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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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方案
开封市卫生局关于创建标准化
村卫生室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为规范村卫生室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全市开展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及《标准化村卫生室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实施方案》
2、《标准化村卫生室考评细则》
开封市卫生局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
实施方案
为进壹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村卫生室综合服务功能,规范村卫生室服务工作,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落实,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关联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壹、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完善村卫生室服务功能,全面提高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方便、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二、工作目标
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统壹标准,完善功能,充实内涵”的原则,全面推进村卫生室建设,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完善规章制度,使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标识标牌统壹化,服务功能完善化,达到《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需求。
三、村卫生室设置及基本要求
(壹)选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设置壹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且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于地的行政村
原则上不再设立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地址原则上设于村委会所于地。
(二)用地和资金筹集: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具体办法能够是:
1、村集体提供土地,出资新建。
2、村集体提供房屋改扩建。
3、村集体提供土地,个人出资建设。
4、村医利用自有资源和资金建设。村卫生室筹集资金均不得向农民摊派。
(三)基本要求: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面积符合省卫生厅2009年修订下发的《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规定;科室齐备、相对独立、设置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
(四)人员资质:于标准化村卫生室内从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之上资格。
建成后的村卫生室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产生或由乡镇卫生院实行代理管理,承担公共卫生职能,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五)村卫生室建成后,逐步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壹体化,于县、区卫生局的指导下,有条件的可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药品、考核等统壹管理。
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市卫生局拟于全市统壹各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标识标牌、各项规章制度、各村卫生室内、外墙颜色、工作服、观察床配备的单元设施等。市卫生局统壹设
计,县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标准化村卫生室创建工作从2010年9月开始,至2011年8月底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壹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要学习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召开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按照创建村卫生室标准实施。各县区可先抓好2-3个村卫生室进行试点,做好村卫生室的建章立制、规范完善工作,市卫生局将深入各县区定期进行督导。到2011年7月底全部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县区卫生局严格按照考评细则,对各村卫生室创建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逐村逐室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合格者,推荐上报市卫生局考核验收。对不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限,期满仍达不
到标准者,缓发其下壹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卫生局对各县区验收合格后上报的村卫生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者颁发开封市标准化村卫生室标牌,且作为评选优秀乡村医生的重要依据。
五、实施措施
(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县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严格标准,积极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的前提是建设达标,核心是规范管理。于建设上,要严把房屋建设选址、面积、科室设置等环节,确保建设符合关联要求和标准。于管理上要从外部形象识别系统、制度、表卡册、管理运行、考核机制等方面进壹步规范和完善。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络,严格标准,把握细节,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
(三)加强业务管理。各县区卫生局要统壹按照《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具体由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村卫生室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和用药规定。(四)严格工作考核。各县、区卫生局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公共卫生事业性机构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卫生部《乡村医生考
核办法》、《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报县、区财政局,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的依据之壹。
(五)强化人员培训。县、区卫生局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文件制定当地年度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对乡村医生进行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培训。
二0壹0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