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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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签定目标任务书。
2、局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临时工作。
二、考核程序
各部门依据工作要点的工作任务和临时工作要求,月末考核前填写《考核进度表》,说明工作完成情况、遗留情况和下月工作要点,并将政务信息、考勤记录以及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评估等考核材料经主管局长审批后送至办公室。办公室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汇总,并依据考核标准确定分值后,呈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通报全局。
三、考核办法
1、对目标责任的考核采取年计划、月考核的办法进行。年计划就是按照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渭南市局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至各股室单位,并签定目标责任书。月考核就是每月对各股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其中《目标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占50分);本局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占20分);股室、基层单位工作评价(占10分);各级领导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占20分)。
《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占10分):学习无计划、无时间记载的扣1分;组织的政治、业务及环保法律法规考核测试,每次有1人以上不及格的扣2分,3人以上不及格的扣5分。
《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占5分):事假月累计超过3天,每人每次扣除0.5分;迟到一次者,每人每次扣0.1分;旷工1天者,每人每次扣1分。事假累计超过20天每人每次扣2分。
《机关卫生制度》执行情况(占5分):每月连续2次以上卫生考核评比或检查排名全局末位的扣2分;累计3次以上的扣3分。临时工作包括各类信访件、政务督办件以及省市环保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事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件次扣5分。
3、督查考核依据月工作要点逐月进行。每月三日前,各股室、单位根据各自的目标责任书安排当月工作,所安排的每项工作必须提出具体的完成指标,并按50分制的要求核定每项工作的分值。每月末两日内,各股室、单位根据当月工作情况填写考核进度表,办公室依据评分标准核定分值,年末按照每月的考核分值累加,算出月平均分值,综合加减分情况,最后列出名次。
4、公示考核结果。每月末考核结束后,办公室对各股室、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
四、加减分项目
1、信息报送。业务股室和基层单位,每月必须完成一篇信息报送任务,每缺少一次扣除当月总分2分。每超额完成一篇增加当月总分1分。
2、荣获奖项。全年综合工作获得国家、省、渭南市、韩城市、局表彰的单位或牵头股室,依据正式文件或证书、奖牌、锦旗,年终总评时,分别在月平均分值上增加10、5、2、1、0.5分;单项工作获得国家、省、渭南市、韩城市、局表彰的单位或牵头股室,依据正式文件或证书、奖牌、锦旗,年终总评时,分别在月平均分值上增加5、
3、1、0.5、0.3分。如所获奖项为二等奖、三等奖,以该分值的80%、60%计分。
3、股室和单位有违反6条禁令的人员,年终考评时,每人次扣减所属股室、单位年度总分20分。
4、各考核项目的扣分比例最多不得超过该项目的设定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