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采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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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采样作业指导书

1.采样工作流程

1.1监测项目调查

现场监测人员认真了解监测对象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清楚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规律,查看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控生产负荷,调查现场环境(气象、水温、污染源)有关参数和周边环境敏感点,检查监测点位符合性及安全性,搜集与编制监测报告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实验室采样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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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5.1

1.5.2

1.6

结束)、

1.7样品转移、交接。

工作结束,现场监测人员应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安全、规范运输样品,及时与样品管理员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

2.采样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1采样前检查气密性时要接干燥瓶,吸收瓶不能接以防倒吸。

2.2采样结束后,取下样品,将气体吸收装置进、出口密封,按相应项目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要求运送和保存待测样品。

2.3用超细玻璃纤维滤膜采样时,应对光线检查滤膜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停止使用。

2.4采集气体样品时,注意吸收瓶溶液的颜色,如果未采样已变色,则该样品作废。

2.5现场空白样的放置:启动采样气路时,同时将空白样的吸收瓶封口膜打开,气路采样结束时,同时将空白样封口;准备空白滤膜装入切割头中放置在空气中,采样后结束后按照滤膜采样同样方法放入滤膜袋中,运回实验室检测,空白滤膜前后两次称量质量之差应远小于采样滤膜上的颗粒物负载量,否则次批次采样监测数据无效。

2.6向采样器中放置和取出滤膜时,应佩戴聚乙烯手套等实验室专用手套(和实验室人员称量滤膜所带的手套相同),使用无锯齿状镊子。

2.7采样进气口必须暴露在空气中(箱体盖子可以不盖,几乎不影响吸收液温度)。

2.8夏天仪器应尽量避免放置在太阳下暴晒,以防止吸收液蒸发,可将仪器放置于树荫处或适当遮盖。

2.9

2.10

2.11

2.12

3.

3.1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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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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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除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速率(估计值)之外,还应重点调查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排出口形状、尺寸、高度及其处于建筑物的具体位置等,应有无组织排放口及其所在建筑物的照片。

3.2.3排放源所在区域的气象资料调查一般情况下,可向被测污染源所在地区的气象台(站)了解当地的“常年”气象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按月统计的主导风向和风向频率;

2)按月统计的平均风速和最大、最小风速;

3)按月统计的平均气温和气温变化情况等。?

如有可能,最好直接了解当地的逆温和大气稳定度等污染气象要素的变化规律。了解当地“常年”气象资料的目的,是为了对监测时段的选择作指导。

3.3怎样进行监测点布设(无组织排放)

(1)布点原则

1)代表性,即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可接近性,即选择易于到达的采样位置;?

3)可操作性,即选择能实施采样的地点;?

4)安全性,即选择安全可靠的采样位置;?

5)符合性,即与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布点要求的符合性,当已设点位不符合又无法更改时,应考虑增加测点数量。

(2)设置参照点和监控点的方法(适用于现有污染源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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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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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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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控点一般应设于周界外10米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浓度最高点;但若现场条件不允许(例如周界沿河岸分布),可将监控点移至周界内侧;若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区域超出10米范围之外,也可将监控点移至该区域内设置。

3)测点高度范围为1.5-15米。

4)当具有明显风向和风速时,监控点应设置于平均风向轴线的两侧,监控点与无组织排放源所形成的夹角不超出风向变化的标准偏差(10个风向读数的标准偏差)范围之内。

5)当无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根据情况于可能的浓度最高处设置4个点。

6)在单位周界外设置监控点的具体位置,还要考虑围墙的通透性(即围墙的通风透气性质)。

①当围墙的通透性很好时,可紧靠围墙外侧设监控点。

②当围墙的通透性不好时,亦可紧靠围墙设监控点,但把采气口抬高至高出围墙20~30cm。

③围墙的通透性不好,又不便于把采气口抬高,此时,为避开围墙造成的涡流区,宜将监控点设于距围墙1.5~2.0h(h为围墙高度(m)),距地面1.5m处。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SO2、NO2、颗粒物、氟化物测点,一般应于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设参考点,排放源下风向2-50m范围内设监控点。

2)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及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除SO2、NO2、颗粒物、氟化物四项以外,一般应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

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如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

1)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歇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h,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

2)当进行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时,按需要设置的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不受该条件限制;

3)竣工验收时,采样时间和频次根据各个行业的竣工验收规范执行。?

3.5选择监测日期、时段

(1)监测人员选择尽可能高的生产负荷及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稀释的条件进行监测,至少要处于正常生产和排放状态。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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