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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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012-2-22 16:44:23 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13期

朱晓俊(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处长、研究员)

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从内涵上看,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使地区间、城乡间人均生产总值差距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人民群众都能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协调和谐状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要求上看,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就是要使各地区和城乡的比较优势能保持合理有效发挥,促进共同发展,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城乡区域发展的方向和任务。这是在准确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城乡区域发展规律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高瞻远瞩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内蒙古自治区优化人口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

《意见》突出要求加快城镇化进程,既是我国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也科学地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化进程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内蒙古半个多世纪的城镇化历程来看,城镇化正处于中期的加速阶段。2002年以后内蒙古城镇化率年均提高约1.33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再造一座30万人口左右的中等城市。到2009年底,全区设市城市发展到20个,其中地级市9个,计划单列市2个(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盟(市)辖县级市9个;旗52个、县17个、区21个、建制镇457个(包括旗县所在地城镇69个)。全区总人口2422.0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93.4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全区初步形成了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龙头,以盟市

所在地等地区性中心城市为支柱,以旗县所在地及重点镇为支撑的城镇体系框架。

但是总体上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规模偏小,总数偏少,分布散,辐射带动力弱。截止到2009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化水平尽管位居全国第10位,然而与分别位居前后位的吉林省、福建省相比,内蒙古城市总数明显偏少,城市规模普遍较小。从空间分布状况看,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是乌海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是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空间分布十分不均衡,形成城市化水平高值区与大中型城市分布不相符的状况。由此可见,作为经济发展中心的大中型城市的区域扩散效应不明显,辐射带动能力还未充分发挥出来。《意见》明确提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多中心带动的城镇发展格局。依托盟(市)、旗(县)所在地和建制镇,积极引导产业集聚,提高城镇服务功能,引导城镇有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这为内蒙古自治区未来城镇的科学布局指明了方向。

必须注意到由于全区许多建制镇是在“撤乡并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形成的,加之内蒙古自治区林区、垦区、矿区较多,城镇化质量较差,特别是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没有跟上城镇化发展的步伐。2001年到2007年,内蒙古的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连续七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造成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公用设施的11项指标中,有6项位列全国第24位之后,有4项处于全国中游水平。《意见》着重提出,加强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也就是说,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强城镇道路、桥梁、给水、集中供热、供气、电力、环保、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中线收入阶层的住房建设,增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力,为城镇化持续稳步推进提供基础性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不足,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城镇群还没有形成。《意见》特别提出,推动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和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稳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为农牧民进城就业落户创造条件。这是针对制约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有针对性地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将制度上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镇对农村牧区人口的吸纳能力,促进城镇化进程。

二、培育壮大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的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是城市和农村牧区结合点,城乡联动的关节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载体。县域经济在全区经济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县域(除去21个市辖区)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8%,县域人口占全区人口的70%左右。在构筑城乡区域发展新格局中,内蒙古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强劲势头。通过“生态移民、产业移民、扶贫移民、教育移民”进行人口城乡分布格局调整,努力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快农村牧区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健全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抓好扶贫开发,有力推动了农村牧区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缩小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截止2009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列入县域经济统计范围的80个旗县市完成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区的55%以上,其中,地区生产总值超百亿元的旗县有30个,超50亿元的旗县有32个。农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大幅度提高,由不足30%提高到目前的50%以上,其中牛奶、羊绒的加工转化率高达80%以上,粮油、肉类的加工转化率达60%以上。同时,旗县区域也是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的重要的“蓄水池”,成为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区80个旗县全社会就业人员占全区的70%左右。在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县域经济强县。在2009年第九届中国西部百强县市中,内蒙古有20个旗县(市)名列其中,占据西部百强县市的1/5。鄂尔多斯市的准格尔旗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均居全区80个旗县首位。

但是总的看,内蒙古自治区县域经济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落后。不少旗县缺乏主导产业,特色经济没有形成规模,有带动能力的项目少、规模小、效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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