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津贴考核系数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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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科研工作
0.2
1.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计0.2个系数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15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15)*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3.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4、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中级
中级
教学工作
0.4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360,计0.4个系数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360按(实际完成课时数/36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4、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副高
教学工作
0.2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288课时,计0.2个系数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288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数/288)*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教学工作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80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8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3.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教学工作系数由教成科研工作量30分,计0.2个系数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30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30)*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3.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4、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初级
教学工作
0.4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360课时,计0.4个系数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360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数/36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附件1:
职称津贴考核系数计算方法
职称
一级指标
权重系数
二级指标及权重系数
正高
教学工作
0.2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216课时或以上,计0.2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216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数/216)*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教学工作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科研工作
0.4
1.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80分,计0.4个系数
2.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3、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科研工作
0.4
1.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60分,计0.4个系数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60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6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科研工作
0.2
1.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计0.2个系数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15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15)*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3.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4、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中级
中级
教学工作
0.4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360,计0.4个系数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360按(实际完成课时数/36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4、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副高
教学工作
0.2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288课时,计0.2个系数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288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数/288)*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教学工作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80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8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3.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教学工作系数由教成科研工作量30分,计0.2个系数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30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30)*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
3.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4、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初级
教学工作
0.4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360课时,计0.4个系数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360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数/36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附件1:
职称津贴考核系数计算方法
职称
一级指标
权重系数
二级指标及权重系数
正高
教学工作
0.2
1.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达到216课时或以上,计0.2
2.每年完成教学课时数不足216课时,按(实际完成课时数/216)*0.2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教学工作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科研工作
0.4
1.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80分,计0.4个系数
2.作为一般人员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计0.1
3、行政人员最高系数不得超过0.2
(教改系数由教务处组织审定)。
其他工作
0.1
完成学院和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学年工作考核达到合格,计0.1个系数
科研工作
0.4
1.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60分,计0.4个系数
2.每年完成科研工作量不足60分,按(实际完成科研工作分/60)*0.4取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系数
(科研系数由科研处组织审定)。
教改工作
0.3
1.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3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系部教改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任务,计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