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软质聚氨脂泡沫塑料复验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J/ROH 06 33-020-2006
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复验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复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聚醚多元醇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应发泡制得的开孔聚醚型或聚酯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入厂复验。

2引用标准
GB/T 8333-1987 硬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
GB/T 10802-1989 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GJB 179A-1996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3 复验项目及要求
3.1 包装、标志
包装应完好,不得破损。

应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标记、商标,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年、月),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包括标记、生产日期(年、月)、检验员代号等。

应在有效期内,且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

3.2 外观质量
外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3.3 外形尺寸
长度、宽度偏差见表2,厚度偏差见表3。

- 1 -
QJ/ROH 06 33-020-2006
- 2 - 表2 长度、宽度偏差
表2 厚度偏差
3.4 表观密度
表观密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图纸上或采购清单上应标明密度要求。

表4 表观密度
4 检验方法
4.1 包装、标志
目测检验包装、标记和合格证应符合3.1的要求。

4.2 外观检验
QJ/ROH 06 33-020-2006 目测检验外观质量,用精度卡尺(0.02mm)测量气孔、两侧表皮,用最小分度值1mm卷尺测量裂缝,应符合3.2的要求。

4.3 外形尺寸检验
长度和宽度用最小分度值1mm卷尺测量。

长度各测三点,厚度用精度0.02mm卡尺测量,在距边缘30mm处每隔1m测量一点。

距长度方面边缘80mm内不考核厚度偏差。

4.4 表观密度测定
方法一:
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量出试样尺寸100mm×10mm厚度,再由下式计算试样的表观密度ρ(㎏/m3)。

测定的表观密度应符合3.4的要求。

ρ=106×m/v
式中:m—试样的质量,单位g;
v—试样的体积,单位mm3。

方法二:
按GB/T 8333-1987中附录A(泡沫塑料试样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测定表观密度应符合3.4的要求。

5 复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采取抽验方式,按GJB 179A一次正常抽验方案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Ⅱ,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
4.0。

5.2 正常情况下按4.1~4.3进行复验,图纸上或采购清单上有密度要求时,进行4.4条复验。

5.3 如设计另有其它指标要求时应同时确定复验方法。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室提出
本标准由陈进学起草
本标准由崔来军批准
- 3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