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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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比例及税政依据解析

2015版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比例及税政依据解析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据实扣除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捐赠支出
12%
企业通过获取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指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加计100%扣除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签订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
业务招待费
(60%,5‰)
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以及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

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以及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

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以及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拥有很多精彩的文章,为迷茫的你指引方向,接下来介绍员工福利费扣除比例员工福利费是否要缴税,让你不再为生活和工作中阅读和查找资料而烦恼。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一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更具我国有关法律可得,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福利费扣除标准2023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

部分,不能扣除,根据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也不得在下一年度进行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困难所支出的补助费、职工个人的福利补贴、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分析:福利费扣除标准是百分之十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015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2015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据实2.50%8%全额扣除职工工会经费2%15%30%不得扣除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借款)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职工工资加计100%扣除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6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12%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企业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部分不得扣除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据实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补充医疗保险5%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据实财产保险据实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险可以扣除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按租赁期均匀扣除分期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据实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总机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扣除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不可扣除补充养老保险5%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未经核定准备金不得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不可扣除开办费可以扣除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审计及公证费据实税金可以扣除咨询、诉讼费据实差旅费据实会议费据实工作服饰费用据实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费用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赁费据实水电费据实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并入福利费算限额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限额电子设备转运费据实修理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5%(一般企业)15%(财产保险企业)10%(人身保险企业)投资者保护基金0.5%~5%按比例扣除——关注类贷款2%——次级类贷款25%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1%不得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得扣除长期待摊费用限额内可扣——可疑类贷款50%—损失类贷款100%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交易所会员年费据实交易席位费摊销按10年分摊同业公会会费据实信息披露费据实公告费据实其他视情况而定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0%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25%政策依据(梁野税官)任职或受雇,合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注: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

工资扣税标准表2015年

工资扣税标准表2015年

工资扣税标准表2015年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2015年个人工资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有所调整。

以下是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供雇主和个人参考。

1. 个人所得税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工资收入(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 3% 0。

超过1500至4500 10% 105。

超过4500至9000 20% 555。

超过9000至35000 25% 1005。

超过35000至55000 30% 2755。

超过55000至80000 35% 5505。

超过80000 45% 13505。

2.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公积金-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

3. 个税优惠政策。

(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享受税延优惠政策。

(3)对于特定行业、特定岗位的人员,可以享受个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4. 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一般由雇主代扣代缴,也可以由个人自行办理。

每月应在当月的15日前进行申报和缴纳,年度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5. 注意事项。

(1)及时了解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和标准,避免因为政策调整而导致纳税错误。

(2)合理规划个人收入,利用各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3)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避免因为个税问题而受到处罚。

总结,2015年个人工资所得税的征收标准相对于以往有所调整,纳税人应当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标准,合理规划个人收入,避免因为个税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2015.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有关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5月8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2015年0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解读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该公告对企业福利性补贴的税前扣除问题、年末应付未发放工资的调整问题、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以下是铂略财务培训独家解读。

一、福利费计提基数增加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是工资总额的14%。

一项补助,如果能够计入工资总额,那么意味着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将增加;反之,如果补助进入职工福利费,那么意味着扣除限额的缩小。

因此,对于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是作为工资还是福利费,将对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前根据国税函[2009]3号的相关规定,福利性质的补贴通常都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属于福利费。

而此次国家税务总局34号公告的出台,明确福利性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工资薪金处理,无疑会对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对企业来说将是一大利好政策。

二、跨年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此前,跨年工资一直是引发税企争议的重灾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曾规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汇算清缴时能够补充凭证的,可以税前扣除。

这一规定实际上是承认对于成本费用采取权责发生制原则,只要是当年发生的,就可在当年扣除。

但是对于工资薪金这一项目,据铂略财务培训了解,各地税务机关处理不一,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发布解释,要求对职工工资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处理,即实际发放才可税前扣除。

对成本费用和工资采取两种处理原则,这无疑造成了企业处理难度的增加。

并且,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到中国的传统习俗,许多企业将上一年度年终奖/年薪在春节期间发放,而该部分工资的金额较高,对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影响较大,是否需要纳税调增很容易引起税企之间的争议。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34号公告明确,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福利费所得税扣除标准

福利费所得税扣除标准

福利费所得税扣除标准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通讯补贴等。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扣除一定的标准,以减少员工的税负。

那么,福利费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解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

其中,减除费用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费用,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

而福利费在其中属于哪一类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减除费用中,福利费属于“其他扣除”范畴。

因此,福利费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一定的扣除。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福利费的扣除标准为,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按照实际发放的额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按照500元/月的标准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用,每月可以按照5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这样一来,员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实际发放的福利费用,在全国范围内按照500元/月的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再次,需要注意的是,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应当与员工实际发放的福利费用相符,不得超过实际发放的额度。

也就是说,企业在享受福利费扣除标准的同时,需要确保所提供的福利费用与员工实际发放的额度相符,不得超过实际发放的额度。

否则,将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扣除,从而导致相应的税收风险。

综上所述,福利费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按照实际发放的额度,在全国范围内按照500元/月的标准进行扣除。

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

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

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企业产⽣的⼯资、福利待遇⽀出,税前扣除的规定是不⼀样的。

⼯资薪⾦可以全额扣除,⽽福利待遇,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才能扣除。

关于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有哪些条件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向员⼯⽀付⼯资和福利待遇时,福利待遇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四条企业发⽣的合理的⼯资薪⾦⽀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资薪⾦,是指企业每⼀纳税年度⽀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的所有现⾦形式或者⾮现⾦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资、奖⾦、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资,以及与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出。

第四⼗条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给予员⼯的福利待遇有哪些1、社会保障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

除员⼯⽉⼯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约⽀付相当于⼯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提供了⽛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伤残保险等。

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的最⼤⼀项福利。

随着国家推⾏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随⼯资发放,建⽴住房公积⾦,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主要指企业为员⼯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种:企业提供交通⼯具接送员⼯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发放⼀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作午餐是指企业为员⼯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

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作午餐,但提供⼀定数额的⼯作午餐补助费。

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的部分4513,505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年终奖所得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级数平均每月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二、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另外,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福利费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性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福利费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的过程中,可以将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用在计算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的税负。

那么,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是按照实际发生的福利费用为准,但是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 福利费用必须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且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支出。

比如员工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都可以作为福利费用进行扣除。

2. 福利费用必须有明确的发放标准和程序,且需要有相应的发放记录和凭证。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福利费发放制度,确保福利费用的发放符合规定,且能够提供相关的发放记录和凭证。

3. 福利费用的扣除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确认。

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将福利费用的扣除情况报送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扣除的福利费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以上规定,合理确定福利费用的扣除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核确认。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福利费用的扣除标准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

企业在确定福利费用的扣除标准时,需要结合员工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2. 福利费用的发放记录和凭证应当完备。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福利费发放制度,确保福利费用的发放记录和凭证齐全,以便在申报和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 福利费用的扣除申报应当及时准确。

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申报福利费用的扣除情况,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总的来说,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进行的一项减免措施,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企业在确定福利费用的扣除标准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福利费用的扣除合理、合法,以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20150619更新
实施条例35条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财税[2009]27号
浙财税政字[2009]15号
13、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14%
实际发生。
与工资同时固定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扣除
实施条例40条
国税函[2009]3号
税总公告2015年第34号
14.1、工会经费
14.2、党组织工作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
工资薪金总额1%
税总公告2012第15号
税总公告2015年第34号
10.2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可行权当年扣除
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根据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税总公告2012年第18号
10.3残疾人工资
100%加计扣除
汇算清缴时
财税[2009]70号
10.4雇员个税
其他合同金额5%
按限额计算扣除。不得计入其他费用直接扣除。
17、准备金
证券、保险、金融、担保
18、业务招待费
按实60%且≤销售营收合计*5‰
可并计筹建期招待费。
集团总部、创投特殊政策。
=销售营收+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未完工产品预售收入
国税函[2010]79号
税总公告2012第15号
1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与征管法追征期5年匹配
税总公告2012第15号
7、投资资产成本
准予扣除
转让处置
实施条例71条
8、存货成本
准予扣除
各项资产的扣除
使用或销售存货
企业所得税法15条
实施条例72条
9、转让资产的净值
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16条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待遇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医疗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体育费、职工文化娱乐费等。

在我国税收政策中,对于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那么,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超出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范围,不得存在违规操作或变相减税行为。

2. 公平公正原则,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或不同行业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标准,确保各类企业都能够依法享受税前扣除的权利。

3. 便利性原则,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应当便于企业操作和税务管理部门监管,不应设置过多繁琐的限制和手续,以减少企业的行政成本。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内容为:1.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为企业支付的实际支出额。

即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直接扣除,无需纳入应税所得额。

2. 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必须符合税收政策的规定,不能超出规定范围。

企业在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执行,不得存在违规操作。

3. 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必须合理合法,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企业在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应当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得存在挪用资金、虚假支出等行为。

最后,企业在享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权利时,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进行审查和核实,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企业在享受这一权利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确保支出的合法合规,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

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

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

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是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工资扣税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因此了解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主要包括起征点、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等内容。

根据2015年的税收政策,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即纳税人的月收入低于3500元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月收入在35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2015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而速算扣除数则是根据收入不同而有所调整的,速算扣除数的调整直接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结果。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和相关税率表来计算出自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在适用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首先,要准确了解自己的月收入和相关的扣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公积金、子女教育等,这些都会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产生影响。

其次,要及时了解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避免因为政策调整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要合理合法地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尽量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水平。

总的来说,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表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参考资料,它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希望每个纳税人都能够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合理合法地遵纪守法,做到明明白白交税,避免因为个人所得税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为广大劳动者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如餐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福利等。

在企业发放福利费时,需要了解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以便正确处理相关税务事务。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予以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具体而言,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符合条件的福利费用,符合条件的福利费用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如餐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福利等。

这些福利费用必须是合理、真实、符合税法规定的,才能够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2.税前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予以扣除的标准。

一般来说,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由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的,企业在发放福利费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处理。

3.税前扣除的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福利费税前扣除的限额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在扣除时的上限。

超过限额部分的福利费用将不再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待遇,需要按照普通工资薪金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综上所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予以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企业在发放福利费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规定,合理计算和处理福利费税前扣除,以确保税收合规和员工福利待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员工也需要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合理享受福利待遇,共同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2015.03.15综合修订)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2015.03.15综合修订)

捐赠支出
12%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 所属年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 业借款)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 数额可扣除。 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 况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联企业间借款) 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 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研究开发费用
税金 咨询、诉讼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工作服饰费用 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费用 印刷费 咨询费 诉讼费 邮电费 租赁费 水电费 取暖费/防暑降温费 公杂费 车船燃料费 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 电子设备转运费 修理费 安全防卫费 董事会费 绿化费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向经纪人、 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电信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的手续费 、佣金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9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所得税税款 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一般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6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2-64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5-67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办税指南工资扣税标准最新情况

办税指南工资扣税标准最新情况

2015年工资扣税标准最新情况
一、2015年的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2015年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2015年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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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

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福利费是指劳动者为获得福利而承担的费用,其税前扣除标准是重要的税收政策。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支付的福利费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实际缴纳的福利费为基础,不超过每月3600元,每年可以扣除4万3200元。

为了确保税前扣除的准确性,劳动者在申报税前扣除时,应当准备相关的缴费证明,证明其确实缴纳了相应的福利费,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和计算。

劳动者在申报税前扣除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福利费的收据、凭证和相应的发票,以便税务机关了解其缴纳的福利费的来源及其实际金额,以确保税前扣除的准确性。

劳动者应当注意,只有缴纳的福利费满足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不然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综上所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对于劳动者是重要的税收政策,劳动者在申报税前扣除时,应当准备相关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有关福利费的收据、凭证和发票,以确保税前扣除的准确性,同时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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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
2005年,国税总局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税办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据已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年终奖是全年薪酬的组成部分,我国目前年终奖的个税计征方法是分摊计税找低税率的方法,现行计税方法相比以前具有合理性,总体上降低了税负。

此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一次性奖金这种计税方法对每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2015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但由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较广,据实扣除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那么,如何规范地在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笔者建议如下:全面掌握职工福利费财税核算范围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福利为主。

集体福利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免费或优待(包括低廉收费),带有补贴性。

二是以消费的形式满足广大职工的共同需要,每个职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如职工宿舍、浴室、食堂等设施。

个人福利主要是为个别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货币补贴,直接支付给困难者,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财务方面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明确:
(1)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

(2)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

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

(3)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
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
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劳动保护费,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职工的学习费,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

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包括的范围,与我们通常所说“企业职工福利”相比大大缩小,如企业发给员工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员工旅游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
税收上对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有严格的要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国税函[2009]3号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而有的企业在管理费项下设“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科目,这类企业应及时调整账册,将员工福利归集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对此,建议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归集核算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也可以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式核算职工福利费,但核算比较复杂。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上认可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与会计上“职工福利费余额”并不一致,此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并不一定等于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要先冲减“职工福利费余额”。

职工福利费支出必须有合法凭据: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法》下,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是纳税人目前十分关注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原则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解释,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具体事项具体对待。

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对外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如果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仍未将跨年度的福利费发票处理到位,一旦被查实,就得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补缴相关税款。

当前企业列支的职工福利费的“合理性”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入账凭证不合法,如企业职工食堂的采购支出,如果没有取得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外购物品未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
二是自制支付凭证手续不齐全,收款人未签字确认或由他人代签字;
三是金额较大的支出无董事会决议;
四是有关补贴项目无发放依据。

核算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要准确
企业不按照开支范围核算现象较为普遍,
一是把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费用在其它会计科目中列支,如:企业食堂人员工资、食堂房屋设备的修理费等直接在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费用支出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企业接送职工上下班的专用车辆的修理费、燃油费、驾驶员工资等支出直接在成本、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是把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最典型的是不少企业把应该作为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礼品、食品、茶叶、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支出作为企业内部职工的集体福利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以为这样只要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就能全额税前扣除,若作为业务招待费列支,则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限额扣除。

三是把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缴的社会保险金个人承担的部分、企业领导个人消费的费用等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是否规范,是否到位,应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是否单独设置账册核算;
二是支出是否符合开支范围;
三是是否在工资总额的14%限额内扣除;
四是有没有首先冲减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职工福利费,结余金额是否改变用途;
五是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工资总额是否合理;
六是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是否是合理的、真实的,入账的凭证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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