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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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中试卷答案

经济法期中试卷答案

经济法期中考试答案一、(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达到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已超过了30%的最低限额。

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而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

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不得劳务、信用、商誉、特许使用权出资。

甲和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而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其余部分股款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甲、乙的股款都在两年内缴足,而丙则拖到了第三年。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作出规定。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二、(1)如果丙是国家公务员,则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经济法期中考试题(附答案)

经济法期中考试题(附答案)

会计N09级《经济法》期中考试题一、简述题(每小题5分,共50分)1、简述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2、简述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3、简述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4、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5、何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条件有哪些?6、比较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

7、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8、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9、比较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

10、简述合同终止的原因。

二、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A、B、C、D、E、F、G七个股东组建了某股份有限公司,A有30%的股份,B有20%的股份,C、D、E、F、G分别有10%股份。

公司成立一段时间后,C觉得公司章程中有不合理的地方,需要修改,于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如期举行,但F、G因故没有参加,C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表决时,B、C、D、E均投赞成票,只有A投反对票,会议通过了C的议案。

问:(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是否合法,为什么?(3)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合法。

股份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C持有10%的股份,故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分)(3)不合法。

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应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本案中,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80%,其中B、C、D、E同意,他们的股份占50%,A反对且持有30%的股份,这样,B、C、D、E所持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0/80=63%,少于公司法所要求的67%,故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进付款。

经济法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期中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经济关系B. 政治关系C. 社会关系D. 文化关系答案:A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3. 经济法中,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什么?A. 平等B. 不平等C. 有特权D. 无特权答案:A4. 经济法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A. 反垄断法B. 反不正当竞争法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以上都是答案:D5. 经济法中,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主要表现为什么?A. 经济计划B. 经济政策C. 经济立法D. 经济调控答案:D6. 经济法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7.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目的是什么?A.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B. 保护消费者权益C. 促进经济发展D. 以上都是答案:A8. 经济法中,税收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合法性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D9. 经济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A.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B. 保护消费者选择权C. 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D. 以上都是答案:D10. 经济法中,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A. 专利权B. 商标权C. 著作权D. 以上都是答案:D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答案: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市场交易行为、市场秩序、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经济组织及其行为等方面。

2. 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合法性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 描述经济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涉及禁止商业欺诈、禁止商业诋毁、禁止商业贿赂、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经济法概论期中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期中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期中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企业内部管理关系B. 个人财产关系C. 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D. 社会公共事务答案:C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竞争原则D. 诚信原则答案:C3. 下列哪项不是经济法的立法目的?A. 维护市场秩序B. 促进经济发展C. 保障个人利益D. 保护消费者权益答案:C4.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针对:A. 个人行为B. 企业行为C. 政府行为D. 国际行为答案:B5. 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保护的是:A. 企业的合法权益B.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C. 政府的合法权益D.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答案:B6.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调整的是:A.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C.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合同关系D. 所有选项答案:D7. 经济法中的“税收法”主要规定了:A. 税收的种类B. 税收的征收方式C.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D. 所有选项答案:D8. 经济法中的“价格法”主要规定了:A. 价格的形成机制B. 价格的调控方式C. 价格的监管措施D. 所有选项答案:D9. 经济法中的“知识产权法”主要保护的是:A. 企业名称B. 企业标志C. 企业的发明创造D. 所有选项答案:C10. 经济法中的“劳动法”主要规定了:A.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B. 劳动者的工资待遇C. 劳动者的休息休假D. 所有选项答案:D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诚信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法律对所有经济主体平等对待;效率原则强调法律要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诚信原则要求经济活动中的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合法性原则则要求所有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 什么是反垄断法?其目的是什么?答案:反垄断法是经济法中用来防止和限制垄断行为的法律。

大一经济法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大一经济法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大一经济法期中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调整的主体是:A. 个人B. 企业C. 国家D. 经济关系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稳定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财产关系B. 劳动关系C. 经济组织内部关系D. 经济组织与国家的关系4.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不包括:A. 法律手段B. 行政手段C. 经济手段D. 文化手段5. 下列哪项不是经济法的调整范围:A. 税收法律关系B. 价格法律关系C. 婚姻法律关系D. 反垄断法律关系6.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A.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B. 促进经济发展C. 保障个人权益D. 维护社会稳定7.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中,不包括:A. 经济制裁B. 行政命令C. 经济奖励D. 刑事处罚8.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中,属于经济手段的是:A. 价格管制B. 行政罚款C. 刑事处罚D. 行政命令9.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中,效率原则主要体现在:A. 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B. 保障个人权益C.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D. 维护社会稳定10.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中,经济组织与国家的关系主要体现在:A. 税收关系B. 财产关系C. 劳动关系D. 婚姻关系答案:1.D 2.D 3.D 4.D 5.C 6.B 7.D 8.A 9.A 10.A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和调整目标上。

经济法主要调整经济关系,特别是经济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民法主要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更倾向于使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而民法则更多使用法律手段。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经济秩序,而民法则更注重保障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稳定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法律基础期中测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律基础期中测试题及答案

七、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
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 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 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 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 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 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 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 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 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 同。 试分析: (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 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 (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 不继续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买卖摩托车的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的甲已 17岁,且他已经开始工作,生活能够自理,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他的同龄同学乙 还在上高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乙所 进行的民事行为必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事后同 意才发生法律效力,而案例中乙的父亲事后不 同意乙以5000元价格出卖其摩托车,因此甲 乙的买卖行为归属无效。

四、2006年12月8日,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和 解决债务问题。该公司共有董事9人,这天出席会 议的有李某、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另有4名 董事知悉后由于有事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议上, 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 作出决议。李某不同意,便在表决之前中途退席。 此后,公司根据董事会临时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临时 会议,并在大会上通过了偿还债务的决议。李某对 此表示异议,认为股东大会临时决议无效。 问: (1)该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否合法?说出其 法律依据。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否有效? 说出其法律依据。

经 济 法概论案例题 附答案

经 济 法概论案例题 附答案

《经济法概论》期中作业一、【案例介绍】李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失在公园,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部门。

李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

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部门依法拍卖。

王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又将相机转送给张某。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张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失之物,于是,李某要求张某将此相机返还给他。

问题:1、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相机?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二、【案例介绍】甲、乙、丙三人某晚经过一渔塘,发现有人偷鱼,即高喊抓“贼”,偷鱼人逃跑,甲、乙、丙上前一看,发现塘边已有偷鱼人偷捕的鲜鱼三大筐,即用人力车将鱼装走,次日早晨上农贸市场出售,共得人民币399.00元。

问题:甲、乙、丙的行为构成什么行为?为什么?三、【案例介绍】甲个人独资企业开头几年由投资人老周自行经营,盈利10万元。

后因投资人老周年老体弱,很难管理经营企业,便委托儿子小周管理企业。

由于小周不会管理与经营,企业连年亏损,现欠债15万元。

企业很难再维持下去,故而准备解散和清算。

问题:1、老周可否决定解散企业?2、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可由谁清算?3、企业解散后的15万元债务由老周承担,还是小周承担?为什么?4、企业解散的财产应按什么顺序清偿?5、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怎么办?四、【案例介绍】某甲与A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后,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中规定:A公司向企业投资30万元,甲负责经营管理,但不投资,A公司每年从合伙企业取得60%的经营收益,亏损时,责任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甲承担。

随后,双方共同向合伙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某乙在收取了某甲的贿赂后,作出登记决定,并颁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后某甲为了经营方便一直使用B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问题:本案例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五、【案例介绍】甲、乙、丙三人拟开办一个养殖场养猪,并邀一退休农技师丁入伙,约定由甲出资金,乙出场地,丙提供客货两用车一辆,丁出技术,共同经营。

经济法期中试卷及答案

经济法期中试卷及答案

经济法课程期中考试试卷一、单选题(每题 2 分,共 30 分)1、张某于 2001 年 12 月 1 日从 A 公司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 2001 年 12 月 10 日在首次使用时因产品质量问题身体受到伤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张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 。

A 、2001 年 12 月 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1 日B 、2001 年 12 月 1 日至 2003 年 12 月 1 日C 、200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3 年 12 月 10 日D 、200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2 年 12 月 10 日2、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是( ) 。

A、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B、合伙制律师事务所C、合伙制医生诊所D、由 3 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制水果经销站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5、甲、乙、丙于 1997 年 3 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

1998 年 4 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

1999 年 10 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6、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 W 转让其出资。

经济法学作业1-4参考答案

经济法学作业1-4参考答案

《经济法学》作业1-4参考答案(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作业1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案情介绍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着,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1.请简要回答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定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经济法期中试卷(答案)

经济法期中试卷(答案)

座位号 安徽电大芜湖分校11-1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期中考试《经济法》试卷2012年4月题 号一二三四五总 分得 分得 分评卷人一、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 ABC )。

A.财物 B.经济行为C.智力成果 D.经济权利E.经济义务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所享有的权利有(ABCDE )。

A.财产所有权 B. 经营方式选择权C. 自主安排产、供、销等活动权 D.人事劳动权E. 优惠待遇权3.按照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出资方式可以是(ABDE )。

A.现金 B.实物C. 劳务D. 工业产权E.场地使用权4。

近几年来我国发行的国债,主要有以下几种( ACD )。

A.记账式国债 B.记名式国债C. 无记名国债D. 凭证式国债E.可上市国债5.税收的形式特征主要有(ABE )。

A.强制性 B.无偿性C. 连续性 D.灵活性E.固定性6.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ABCD )。

A. 金融管理关系 B.金融业务关系C.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 D. 金融组织的内部关系E.国际货币支付结算关系7.按照宏观经济调控下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 CDE )。

A. 工业品价格B. 农产品价格C. 市场调节价D. 政府指导价E.政府定价8.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包括(ABCDE )。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三同时”制度C. 排污收费制度 D.环境标准制度E.环境监测制度9.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AD )。

A.对外贸易合作关系 B.对外贸易竞争关系C.对外贸易协调关系 D.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关系E.对外贸易合同关系10.为保证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实现,经营者不得以( ABDE )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A.格式合同 B.通知C.广告 D.店堂告示E. 声明得 分评卷人二、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 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2.私营企业法是确认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国家机关对私营企业的宏观调控及私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21-2022上学期职高一年经济法期中试题

2021-2022上学期职高一年经济法期中试题

方正县综合高级中学校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期中考试一年《经济法律法规》试卷出卷教师:张丽华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40分)1.狭义上的法律是指由( )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2.( )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C.中共中央D.国务院3.法的本质是( )。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4.法的渊源指的是( )。

A.作为法律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C.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制度与法律关系 D.各种法律法规的相互联系性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这属于( )。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6、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7.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 )。

A.企业的内部组织B.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社会组织C.学生会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个人 8.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战争B.签订合同C.发生火灾D.重大政策变更 9.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

A.做出之日 B.送达之日 C.批准之日 D.公开之日10.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按( )的意见作出。

A.仲裁员 B.首席仲裁员 C.检察院 D.法院 11.关于仲裁的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A.仲裁实行强制性原则 B.实行一裁终局制度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D.当事人的仲裁员是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的12.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所在地 B.被告所在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 13.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按( )来分类的。

经济法基础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期中考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期中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A. 个人行为B. 财产关系C. 经济关系D. 社会关系答案:C2.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3. 经济法中的“市场失灵”通常指的是:A. 市场完全竞争B. 市场完全垄断C. 市场信息不对称D. 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答案:D4. 经济法中,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主要体现在:A. 制定政策B. 直接管理C. 宏观调控D. 微观管理答案:C5. 以下哪个不是经济法中常见的法律关系主体?A. 国家B. 企业C. 个人D. 非政府组织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2. 经济法只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

(错误)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组织和经济活动。

(正确)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效率和诚信。

(正确)5. 经济法中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

(正确)6. 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错误)7. 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主体不包括个人。

(错误)8. 经济法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

(正确)9.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

(错误)10. 经济法的实施不需要通过司法途径。

(错误)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经济法的定义及其主要功能。

答: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企业、个人等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功能包括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经济公平和效率、实现宏观经济稳定等。

2. 描述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的区别。

答:宏观调控是指国家通过财政、货币等手段对经济总量进行调节,以实现经济增长、物价稳定等宏观经济目标。

微观调控则是指对市场主体的具体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和干预,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3. 解释经济法中的“市场失灵”现象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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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价值
徐丹 128012012080 摘要:经济法是一种社会本位法,相对于民法、商法、行政法,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

经济法价值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

经济法的价值重在经济性,与民商法不同,它关注的主要是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结构的运行。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
一、经济法的价值观
经济法相对于民法、商法、行政法来说,属于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一个法律部门的诞生必然有其独特的价值意义。

经济法注重的是社会中连带的、团结协作的相互关系,而不是民商法看重的个体私利、自我依靠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采取义务先定、权利后生的权利义务观,而不是民商法权利本位、义务附随的权利义务观。

经济法采取预防为主、系统调整的调节手段,而不是民商法事后救济、个别调整的调节手段。

经济法作为社会本位法,其追求的利益当然是一种社会整体的利益,这里的整体性既包含法律主体的整体性,也包括利益对象的整体性。

法律对于效率问题的重视是从波茨那肇始的,其要求以最小的投入换得最大的产出。

经济法强调整体效率,而不是计较一人一事的得失,是一种具有博大“胸怀”的法律。

二、经济法的立体价值体系
(一)经济法价值研究综述
对于经济法的价值体系的研究有众多的学说流派,“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在古代或近代世界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们的主要活动。

”[1]对于任何法律学科的价值分析都应当以其产生的时间点为研究对象,对于经济法的价值研究也是如此。

从经济法历史的文献中我们认识到,经济法正是对于经济的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双重失灵的结果。

(二)市场、政府双失灵发展到社会调节
市场调节具有快速、灵活、竞争和机会均等的优势,但是,它又具有盲目性、易波动性和非外部性,容易产生垄断和实际分配不公。

政府调节具有计划性、整体性和平稳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是,有时候容易造成僵化、低效、滞后容易将市场带入一潭死水。

这样,运用社会调节方式的经济法应运而生。

社会调节一改政府决策模式的机制,转变为开放的政府外部决策机制,将听证制度等依托社会民众想法的调整制度带上轨道。

另外,经济法的社会调节还是一种社会连带的、联动的模式,它将分散的个人、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建立激励机制,赋予社会民众维护自身利益的“集体力量”。

(三)经济法最高价值——社会整体利益
从这种独特的社会调节手段我们看出,对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追逐正是经济法最根本的价值、终极价值,也可以说是经济法的最高价值,是我们即将陈述的其他的价值的逻辑起点。

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如上所述,这里的整体性既包含法律主体的整体性,也包括利益对象的整体性。

“集体”概念对于经济法的研究者来说是一个纲领性的,必须研究透彻的概念。

正因为经济法把人看成具体的、有强弱区别的个人,人和人之间的“集体性”和“整体性”才如此得到重视。

(四)经济法具体价值
1.实质正义
民法遵循平等原则,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崇尚平等和正义。

但是,作为顺应时代潮流出现的更新的法律,经济法它敏锐地认识到,对于实际上地位、能力、财产、地域均有差别的个人来说,对他们在法律规定上的平等,是有难度的。

从某种意议上讲,针对不同的人采取其需要的差别待遇,对一些群体“特殊保护”,对另一些群体规定“特殊要求”,这样更能体现公正和正义。

2.经济民主
所谓经济自由就是市场主体做法律所允许的事情的权利。

包括三个层面,即参与竞争的自由、契约自由和经营自由。

[2]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经济自由,但是过度的经济自由又带来了诸如发展停滞、降低效率、两极分化等弊端,因此,必须寻找一种手段,既能享受经济自由的果实,由不被其中过多的“蛀虫”问题所困扰。

经济法对于经济的整体调节、联动程式和刚性规制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

3.经济安全发展
经济法在肯定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的前提下,排除危及市场发展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并进入到市场调节无法进入的诸如公共产品供给的领域,以一种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方式,以具体人群具体对待的方法,全面呵护经济的整体运行,为经济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对于国家的经济政策具有天然的依附性,在一项新的经济政策出台后,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出台就将提上日程,这样,经济法规就必须保持与时俱进的势头。

[3]因此,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是大量的、频繁的。

这是经济法超前性低、与国家政治经济目标关系紧密的必然结果。

我国经济法的实践中还有一些问题,此如一些法律的操作性不够、统领性经济法的缺乏、经济法系统性和协调性的不足等。

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律建设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有很多新的领域需要开拓,例如《宏观调控基本法》、《社会保障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工资法》和《循环经济法》,也有相当多的老法亟待更新,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另外,探索经济软性法律的研究、关注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进行法律的系统化工程以及加强和改进经济执法也是未来经济法发展中必须进行的事项。

相信,在国家的关注下,经济法学者的努力耕耘下,经济法必将有一个蓬勃发展的未来。

使得经济法更充分的发挥其价值。

[参考文献]
[1]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 1984年版,第55页
[2]吴平魁《论经济法价值的三重超越》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0(3).
[3]孔德周《论中国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基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若干矛盾的分析》改革与战略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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