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反缠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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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6月30日,不缠足总会在上 海正式成立,地点设在《时务报》 馆内。
1898年1月,湖南不缠足会正式成立, 地点设在长沙《湘报》馆内。
(四)20世纪初不缠足运动的高涨
慈禧太后于1901年1月29日发布“新政” 上谕。以后清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谕 令,在各个领域推行一些改革。1902年2 月1日,慈禧太后正式下达劝戒缠足的上 谕,其中称: 汉人妇女大多缠足,由来 日久,以后官绅,应当婉切劝导,使之 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二、民国时期的反缠足运动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放足运动
第二讲 近代反缠足运动
一、清末反缠足运动
(一)缠足的起源及其风行
缠足开始于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的最后一 位国君李煜曾命宫中舞女窅娘缠足跳舞。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李煜写的词很著名。如《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 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 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 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有个男宫人手拿白布在林之洋的床前跪下,先 将林之洋右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将五个脚趾 紧紧靠在一起,又将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 用白布裹缠;缠了两层之后,就有宫娥拿着针 线上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 洋身旁有四个“宫娥”大汉紧紧靠定,又被两 个“宫娥”大汉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等 到缠完,他感觉脚上象炭火烧一样,阵阵疼痛。 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
1.鸦片战争前反缠足的呼声
南宋晚期,车若水在《脚气集》中就 说:“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 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 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清中期以后,袁枚、李汝珍、
俞正燮、龚自珍、钱泳,都 曾出于审美或者对于妇女的 同情,主张天足。
李汝珍在清道光初年写成了著名的长 篇小说《镜花缘》,书中描写了一个 幻想中的海外世界。《镜花缘》中最 精彩的地方,就是让一位男子林之洋 在“女儿国”入宫缠足的故事,让男 人去亲身体验缠足的痛苦。
康熙七年(1668年)7月,天大旱, 康熙帝请大臣直言,左都御使王 熙乘机奏请“宽民间女子裹足之 禁”,康熙帝为了表示尊重汉俗, 向汉族士大夫让步,特地准王熙 之请,解除了缠足禁令。
“男降女不降”,主要指汉族妇女 在服饰打扮上坚持自己的风俗。
汉族男子束发,戴冠、巾、帽 满族男子剃发垂辫
(三)19世纪下半期的不缠足运动
1897年4月,梁启超、汪康年、谭嗣同等人开
始酝酿在上海成立不缠足总会。筹备过程中, 在《时务报》上刊登了梁启超等起草的《试办 不缠足会简明章程》20条。 章程明确规定了立会宗旨:“此会明确规定了 立会宗旨:“此会之设,原为缠足之风,本非 人情所乐。徒以习俗既久,尚不如此,即难以 择婚,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婚 姻,无所顾虑。”入会有五条规定,其中有: (一)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二) 凡入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此指入 会后所生男子);(三)凡入会人所生女子, 其已经缠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 如在九岁以上不能放解者,须于会籍报明,方 准其与会中人婚娶。
1903年2月16日,在杭州西湖由高白叔 夫人主持成立了“杭州放足会”,女 来宾80多人。这是迄今中国妇女自办 的第一个不缠足团体。
四川总督岑春煊刊印《不缠足官 话浅说》五万本,发给所属各官 绅。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 端方亲自写文章劝戒缠足。
讨论题
谈谈你对女性缠足现象以及近代 反缠足运动的看法。
芭蕾舞(又称足尖舞)
缠足从出现到最终盛行于全社会这一过程 可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缠足舞蹈的出现与流行是第一阶段,大体在北宋
前期。 缠足从舞蹈装饰变为生活装饰,流行于上层社会、 富贵人家,成为富贵有闲阶级的标志。这可以算 作缠足发展的第二阶段,大体在北宋中后期至南 宋后期。 缠足风气渐渐推开,先是城市中普通市民人家的 妇女,接着一些地区的乡村劳动妇女也纷纷缠起 足来,最终席卷全社会。这可以说是缠足发展的 第三阶段,大体是从南宋后期直到明清。
林之洋让人奏报国王,“情愿立即处 死,若要缠足,至死不能”。但结 果是林之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 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足甚觉 瘦小。” “两只‘金莲’已被缠的 骨软筋酥,倒象酒醉一般,毫无气 力,每逢行动,总要宫娥搀扶”。
2.太平天国的禁缠足
“妇女不准缠足,违者斩首”,“夜 间女百长逐一查看,有未去脚缠者, 轻者责打,重则斩脚”。
河北、河南和山西等省甚至有赛 足会、赛脚会、小脚会或称之 为晾脚会的风俗。
正在包裹的小脚
缠足女童
(二)清初禁缠足的失败
1638年7月,清太宗皇太极下诏:禁止满 州妇女缠足,若有仿效汉人缠足者严治 其罪。顺治皇帝即位后又下令:顺治二 年(1645年)以后全国所生女子一律禁止缠 足;顺治十七年(1660年),又再次颁发了 禁止女子缠足的谕旨,规定:有抗旨缠 足的女子,其父或夫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元年(1662年),康熙皇帝下诏禁止女 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
3.西方传教士与不缠足运动
西方传教士陆续组织了一些不缠足
团体。1874年,英国传教士约翰•麦 克高望在厦门设立了一个拥有60余 名妇女的“天足会”。 1895年4月,以英国商人立德的夫人 阿奇博尔德为首的西方女传教士及 女教徒在上海设立了“天足会”。
4.戊戌维新时期的不缠足运动
1887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创办 “不缠足会”,但在族人、乡人的 强烈反对下失败了。1895年,康有 为与其弟康广仁再次在广东提倡不 缠足,成立“粤中不缠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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