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大城市居住空间分异城市规划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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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城市规划对策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中国城市的居住分异现象越发突出。本文作者从城市规划的基本功能出发,提出了国内大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城市规划对策。

关键词:居住分异基本功能城市规划对策

1背景

居住空间是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住房商品化的不断深化、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逐渐改变、生活习惯变迁和工作环境的变化,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中国城市的社会分异现象越发突出。

2大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产生机制

2.1市场机制是主导力量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住房也逐渐由以前的分配制转向商品化,在住房商品化的背景下居民有了自主择居的机会。在各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开发商争相抢占城市中的优良地段,如城市中心、副中心、地铁站和滨水地区等,这些地区往往成为资本集聚的首选地区,并在此建造各种设施齐全品质高端的商品住房,而城市中环境较差的地区,难以吸引资本,逐渐衰败。城市居民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相应档次的住房,由此就成为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主要形成机制。

2.2城市政策没能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尽管居住空间分异是市场机制主导下的产物,但与包括城市规

划在内的各种公共政策未能加以有效引导不无关系。如在产业布局政策方面,许多城市在近郊建设大型的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区,从而导致大量以简单劳动为主的低收入制造业工人在郊区集聚。又如在旧城更新改造过程中,多是实行以政府和开发商为主导的强权开发政策,在项目操作运行过程中基本上是家长式管理,很少考虑被拆迁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且现行动拆迁补偿政策明显不利于低收入者,旧城中原有的低收入群体,由于支付能力有限,仅靠动拆迁补偿难以返回原拆迁地域。而改造过的旧城区,大都变成价格昂贵的高档住宅和高档写字楼,迅速成为“富人区”,客观上对不同收入阶层又进行了一次分选,促使分异程度的不断加深。[白友涛、陈赟畅著:《城市更新社会成本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9页]

2.3 社会等级、种族成分以及家庭类型进一步激化了居住分异

西方社会学者对北美城市生态因子的实例分析表明:社会等级、种族成分以及家庭类型是形成居住空间分异的重要因素。2003年,顾朝林对北京城市居住空间进行的分析也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他的研究表明:家庭分布形态具有扇形结构的特征,土地利用强度分布呈同心圆模型,社会经济状态因子分布形态既表现了同心圆的特征,同时具有扇形结构的特点,种族因子的空间分布形成的是一种多核心的空间结构。[田野著:《转型期中国城市不同阶层混合居住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

3应对大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城市规划对策

在计划经济时期,住宅是以“单位制”的形式进行分配,此时以经济收入为标杆的居住空间分异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性,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这一现象逐渐凸显,并正在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这正是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外部负效应,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积极介入。城市规划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工具之一。截至到目前,已经有许多学者从城市规划的基本属性、城市规划的价值标准、城市交通等方面论述了居住分异的对策。规划的基本属性和价值标准固然重要,但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措施的系统性也不强,不利于实践中的应用。为使居住分异的城市规划对策更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本文将从城市规划的基本功能出发,讨论居住分异的城市规划对策。

3.1城市规划的四项基本功能

城市规划的思想方式和技术方法最初来源于建筑学以及在对建筑空间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城市整体空间进行的设计,土地使用的配置和城市空间的组合,基本上就是在此范畴中展开并得到不断完善的。城市交通与土地使用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历来是城市规划思考和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城市交通,尤其是汽车交通的迅猛发展,对城市交通的有效处理愈加重要,并由此而推动了城市规划思想、内容和技术方法的进步。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对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并为城市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分析和执行的依据和手段。[ 孙施文著:《城市规划哲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133页。]

从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城市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集中在四个方面,即:(1) 土地使用的配置;(2) 城市空间的组合;(3) 交通运输网络的架构;(4) 城市政策的设计与实施。这四部分内容组成了城市规划学科的核心。

3.2从城市规划的基本功能出发,提出居住空间分异的城市规划对策

3.2.1土地使用的合理配置

合理的居住用地布局包括城市土地的混合使用、合理的居住用地等级及用地比例的划分、居住与就业用地的平衡、社会平衡邻里区的建立等。合理的划分居住用地等级,及明确不同级别居住用地规模的做法,有利于控制高档住宅用地的规模,维持城市合理的社会分层格局,从而有效避免因居住分异空间的不合理而引发社会分化和矛盾。城市居住用地的混合使用是一种从空间上抑制社会分化问题产生的重要手段,多个中心的用地布局结构有助于增加不同主体选择同一居住空间的可能性。社会平衡邻里区的建立,旨在通过使同一社区内不同阶层居民混合居住,达到维持社区平衡的目的,以消除不合理的居住分异现象。城市更新区域居住用地的安排,应尽可能地考虑到原有区域的文化与社会结构,尽可能混合使用土地,混合居住用地的确定必须要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次,并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下来,这样就极大的提高了可操作性。

3.2.2城市空间的有效组合

3.2.2.1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的构建

以往的单中心圈层式城市用地结构,使城市土地的价值由中心向外围递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就形成随地价变化的密度分区,从而形成了随用地强度变化的居住分异现象。通过建立多个城市副中心,平衡城市土地价值,由于副中心对富人的吸引,有效避免富人过度集中于城市中心区的现象,使得社会财富在城市的分布更为均匀,同时由于富人的到来,有效的改善了副中心的公共服务设施,从而防止了低收入阶层的贫困化和边缘化。

3.2.2.1强化住区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设施的等级体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能也在发生转变,以往由政府提供的许多公共服务,转而由市场来完成。然而市场是以追求利益为目标的,在低收入者集聚的区域,由于消费水平低购买力弱,很少有开发商愿意投入。最终导致城市的服务设施整体上分布不均衡,服务设施严重向利润丰厚的富人区聚集偏移,低收入人群区设施较差。城市规划应注意平衡设施布局,尽量完善设施的等级体系,使其在空间分布更为合理。

3.2.3高效的交通运输网络架构

3.2.3.1改善衰败地区的可达性

可达性是决定城市土地价值的重要因素,在市中心、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可达性较好的地区,地价往往较高,多成为高收入者聚集区。而在可达性较差的城市边缘地区,往往是低收入者聚集区。研究表明交通的可达性还将进一步影响人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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