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建房用地手续相关问题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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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建房用地手续相关问题的

情况汇报

局党组: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县城规划区范围和交通便利的乡镇,村民建房日益增加,根据交易、用地统计数据积压的历年来各乡镇呈报的村民建房没有发证的X 户,其中已审批未发证的有z户,没有审批资料还在各股室的有X 户。未办理的原因有未交开垦费,重点工程、安居工程拆迁户未收费及公路部门未签字而未办理,时间长的有五、六年了,根据国土资源部[2008]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冷政办函[2008]28号关于印发X县2008年度农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和完善,如不处理好长期积压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未交耕地开垦费情况

根据湘政办发(2010)47号文件,《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2010年8月13日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不能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同的耕地,应缴纳耕地开垦费”。局交易在9月下旬接到耕保股要求征收耕地开垦费的通知后,及时通知乡(镇)国土所上报占用耕地建房户名单和建房资料。由于乡(镇)国土所上报资料不及时,导致出现征收耕地开垦费截止

时间与耕地占用税票据时间不符。经统计,全县共有征收耕地开垦费截止时间与耕地占用税票据时间不符的及因欠缺资料而未能及时办理的建房户165户。

重点工程、安居工程搬迁户未办证情况

全县共有重点工程、安居工程搬迁户102户。其XX镇有32户地质灾害搬迁户;Y乡有6户安居工程户;A乡有9户2008年“6.1”洪灾户;B乡有8户;C乡有14户; D乡有1户残疾特困户;E镇有17户。以上87户均未交费。YY高速公路F乡搬迁户有15户,费用已经全部缴清,但是公路部门签字不符。

2、W镇村民建房情况

W镇镇遗留问题较多。一是97年W市场门面住房有周XX等10户向W镇国土所缴纳占地费,其中两家含补办证费用,但手续一直未完善,红X组村民周XX经常上访。

二是W镇国土所从2004年至2009年的村民建房用地手续未完善的有X 户,其中河西片区有10户;县城规划区共9户;市工业园规划区共15户。以上34户费用已缴清,财务已开票,耕保已审核,用地已审批颁发审批单但是地籍未发证。还有市工业园规划区17户费用交县局已缴清,耕保存已审核,用地未审批;另有8户是2008年至2009年国土所已收费,县局财务掌握密码,交易、耕保、用地等未审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

1、一些乡镇的村民建房呈报资料是在2010年8月之前,但经

过交易、耕保几个环节到用地时,2010年8月13日新文件规定开始交耕地开垦费,村民建房交资料国土所已呈报上来局里没有研究意见,也没有及时退回通知补交,现住房都已盖好几年了,如果耕地开垦费要村民补交已做不到,不交又不符合规定,所以目前积压的建房呈报资料还有165份,需提交党组讨论。

2、各重点工程建设如高速公路、环城公路改造等,为赶征地拆迁进度重拆迁轻安置,没有专人负责协调拆迁户的办证,拆迁安置户反映强烈,给政府的诚信带来负面影响,给今后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也使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3、市工业园和县工业园规划区域面积大,但发展远远跟不上,对村民建房一律不同意建,没有规划出一些科学合理可建设的区域来,村民不知该建那里,乱建现象严重。

4、县城规划区内十几年了一律禁止,征地拆迁户的安置都严重滞后,没有征地拆迁的就更轮不到,造成的后果是违法用地增多,使今后卫片执法检查的图斑村民建房的违法用地越来越多,整改越困难。

5、已缴清费用,已审批未发证的或未审批未发证的呈报表已交几年了没办下来,村民意见很大,认为国土局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国土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三、建议

1、对我局财务已收费开出票据的完善手续发证。

2、对2010年8月13日前国土所确已呈报,是在手续审查流通

环节超过时时间的,向政府写出情况说明,作为遗留问题办理,经审查不符合的一律退回。

3、对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户、安居工程建户只要能提供相关证明,尊重历史简化程序办理。

4、组织乡镇国土所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把好村民建房关,一是对村民建房要严格审查用地条件;二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三是严格“三公开、三到场”制度;四是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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