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运行补贴项目绩效预算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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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运行补贴项目”绩效预算前评价报告

2015年11月12日,闵行区财政局就2016年度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立医院运行补贴”项目预算安排,召开了闵行区区本级绩效预算前评价会议。应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区人大、区人大代表、以及区政策研究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与会单位及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公立医院运行补贴”项目进行评审。并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该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方案、预算等进行了综合评估,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项目依据《关于印发闵行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闵卫办〔2013〕1号文件要求,即“全面实施闵行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卫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有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实施前馈控制、管理、分析和监督;考核评价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绩效,为政府财政补偿提供依据”而设立。

2013年,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计委”)根据本区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结合2011年原上海市卫生局组织实施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课题研究”成果,建立了闵行区公立医院的运行补偿新标准和实施方案。破除原公立医院固有补偿模式,按照医疗业务活动内容设定政府补贴标准,引入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和

补偿金额相挂钩。采用统一标准进行定期考核、计算和发放补贴。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对闵行区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经费补偿采用专项管理。

(二)项目内容

2016年项目实施范围是三家区属公立医院,即第五人民医院、闵行区中心医院和闵行区吴泾医院。实施内容是对上述公立医院运行情况从门急诊、住院、住院危重患者、手术、临床路径管理和接产医院孕产妇保健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结果发放运行补贴。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结果计算方式分别参照《关于印发<2012年闵行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卫办[2012]11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闵行区公立医院政府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卫办〔2012〕12号文件执行。

考核工作按季度执行,由区卫计委于每季度结束后实施,2016年度预算资金对应的考核期为2015.10.1至2016.9.30。具体操作流程是:信息部门采集数据-与考核对象(公立医院)核对确认-业务部门应用数据,结合专项考核-计算补偿金额-区卫计委全面预算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财务部门拨付资金。

(三)项目预算

2016年预计项目总投入为11,100万元,其中7,500万元列入本“专项资金”预算,3,60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补贴内容和标准参照《关于下发2015年度闵行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业务预算编制依据的通知》(闵卫计委医政(2014)36号)文件执行。

预算编制采用∑估算业务量×补贴单价的计算方式,根据各公立医院上报的业务量指标进行估算。

表1.2016年预算构成(单位:万元)

(四)2016年绩效目标

项目年度目标是对公立医疗机构运行补贴经费采用“专项”管理,建立“业务活动补偿单价×业务量×绩效考核系数”补偿方式,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疗业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现以公益性为导向,有序开展医疗业务,合理配置医疗业务资源,优化医疗业务流程,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以及管理水平。

对上述目标分别从投入管理、产出和效果方面进行细化分解后,形成2016年度绩效指标有:

1、投入和管理类指标: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性100%、绩效考评执行率100%(含规范性和及时性);

2、产出类指标:医疗业务工作量完成率在年度预算值正负10%浮动区间内(含门急诊人次、手术量)、医疗业务绩效考评综合得分

率实现门急诊85%、住院70%、住院重危患者85%、手术85%、孕产妇管理85%、临床路径80%。

3、效果类指标:提升公众认可度和医院影响力,实现门急诊和手术年均增长率5%、三四级手术百分率大于40%、病人满意度达到80%。继续推行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2016年总体覆盖率76%(16/21)、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健全执行有效。

表2.2016年绩效指标明细

二、项目结果应用情况

2015年8月,区财政局对2015年公立医院运行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跟踪评价,单位自评结果和第三方中介机构(上海浩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均为“运行基本正常”。根据评价结论和中介反馈,本项目在业务考核执行的及时性、公立医院业务考核质量得分率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区卫计委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改进:

1、完善工作计划和考核管理。2016工作计划中已对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的频率和时间节点作出规定,明确考核数据收集、审核、资金下拨等工作的具体时限和责任人员。将“考核执行率”指标纳入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中。

2、加强考核结果数据反馈。将季度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各公立医院,建立书面反馈单,要求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建立改进措施。

三、项目评审情况

由评审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及职能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部分对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估。评分结果如下:

表3.2016年绩效预算前评价评分结果

项目单位自评项目总得分为94分;经评审会评审后得分结果:

该项目综合得分为90.71分,项目等级为“有效”。评审结果表明:从项目决策上看: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科学性良好,符合医改方向。破除公立医院固有补偿模式,引入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和补偿金额相结合,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有利于医院良性发展。不足之处是对业务量估算可进一步细化。

从项目管理上看:该项目的工作计划较为完整,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合理。项目经过三年工作实践,建立了基于公立医院服务产出的资源匹配、监管评价和绩效分配机制,其延续性、科学性和操作性较强。

从项目绩效上看:绩效目标来源明确,与项目关联性强,目标值设定比较合理。

四、项目评审意见

(一)业务量估算依据有待进一步完善

该项目预算编制的计算依据中,对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数、手术工作量等业务流量的数据来源和变化原因描述不够详细,缺少历年数据作为支撑。此外,需补充接产医院孕妇管理补贴单价的依据文件。

(二)针对满意度指标的调查管理方式尚不明确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中设置了病人满意度指标,年度目标值为80%,但相关的调查取数方式尚未明确、细化。

五、项目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业务量估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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