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尺寸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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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固态动力单体蓄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GB/T 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68/1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单体蓄电池secondary cell将化学能与电能进行相互转换的基本单元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3.2混合固液电解质锂蓄电池mixed solid liquid electroly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电池中同时含有液体和固体电解质的锂蓄电池。

3.3全固态锂蓄电池all solid sta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单体蓄电池中只含有固态电解质,不含有任何液体电解质、液态溶剂、液态添加剂的锂蓄电池。

3.4额定容量rated capacity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 I1(A)电流放电,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的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电池单体,其他类型电池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592—2008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19596及GB380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初始容量initial capacity新出厂的动力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以制造商规定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3.2高能量电池high energy battery室温下,最大允许持续输出电功率(W)和3I3倍率放电能量(Wh)的比值低于10的电池。

注:高能量电池一般应用于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3.3高功率电池high power battery室温下,最大允许持续输出电功率(W)和3I3倍率放电能量(Wh)的比值不低于10的电池。

注:高功率电池一般应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4符号4.1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S:满量程(full scale)4.2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I3:3h率放电电流(A),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的1/3。

5要求5.1外观电池单体按6.2.1检验时,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无毛刺、干燥、无外伤、无污物,且宜有清晰、正确的标志。

5.2极性电池单体按6.2.2检验时,端子极性标识应正确、清晰。

5.3外形尺寸及质量电池单体按6.2.3检验时,电池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5.4室温放电容量电池单体按6.2.5试验时,其初始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并且不超过额定容量的110%,同时所有测试对象初始容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容量平均值的5%。

动力电池尺寸规格的标准化现状及建议

动力电池尺寸规格的标准化现状及建议

动力电池尺寸规格的标准化现状及建议■ 文/黄持伟 吴雪科 阳如坤 刘阿密 深圳吉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全球动力电池行业高速发展。

其中,中国的动力电池行业发展尤为迅猛。

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25.6万辆,动力电池产业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带动下,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总装机量达到56.9G W h,同比增长56.3%。

随着动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动力电池的制造质量、制造成本提出更高要求,对动力电池尺寸规格也提出了新的要求[1,2]。

1 国内外动力电池的尺寸规格发展现状1.1 国外现状目前国际上动力电池的尺寸规格还没有统一,相关的讨论还在继续。

虽然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组织制定了国际标准ISO/IEC PAS 16898:2012《电动汽车用二次锂离子电池外形尺寸》,其中规定了62种尺寸规格的各类动力电池单体,但标准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其原因在于ISO/IEC PAS 16898:2012标准是一个公共协商标准,是对之前各大型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所生产动力电池尺寸规格的罗列,并没有经过归纳、提炼和合并,因而标准中所列的尺寸规格繁多且重复,不满足动力电池尺寸系列要求,因而对产业的指导性不强。

德国汽车工业协会根据汽车安装的要求,出台V D A尺寸规格,这是欧洲汽车企业最早对动力电池尺寸规格的规范,早期国内许多企业按照这个规范要求生产动力电池,或者以这个规范为基础调整某个规格的动力电池尺寸。

但由于欧洲并没有大规模生产动力电池,对动力电池制造的理解也不够,导致这个规范没有得到进一步升级,指导性和适用性渐渐消失。

大众推出电动汽车M E B平台(模块化电动工具),按照M E B平台的要求提出3个模组规格,动力电池模组竖直放置,模组高度(也称“动力电池宽度”)为108m m,长度分别为355m m、390m m、590m m(图1),动力电池的厚度根据制造能力和电池的性能选择,不作统一要求。

电动汽车相关充放电标准简介

电动汽车相关充放电标准简介

充放电相关标准简介
Q/GDW 233-200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 Q/GDW 234-200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规范
Q/GDW 235-200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信协议
国 家 电 网
Q/GDW 236-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 通用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站 相关规范
Q/GDW 236、237、238-2009 Q/GDW 397-2009 Q/GDW 398-2009 Q/GDW 399-2009 Q/GDW 400-2009
电动汽车充放电相关标准简介
陈长健
2011-9-7
目录
电动汽车主要充放电方式 充放电相关标准简介 交流充电过程简介 直流充电过程简介
电动汽车主要充电方式
交流充电
通过交流充电桩与车载充电机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小电流充电,充 电时间5-8小时,速度慢,但充电方便电网负荷小
直流快速充电
电动汽车主要充电方式国内充来自电站建设情况2004年,北京建成了国内首个电动公交客车充电站; 2006年,比亚迪建成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站 2008年,建设了国际上第一个集中式充换电站 2010年,上海规划了电动客车集中式充换电站 经过沟通,两大电网公司已经确立了“换电为主、插充为辅、集 中充电、统一配送”的主要模式,各地也开始大力推进换电站的建设。 目前国内较大规模的充换电站:北京84路充换电站、上海世博 会充换电站、杭州古翠路充换电站。世界最大的电动公交车充换电站 青岛薛家岛充换电站也已经开始试运行 目前国网充换电站的主要工作,交由其控股的许继集团进行,南 网目前正在和美国加州的BP(Better Place)合作建设换电站。BP主要 在以色列开展起电池租赁的换电模式,主要原因:以色列70%的车辆 为公共车辆,方便开展换电工作,乘用车换电方面,BP与雷诺合作 开展。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能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能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近几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陆续出台,并提出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汽车强国的突破口。

2012年到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年产销由1.3万增长至60.9万,保有量已超1%的临界点,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行业结束导入期,稳步进入成长期。

2016年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志在西安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好新能源汽车五大安全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强技术攻关,以技术来保障安全。

二是要建立安全标准的规范体系,结合技术和产业化发展,要加快推进相关的标准制定。

三是要强化远程运行的监控体系,以建立体系、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为重点,来加快覆盖国家、地区、企业运行的一个监控平台。

四是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明确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狠抓落实,做到全面覆盖、无缝连接。

五是要建立安全法规体系,围绕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环节,要建立起新能源汽车安全的法规体系。

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电池最主要类型,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强制标准。

该标准基于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并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16年9月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160967-Q-339。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电动汽车电池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编制原则1)本标准编写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2)本标准基于GB/T 31485和GB/T 31467.3,对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或系统的试验方法与安全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基于对近几年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基于对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失效与防范机制进一步理解;3)针对修订内容,在工作组内进行多次意见征求,并在会上充分讨论;4)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相关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最详细讲解读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最详细讲解读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最详解读来源:第一电动网发布时间:2015-08-28 09:56 设置字体:大中小关注度:4791 次分享到:摘要: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

【高工锂电综合报道】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范围覆盖了电芯、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4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一、构建标准体系电动汽车早期的发展过程中,GB或GB/T国家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的良莠不齐和鱼龙混杂。

仅依靠汽车行业的QC/T推荐标准作为一种参考,并不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要么茫无头绪,要么各行其是、各执一词,缺乏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

随着2015年新版GB/T国家推荐标准的陆续发布,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已基本上构建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形成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优胜劣汰。

新国标在2015年5月颁布(部分标准将在10月份或年底颁布),与旧标准之间有一年的过渡期,从2016年开始,相关企业都将遵循新的标准进行相关检测。

新国标与工信部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一起,将加速动力电池行业的洗牌,提高行业集中度水平。

新版国标则完整的围绕电能和化学能的防护做了严格的规定,并明确了测试规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从这方面来讲,产品安全设计与国标的检验要求,殊途同归。

本文将系统的论述各项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对比新标准与旧标准的差异等,希望能够为动力电池企业或整车企业的同仁,在标准的理解和运用方面提供一些帮助。

动力蓄电池总成技术要求(SOR)(建议收藏)

动力蓄电池总成技术要求(SOR)(建议收藏)

动力蓄电池总成技术要求目录1 概要 (2)1.1 项目信息.......................................................................1.2 保密 (2)1.3 目的 (2)2 术语 (2)2.1 技术资料 (2)2.2 符号和缩略语 (3)3 预先申明 (3)4 联系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进度要求 (4)6 法规要求 (4)7 产品要求 (4)7.1 禁用物质要求 (4)7.2 材料 (4)7.3 外观及机械要求 (4)7.4 几何尺寸要求 (5)7.5 电池系统技术要求 (5)7.6 功能要求 (10)7.7 认证要求 (12)7.8 产品试验要求 (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初始报价零部件清单 (1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时间进度表....................................................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法规要求列表 (20)1 概要本SOR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各项指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的基本性能、机械特性、电气特性、系统测试等相关项目进行了详细要求,是动力电池系统的整体说明文件。

旨在提供给同步开发零部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初始报价所用,其零部件清单见附录A。

1.1 保密本文涉及的内容是严格保密的。

在发布本文之前野马与接收方之间须已签署保密协议。

1.2 目的本文详细描述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需求,电池供应商应根据本文要求设计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确保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性能参数满足要求,并完成相关实验及认证。

2 术语2.1 技术资料本文术语符合标准《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和《EN 13447:2001 电动道路车辆术语》。

电动汽车标准

电动汽车标准

电动汽车整车标准1. 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2. GBT 18384.2-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3.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4. 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5. GBT 18386-2005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6.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7. 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8.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9. GBT 197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10. 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11. GBT 19752-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12. GBT 19753-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最消耗量试验方法13. GBT 19754-200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14. GBT 197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15. GBT 24548-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16. GBT 24549-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17. GBT 24554-2009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18. GBT 26779-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19. GB/T 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20. GBT 26991-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21.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22. GBT 28382-2012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23. GBT 4094.2-2005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24.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试验方法2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车载测量方法26.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油率与最大电功率比检验大纲27. QCT 816-2009 加氢车技术条件28. QCT 837-2010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类型29. QCT 838-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30. QCT 842-2010 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31. QC/T 894-2011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车载测量方法32. CJT 5004-1993 无轨电车系列33. CJT 5007-1993 无轨电车技术条件34. CJT 5008-1993 无轨电车试验方法二、35. GBT 17938-1999 工业车辆_电动车辆牵引用铅酸蓄电池_优先选用的电压36. GBT 18332.1-2009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37. GBT 18332.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38. GBT 23645-2009 乘用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测试方法39. GBT 7169-1987 碱性蓄电池型号命名方法40. GBZ 18333.1-2001电动道路车辆用锂离子蓄电池41. GBZ 18333.2-2001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42.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系统测试规程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44. QCT 741-2006 车用超级电容器45. QCT 742-2006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46.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47. 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48. QCT 840-2010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49. QC/T 897-2011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50. 【201411】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三、51. GBT 16318-1996 旋转牵引电机基本试验方法52. 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53. GBT 18488.2-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试验方法54. GBT 29307-201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55. GBT18488.1-201X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第一部分)56. QC/T 896-201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接口57. QC/T 893-201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故障分类及判断四、58. 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59.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60.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五、电动汽车充电标准61. GBT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62. GBT 841- 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标准63.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64. GBT 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65. 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66. GBT 20234.1-2010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67. GBT 20234.1-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68. GBT 20234.2-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69. GBT 20234.3-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70. QCT 839-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供电系统71. QCT 841-2010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72. QCT895-2011 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73. GB/T 297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六、74. ISO 11898-1-2003 道路车辆.控制器局域网络.第1部分数据链层和物理信75. ISO 11898-2-2003 道路车辆.控制器局域网络.第2部分高速媒体存取单元76. ISO 11898-3-2006 道路车辆.控制器局域网络.第3部分容错收发器标准77. ISO 11898-4-2004 道路车辆.控制器局域网络.第4部分时间触发通信78. ISO 11898-5-2007 道路车辆.控制器区域网络.第5部分低功率模式的高速媒体访问单元七、01北京市79. DB11-Z 933.1.201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部分)80. DB11-Z 933.3.201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三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81. DB11Z 728-2010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充电站82. DB11Z XXXX-2010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非车载充电机能用要求83. DB11Z797-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供电系统84. DB11Z798-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_监控系统85. DB11Z799-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__交流充电桩86. DB11Z800-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_商用车动力蓄电池包87. DB11Z801-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_动力蓄电池包编码88. DB11Z802-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_计量系统89. DB11Z823-2011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充电设施标志与设置90. DB11Z878-2012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体系:电池维护、梯次利用与回收91. DB11Z879-2012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_安全技术防范系统92. DB11/Z 993.2-201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02上海市93. (上海)电动乘用车示范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03深圳市94. SZDBZ 29.6-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95. SZDBZ 29.9-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96.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97.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98.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99.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100. 深圳《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03山东省101. Q 3700 DSL 001-2011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八、重要企业标准01国家电网102. QGDW 237-2009_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及编制说明103. QGDW233-2009国家电网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通用要求、接口标准及充电站典型设计104. QGDW485-2010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105. QGDW_233-2009_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及编制说明106. QGDW_234-2009_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规范及编制说明107. QGDW_238-2009_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统规范及编制说明108. QGDW_478-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GBT 31485

GBT 31485
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检验方法
蓄电池编号
6.2.2/6.3.2 6.2.3/6.3.3 6.2.4/6.3.4 6.2.5/6.3.5 6.2.6/6.3.6 单体每项2只, 6.2.7/6.3.7 模块每项1组, 6.2.8/6.3.8 6.2.9/6.3.9 6.2.10/6.3.10 6.2.11/6.3.11
√ √ √ ×
√ √ √ × × ×
新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目录
一、标准整体介绍 二、标准详细测试项目解读 三、标准样品准备及试验周期介绍 四、小结
过放电
过放电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a) 蓄电池充电; b) 蓄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90min; c) 观察1h。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标准宣贯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2015年9月
目录
一、标准整体介绍 二、标准详细测试项目解读 三、标准样品准备及试验周期介绍 四、小结
GB/T 31485-2015标准背景
1)2011年~2013年,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动车辆分委会的指导下,工 作组基于多年的应用经验和数据积累,开展了QC/T 743-2006《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 池》和QC/T 744-2006《电动汽车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并形 成了报批稿;
2)在两个行业标准修订版本的基础之上,电动车辆分标委组织电池工作组启动了基 于上述行标的国标转化工作。2014年03月28日,由秘书处发到工作组进行征集意见 。2014年05月05日工作组根据各成员意见,修改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3) 2014年7月16-17日,在工作组二届三次会议上,对该标准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 馈意见进行了详细讨论,确定了征求意见稿修改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起草组 于2014年7月底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现有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国家标准解读

现有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国家标准解读

现有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国家标准解读作者:谢乐琼何向明来源:《新材料产业》2018年第01期目前,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作为核心零部件的动力电池发展也紧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整体趋势在大幅度上升。

但在早期的发展中,动力电池相关的标准依据单一,仅有行业标准QC/T 743-2006作为参考,缺乏权威性及广泛性,行业监管的门槛不清晰,国家标准体系的建立也日趋重要。

我国的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需要符合现阶段行业的规范和监管标准。

一、概述围绕电动汽车产业,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

而相关标准中包括了整车、零部件、接口及设施3部分。

动力电池属于零部件类,针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15日联合发布了6项国家标准,并在2016年全面实施。

动力电池相关6项国标文件有:《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4-2015)[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5-2015)[2]、《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GB/T 31467.1-2015)[4]、《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GB/T 31467.2-2015)[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1467.3-2015)[6]。

其中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31467.3-2015的“7.1振动”有三方向振动改为正弦波振动及“7.6挤压”项中压力值等部分内容有变更,并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2015年是历年来发布电动车电池相关国家标准数量最多一年,说明我国2015年在电动汽车国家标准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7]。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读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读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读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读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动力蓄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其安全性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安全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于2020年发布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设计、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本文将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进行深度解读,以期能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动力蓄电池的安全要求。

1.1 动力蓄电池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我们需要了解动力蓄电池的基本概念和工作原理。

动力蓄电池是一种能够将电能储存起来,并在需要时释放出来供电的装置,是电动汽车的能量来源。

它由多个电池单体组成,通过将电池单体串联和并联而形成电池组,为电动汽车提供动力。

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电动汽车的安全和可靠性,因此其安全性要求至关重要。

1.2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的主要内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共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设计与生产控制、使用与维护控制、插图标注。

每个部分都对动力蓄电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涵盖了动力蓄电池的设计、生产、运输、使用等全过程。

该标准还对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信息储存和通信、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1.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我认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

它为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促进了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加强动力蓄电池制造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能,保障电动汽车用户的安全。

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并严格遵守这一标准,以确保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

1.4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的深度解读,我们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动力蓄电池的安全要求。

GB 31467.1 word版

GB 31467.1 word版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前言GB/T 31647《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分为以下3个部分: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本部分为GB/T 3164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GB/T 31647《电动道路车辆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编制,与ISO 12405-2:2012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卡耐能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芳、肖成伟、刘仕强、孟祥峰、张娜、高洪波、姜久存、江文峰、陆柯玮、邵浙海、徐兴无、袁昌荣、刘震、文峰、阮旭松、曾祥兵、王占国、杨聪娇、马立双、吴志强、张彩萍、和祥运。

1 范围GB/T 3164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高能量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的测试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主要以高能量应用为目的的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蓄电池系统,以高能量应用为目的的镍氢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制订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鼓励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做优做强,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生产并为汽车产品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

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蓄电池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蓄电池。

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单体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单体企业)和动力蓄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系统企业)。

二、企业基本要求(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认证。

(七)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厂房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

(八)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千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百万瓦时。

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

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九)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一致性和循环寿命等方面制订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予以实施。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标准对比分析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标准对比分析

doi:10.3969/j.issn.l005-2550.2021.01.001收稿日期:2020-06-0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标准对比分析孙晓娜,张华树,韩思远,唐付靖,杜乘风(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襄阳441004)摘要:以现行的动力蓄电池安全国家标准GB/T31485和GB/T31467.3为依据,对国内外涉及动力蓄电池安全性的标准进行概述;其次,将其分别与国际标准和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以期为蓄电池安全性的研究设计及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动力蓄电池;安全标准;对比分析中图分类号:TM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05-2550(2021)01-0002-06Standards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 PowerBatteries for Electric VehiclesSUN Xiao-na,ZHANG Hua-shu, HAN Si-yuan,TANG Fu-jing,DU Cheng-feng (National Automobile Quality Supervision Tbst Center(Xiang Y ang)Hubei,Xiangyang441004,China)Abstract:Based on the current national standards GB/T31485and GB/T31467.3,the main domestic and foreign standards related to power battery safety are summarized in thepaper;Then they are compar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the GB38031-2020of"Electric vehicles traction battery safety requirements^.The paper is hopeful to providereference for the research and design of battery safety and the testing work of testinginstitutions.Key Words:Power Batteries;Safety Standards;Comparison and Analysis孙晓娜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历,现就职于国家汽车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任工程师,主要从事动力蓄电池检测与试验研究工作。

0工信部:电动汽车标准75项

0工信部:电动汽车标准75项

工信部: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表)
标准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积极会同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委,组织汽车、电力、电工等相关行业企业不断推进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建设。

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国已发布电动汽车标准75项,涵盖电动汽车基础通用、整车、关键总成(含电池、电机、电控)、电动附件、基础设施、接口与界面等各领域。

我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可以基本满足我国现阶段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展的需要。

在加强国内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并致力于推动全球电动汽车标准法规的协调发展。

在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电动汽车安全(EVS)和电动汽车与环境(EVE)两个工作组中担任副主席,承担着电动商用车和整车防水安全等内容的制定工作。

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下,我国的直流充电方案已和美、日、欧等共同成为国际标准的组成部分,并正在主导《电动汽车换电站》系列国际标准的起草。

我们在国际上率先发布了电动汽车关键部件、充换电站等30多项标准,直接带动了相关国际标准的立项和制定。

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已基本处于国际前列。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要求

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技术要求(20KWH)目录产品代码及清单 (3)2. 执行的标准 (3)3. 技术要求 (3)3.1单体参数 (3)3.2 电池成组方案 (5)4.BMS (8)4.1BMS总体参数 (8)4.2系统报警阀值参数 (9)4.3CAN通讯及要求 (9)4.4上、下电控制策略 (9)4.5通讯线束图纸(或接口定义) (10)5.高压电缆要求 (11)6.铭牌要求 (11)2. 执行的标准产品执行标准需满足以下标准,未标注日期的,最新的版本适用本协议。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QC/T 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GB/T 18384.1~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 QC/T 897-2011电动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GB/T 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5085-2010 道路车辆60V 和600V 单芯电线GB/T 12528-2008 交流额定电压3kV 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GB/T 31467.1-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GB/T 31467.2-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GB/T 31467.3-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5-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 技术要求3.1单体参数 3.1.1 单体总体参数3.1.2 电芯SOC-OCV各个温度状态下,静置状态下SOC-OCV表3.2 电池成组方案3.2.1电池组总体参数序号项目参数备注1系统额定电压(V)147.2/2系统工作电压范围(V)115-167.9V/3系统额定容量(Ah)78(1C)@25℃-55℃100%74(1C)@10℃-24℃95%70(1C)@0℃-9℃90%62(1C)@-10℃--1℃80%54.6(1C)@-20℃70%4系统成组方式46串1并/5电池系统重量(kg)105±5KG/6系统比能量(Wh/Kg)≥100/7持续放电功率(KW)15KW SOC≥30% @25℃8峰值放电功率(KW)30kw/30s SOC≥50% @25℃9SOC工作范围(%)0%-100%/10绝缘要求(Ω/V)≥500总正/负对壳体11电池箱体防护等级IP67/12系统冷却方式自然冷却/13系统加热方式充电低于0℃,先加热再充电14电池温差<25℃/15电芯温度采样点个数12/16充电方式慢充@23A17低温容量/-20℃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70% 18电池包寿命16001600次放电容量≥初始容量80% 19出货时荷电量(SOC)45%-55%/3.2.2电池组充放电电流矩阵表4.BMS4.1BMS总体参数序号项目状态备注1产品厂家/型号一体机一体机2工作电压12V(8V~16V)/3工作温度(℃)-40℃~85℃/4单体电压监测范围(V)0~5V/5单体电压采集精度(mV)≤±5mV/6总电压采集范围(V)0V~500V/7总电压采集精度≤±0.5% FSR(FSR:满量程)/8总电流采集范围(A)-300A~300A充电电流为负9总电流采集精度±1%FSR/10温度采集范围(℃)-40~120℃/11温度采集精度(℃)≤±1℃/12S0C计算误差(%)≤5%样件8% 13单体均衡功能有/14均衡方式被动均衡/15故障诊断功能有/4.2系统报警阀值参数满足BMS阈值列表要求。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

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准调整。

(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8)2018年1月16日,在天津召开电池安全标准讨论会议,对电池强标单体过充、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客车强标热失控等条款进行讨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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