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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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4)

第三章全面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 (10)

第四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14)

第五章风险监督与考核 (15)

第六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对本单位或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单位或本专业不存在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实质性漏洞。

(四)循序渐进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管理创新工作,A交运集团应逐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监管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建设本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最终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审阅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执行情况,批准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包括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价和改进计划、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三)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四)批准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

(五)批准风险管理制度、管理手册及管理办法等;

(六)督导风险文化的培育与宣贯工作;

(七)落实出资人要求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审议风险管理重大事项。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理策略调整方案,以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重大风险应对方案,包括突发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或调整建议;

(二)审议《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批,根据风险变化情况,研究落实风险应对方案的调整或改进方案,提交董事会审阅;

(三)审议重大风险应对方案执行情况,审批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

(四)审议投资风险评估意见,提交董事会作为决策参考;

(五)审议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

(六)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七)审议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重大风险管理办法,提交董事会审批;

(八)审议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九)审议企业风险文化培育与宣贯工作计划;

(十)推动落实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风险管理事项。

第八条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根据职责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风险管理事项的决策权,可将部分职权授予风险分管领导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批准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的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二)审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三)审核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四)审核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及年度重大风险管控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五)审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重大风险管理办法并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

(六)审核重大风险关键监控指标和分解指标,以及预期实现关键监控指标的风险承受度;

(七)审核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提交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

(八)审核风险应急预案;

(九)审核风险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风险管理分管领导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行使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条风险管理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整体运转,以及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为重大风险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及应对工作,负责对评估结果汇总分析,对所属企业开展的专项业务风险评估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提出风险管理策略调整建议,组织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重大风险应对方案;

(三)对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评估,组织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改进提升,指导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四)编制《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风险管理分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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