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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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e o ry Re s e a rc h
学论
理★★★★收稿日期:2012-05-05
作者简介:王媛媛(1978-),女,辽宁新民人,助理研究员,从事社区建设研究。
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王媛媛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沈阳110031)
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
按照这一标准,我国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
社会。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截至2011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
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6%以上;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25%。
可见,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
老龄人口增多,与之相伴而生的问题就是老龄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一、三种养老方式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为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家庭成员的照料、关心、支持和帮助,来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各种问题,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一种养老方式。
家庭养老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适应于传统的农耕生产生活和家庭大规模的结构。
但是,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日益增加,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功能日益脆弱,无法应对社会发展新形势。
家庭养老的弊端之一是法制基础的缺失。
家庭养老模式只是中国社会代系相传中因循的道德规范。
它没有法律的明确制约,主要依赖子女的孝顺。
但并非所有的子女都孝敬老人,老人被虐待之事时有发生,显性弃老和隐性弃老使老年人受到精神上和生理上的伤害。
机构养老是指在专门为老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对老人实施的照顾。
人口老龄化使庞大的老年人群对社会化养老机构需求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
但目前我
国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很多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缺乏明确的功能定位,缺少特色经营,而且养老机构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配备少、工资低、人员流失大、队伍不稳定等都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单一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都不是最理想的养老模式。
养老模式必须多元化。
家庭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主要本着积极调动社区的现有资源,在完善养老制度的同时丰富和发展社区文化。
社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为发展核心,其着眼点是为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创造良好的条件,社区更是老人居住和生活的主要空间。
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也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比较,居家养老具有投资小、收益大,节约社会资源,营造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提供专业服务和减轻老年人子女的负担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养老方式发展的新趋势。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也应该成为目前破解我国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
根据中国国情,尊重民族传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因素分析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很快,但社区居家养老保障仍处于起步阶段。
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虽较之以前有了新的发展,但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和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变迁,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功能逐步弱化,
机构养老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求。
在阐述家庭养
老、
机构养老的缺陷以及居家养老的优越性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制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因素,对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00-02
100
的需求,说明我国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1.政府责任不清,定位不明
表现在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从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招募培训社区照护员,到设立具体的服务项目与制定服务规范,承担了很多本应该由家庭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和事务性工作,很多方面宏观没放开,微观没搞活,导致居家养老资金投入不足、政策制度不完善、发展规划滞后等问题的出现,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2.投入不足,社会化程度不高
在我国,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政府资助和集体统筹,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不足、不能支撑起基本运作与相关设施购置的尴尬局面,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增大的养老需求。
由于资金缺乏,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无力扩充相关的设施和服务,社区养老福利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仍由政府、集体包办,部门直管直办的做法没有改变。
投入不足造成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发展的“瓶颈”,急需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多类筹资渠道,建立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3.服务队伍职业化程度弱,专业人才缺乏
无论何种为老服务,都需要相当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
但由于这一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
因此现在居家养老面临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多由社区居委主任或书记兼任,服务人员主要是城市下岗工人和一般受聘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4.资源整合能力弱,养老服务难以形成合力
虽然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等都在提供着各自的养老服务,但由于各种服务类型分属于不同部门和条块管理,资源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和互补,不能形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合力。
由于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来推动社区内部资源的整合,导致资源闲置、重复设置、资源短缺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形成相互沟通、相互帮助的机制。
三、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措施
1.政府职能准确定位,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在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中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
如果没有政府的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可能蓬勃发展。
首先,政府要当好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充分发挥其主导功能,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和支持。
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或根据现有的法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其有助于居家养老体系的建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政府不要成为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
应该动员社会、家庭、社区、志愿者、市场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多方责任共担的新机制,逐步发展完善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惠及所有老人。
2.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政府的财政拨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居家养老体系的发展。
政府在加大财政支出的基础上,多方筹集养老服
务资金成为促进居家养老体系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是政府
在财政中列出专项的养老基金,用于支出居家养老体系的
运营;二是可以通过发行专项福利彩票,来募集专项资金
用于居家养老的费用;三是从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中,拨
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四是可以倡导鼓励社
区内的企业、社区成员、成功人士等积极捐赠资金,从而募
集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社会化资金。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人力资源是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关键因素。
提高服
务人员专业化水平要从招聘、培训、工资福利和管理等环
节入手,加强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培育和管理体系。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
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二是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定期
培训制度,对现有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
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
和技能;三是引进养老专业人才,让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
人才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
4.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走产业化发展之路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该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
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
入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个人参与服务,推动居家
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实现资源投入多元化。
具体做法:一是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
鼓励
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服务、洗衣、
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
二是鼓励下岗失
业人员自办或合伙兴办社区服务组织,或通过小时工、非
全日制工和阶段性就业等灵活方式参与社区服务。
三是
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
可以充
分利用社区内机关、企业、事业等机构的资源,如现有场
地及设施,去推进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照互惠互
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
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事业
单位兴建的多功能厅、文体活动场所,亦应向社会老年人
开放,而不是仅限于本单位职工使用。
建于社区的体育场
馆、公园、少年宫等活动实施,应以免费或低收费的形式
向老年人开放;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环境的前提下,在较
宽敞的街头、路边应安装适于老年人锻炼需要的运动器
材,供老年人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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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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