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2015.11)

合同管理办法(2015.1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 (2)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格式 (3)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和审批 (5)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管 (7)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9)

第八章合同档案管理 (9)

第九章合同管理的考核 (11)

第十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信誉,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3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单位)以公司名义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第4条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谈判、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的一系列行为,均适用本办法。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第5条参与合同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合同机密、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

第6条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过程控制”的原则。

2.文本标准化原则:一般情况下采用公司合同范本进行合同编制和订立。

3.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全面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4.书面和事前签署原则:除零散性且标的金额≤壹万元的事务外,均须在事前签署书面合同,禁止未签署合同或口头合同即进行实际工作。

5.利益明晰原则:应清楚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杜绝模糊、歧义表述。

6.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禁止假公济私行为。

7.廉洁合作原则:为维护公司利益、防止暗箱操作、保护公司员工,在合同文本中应依公司范本编制《廉洁合作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7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合约审算部为合同管理的统筹管

理部门;各部门为对口业务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合同管理的审核批准人。

第8条合约审算部负责合同管理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合同文件范本库,指导各业务部门的合同编制工作,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第9条各责任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企业资信调查、拟定合同初稿、谈判、报批、履行、办理合同变更和解除等工作;按部门职责分工,对每份合同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等。

第10条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负责合同管理全过程的督导、审核和批准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格式

第11条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书面形式。数据电文在条件许可且必要时,双方应随后补充完善书面确认手续,并依“合同签订审批表”(见附件1)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12条合同内容由订立双方共同商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当事人的名称一般在合同抬头表述,与其落款、所盖公章和所提供的资信情况证明均应保持一致。

2.签订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标的品牌、材质、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售后服务等内容;服务合同应详细约定服务的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照片、多媒体文件资料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则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可在电报、传真、电子邮件、送货单或发票等中,选择有得于我方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确认)。

5.质量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电子设备、电脑、数码设备等高科技产品应优先采用经过国家3C质量认证及其他相关标准认证的产品);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及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以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约定样品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并将封样样品保留到保修期结束。合同还应约定各标准间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6.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合同价款调整、结算办法

合同应明确和界定清楚合同价款(酬金)、支付方式、价款调整规定、结算办法。价款(酬金)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折扣率和折扣后合同的实际价款;若价款(酬金)不能确定,则应暂定一个合理的合同总金额并对其做出限制性约定;价款支付方式应明确(可在转账支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中,选择有得于我方的一种或几种方式支付。暂不采用电子货币结算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过公司同意);价款(酬金)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自某确定日期起多少日内;若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范围、计价规定、支付及结算办法等,并明确规定调整内容的约束条件、可接受范围,工程类合同应对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等的有效性、可控性做出明确规定。

7.合同履行地点、履行期限、验收

1)合同履行地点应对本公司有利,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工程所在地;具体地点应包括省、市、县、乡镇、村、街道名称及楼号、楼层、室号等;

2)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应当约定具体交、提货时间以及履行劳务、服务的期限,若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则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3)合同应明确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参与方及人员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如凭托运单、交货单等,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签认等)。

8.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做适当约定,应尽量具体,注意合同的公平性,应当约定清

楚违约应负的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数额和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应当约定可以双方协议变更合同的条件,以及可以单方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

10.争议解决方式

应当约定发生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在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者约定发生纠纷应仲裁解决,同时约定仲裁机构,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11.根据法律和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签订双方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2.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

13.合同正、副本份数和双方各执份数;

14.合同签署的时间、地点;

15.双方地址和联系方式;

16.双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1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双方法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9.合同附件名称;

第13条合同内容和格式应注意如下事项:

1)合同应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按本办法的规定起草,合同语言应当严谨、简练、准确;

2)若需采用对方合同文本,必须说明原因,且应参照公司对口合同范本中相关条款对合同进行必要补充、修改。

3)合同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有专款解释;

4)合同中若含有数据,应当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5)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第14条涉外合同内容,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际惯例。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和审批

第15条订立合同的对方应当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委托

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文件。

第16条确定合同初稿:由责任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会同合约审算部在公司合同库中选定合同范本,结合业务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后报送合约审算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后,作为合同谈判初稿;如果没有合同范本,则由责任部门拟定合同文本,报送合约审算部及分管领导审核后,作为合同谈判初稿。

第17条合同谈判:由责任部门代表公司与拟定合作方进行合同谈判,努力说服对方依从我方拟定的合同条款,如果仍对合同条款存在分歧,可报请合约审算部和分管领导对有分歧的条款进行合理调整,直至取得一致为止;分歧较大对我方不利或不能达成一致时,经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另选能接受我方条件的合作方。

第18条合同审批:由责任部门将双方确认的合同谈判结果、合同文本及附件、对方资信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评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一并依“合同签订审批表”(见附件1)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19条参审部门及参审人员在接到合同审批资料后,应当在如下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审核意见,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审核意见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延长一至二日。

1合同标的≤10万元的合同,自收到合同审批资料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合同标的>10万元但≤50万元的合同,自收到合同审批资料之日的下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3合同标的>50万元以及其它重大复杂的合同,视其复杂程度自收到合同审批资料之日的下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20条参审人员在审批单上签注的意见应当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字句。

第21条参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发现合同有错误、遗漏或有修改意见时,应当在审批单上注明,并提出修改意见,也可在合同正文相应处进行划改并在划改内容后签上修改者的姓名。认为需要退改的,连同合同文本退还承办人。承办人在修改后,应按照审批程序再重新报批。

第22条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提出调整意见,或审批后有调整意见,则按调整意见再与对方进行谈判,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按本审批程序报批。

第23条合同签署

1. 在双方取得一致并报批通过后,由责任部门依审批意见整理合同,并在我方人员现场当面监视下,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后,我方才办理签字盖章程序。经争取后确实不能达成此签字盖章条件的,应报请总经理同意,并在对方签字盖章后,根据对方前期合同原件核对签字字迹和印章是否相同;若有不符或疑问,则须查明原因,在无确切证据消除出现的不符或疑问前,我方不予签字盖章。

2.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均由总经理签署;若需授权委托他人签署时,责任部门知会合约审算部报请办理授权书;未经总经理授权,其他人无权签署任何合同。

3. 若需带公章外出签署合同的,责任部门报请总经理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携章同责任部门一并前往签署。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管

第24条合同订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监管对方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以保护公司利益。

第25条合约审算部应在收到责任部门移交的合同资料3天内,依《合同要点及注意事项表》(见附件2),列出履行和监管对方履行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责任部门作为合同管理工作依据。

第26条各责任部门每月填报“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报送合约审算部和分管领导审阅后存档。

第27条合约审算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阅后存档。

第28条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时刻监控对方的生产经营、社会信誉等状况,发现对方有异常现象(如停产、停业、准备解散或破产、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有重大诉讼案件等),须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和必要的记录,及时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按总经理批准意见办理。

第29条责任部门应时刻监控对方的履约行为,发现有违约现象,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纠正对方的违约行为,并做好必要的证据收集和记录工作(包括要求对方签字认可);若认为对方不予纠正或配合,须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送合约审算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30条在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时,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如实反映对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若认为对方未能依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或有上述异常现象,应暂停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第31条责任部门建立合同付款台账(见附件4),台账也应包括未签书面合同的付款。每月与供应商、财务部门等相关各方进行核对,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第32条合同标的全部完成后,责任部门应依公司相关规章及合同规定,在2天内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启动有关验收、结算、备案等工作,并依相关规定按期办结。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33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同意后,依合同法和原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变更时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由责任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34条由于情况变化,导致我方有可能不能全面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时,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须及时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与对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依“合同签订审批表”和第22条规定办理相关的报审和签订手续。

第35条责任部门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后,必须及时请示分管领导(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从严审查,在有效期限内拟定答复意见,依“合同签订审批表”规定报审,经批准后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及承办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36条若因变更、解除合同使我方蒙受损失,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和损失赔偿;未明确规定时,合同变更、解除后,责任部门应依据原合同结算条款、清理条款、违约条款等向对方提出相应的赔偿

费用和支付违约金。

第37条变更或解除的合同签订,须按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在未经双方签署并生效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仍依原合同执行。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38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责任部门应在2天内迅速查明原因和拟定解决办法,与对方协商谈判,并形成纠纷处理报告送合约审算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纠纷的原因、事实、性质,解决纠纷的办法和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后果等。协商谈判必要时应请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相关专业顾问方或监理方参加。

第39条重大及紧急纠纷,责任部门、经办人员可随时向合约审算部反映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随后制作书面报告逐一上报。

第40条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依本制度的合同审批规定报批。

第41条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需要聘请律师进行诉讼、仲裁的,由责任部门提出意见送合约审算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42条因解决纠纷发生的诉讼、仲裁及律师费用支出,由责任部门凭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及有效票据,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程办理。

第43条纠纷处理过程中,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第八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44条在合同签订前,有关合同资料由责任部门负责收集、妥善保管,在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审批单及全部审批过程资料完整移交合约审算部。在此之前责任部门对合同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45条责任部门负责及时收集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书证、物证,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图片、视频、电子邮件等都应作为履约的证据留存,并及时完整移交合约审算部。

第46条合同履行完毕后,责任部门协同合约审算部,对该合同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以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第47条合约审算部为合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规程等规定进行合同档案的装订、分类、编号、登记、分发、保管、提供查阅、管理、归档等工作。合同原件由合约审算部归档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责任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各留存复印件一份。

第48条合同档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进行统一分类和编目、进库排装:

1.档案资料目录;

2.合同当事人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自然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代理人身份证明;

7.合同谈判记录、草签现场录像、录音照片等;

8.合同正式签字仪式声像资料;

9.正式合同文本;

10.合同附件;

11.合同文字说明;

12.合同补充文本;

13.合同变更、解除文本;

14.合同鉴证、公证书;

15.合同审计文件;

16.合同发生纠纷的事实材料及相关的诉讼文书材料;

17.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往来的函件及电话记录;

18.合同履行完毕或非正常终止的情况总结报告;

19.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49条以下合同为永久保留卷,须永久保存:

1.涉外合同;

2.技术攻关、科研项目合作合同;

3.土地征用转让合同;

4.购置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合同;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承发包、监理合同

6.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

7.基建工程设计、监理、调试、承建合同。

第九章合同管理的考核

第50条合约审算部及经办人应当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定期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第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按每项次扣2~3分;情节严重的,对分管领导、部门经理及责任人扣当月绩效工资的20% 。

1.责任部门、承办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拟订合同文本的;

2.责任部门、承办人未按照合同报批程序进行报审的;

3.未按公司档案制度及时归档的;

4.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资料的;

5.审核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

6.责任部门及承办人在发生纠纷后不及时报告的;

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经理及责任人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批评教育,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已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轻重,再处以500~500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予以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责任部门、承办人在签订合同前对签约方资信情况未尽职调查,致使合

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的;

2.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3.违反相关业务标准、规范、规定及本办法规定等签署业务意见的。

4.因审核人员疏忽未审查出合同缺陷的;

5.未依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6.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或不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的;

7.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擅自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第5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对直接责任人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外,由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并按情节轻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再处以500~1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可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予以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

2.超越授权范围或未取得授权签约的;

3.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

5.泄露合同机密或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机密的;

6.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提供担保,造成公司损失的。

7.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

第54条公司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印章管理人员等违反规定用其他印鉴代替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且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均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55条对合同管理卓有成效、成绩突出的分管领导、部门和个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十章附则

第56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合约审算部。

第57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附件1:合同签订审批表

附件2:合同要点及注意事项表

附件3: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

附件4:合同付款台账

合同签订审批表

建设项目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注:1. 本表适用于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及解除审批;

2. 相关全部资料须一同附上报审;凡填写内容为空白的格须用“/”注明。

3. 审核意见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但必须在本页和另附页签名。

合同要点及注意事项表

建设项目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注:履行及监管对方履行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并在本页说明和另附页签名。

合同执行情况记录表

对方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合同付款台账

建设项目名称:价款单位:元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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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 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1. 项目管理部必须按合同条款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2. 开工之前,项目管理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施工 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 相关资料; 3. 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 置、施工组织设计; 4. 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场地移交,及时签发工程开工 令;

5. 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施工班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达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7.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合同履约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8. 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要求对方签收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 9. 对方提交我方确认的各种工程资料应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

2020年技术合同登记流程范文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范文 技术合同是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技术合同登记包括哪些流程呢?下面是的技术合同登记流程资料,欢迎阅读。 合同签订后: 填写认定登记申请表 (首次申请还需填写用户注册登记表)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履行期内执行的 中文书面合同(一式二份以上) 报送技术合同登记处,按要求进行必要的补正 登记处正式受理审查 时间不超过30日 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予以认定,加盖“已登记”章。 不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不予认定。在原合同上加盖“未予登记”章,予以退回。 合同价款收取后: 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原登记处核定技术性收入,审批《奖酬金 提取单》;交纳技术合同登记费、提奖手续费 到合同当事人的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到主管税务部门 办理减免税手续

设备技术合同模板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万达购房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万达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万达合同管理制度 编号:04-09 万达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2) 第三章授权............................ ...4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5) 第五章合同审查 (6)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8) 合同的公证 (10) 第八章合同的履

行 (10)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11) 第十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12) 第十一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14) 第十二章检查与考核 (15) 第十三章附则............................ 16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经济合同主管业务部门划分................. 17 万达集团公司公 司“ A”类合同审批单................. 18 万达集团公司公司“ B”类合同审批表 (19)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万达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 的合同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行 为、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 通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集团公司本部所属各部 门、各单位或其代理人以集团公 司名义与集团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 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 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 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集 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 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 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 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 程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 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行为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订 立,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doc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可免交合同金额的营业税(税率5%);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字【94】001号文)。 企业申办技术贸易资格证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技术贸易资格证申请表(下载unjs);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地方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申购技术贸易专用发票须提交以下资料: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术贸易资格证副本(复印件); 提供发票购买卡;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和证明。 企业每月报备须提交以下资料: 技术贸易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贸发票; 台帐(有效复印件)。 申报技术合同减免税除提交报备资料外,须到税务营业厅填写其它申请。 认定技术合同的作用: 缴纳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可免交合同金额的营业税(税率5%);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字【94】001号文)。 企业申办技术贸易资格证须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技术贸易资格证申请表(下载unjs);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地方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申购技术贸易专用发票须提交以下资料: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术贸易资格证副本(复印件); 提供发票购买卡;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和证明。 企业每月报备须提交以下资料: 技术贸易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贸发票; 台帐(有效复印件)。 申报技术合同减免税除提交报备资料外,须到税务营业厅填写其它申请。 编辑

合同管理的措施及方法

第七章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1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出现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甚至引起合同纠纷。因此合同管理的监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实行合同跟踪管理,主要合同纠纷监控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合同跟踪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工地例会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计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证合同顺利执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 2、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监理部通过日常巡视和工地例会,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协调,通过监理月报,定期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及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上报业主。 3、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投资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各部门签署投资类合同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地区公司和集团对外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的种类包括通过招、拍、挂形式同政府获取土地、同对方合作开发、收购对方股权、受让对方土地或在建项目等。 3、合同谈判与签订 3.1无论是地区运作还是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都应该就项目投资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成立合同管理负责人。 地区公司运作的项目,由地总领导,在投资发展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地区项目的合同谈判、谈判信息、合同草稿的上报、正式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履行。 集团直接运作的项目,由集团分管执总领导,在集团投资策划部确定合同管理负责人;直接负责集团项目的合同谈判签订工作。 3.2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就该项目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性条件同对方协商合同条件,并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3.3合同管理负责人就项目同对方在协商过程中,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与集团投资决议所确定的原则有重大不一致时,合同管理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新的情况汇报给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再由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及时汇报给集团投资策划执行总裁,由投资策划执总组织集团投资委员会讨论是否接受新

的项目条件。 3.4合同审批:同对方协商形成的正式合同文本,经地区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由其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执总审批。 上述有关正式合同文本的审核及审批意见在投资合同审查会签表反映。 3.5合同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经集团投资策划执总审批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授权代表对外签署合同。 3.6凡是属于本制度第2条范围内的投资合作合同,必须报请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审批,除非事先得到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的书面授权。 4、合同履行 4.1合同管理负责人: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的投资发展部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其他部门全力配合。 4.2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充分按照合同合同履行,避免我方违约,合同管理负责责人应该将合同义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合同管理负责人统一协调合同履行。 4.3合同情事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事变更,导致我方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避免硬性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重大情势变更而需要主动放弃项目的,应该经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同意后报集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决定。 4.4合同证据保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做好证据保留工作。 5、合同档案管理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子版本等)均须完整汇集妥善保管。 地区公司对外签署的投资合同,应报一份给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万达集团合同

万达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二 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达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集团公司本部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或其代理人以集团公司名义与集团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 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 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集团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 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 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同行为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订立,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本企业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集团总裁在董事会授权下行使日常管理权。集团公司司

法办为集团公司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 集团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经授权均可成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全部合同管理工 作,对司法办和部门领导负责。 第八条各子公司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法律事务专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签订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司法办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 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 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为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各专业子公司等合同承办单位提供 法律咨询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4、对涉及集团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监督各专业子公司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 纷。组织、整理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涉及到的诉讼案 件相关材料,拟定诉讼方案,审定案件诉讼及处理的相关 材料,具体办理诉讼纠纷等涉及的相关事宜。 7、负责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子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

1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是总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完成承包项目的责任书;是按照有关发令、法规签订的关于权利、责任、义务的协议。一旦依法签订成文,就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审批程序 项目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先由各项目经理拟定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合同审核申请表》,由办公室送达各职能部门进行意见会签(各部门会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会签完毕后,办公室将合同返回合同提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及《合同审核申请表》报至总经办审批,审核无异议后,与承包方签订合同(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确认无误后到办公室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盖章,由合同使用单位将合同发往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2、合同内容 2.1、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安全、工期、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取费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2.1.1、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的就是某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 2.1.2、数量是合同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字和计量来衡量标的尺度。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 2.1.3、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评定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安全是指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达到的水平,包括事故伤亡率及文明标化率。 2.1.5、价款即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包括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支付及额度。 2.1.6、履行期限即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保修期起止时间等。 2.1.7、履行的地点即为工程项目的所在地。 2.1.8、履行的方式是指采用什么方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1.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对过错方应追究的责任。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或中途违约的违约责

技术合同登记本年度能登记上年度合同么

技术合同登记本年度能登记上年度合同么篇一:技术合同登记程序及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及与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 务合同四类,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是国家科技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文本。 二、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 1 合同都属于认定登记的范围。三、为什么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而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摊入成本;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 2、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通过认定登记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从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减少技术合同的纠纷。

3、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企业,可在纯收入中提取20,至30,作为当事人的津贴和奖励,奖励金额均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另外,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金额是科技项目参与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4、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交易额可作为企业(或个人)的资信凭证之一,可以帮助企业(或个人)更顺利的在银行获得贷款,提高企业(或个人)在银行的信誉度。 5、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审复核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重要考核依据。 6、技术市场的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和服 2 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生效的技术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盖骑缝章),原件封底贴上印花税。 2、经费支出预算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备注:年度内首次办理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软件企业除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还需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合同不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需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五、注意事项 1、凡进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必须使用附件中相应的合同范本; 2、技术卖方必须在技术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前来认定登记,因登记后企业可能还要办理免税手续,建议尽可能早地前来办理登记。六、办理流程 七、技术合同登记点 技术合同优惠政策: 1)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北京技术合同登记

北京技术合同登记 篇一: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篇一: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规范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部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授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负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第三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卖方一次性登记制度。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当事人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条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技术开发合同 1.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 1.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技术咨询合同1. 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 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 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技术服务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三条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管理办法thldl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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