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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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住建局的全称是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其主要职能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区直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组织实施辖区内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村镇、牧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0、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部部门职责(3篇)

规划建设部部门职责(3篇)

规划建设部部门职责规划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国家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灾害防治等工作。

以下是规划建设部的主要职责:一、城乡规划1. 负责制定、修订国家城乡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推动城市和乡村的有序发展。

2. 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和监督规划编制单位的工作。

3. 开展城乡规划监测和评估,研究城乡规划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乡规划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4. 负责城乡规划的信息管理、发布和共享,推动城乡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二、建筑市场管理1. 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准入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2. 组织编制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3.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定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提升。

4. 负责编制和推广建筑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1.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 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推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农民工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4. 组织开展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的技术研究,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实施。

四、地震灾害防治1. 负责地震灾害防治的规划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地震监测和预警工作,推动地震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2. 组织开展地震灾后抢险救灾和重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推动地震灾害防治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4. 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地方地震防灾减灾能力。

五、其他职责1.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第一篇: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书、档案、保密、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有关决议、决定及领导批示件的催办、督办和督查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局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行政接待、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系统内信访、“12319”城建服务热线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系统内党建、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新区(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新区(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系统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市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局系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财务核算;负责组织系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和转报工作;参与系统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局属企事业单位年度经济指标和年度部门预算计划;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管理;负责系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报表编报;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工作。

(四)行政许可服务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稽查处)。

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指导协调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新区(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工作;组织拟订、审查、清理、汇编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重要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新区(全市)住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的稽查工作;参与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和建筑行业政策研究与重要课题调研工作。

建设部门的职责

建设部门的职责

建设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和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城市的有序发展和建筑的安全、美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许可和监管:审批和发放建筑许可证,监督建筑施工过程,确保建筑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

3. 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网络等,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4. 住房建设和管理:推动住房建设,管理住房市场,制定住房政策,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5.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6. 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参与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包括城市绿化、公园管理、垃圾处理、城市交通管理等,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7.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建筑理念,减少建筑能耗,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能。

总之,建设部门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职责涵盖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市建设局主要职责

市建设局主要职责

市建设局主要职责市建设局主要职责市建设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订我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相应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2、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除尘滤布审查、报批;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审查;具体负责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及检查考核;管理城镇建设档案。

3、负责全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市的建筑行业管理。

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建筑工程招投标;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

5、压滤机滤布厂家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

负责房地产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管理房地产交易、转让、评估、抵押、租赁和产权产藉工作;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工作。

6、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话城市测绘规划,提供测绘基础资料,管理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

7、负责制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引进推广建设科技成果。

8、负责制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建设行业职工的培训和教育。

9、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建设和城市防灾抗灾工作。

10、指导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规划局职责

规划局职责

规划局职责规划局是一个负责城市规划和发展的政府部门。

它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包括城市的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保护自然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2. 建筑规划和建筑许可:规划局审查和批准建筑项目,确保建筑与城市规划相符合,满足建设要求。

对于高风险项目,规划局会进行评估和监管,保障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3. 城市更新和改造:规划局推动城市的更新和改造,包括老旧建筑的翻新和改造,街区的重建和提升等。

通过更新和改造,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功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4. 环境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局负责保护和管理城市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

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规范污染物排放,推动可持续发展。

维护城市的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 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规划局负责制定城市的交通规划,并协调各部门合作解决交通问题。

推动公共交通建设和改善,制定交通管理政策,提高交通效率和交通安全。

6. 土地管理和资源配置:规划局负责管理和配置城市的土地资源。

加强土地使用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依法进行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

7.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划局负责协调各部门进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加强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的维护,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益。

总之,规划局是一个负责城市规划和发展的综合部门,其职责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筑规划、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交通规划、土地管理、城市管理等多个方面。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规划局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提供支持和保障。

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城市的职能部门

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城市的职能部门

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城市的职能部门。

它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包括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区建设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发展战略和中长远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对市区建设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城乡规划、持续发展规划、城乡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详细规划、风景名胜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实施;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负责编制城市建设计划和基础设施维护计划。

四、负责“城建项目库”的建设项目选项、储备、论证及项目报批工作。

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工程的施工和配套建设,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预决算工作,组织论证和审查建设方案和城市干道沿街立面建筑方案。

五、计划组织项目工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养,研究城建投资体制改革和经营城市的理论策略,向政府报告有关城建收费政策及资金渠道,编制建设资金运作计划和建设项目计划报批工作。

六、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城市建设的相关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负责管理全市区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业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八、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质监、市政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车、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等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中长远规划,会同审定公用事业价格,监督检查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住建局的职责法律规定(3篇)

住建局的职责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住建局,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国政府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本文将详细阐述住建局的职责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住建局的职责范围1.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规划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

同时,负责组织编制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确保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2. 建设工程管理住建局负责对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批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2)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3)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予验收;(4)负责建设工程的备案工作,对未备案的工程依法进行查处。

3. 房地产市场监管住建局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

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制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2)负责房地产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备案;(3)负责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许可和备案;(4)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 住房保障和供应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住房保障和供应规划,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住房保障项目的审批和实施;(2)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认定和帮扶;(3)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4)负责住房保障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5. 城市管理住建局负责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包括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

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2)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4)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

住建局的全称和职能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和职能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和职能是什么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简称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1、住建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5)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6)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8)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9)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0)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2)计划财务审计科。

(3)城乡规划管理科。

(4)城市建设科。

(5)建筑管理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

建设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组织架构建设部的组织架构由部领导机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三个层级构成。

(一)部领导机构建设部设有部长、副部长、巡视员等领导机构,由中央政府委派的专业人士担任要职。

部长是建设部的最高领导,负责主持部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和决策等重要事务。

(二)直属机构直属机构是建设部直接下设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司、建筑管理司、城市建设司、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司等,每个司都有相应的副司长或司级领导,负责具体的职能工作。

(三)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是建设部在各省市和地方设立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各级政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的执行。

派出机构的工作范围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房屋建设、市政工程等方面,以保障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职能建设部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建设部负责研究、规划和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宏观策略和细化实施方案,以推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推动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建设部积极引导和推动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镇与农村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

建设部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政策,指导各地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

(四)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

建设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和泡沫化现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五)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管理。

建设部负责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技术标准,推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建设工作机构与职责

工程建设工作机构与职责

工程建设工作机构与职责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优质完成,需要有一系列的机构来承担不同的职责。

下面是对工程建设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的一些介绍:1.政府部门政府是工程建设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规划、决策和监督工程建设活动。

政府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招投标工作;-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纠纷和争议。

2.设计院设计院是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负责进行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

设计院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工程勘察和测量工作;-编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为工程施工提供指导。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和实施工作。

施工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和实施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维护和管理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提供工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第三方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和质量。

监理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5.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和保护的机构。

环保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处理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环境污染和排放问题。

除了上述机构之外,工程建设还涉及到其他的相关机构,如土地部门、规划部门、质检部门、供电部门等,它们根据自身职能和职责,配合和协调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总之,工程建设工作机构与职责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优质完成的重要保证。

各个机构应当根据自身职责,务实高效地进行工作,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

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

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

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
规划局职责
是属于事业单位,规划局一般是搞城市建设规划的!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局就是城市建设局的简称,是关系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经济部门
城建局现在和住建局是分开的,
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后来(即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市、主城区 住建领域职责分工

市、主城区 住建领域职责分工

市、主城区住建领域职责分工市、主城区的住建部门是负责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机构。

在市、主城区内,住建部门的职责分工主要包括城乡规划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市、主城区住建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

城乡规划管理是住建部门的首要职责。

在城市和主城区范围内,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城乡规划并进行管理。

这包括编制和修订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确保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在合理的规划范围内进行。

此外,住建部门还要负责城市用地的管制,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房屋征收是住建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在市、主城区内,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可能需要征收房屋进行城市建设或重建。

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征收政策,进行征收程序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征收的房屋合法、公正,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此外,住建部门还需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化解因征收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住房保障也是住建部门的重要职责。

无论是在市区还是主城区内,住建部门都要负责制定和实施住房保障政策。

这包括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安居工程的推进等。

住建部门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居民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住房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房地产市场监管也是住建部门的职责之一。

市、主城区内的房地产市场需要受到严格的监管,以避免房地产泡沫和投机活动的出现。

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住建部门还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供市场监管的参考数据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总之,市、主城区的住建部门在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具体职责分工包括城乡规划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

住建部门需要加强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组织征收房屋,并进行公正补偿;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避免房地产泡沫的出现。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及其主要部门职能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及其主要部门职能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及其主要部门职能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住建局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

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

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

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部委,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城乡建设相关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对城乡建设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进行介绍。

一、机构设置城乡建设部下设多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包括以下部门:1. 办公厅:负责全面协调部内各机构的工作,拟订部门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关键问题的解决,并承担办理来自上级和各方面的请示、报告、指示等工作。

2. 法规司:负责制定和解释城乡建设相关法规和工作制度,监督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法规宣传工作,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 规划司:负责统筹全国城乡规划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提出城乡规划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并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划工作。

4. 土地资源司:负责统筹全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相关规划和政策制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协调处理土地纠纷和争议。

5. 建筑市场司:负责建筑市场监管和行业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推进建筑业的规范化发展,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督。

6. 房屋管理司: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推进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7. 城市环境与设施司: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和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城市清洁化和生态环境改善,推进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8. 城市与农村规划管理司:负责城市和农村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9. 地震灾害防治司:负责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推进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提高地震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加强地震风险防控。

10. 科技教育司:负责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推进相关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促进城乡建设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建设。

此外,城乡建设部还设有办公厅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国家土地规划管理中心、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培训中心等。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组织架构一、部门概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国家级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该部门的组织架构由多个职能部门和机构组成,以实现专业化、细分化的管理和服务。

二、领导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领导层由部长、副部长和其他高级职务组成。

部长是该部门的最高领导,负责领导和决策各项工作。

副部长则协助部长履行职责,并负责具体的部门事务。

其他高级职务包括秘书长、总工程师等,他们负责辅助部门领导完成日常管理和行政工作。

三、内设机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下设多个内设机构,包括规划司、房地产司、城市建设司、农村建设司等。

这些机构负责不同领域的专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以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规划司规划司负责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他们负责研究和制定住房和城乡规划的政策、标准和指导方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规划项目。

规划司还负责对已实施的规划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保证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房地产司房地产司负责国家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他们负责研究和制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房地产司还负责推动住房保障工作,促使房地产市场的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

(三)城市建设司城市建设司负责国家城市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他们负责研究和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城市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城市建设司还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以提升城市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农村建设司农村建设司负责国家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规划和服务工作。

他们负责制定农村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

农村建设司还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四、附属机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还设有一些附属机构,包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

这些机构作为专业研究和咨询机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_

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_

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_
城乡建设管理局是负责城市和乡村建设管理的政府机构。

它的职责包括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规划职责
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重要职责之一是规划。

城乡规划是指制定城市和乡村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土地利用、交通、环境、住房等方面的规划。

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编制、审核和实施城乡规划,确保城市和乡村的发展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总体规划以及市民的需求。

二、建设职责
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建设职责包括建设、改建和扩建公共设施、住宅、商业和工业建筑,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质量符合规定和标准。

它负责在城市和乡村中建立、扩展和改进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以满足居民的需求。

三、管理职责
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管理职责包括建筑物验收和监管,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卫生和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和标准。

它制定和实施建筑物维修、保养、改造和再利用的规定,确保建
筑物的持续使用和价值的提升。

此外,城乡建设管理局还负责城市和乡村的环保监管,确保环境卫生和自然资源的保护。

四、维护职责
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市政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维护和管理。

它要求保持市区和乡村干净整洁,防止市容市貌被破坏。

城乡建设管理局还要求建筑物和基础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总之,城乡建设管理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府机构。

它不仅负责规划、建设和维护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还负责管理和监管建筑物、环境和公共场所。

它的职责是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城市和乡村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

住建局的全称是什么住建局,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住建局主要职能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后来(即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具体职能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我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材料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以及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我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城市建设资金;收取和管理市区城市建设有关规费。

(三)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以及建设市场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

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负责市区建设工程扩建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核准,指导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工程交易、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监理以及研究制订相关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安全保卫设施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承办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指导规范建材市场;负责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推广应用.(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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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以及职责
规划局职责
是属于事业单位,规划局一般是搞城市建设规划的!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局就是城市建设局的简称,是关系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经济部门
城建局现在和住建局是分开的,
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后来(即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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