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内涵、趋势与路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科技内涵、趋势与路径
李颖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城乡经济研究所,
安徽合肥230009)收稿日期:2018-09-05
作者简介:李颖(1978-),男,安徽合肥人,经济学博士,安徽省社科院城乡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016年以来,很多科技公司进军金融业,转型成为金融科技企业,而传统金融机构也纷纷设立科技部门,强调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中国人民银行也设立金融科技委员会,
社会和学界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金融科技作为近年来炙手可热的话题,
被广泛关注,也被用作金融诈骗等犯罪的幌子,在概念上将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ICO (首次代币发行)
、加密货币交易、网络借贷、消费信贷、移动支付等混为一谈,
事实上,金融科技正在以技术迅速改变着金融业,使得金融服务变得更快、效率更高、成本降低,也使得金融的可获得性和普惠性大大增强,但金融科技在对消费者、投资者带来风险,其作为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趋势是不可逆的,当前亟待去伪存真,认识金融科技的本质,从而在监管时能在创新与风险之间做出判断。
一、金融科技的内涵与生态
(一)金融科技的内涵
金融科技通常被定义为金融与科技的融合,
但就融合方式来说,有主有次,在不同的场景下,不同的主体会对金融科技做出不同的解读,综合看有以下几类:
一是技术本质论。将技术作为金融科技的本质内容,作为推动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强调摘要:金融科技已经成为学界和业界讨论的热点,由于对于其内涵认识的不统一,社会上将
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等概念混为一谈。本文认为金融科技本质上仍是金融业,
需要划清金融与科技界限,从而实施更精准的监管。随着金融科技将呈现界限明晰、科技赋能、监管趋严、市场更加
理性等发展趋势,金融科技应立足科技,
拥抱监管,以创新服务社会。关键词:金融科技;内涵;趋势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8.11.04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8)11-0023-06
利用技术达到模式的创新或效能的提高。将金融科技等同于大数据、区块链等数据挖掘和分析的模型和其他技术,牛津词典将金融科技定义为用于支持或促进银行和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计算机程序和其他技术。
二是新金融论。认为金融科技是将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出新的金融模式,推出区别于传统金融业的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英国政府发布的《金融科技未来》报告,将金融科技定义为“通过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有望创新和颠覆传统金融模式和业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系列全新的金融业务”。
三是泛金融科技论。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概览(2016)》将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都纳入到金融科技,包括科技服务金融创新的主体、服务于这些主体的投融资主体和孵化器及金融监管机构。
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给出了一个目前比较标准定义:“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够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过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笔者认为,金融科技在本质上仍是金融,是科技服务金融的新手段,是对金融的延伸。只有将金融科技的本质定位为金融,在监管上才能更好地将之与科技公司区别开来。一是金融的核心在于风险控制,监管的目的也是控制风险,科技的内在动力是创新,两者侧重点不同;二是金融科技如果定位为科技,将会在概念上与保险科技、互联网科技、监管科技等混为一谈,造成概念误导;三是技术更新与迭代的速度相对较快,金融科技的表现形式也大不相同,而金融本质相对稳定如果离开金融的本质,金融科技容易使得一些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披上科技的外衣在金融与科技之间寻求监管真空,产生金融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金融科技有四个核心应用领域,即存贷款与融资服务、支付与清结算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市场基础设施服务。其中,存贷款与融资服务指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的服务,具体形式有移动银行、网贷和众筹等;支付与清结算服务指提供个人与个人或商家之间的支付服务以及对商家的清结算服务,具体包括第三方支付、P2P汇款、数字货币等;投资管理服务指提供基于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服务,具体包括高频量化交易、程序化跟单交易、智能投顾和投研等;市场基础设施服务相对更广泛,指为金融科技提供数据挖掘收集、分析、网络安全等基础服务,包括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预测模型、安全技术、物联网、征信等。
(二)金融科技的生态
金融科技不是孤立存在的,是由不同层次的参与主体组成的,当前已经形成以金融科技企业为主体,金融科技监管机构和投融资机构并存的“一体两翼”结构。
参与金融科技的金融科技公司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以科技为主业,立足科技进军金融行业,知名的金融科技公司如Google、Amazon、阿里巴巴、腾讯等;二是依托传统金融机构,进军科技行业,形成的金融科技公司,如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相继成立的科技子公司;三是中小型金融科技公司,这些企业依托于上述两类主体生存,通过技术外包等方式与上述主体开展业务合作,知名的公司如恒生电子、长亮科技、润和软件等。
金融科技监管机构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科技监管机构和网络等其他监管机构,如人民银行、网信办、通信管理局等。金融科技投融资机构包括各类孵化器、从事一级市场投资的私募和基金公司等。
二、金融科技发展现状
(一)国内金融科技公司发展势头迅猛
目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看,由于庞大的人口数据、雄厚的资本力量等因素的叠加,中国金融科技公司已经成为国际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根据毕马威发布的《2017
Fintech100》①数据,全球前十大金融科技公司中国占有五席,分别是蚂蚁金服、众安在线、趣店、陆金所、京东金融,分列第1、2、3、6、9位。花旗银行的研报《What FinTech VC Investments Tell us About a Changing Industry》表明全球最大的27家金融科技独角兽公司中,有8家位于中国,仅次于美国的14家。
1.传统金融机构全面发力金融科技。如工商银行2017年3月于完成七大创新实验室的组建,包括数字化银行创新实验室、区块链与生物识别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验室、云计算创新实验室、主机平台网络、机房设备创新实验室和基础设施信息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银行推出无人银行;招商银行提出要做“金融科技银行”且投入科技人员6000人;平安银行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及区块链等领域已取得了不少成果,截至2017年6月30日,专利申请数高达1458项,人脸识别技术准确率达99.8%,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已被应用于200多个集团内外部场景中②。
2.互联网巨头引领打造金融生态圈。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等,凭借其自有生态圈,将金融服务有效融入客户生活场景中,迅速占领零售金融市场。同时,互联网巨头们利用自己手头掌握的大量数据,结合自己的科技力量给用户以相对精准的画像,建立起了自己的金融生态闭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且以大数据为基础,打造了支付、借贷、资产管理、信用积分(征信)完整的数据产业链。
3.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在客户画像、精准营销、反欺诈、客户信用评价以及智能客服等方面获得数据与行业经验,如农行与百度合作、工行与京东合作、建行与蚂蚁金服合作、中行与腾讯合作等。一方面,双方都寄希望于通过合作解决各自经营领域存在的短板。四大国有银行在数据积累、场景、营销及新模式探索上处于劣势,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能更好地处理交易及积累用户。2017年以来的互联网金融政策以及金融监管环境明显收紧,互联网科技公司也急于寻求与银行机构的合作,以便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的变革与创新。另一方面,双方都寄希望于通过合作解决金融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金融体验场景的需要,着力构造互联网经营生态圈,逐步提高营销等管理效率,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大力拓展消费金融。
4.科技赋能金融趋势初现雏形。目前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已经应用在智能投资顾问、预测和反欺诈、征信与风控、安全监控预警、智能营销客服、投资决策、保险定价等方面,诸如像图像识别、VTM、自然语言处理、自动客户识别、语音识别等也开始运用到各种金融场景。一些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也开始引入人工智能,2016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离柜交易金额超过1500万亿元,平均离柜率达到84.3%。到2018年上市银行平均离柜率则接近95%,其中最高的民生①数据来源:KPMG.2017年FinTech100金融科技创新者报告[EB/OL].[2017-11-13],https:///tw/zh/home/insights/2017/11/ventures-kpmg-fintech100-fs.html。
②数据来源:中国平安.中国平安2017年半年度报告[EB/OL].[2017-08-18],/ notice/JC20170818000011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