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土地整治工程监理概述
1.1 土地整治工程的概念和特点
1.1.1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的概念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实施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工程管理,并代表实施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1.1.2 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工作的总目标: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目标控制是根据业主方提出的监理委托要求,通过目标规划、风险管理和动态控制、使监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合同投资,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合同建设周期,确保净增耕地面积达到规划设计数量;各类单体工程通过当地质检机构的合格验收;同时保证业主所要求的使用功能得以圆满实现,最终一次通过专家组的验收;尽可能好地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的四者统一。

(2)工期控制目标:以合同工期为控制目标。

(3)质量控制目标: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目标。

(4)投资控制目标:以合同价为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总的造价不突破业主的投资计划。

1.1.3 监理工作范围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范围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间的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对工程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业主、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协调等。

1.1.4 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标准、规范,
(2)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和工程的设计文件
(3)委托人与建设相关方签订的合同
如:(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规划设计变更,其他相关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

(5)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 相关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1-2000)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04)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1.5 监理目标实现的主要手段与方法
1.建立健全监理内部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优选施工队伍
3.实行规范化管理
4.加强合同管理
5.利用电脑辅助监理工作
6.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仪器
7.对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8.加强索赔管理
9.对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组织公司技术专家或外聘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1.1.6 监理工作基本运行程序
1.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落实监理部内部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各监理人员分工和职责;
3.熟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资料;
4.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大纲和工程特点,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进业主审定后实施;
5.编制各相关专业监理控制要点;
6.开展监理活动
7.监理工作总结。

1.2 工程项目监理组织及工作原则
1.2.1监理组织的设置原则
1目的性原则
2有用性原则
3相关性原则
4调控性原则
5层次性原则
6能动性原则
7系统性原则
8精简原则
9责权对等原则
10类型适应原则
1.2.2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规划、控制、协调,主要任务是控制土地整治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实施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将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设计,也不直接进行施工;既不向实施单位承包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益分成。

在土地整治中,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
为实施单位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2、科学性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监理单位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土地整治经验丰富的人员员但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有足够数量的、丰富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独立性
按照独立性要求,土地整治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土地整治文件、土地整治技术标准、土地整治委托监理合同、有关的土地整治合同等的规定实施监理;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与施工单位不得有录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在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在开展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

1.2.3 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责权一致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5综合效益原则
6预防为主的原则
7实事求是的原则
1.2.4 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监理人员行为准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正确行使监理权限,全面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技术业务素质和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4)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业务关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

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1.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特点及程序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特点:
1活动地域分散
2工作内容多样
3监理关系复杂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的工作程序: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3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实施监理
5协助组织工程项目竣工自查,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6监理工作总结
1.4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的岗位职责
1.4.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监理人员;
(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4)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和指令;
(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7)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完工预验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9)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延期;
(10)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
(12)主持整理并移交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日志。

1.4.2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部分;
(5)负责本专业单元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
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协助总监处理变更、质量和安全事故,并提出初步意见;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1.4.3监理员的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3) 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4)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5) 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
(6)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7)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5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 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
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 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 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 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解决。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6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责任风险
1.6.1监理的法律责任
1.6.2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2施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2.1开工前期监理准备工作
2.1.1建立完善监理组织机构并明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职责和
权限
2.1.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1.3掌握、熟悉合同文件
2.1.4熟悉施工图纸
2.1.5搜集资料
2.1.6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1.7监理设施
2.2 工程招标监理工作
2.3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3.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项目承担单位主持,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参加。

2.3.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于设计深度不满足施工要求以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3.3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设计交底纪要,由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签认。

2.4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4.1 监理规划
(1) 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项目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等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用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2)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承包
合同和设计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项目承担单位。

(3) 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
a)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门颁布的有关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文件;
b)项目审批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c)与土地整治项目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d)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 监理规划的内容:
①工程建设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工作的依据;
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情况;
③监理工作制度及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④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及要求;
⑤监理设施。

2.4.2 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工程或专业工程
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c)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方案。

(4)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专业工程的特点;
b)监理工作的流程;
c)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d)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进行编制、补充、修改和完善,但应注意前后的连续性、一致性。

2.5 第一次工地会议
2.5.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全体监理人员、项目承担单位驻现场代表、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2.5.2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2) 项目承担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3) 项目承担单位介绍项目总体情况和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项目承担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
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交底内容如下:
a)明确适用本项目的国家有关工程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b)阐明监理、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c)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d)提出报审的要求和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2.6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6.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项目承担单位。

2.6.2审核的主要内容:
(1)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 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控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3) 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 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承包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所需材料、设备的配置及人力的组织、安排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5) 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协调性。

(6)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2.6.3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7 检查开工条件
2.7.1 承包单位应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2.7.2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按承包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条件。

2.7.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人员检查承包单位对测量基准点(平面、高程)及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专业监理人员应对重要工程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引水工程的起点位置(平面、高程)、田间道路起止点(道路及走向)】,同时对单元工程的施工放样进行检查。

2.7.4承包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2.7.5项目监理机构检查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项目承担单位。

2.7.6 检查开工条件的主要内容:
(1) 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审查
(2) 审查承包人选定的分包商
(3) 工地试验室和试验计量设备的核查
(4) 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
(5)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
(6)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
(7) 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
(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
监理工作统计表表1
2)监理人员一览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