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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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则 (1)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2)

(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2)

(二)防冲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 (6)

(三)防冲巡回检查制度 (8)

(四)微震事件分析处理制度 (9)

(五)预警处置及效果检验制度 (10)

(六)监测数据保存制度 (15)

(七)监测数据分析制度 (17)

(八)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 (19)

(九)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 (21)

(十)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 (22)

(十一)防冲例会制度 (24)

(十二)防冲隐患排查制度 (25)

(十三)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 (27)

(十四)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28)

(十五)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32)

(十六)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5)

(十七)防冲教育培训制度 (39)

(十八)交接班管理制度 (41)

(十九)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物料捆绑制度 (42)

(二十)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制度 (47)

(二十一)冲击地压危险区限员管理制度 (48)

(二十二)卸压工程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50)

三、附则 (54)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暂行)

一、总则

(一)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

(二)公司经理(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副经理(副矿长)根据防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矿井生产,协调各专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冲副总、防冲办主任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责任。

(三)加强对综合管理制度中各项要求的实施和落实,确保能够长期有效的运作。

(四)本管理制度以《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

行)》《淄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针对新河矿业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及机关科(部)室。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防冲基础工作,对生产区域防治冲击地压提出预防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危险的监测预报每天以监测日报表的形式进行预测,每周以周例会的形式进行预测,每月以矿长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预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判定,判定有冲击危险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解危。

2、冲击危险程度分为三级:

Ⅰ级(严重冲击危险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解危处理的地区;

Ⅱ级(中等冲击危险区):需要进行解危处理的地区;

Ⅲ级(无冲击危险区):可以正常工作的地区。

严重冲击危险与中等冲击危险区统称为有冲击危险区。

3、冲击危险程度可以采用经验类比分析法、钻屑法、应力在线监测、微震监测等方法确定,采用以上各种方法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确定冲击危险性临界指标,并存档备案。

4、用经验类比分析法评定冲击危险级别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1)本煤层已发生冲击地压,或相似条件下的采区已发生冲击地压。

(2)煤层具有冲击倾向性。

(3)煤层老顶为厚5m以上,抗压强度大于70MPa的坚硬岩层。

(4)孤岛形、半岛形煤柱或停采线附近遗留煤柱。

(5)上部煤层遗留煤柱或停采线附近遗留煤柱。

(6)煤层厚度和倾角有突然变化。

(7)褶曲和断层地质构造带。

(8)煤炮剧烈、频繁。

(9)巷道煤(岩)体位移量。

5、钻屑法监测

钻屑法监测采用直径42mm的钻头,施工时记录每米钻进时的煤粉量,接近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断为有冲击危险;记录钻进时的动力现象,如声响、卡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鉴别冲击危险的参考指标。

6、利用微震监测系统进行工作面冲击危险的监测预报。

(1)SN/DTSS井下分站布置要覆盖整个监测范围,要随着重点监测区域的变化调整SN/DTSS分站布置位置。

(2)重点监测区域的SN/DTSS分站不少于4个。

(3)SN/DTSS分站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安装布置,分站放置平台要坐落在稳定完整的岩体上,要避开扰动。

(4)要保证井上下微震监测系统24小时连续监测,一次断电时间不大于8小时。

(5)发生微震信号后,要在4小时内确定出所有信号参数,发生破坏性冲击现象时,要在2小时内确定出所有信号参数。

(6)将每天的监测信息整理后形成报表,报总工程师、

分管副总。

(7)根据微震能量变化情况对矿井冲击危险程度进行预报。

7、利用应力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冲击危险的监测预报

要保证井上下应力监测系统24小时连续监测,当监测区域内一组测点达到黄色以上预警,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解危。

8、冲击地压记录

(1)冲击地压防治专门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冲击地压事故记录卡和冲击地压事故统计表。

(2)冲击地压发生时间、地点、破坏程度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9、对其他可能发生冲击地压的区域,如孤岛工作面、高应力集中区、构造应力区、边角煤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沿空掘巷等,要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确定可能发生冲击的地点,并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专项措施。

10、在有冲击地压的采煤工作面,应坚持顶板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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