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防洪规划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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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域基本情况

太湖流域地处长江三角洲的南翼,三面临江滨海,一面环山,北抵长江,东临东海,南滨钱塘江,西以天目山、茅山等山区为界。太湖流域总面积36895km2,行政区划分属江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安徽省,分别占52.6%、32.8%、14.0%、0.6%。

太湖流域地形呈周边高、中间低的碟状地形。其西部为山区,属天目山山区及茅山山区的一部分,中间为平原河网和以太湖为中心的洼地及湖泊,北、东、南周边受长江和杭州湾泥沙堆积影响,地势高亢,形成碟边。西部山丘区面积7338km2,约占总面积的20%;中东部广大平原区面积29556km2,约占总面积的80%,地面高程往往低于洪水位。太湖流域水面积为5551km2,约占流域总面积的15%,其中,湖泊面积3159km2,河道面积2392km2。太湖湖区水面积2338 km2。

太湖流域河道总长约12万km,河道密度达3.25km/km2,河流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是全国河道密度最大的地区,也是我国著名的水网地区。流域内河道水系以太湖为中心,分上游水系和下游水系两个部分。上游主要为西部山丘区独立水系,有苕溪水系、南河水系及洮滆水系等;下游主要为平原河网水系,主要有以黄浦江为主干的东部黄浦江水系(包括吴淞江)、北部沿江水系和南部沿杭州湾水系。京杭运河穿越流域腹地及下游诸水系。

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大中城市最密集的地区之一。流域内除特大城市上海外,还有杭州、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嘉兴和湖州等大中城市以及迅速发展的众多城镇。2005年年末全流域人口为4533.0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5%。流域工农业总产值达37999.4亿元,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8.6%;农业总产值为846.6亿元,约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2.5%。国内生产总值(GDP)达21221.0亿元,约占全国的11.6%,人均GDP为46800元,其中,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太仓和张家港等市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全流域财政收入6609.1亿元,约占全国的22.1%,单位国土面积经济收益约为全国平均的57倍。

二、洪水特点

太湖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177mm,年际变化明显,年内雨量分配不均。6~7月为梅雨期,降雨历时长、总量大、范围广,易造成流域性洪涝。8~10月为台风多发期,台风暴雨降雨集中、强度大,易造成区域性洪涝。风暴潮增水引起沿海沿江高潮位,易导致濒江临海地区受灾。

太湖流域平原地势低洼、平坦,地面坡降在1/10万~1/20万,河道水面比降小,排水速度慢,容易形成范围广、历时长的洪涝灾害;洪水外排受东海半日潮汐顶托,排水时间短、难度大,洪涝滞蓄时间长,易加重洪涝灾害。

20世纪以来,流域性的大洪水主要有1931年、1954年、1991年和1999年。1999年洪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流域发生的最大洪水,最大90日洪量为267.2亿m3,其中最大30日洪量为179.9亿m3,均超过100年一遇。

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人口稠密,科技水平高,其经济总量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流域一旦发生洪涝灾害,经济损失巨大,城市水灾突出。仅1991年和1999年的两次洪涝灾害,造成的当年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了250亿元。

三、防洪形势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太湖流域治理,特别是1991年太湖流域大水后,国务院决定全面实施《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总体方案》确定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综合治理以防洪除涝为主,统筹考虑航运、供水、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等方面需求。防洪以1954年降雨洪水为设计标准,其全流域平均最大90天降雨量约相当于50年一遇。目前,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已基本实施完成,初步形成了以治太骨干工程为主体,联同上游水库、区域河道、平原圩区和江堤海塘等工程组成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高了流域整体防洪能力,也为流域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改善提供了基础条件。但流域防洪形势不容乐观,仍需进一步完

善流域防洪体系,提高流域防洪能力。

一是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提高防洪能力。太湖流域集苏、浙、沪两省一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之精华,其单位面积经济收益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今后,经济总量还将快速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现状防洪能力达不到防御流域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1991、1999年洪水,降雨时空分布更为集中,流域成灾暴雨的天数由1954年的90日缩短为30~60日,出现了对流域防洪更为不利的成灾降雨典型,太湖及局部地区水位,一再超过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位。原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洪标准已达不到防御流域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标准,流域、部分城市及区域防洪能力明显偏低。

三是流域下垫面变化加大了防洪减灾难度。地下水超采导致地面沉降严重,使得现有水利工程防洪能力降低;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扩大,水域面积减少,不透水地面面积增加,洪水峰量加大;平原圩区排涝能力提高,加大了流域防洪压力等。

四是防洪非工程措施尚未健全。流域骨干工程调度运行现代化程度不高,流域水管理体制不完善,防洪安全管理薄弱等。

总之,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流域内下垫面、水情、工情等变化,原有防洪减灾体系不能满足流域防洪需要。采取必要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巩固和完善现有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兼顾流域水资源配置和改善水环境,已成为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四、指导思想及防洪目标

1、指导思想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法》和《防洪法》为依据,按照"疏控结合、以疏为主"的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全面提高全流域的防洪标

准,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防洪的要求;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给洪水以出路,适度承担洪涝风险;结合太湖流域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改善,合理调蓄雨洪和控制河网水位,实现从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加强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处理好湖网地区省际间水事矛盾,团结治水,强化管理,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提高太湖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推进太湖流域水利现代化。

2、防洪目标

规划提出了流域、城市和区域三个层次的防洪目标。

流域防洪目标:近期到2015年,达到防御不同降雨典型年的50年一遇洪水标准,重点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远期到2025年,达到防御不同降雨典型年的100年一遇洪水标准,遇1999年实况洪水,能确保流域重点保护对象防洪安全。

城市防洪目标: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城区段海堤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杭州市钱塘江北岸海堤按100年一遇洪潮高水位加12级风设防,老城区段堤防按5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嘉兴市、湖州市按1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中苏州市、无锡市和常州市中心城区按2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它县级城市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

区域防洪目标:近期到2015年,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远期到2025年,除山丘区等部分区域外,有条件的区域达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

五、流域防洪工程

太湖流域防洪工程总体布局是:以一期治太骨干工程为基础,以太湖洪水安全蓄泄为重点,充分利用太湖调蓄,妥善安排洪水出路,完善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排杭州湾的流域防洪工程布局;同时实施城市防洪工程、疏浚整治区域骨干排水河道、加固病险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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