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认真填写所属学习中心、考点、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卷别、层次、专业等应填写栏目。

第二十一条物品携带要求1.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提包、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3.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4.不得自带草稿纸。

5.部分科目需要涂卡请携带2B铅笔、橡皮。

6.手机要处于关机状态。

第二十二条考场纪律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视其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处罚规定,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2.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停止答卷,将答卷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五章违纪处罚第二十三条对有考试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1.口头警告;2.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并通报批评;3.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并严重警告。

4.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记过。

如是本科层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5.再犯者令其退学;6.开除学籍,并全院通报。

第二十四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考人员予以口头警告: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不按规定放置;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4.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5.手机等通讯工具未关闭。

6.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科目的成绩,并通报批评:1.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2.在考试开始30分钟之内交卷且离开考场;3.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4.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

5.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考生有以下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严重警告:1.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等;2.夹带;3.接传答案;4.交换答卷;5.抄袭他人或让他人抄袭答卷;6.使用手机短信作弊;7.没有按照《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使用复习专用纸;8.累计被口头警告已达到两次。

9.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的,记过,如是本科层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再犯者令其退学:1.第二次作弊;2.严重扰乱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3.严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4.贿赂考试工作人员;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者采取其它违反学院规定的方式取得考试资格。

6.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开除学籍:1.考试中有替考行为;2.蓄意以非法手段提前获取试卷;3.公然侮辱、诽谤、诬陷、恐吓考试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4.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监考、巡考、考点主考有权对上述情况做出认定并提出相应处分意见,并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表》。

第三十条以上除口头警告以外的纪律处分,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处分结果及时通知被处分人,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第六章成绩管理第三十一条成绩评定及认定1.课程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及格,成绩及格才能取得所修课程相应学分。

2.同门课程有多个考试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

经过重修的课程,按最后一次重修后的最高成绩记载。

3.各种考核方式的课程均须需要提交网上作业(计为平时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作业提交截止时间在考试结束后第七天(作业考核课程中新东方课程的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新东方课程机考截止时间),过期提交作业,成绩将无法记录到本次考试总成绩中。

4.各种考核方式课程总成绩的评定方法为:➢闭卷、开卷、复习专用纸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30%)+卷面考试成绩(70%)+附加分(不超过10分)。

➢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50%)+论文成绩(50%)+附加分(不超过10分)。

➢ 作业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作业成绩(100%)+附加分(不超过10分)。

➢ 机考、读后感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40%)+机考(读后感)成绩(60%)。

第三十二条 成绩查询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左右公布成绩,学生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学习中心查询。

在校学生和已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由学院出具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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