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第4章 国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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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伊兹方案的革命性意义
二读通过的《国家责任条款》中 反措施与国际司法程序的关系:二 者脱钩。
一般评价:国际法治向权力政 治的倾斜
1、现状 联合国大会继2001年第56届会议之后,又
分别于2004年第59届会议和2007年第62届会 议审议了有关国家责任的议题。
2007年通过的决议再次提请各国政府对国家 责任条款草案发表意见和看法。决定将国家责 任的议题列入大会2010年第65届会议的临时议 程,并由第六委员会的一个工作组进一步探讨
传Hale Waihona Puke 国际法 1919年《凡尔赛条约》前南法庭和卢旺达 法庭及1998年《罗马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1945年两大军事 法庭及《军事法
庭宪章》
论 争 国家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个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个人是在为谁承担责任?
(二)《罗马规约》的基本内容
灭种罪
管辖范围
危害人类罪
战争罪 侵略罪
各国不愿管
管辖权分类
在日本侵略中国过程中的受害者,能通 过何种途径求得赔偿?
在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后, 能否代表受害个人向日本政府提出受害赔偿?
权利
第一、反措施必须是对另一国家一个先前 国际不法行为的回应措施。
第二、反措施只涉及非强制性措施。 第三、反措施属于一种临时措施。 第四、相称原则。 第五、反措施不得影响某些基本国际义务。 第六、反措施的剩余性质。 反措施与条约法的关系:
一般法与特别法;条约的终止与暂停实 施之补充。
反措施的私力救济性质 单边判断权(l’évalution unilatérale or selfjudging) :所谓受害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和 法警
在这些条款的基础上拟订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
的责任公约或采取其他适当行动的问题。
2、展望
反措施制度作为一个核心问题:国际 法逐渐发展的失败
基本分歧所在
努力方向:为了走出这一困境,国际社 会有必要继续寻求出一种新的解决方法, 力求在采取反措施的合法性与防止其滥用 之间保持适当平衡,从而兼顾到所谓受害 国与责任国、实力大国和中小国家各方的 利益。
一、限制主权 二、恢复原状 三、赔偿 四、道歉
一、国际罪行
1、国际罪行引起任何其他国际不法行为的 一切法律后果
2、受害国不受对一般国际不法行为的法律
后果所加的部分限制。
争 议
是否有“国家罪行”?
的
个人的犯罪行为可否归于国家?
问 题
对于政治实体,如何实行刑事惩罚?
(一)国际刑事责任制度的确立
各国不能管
责任形式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没收财产
二、国际赔偿责任
1、合作原则 2、通知与磋商的原则 3、评估有害影响的原则 4、预防和消除损害后果的原则
日本侵略中国所触犯的国际法规则?
日本政府对侵略中国的行为除了要承担 战争赔偿的责任外,对其武装部队人员犯下 的战争罪行是否也有赔偿受害个人的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分类 1、国家专属责任。 2、国家与经营者共同承担责任。 3、经营者专属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分类 1、适用范围 2、责任归属原则
依据:《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一、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免除 二、国际损害责任的免除
1.同意 2.针对国际不法行为的反措施 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4.危难与危急情况 5.自卫
是指国际法主体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或损 害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国际法律责任的性质
法律责任 政治责任 道义责任
三、国际法律责任的作用
纠正 维持 赔偿
四、国际法律责任理论的发展
外国人待遇的“最低国际标准”
外交保护中的“卡尔沃主义”
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所引起的 国际赔偿责任与国际不法行为引起的国际罪行
五、国际法律责任理论的演变
1、责任主体增加 2、责任内容和根据扩展 3、责任构成要件变化 4、责任形式变化
一、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概念
是指国际法律主体所作的国际不当行为所 引起的国际责任。
一般国际不法行为
国际罪行
二、国际不当行为的主观要件—国际不法
行为应可归因于当事者本国。
(一)国家行为
(二)一国牵连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
2、1978年航空服务协定案(Air Service Agreement case):一个与反措施制度有关的案例
案件性质:国际仲裁
仲裁当事方:美国和法国 案由:1946年双边航空服务协定的解释和 适用争端 事由:美国改变航班机型(从波音747改 为727机型)及采取“反措施” 仲裁结果:仲裁庭确认美国采取反措施的
公正问题:弱小国家无力诉诸有效反措 施;反措施似乎只有在实力相当的国家 间才可以有效适用。
反措施可能被滥用。
对国际社会法治化总体趋势的负面影响。
1、几种不同理论或观点 最高纲领派方法
最低纲领派方法
中间派方法 2、一读通过的《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的规定 (阿兰焦·鲁伊兹方案)
一读通过的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中反措施与 国际司法程序的关系
三、国际不当行为的客观要件— 一国行
为违背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对国 家责 任基 础的 争论
各国是否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对他 国造成损害?这种责任是否绝对?
行为者的主观要素。
国际不法行为是否都 要伴随物质损害?
一、损害赔偿责任与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区别
1、责任依据不同。 2、归责原则不同。
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内容 重点 难点 导入案例 课后思考
案例分析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际法 律责任的概念和意义,明确国际 不当行为的责任和国际损害行为 的责任及其适用范围,了解国际 法律责任的形式
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 了解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 了解国际损害责任的概念 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读通过的《国家责任条款》中 反措施与国际司法程序的关系:二 者脱钩。
一般评价:国际法治向权力政 治的倾斜
1、现状 联合国大会继2001年第56届会议之后,又
分别于2004年第59届会议和2007年第62届会 议审议了有关国家责任的议题。
2007年通过的决议再次提请各国政府对国家 责任条款草案发表意见和看法。决定将国家责 任的议题列入大会2010年第65届会议的临时议 程,并由第六委员会的一个工作组进一步探讨
传Hale Waihona Puke 国际法 1919年《凡尔赛条约》前南法庭和卢旺达 法庭及1998年《罗马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1945年两大军事 法庭及《军事法
庭宪章》
论 争 国家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个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个人是在为谁承担责任?
(二)《罗马规约》的基本内容
灭种罪
管辖范围
危害人类罪
战争罪 侵略罪
各国不愿管
管辖权分类
在日本侵略中国过程中的受害者,能通 过何种途径求得赔偿?
在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后, 能否代表受害个人向日本政府提出受害赔偿?
权利
第一、反措施必须是对另一国家一个先前 国际不法行为的回应措施。
第二、反措施只涉及非强制性措施。 第三、反措施属于一种临时措施。 第四、相称原则。 第五、反措施不得影响某些基本国际义务。 第六、反措施的剩余性质。 反措施与条约法的关系:
一般法与特别法;条约的终止与暂停实 施之补充。
反措施的私力救济性质 单边判断权(l’évalution unilatérale or selfjudging) :所谓受害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和 法警
在这些条款的基础上拟订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
的责任公约或采取其他适当行动的问题。
2、展望
反措施制度作为一个核心问题:国际 法逐渐发展的失败
基本分歧所在
努力方向:为了走出这一困境,国际社 会有必要继续寻求出一种新的解决方法, 力求在采取反措施的合法性与防止其滥用 之间保持适当平衡,从而兼顾到所谓受害 国与责任国、实力大国和中小国家各方的 利益。
一、限制主权 二、恢复原状 三、赔偿 四、道歉
一、国际罪行
1、国际罪行引起任何其他国际不法行为的 一切法律后果
2、受害国不受对一般国际不法行为的法律
后果所加的部分限制。
争 议
是否有“国家罪行”?
的
个人的犯罪行为可否归于国家?
问 题
对于政治实体,如何实行刑事惩罚?
(一)国际刑事责任制度的确立
各国不能管
责任形式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罚金 没收财产
二、国际赔偿责任
1、合作原则 2、通知与磋商的原则 3、评估有害影响的原则 4、预防和消除损害后果的原则
日本侵略中国所触犯的国际法规则?
日本政府对侵略中国的行为除了要承担 战争赔偿的责任外,对其武装部队人员犯下 的战争罪行是否也有赔偿受害个人的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分类 1、国家专属责任。 2、国家与经营者共同承担责任。 3、经营者专属责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分类 1、适用范围 2、责任归属原则
依据:《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一、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免除 二、国际损害责任的免除
1.同意 2.针对国际不法行为的反措施 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4.危难与危急情况 5.自卫
是指国际法主体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或损 害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国际法律责任的性质
法律责任 政治责任 道义责任
三、国际法律责任的作用
纠正 维持 赔偿
四、国际法律责任理论的发展
外国人待遇的“最低国际标准”
外交保护中的“卡尔沃主义”
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所引起的 国际赔偿责任与国际不法行为引起的国际罪行
五、国际法律责任理论的演变
1、责任主体增加 2、责任内容和根据扩展 3、责任构成要件变化 4、责任形式变化
一、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概念
是指国际法律主体所作的国际不当行为所 引起的国际责任。
一般国际不法行为
国际罪行
二、国际不当行为的主观要件—国际不法
行为应可归因于当事者本国。
(一)国家行为
(二)一国牵连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
2、1978年航空服务协定案(Air Service Agreement case):一个与反措施制度有关的案例
案件性质:国际仲裁
仲裁当事方:美国和法国 案由:1946年双边航空服务协定的解释和 适用争端 事由:美国改变航班机型(从波音747改 为727机型)及采取“反措施” 仲裁结果:仲裁庭确认美国采取反措施的
公正问题:弱小国家无力诉诸有效反措 施;反措施似乎只有在实力相当的国家 间才可以有效适用。
反措施可能被滥用。
对国际社会法治化总体趋势的负面影响。
1、几种不同理论或观点 最高纲领派方法
最低纲领派方法
中间派方法 2、一读通过的《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的规定 (阿兰焦·鲁伊兹方案)
一读通过的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中反措施与 国际司法程序的关系
三、国际不当行为的客观要件— 一国行
为违背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对国 家责 任基 础的 争论
各国是否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对他 国造成损害?这种责任是否绝对?
行为者的主观要素。
国际不法行为是否都 要伴随物质损害?
一、损害赔偿责任与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区别
1、责任依据不同。 2、归责原则不同。
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内容 重点 难点 导入案例 课后思考
案例分析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际法 律责任的概念和意义,明确国际 不当行为的责任和国际损害行为 的责任及其适用范围,了解国际 法律责任的形式
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 了解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 了解国际损害责任的概念 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