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5CT理化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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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龙川钢管公司质保部

【2013】ZL01号

API 5CT套管和油管产品理化检验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套管和油管用无缝管的理化检测的方法和取样、制样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所有引用文件如无年份执行

最新版本。

ASTM A 751 ASTM E 309

ASTM E 8 ASTM E 18

ASTM E 92 ASTM E 112

ASTM E112 ASTM E 165

ASTM E 570 ASTM E 23

ASTM E 709 ASTM E 1806

SATM E 45 ASTM G 39

ASTM A370 NACE TM0284:2003

NACE TM0177:2005

3、理化检验要求

3.1化学成分

3.1.1 产品应符合表1对钢级和类型的规定要求。

对于C110钢级,在购方询问有意加入到每一炉批的所有元素(不管其加入的目的如何)的最低和最高比例时,制造厂应报告。

3.1.2 熔炼分析

对于第1组、第2组(除C110钢级外)和第3组,当购方要求时,制造厂应提供用于

制造订单上规定产品的每炉钢的熔炼分析报告。按购方要求,还应提供制造厂用以控制机械

性能的其他元素的定量分析结果。

对于C110和Q125钢级,制造厂应提供用于制造订单上规定产品的每炉钢的熔炼分析

报告。改报告应包括制造厂用以控制机械性能的其他元素的定量分析报告。

3.1.3 产品分析

产品分析应在来自每炉钢的两根管产品上进行。产品分析应由制造厂在热处理之前或之

后经精加工的管产品上进行。

产品分析应包括表1中所列所有元素的定量分析结果,以及制造厂用来控制机械性能的

其他元素的定量分析结果。

第1组、第2组(除C110钢级外)和第3组的产品分析结果按要求应可提供给购方。

C110和Q125钢级的产品分析结果应提供给购方。

注:对于接箍、短节和附件材料,所要求的化学分析结果可由钢厂或加工厂提供,可在管子或棒坯材

料上取样。

3.1.4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应采用通常用来测定化学成分的任何一种方法(如发射光谱、X射线发射、原

子吸收、燃烧技术或湿法分析方法)进行测定。所用的校准方法应溯源到已制定的标准。在出现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下,化学分析应按照ISO/TR 9769或ASTM A751进行。

3.1.5 产品分析的复验—所有组。

若代表一炉批的两根管产品的产品分析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有制造厂选择,或该炉产品拒收,或将该炉所有剩余产品逐根进行试验,以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若两个试样中仅有一个试样不符合规定要求,则有制造厂选择,或该炉产品拒收,或从该炉产品中另取两根产品进行复验。若复验用两个试样符合规定要求,则除最初分析不合格的那件产品外,该炉产品合格。若一个或两个复验用试样不符合规定要求,则由制造厂选择,或该炉产品拒收,或将剩余的产品逐根进行试验。在逐根试验任一炉的剩余产品时,只分析不合格元素或需要测定的元素。产品分析复验用试样的取法应与规定的产品分析取样方法相同。当订单上有规定时,所有产品分析复验结果应提供给购方。

3.15 C90和T95钢级化学成分,PSL-3

在购方询问有意加入到每一炉批的所有元素(不管其加入的目的如何)的最低和最高比例时,制造厂应报告。

3.2原料制造方法

3.2.1钢的冶炼

钢应采用电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镇静钢)

3.2.2管坯制造方法

连铸或热轧圆管坯。

3.2.3取样方式尺寸

3.3成品分析 3.4机械性能

3.4.1 机械性能试验批的定义

3.4.1.1 第1组、第2组(仅对M65和L80钢级1类)和第3组——接箍毛坯、接箍材料和管子(不包括切成半成品或单件后热处理的短节)

一批定义为来自同一炉批或根据文件化程序确保其符合本标准适当要求而编为一组的不同炉批的钢、经轧制或作为连续作业的一部分(或单独作为一批)进行热处理、具有相同规定尺寸和钢级的所有产品。

3.4.1.2 L80钢级9Cr 类、L80钢级13Cr 类、C90、T95、C110和Q125钢级——接箍毛坯、接箍材料和管子(不包括切成半成品或单件后热处理的短节)

一批定义为来自同一炉钢、作为连续作业的一部分(或单独作为一批)进行热处理、具有相同规定尺寸和钢级的所有产品。

3.4.1.3 切成半成品或单件后热处理的接箍半成品、短节或附件材料

一批定义为来自同一炉钢、具有相同规定尺寸和钢级的一组产品,并且这组产品: a) 在同一热处理作业线或设备中同时成批热处理; b )在装有在整个热处理过程能提供热处理控制记录资料的记录控制仪的同一热处理 作业线或设备中,采用相同工艺参数、无间断地连续装载热处理;

c)在装有在整个热处理过程能提供热处理控制记录资料的记录控制仪的同一热处理 作业线或设备中,在8h 或少于8h 的连续生产过程中,采用相同工艺参数、无间 断地单件进行热处理。

此外,对于C90、T95、C110和Q125钢级,代号1:9-5/8及更大规格的套管用接箍半成品、短节或附件材料,一批应不超过30件;对于较小规格套管用并单件热处理的接箍半成品、短节或附件材料,一批应不超过50件。 3.4.2材料拉伸试验

3.4.2.1 产品应符合表2规定的拉伸性能要求。

加厚套管和油管的拉伸性能(加厚端伸长率除外)应与管体的要求一致。如有争议,加厚处的性能(伸长率除外)应从加厚部位切取试样进行拉伸试验来确定。应向购方提供这些试验的记录。

3.4.2.2 伸长率—所有组

以百分数表示的最小伸长率e 可按公式(1)计算:

9

.02

.0U A k e (1)

式中:

e —标距为50.8mm 时的最小伸长率,以百分数表示,小于10%时圆整到最接近的0.5%, 大于等于10%时圆整到最接近的单位百分数; k —常数:1942.57;

A —拉伸试样的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2

),根据规定外径或试样的名义宽度

和规定壁厚计算,圆整到最邻近的10mm 2。A 值取计算值或490mm 2

中的较小者; U —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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