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及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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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及考核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年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1 科研项目的实施流程
科研项目的实施按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课题的申报、审批等流程的管理。
科研课题立项含包含立项报告、实施任务书、工作量评定表等三项内容,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成以后,提交科研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只有三项内容通过审批以后,立项方可成功;科研项目完工后需要提交总结报告、视同鉴定报告。
每一项审批通过后,才能提交下一项。
在科研项目的实施程中,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的需提交课题延迟报告。
(以上各种报告和表格均可在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下载)。
2 科研项目进度管理
科研办对科研项目实行季度进度管理,科研项目负责人需按季度在科研管理系统平台上提交相关内容,并进行当面汇报。
除按季度在科研平台上提交总结和计划外,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应按月对项目实施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小结,并制定次月的实施计划。
公司主管领导将根据项目月总结对项目进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度和相关问题。
3 科研项目财务制度的执行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使用应按《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中的
要求进行。
3.1 科研项目实施中,需与外单位、公司各子公司或事业法人签订外委测试、加工、技术咨询、引进转让技术合同或协议时,凡款项在5000元以下,可由课题责任单位领导审批;5000元~20000元的,由课题责任单位领导签章后报科研办主管科研领导审批;20000元以上的合同或协议签订过程中,科研办参与洽谈工作,经课题责任单位领导签章后,科研办主管科研领导审查后报主管科研总师签订;重大项目的外委合同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上述合同及协议由科研办备案,统一办理请付款结算手续。
3.2 科研课题实施中,按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核定所需的物质,单位开领料单,科研办审查后加盖“科研经费专用章”,物管处方可发料。
单项价值在5000元以上者,需填写《科研费购置重要仪器申报单》备案、登记,所需物质购回后,领用单位开领料单到科研办加盖科研经费专用章再到财务处结算转账。
3.3 科研课题实施中,在公司内各单位所发生的零星试验委托加工、测试等费用,需经科研办审核并加盖科研经费专用章再到财务处接算转账。
3.4 科研办对立项实施的各课题和整个科研经费的使用,需登记科研经费使用流水帐,动态、实时地反映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
3.5 科研课题完工鉴定后,由科研办和财务初核对该课题费用使用情况,由科研办通知课题负责人办理<<固定资产设备安装完工单>>。
3.6 科研项目的中止,如果科研项目的执行中,存在一些暂时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