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目视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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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目视化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人员、工用具、设备、工艺和生产作业场所采取简单、明确、易于辨别的目视化管理方法,方便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现场目视化管理的范围、职责和内容。
本程序适用于********固定生产作业现场、办公场所、后勤辅助生产等场所的现场安全管理。
2 术语
本程序采用Q/SY1002系列标准规定的术语。
2.1 工用具:指各式梯子、脚手架、电动工具、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压缩气瓶、手动起重工具、检测仪器、气动工具等一旦出现缺陷或问题易发生事故的工用具。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目视化工作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现场目视化工作的管理。
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现场目视化工作的实施。
4 程序内容
4.1 人员目视管理
4.1.1 ********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规定着装。承包商员工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其劳保着装必须符合该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4.1.2 所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员工胸牌、访客入厂许可证和承包商员工入厂许可证。
4.1.2.1进行装卸作业、操作行吊、叉车、高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时,
必须佩带安全帽。执行《********目视化管理标准》
4.1.3 所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4.1.4 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作业人员(如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挖掘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在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相关作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经过生产单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发给相应的合格目视标签,并粘贴于安全帽左侧。
4.2 工用具目视管理
所有工用具入厂时必须按照《工用具入厂及定期安全检查表》(OR/GYGS/HSE-31-01)进行检查;未列入检查表的工用具,按照工用具安全和完整性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粘贴合格标签。工用具使用前应再次进行目视检查。不合格的工用具不得使用。
4.2.1 梯子
4.2.1.1 现场使用的平台楼梯的第一和最后一级踏步,不易区分高差、存在绊倒隐患的任何台阶处应刷黄色安全色(宽5~10cm)。
4.2.1.2 直梯、延伸梯、人字梯等活动梯子最上面两个踏步刷黄色安全色(宽5~10cm),禁止使用时踩踏。
4.2.1.3所有梯子护栏、踏步应刷黄色和黑色相间的安全色(宽5~10cm)。
4.2.2 压缩气瓶
4.2.3.1 压缩气瓶外表面应按国家《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的规定喷涂颜色和名称。
4.2.2.2 压缩气瓶应按国家《气瓶警示标签》(GB 16804)的规定的粘贴安全警示标签。
4.2.2.3 压缩气瓶应分类自立放置于通风良好的专用区域,瓶体至少安装两个减震圈,并有效固定。
4.2.2.4 压缩气瓶应悬挂带“满瓶”、“使用中”、“空瓶”等字样的红色气瓶状态标签。
4.3 设备目视管理
4.3.1 在设备明显部位标注设备名称、工位号及设备管理人员,并在危险
部位粘贴相关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语。
4.3.2 根据设备的不同状态分布悬挂“正常”、“停用”、“待修”、“封存”四种设备状态指示牌。
4.3.3 设备控制盘按钮及指示装置应标注指示及说明。原有为英文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应翻译成中文后标注,或在明显位置标明中英文对照表。
4.3.4 设备厂房或控制室开关应有标签标注控制对象。
4.3.5 对设备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操作必须有操作警示。
4.3.6 设备附近应悬挂设备操作规程。
4.3.7 压力容器投产后应向安全生产部门申请压力容器检查牌,并粘贴于该压力容器明显位置。
4.3.8生产线标识,三台及以上设备组成生产设备称为生产线,两台组成生产设备称为机组。要在统一位置粘贴生产线标识。执行《********目视化管理标准》。
4.3.9设备润滑点图示,所有设备要在设备润滑点粘贴润滑图,标注润滑部位要求。
4.4 工艺目视管理
4.4.1 设备附属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指示仪表应用透明色条标识出正常工作范围,通常正常区域用绿色,异常区域用红色,警示区域用黄色。
4.4.2生产工艺卡、生产工艺单:各单位要在设备主机电控柜显著位置上以桌签的形式摆放生产工艺卡和生产工艺单。
4.5 生产作业现场目视管理
4.5.1 标准化现场
4.5.1.1 生产作业场所地面应使用黄色指示线(宽5~10cm)区分安全通道(绿色)、危险区域(红色)、设备作业区域(蓝色)等。
4.5.1.2 在距离设备50cm处用黄色指示线进行标识,在进入设备操作处用黄色和黑色间隔线(线长20cm)标识。在距离设备50cm的黄色指示线内地面刷蓝色。
4.5.1.3 在车间进出大门处和地面有明显变化时(如有坑或凸起的坡),用黄色和黑色间隔警示线标识(黄色和黑色线均宽10cm)。
4.5.1.4 生产作业场所消防通道、逃生通道、逃生设施的标识和设置应清楚、明显、合理,便于识别。
4.5.1.5 应急设施或物资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有标识,实行定置管理。
4.5.1.6作业场所安全标志应按《安全标志》(GB 2894)、《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 6355)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的规定,规范设置。
4.5.1.7 各种工具、用具、便携式仪器等应规范摆放,实行定置管理。
4.5.1.8 临时作业现场的恢复应及时、规范,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4.5.2 作业区域的隔离和标识
4.5.2.1 作业场所内存在下列情况,必须用围绳(安全专用隔离带)或围栏进行隔离,并挂上标签以明确隔离相关信息。
●对行人或车辆交通安全存在危险(风险)的任何地点或作业区域,如坑、高处有物体会掉落、高温、腐蚀液飞溅和泄漏地方等等。
●维修工作具有危险性。
●施工、高危作业等易发生事故的情况。
4.5.2.2 作业区域的隔离要求
●围绳隔离适用于警告性的区域隔离,围绳的高度离地面120cm,围绳应绑在稳固的立柱上。
●围栏隔离适用于保护性的区域隔离,围栏是用木板或金属板(栅栏、管等)围隔而成,例如1m以上深沟、未防护的开口孔洞及路上施工工地必须用围栏隔离。
●在道路上隔离的,夜间应使用反光或红色照明器具进行警示。
●可能有飞溅、喷洒区域的,必须隔离围出足够的空间,并尽量避开主要交通道路或行人通道。
●隔离应在危险消除后立刻拆除。
4.5.2.3 隔离挂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