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 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及各系统规范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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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生产技术管理处罚规定
附件八:生产矿井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一源自文库
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采区设计的编制和实施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搞好安全,实现合理集中生产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采区设计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节
第1条煤矿开拓新采区,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采区设计, 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 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 审查备案。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查 备案。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和督查。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 查和督查。采区设计方案应有2个以上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第3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
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
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煤矿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煤矿设计单位编制,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综采工作面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冲击地压、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由矿主要负责人批准。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地质构造带、过顶板破碎带、过老窑、过老巷、缩(扩)面、工作面收尾、安装撤除等期间编制的专项安全措施,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编制的防冲专项安全措施,针对矿井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的防治措施等,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2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 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 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 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 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 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 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 位。
第9条 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矿井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改造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逐步优化开采工艺和设备配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和现代化装备水平的提高。
附件一:采区设计管理规定
附件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三:掘进技术管理规定
附件四:采煤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五:沿空留巷管理规定附件六:井巷维修管理规定
3、生产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供排水系统、监测监控等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管理制度;
4、矿井采掘工程、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各专业的技术管理制度;
5、矿井采掘工程、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各专业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各种操作规程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优管理制度;
6、 各专业技术管理事故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
7、各种资料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
8、矿井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第5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矿井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制定企业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激励考核办法,提高采矿、地质、机电等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的待遇,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性机制。
第4条完善技术管理制度。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建立完善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有:
1、矿井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决策的技术管理制度;
2、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制定、审批管理制度;
第6条 加强安全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要严格队伍管理,明确技术岗位职责,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和晋升管理体系,推进实施技术带头人制度,努力做到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更替有序。
第7条完善安全科技队伍培训和评价机制。高度重视安全科技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围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开展技术规定和标准的培训。积极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实施技术带头人制度,建立健全竞争、创新机制,保护安全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权,提高优秀安全科技人员待遇, 调动安全科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8条 加大安全科技投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维简费用和科研费用的提取使用规定,重点用于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水、火、煤尘、地热、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攻关,全面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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